关于《故事法则》第二章的简述与评价
题目:《大团圆何以成为元结局》
作者:施爱东,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刊物:民族艺术
研究类型:
平行研究
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作家、作品可以写类似的主题:恋爱-磨难-婚礼式的大团圆结局。
阐发研究
文学理论对文学现象的阐发,用一种恰当的外来理论模式解释本民族文学中的某些作品或文学现象:使用俄国结构主义批评中索绪尔语言学共时研究、普罗普故事形态学、格雷马斯行动元理论;俄国形式主义陌生化理论;西方神话原型批评理论;瑞士学者吕蒂的童话文体研究理论,来解释中国大团圆式民间故事的发生机制。
在跨学科研究的范围内,阐发研究是以别的学科对文学作出阐发,或者用别的学科的理论来解释文学中的各种问题:使用德国格式塔心理学派“闭合律”;弗洛伊德心理分析相关理论以及约勒斯的事件或素朴道德的伦理学,解释中国民间故事中大团圆故事“泛滥”的原因。
思维路径:
本文的论证展开共分为七个部分,分别为:引言、团圆之趣、不团圆无趣、精英知识分子对于大团圆的批判、没有国民性,只有世俗性、作为游戏终点的元结局、结语:主人公成婚并加冕为王。下面就论文各部分的思维路径展开说明:
一、引言
这一部分,作者以辽宁故事家谭振山的故事《王恩石义》引入,定义该故事的属性为著名的“云中落绣鞋”故事,在丁乃通《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中列入故事类型301A“寻找失踪的公主”。
作者在开篇还有一个巧妙的处理,他并没有将该民间故事的结局展露出来,而是引导我们自行联想结局,使思维落到故事完结在“团圆之趣”的点上。
二、团圆之趣
第二部分,作者紧接着“团圆之趣”这一概念的提出展开说明。他引用了清代戏剧家李渔的说法,进一步将“团圆之趣”解释为:无论什么样的故事,不管主人公遭遇了什么不测风云,处于多么悲惨的境地,我们都尽可以放心,结局一定得是皆大欢喜的。故事的曲折、趣味只在于他们的离奇经历,以及如何转危为安,如何化险为夷,如何将磨难转化为迈向更高社会台阶的人生资本。
而这样看,中国传统戏剧的团圆之趣似乎有点单调,观众若有更高的美学追求,就容易腻味。作者就这一观点引用了美学家朱光潜对才子佳人式大团圆结局的揶揄之词,但随后提出:精英知识分子批评传统戏剧的团圆之趣,往往是因为不能理解戏剧演出在民俗生活中的社会功能。
接下来,作者具体阐述中国传统戏剧除文学行为外,作为节日活动或庆典仪式一部分的社会属性。“喜庆兆头”的要求使插科打诨成为不可缺少的艺术手段,团圆结局成为千篇一律的套子。厘清其文艺鉴赏的目的、功能和规则,才能理解戏曲和故事对于民众生活的意义,才不至于以精英文学的标准去批评民间文学的存续状态。
三、不团圆无趣
第三部分,作者承接第二部分的主题进一步从反面阐释观点,引用关于《赵氏孤儿》与梁祝化蝶两则故事再民间演出的接受程度的事件反映,说明不团圆的结局往往不受观众和市场的欢迎。同时结合李路阳对侗族故事之家的田野调查,提出人们在听故事时共通的心理愿望,即所有故事结局都是好人取得胜利,或者坏人受到惩罚,或者两者兼有,这些心理愿望在所有故事中都是不变的。
四、精英知识分子对于大团圆的批判
第四部分,作者对应第二、三部分提到的精英知识分子对于大团圆的批判展开详细论述,举徐复祚、卓人月、胡适等人的批评观点:认为“团圆的迷信”乃是“中国人思想薄弱的铁证”为例。
对以往知识分子的批判之词,作者引入俄国形式主义陌生化理论和弗洛伊德心理分析相关理论,阐明大团圆故事结局能够满足普通民众平淡生活的幻想的作用,大团圆故事模式并非中国特产的观点。
五、没有国民性,只有世俗性
第五部分,作者首先提出观点:大团圆是人类共同的世俗幻象,也是一种世界性的民间文学现象。同时对第四部分的批判问题做进一步的回答,提出人们将追求大团圆归结于国民性,不如归结于“人类性”,或者民间性、世俗性。
借用弗洛伊德的故事幻想观点作为例证,接着引入欧洲各国童话,历经磨难的王子最后总是能与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穷苦善良的主人公一定会有意外的收获,过上富足的余生;而那些恶毒的后母、背叛的兄弟、凶残的巨人、阴险的老妖婆也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并用瑞士学者吕蒂的童话文体研究理论:童话是满足愿望的文学作品。
之后,作者引入美国华特迪士尼公司生产的脍炙人口的动画故事为例,比较迪士尼式的故事与中国传统戏曲和民间故事中的大团圆结局主题的相似性。同时采用毛姆认为对婚礼大团圆结局的热衷是一种深切的人类本能,约勒斯认为大团圆结局遵循的是一种素朴道德的故事伦理,正是伦理判断和世俗的情感判断规定了故事的形式和结局以及德国格式塔心理学派的“闭合律”,来说明惩恶扬善是世界性的故事母题,也是世界性的宗教信念这一借用西方神话原型批评的结论。
最后,作者借《红楼梦》中老戏迷贾母对团圆戏的点评,说明与西方故事相比,中国传统戏剧的大团圆手法令人腻味的原因在于通向团圆的方式和途径过于单调。
六、作为游戏终点的元结局
第六部分,作者在第五部分的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所有故事都是在初始条件和欲望目的之间的虚拟语言游戏。在游戏进程中,不同的边界条件决定了情节的不同展开形式,但无论其边界条件以及情节的展开形式如何多样,游戏最终必将指向同一个欲望目的,那就是标论证观点——大团圆故事是一种世界性的民间文学现象。在论证过程中以卡尔维诺搜集整理的200则意大利童话为例:大团圆故事的总占比高达75%,这还不包括动物故事中的团圆故事。无论故事的历程如何曲折,结局的大团圆都是相似的,大团圆的变体数量也非常有限,除了盛大的婚礼之外,就是平安回家、获得财富、获得地位。
这一论证思路借用了俄国结构主义批评中索绪尔语言学的共时研究方法。接着用约勒斯的事件或素朴道德的伦理学原则以及吕蒂的童话本质论对呈现数据进行分析。
七、结语:主人公成婚并加冕为王
结语部分,作者回到引言部分谭振山的《王恩石义》故事上,首尾呼应,形成圆环式结构,借用俄国结构主义中普罗普故事形态学和格雷马斯行动元理论,将中国民间故事《王恩石义》套入普罗普的神奇故事功能项中进行分析:
23.“主人公以让人认不出的面貌到达另一个地方”(石义来到皇宫求见皇上)。
24.“假冒主人公提出非分要求”(王恩指认石义是骗子)。
25.“给主人公出难题”(皇上一次又一次给石义出难题)。
26.“难题被解答”(石义在蚂蚁和蜜蜂的帮助下,每次都将难题解决了)。
27.“主人公被认出”(皇上承认了石义)。
28.“假冒主人公被揭露”(皇上判定王恩是假冒英雄)。
29.“主人公改头换面”(石义成为英雄)。
30.“假冒主人公受到惩罚”(皇上把王恩杀了)。
31.“主人公成婚并加冕为王”(石义和公主结婚了)。
最后,综合多种比较文学方法的使用,作者得出结论:大团圆并不是中国特色“国民性”的,更不是什么“中国人思想薄弱的铁证”,它是全世界民间故事的共通规律,是“人类性”的元结局。
评价:
第一,在选题是否有价值这一问题上,“大团圆”结局是历代学者们持续讨论的话题。研究角度可以分为对悲剧中的大团圆结局进行研究、对戏曲大团圆模式产生的原因探究、戏曲大团圆的模式探究以及对大团圆结局的优劣性讨论研究。
有学者认为戏曲大团圆结局是“尚圆”审美的展现。研究学者有学者认为儒家“中和”的美学思想是造成中国古典戏剧大团圆结局的重要原因。还有学者从市民意识出发,认为大团圆结局是追求世俗愿望的体现。刘景亮在《中和之美与大团圆》论述了“中和之美与大团圆戏曲的关系”并对大团圆戏曲进行批判性辨析。李炳钦的《“大团圆”:民族心理的沉积与显现》中指出,在艺术发展过程中,循环论的思维模式、中正平和的基本精神、人为的倡导和愿望这三个方面影响团圆结尾的艺术模式以及基本方向。从社会审美心理的层面分析,是接受者与创作者消愁补恨的社会心理的载体。王亭亭《中国古典悲剧“大团圆”结局的文化解析》从伦理层面分析,大团圆模式体现了民族信念。程麻《“大团圆”心理模式探源》认为大团圆模式根植于传统文化。陈才训《古典戏剧大团圆结尾的多元透视》提到,大团圆戏曲的原因是多样化的“审美的道德化、娱乐性追求。
中国悲剧中的大团圆结局是中国戏曲独有的特色,对于这种文化景观,学者们持批判与积极两种态度,应结合学者所处时代背景与创作文章的目的来辩证的看待这些观点。部分学者对戏曲大团圆结局,特别是悲剧中的大团圆结局持消极态度。五四时期鲁迅、胡适希望通过剖析戏曲的大团圆结局来批判国民性,来达到救亡图存的效果。鲁迅在《中国小说历史变迁》提出“团圆结尾是粉饰太平的出现。”对戏曲结局提出批判,胡适在《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中提到:“这种团圆迷信是说谎的文学。”朱光潜在博士论文《悲剧心理学》中提到,中国剧作家总是喜欢善得善报,恶得恶报的大团圆结尾,喜剧是中国戏剧的代名词。周来祥在《美学问题论稿》一书中提到,中国古典戏剧中的大团圆结局不利于对封建统治阶级黑暗面的揭露。秋紫华在《悲剧精神与民族意识》中国悲剧中的大团圆现象是对于悲剧精神的削弱,主人公呈现被动受难的现象,与西方悲剧英雄“行为动机与行动结果完全悖反”为自身而挑起矛盾是不同的。王宏维在《命定与抗争——中国古典悲剧及悲剧精神》中认为,大团圆结局是悲剧中的悲剧,是一种粉饰太平,悲剧人物的抗争被创造成符合纲常伦理的行为,桎梏人们的心灵。
部分学者认为悲剧中的大团圆结局是民族乐观心态的体现。大团圆结局是悲剧审美的独特体现。李渔认为大团圆戏曲在演绎方面有其独特的效果,从“结构第一”的角度来看,大团圆结局具有一定的演出效果。王国维认为,戏曲的大团圆结局是人类乐天精神的体现。他认为,大团圆与“人们渴望满足的心理有关。”朱光潜在《悲剧心理学》将世俗追求团圆的心理与愿望没有满足结合起来,他剖析是中国人的实用心理阻碍了国人接受绝对的西方悲剧。赵树理在《人民文学》认为中国悲剧中的大团圆结局既有保守的一面,又有不甘失败、向往正义的积极面。王季思认为,大团圆结局“缺乏现实的依据”有学者认为结尾的结局并不影响悲剧的展开。张哲俊在《中日古典悲剧的形式》中认为,悲剧代表矛盾冲突不可调和,大团圆结局作为悲剧的表现形式,肯定了作为悲剧作品的意义。乔德文在《戏曲艺术》中认为不同于西方悲剧大团圆结局拥有自己的特色。梁红《论中国古典悲剧中的大团圆结局》、陈桃源《中国古典悲剧的民族特征》指出大团圆戏曲是独特的民族悲剧品格,区别于西方,它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和社会影响,在人类的历史中留下闪亮的一笔。
前辈学者都留意到了小说戏曲中的大团圆结局现象,并对此作出了评价和分析,但是还有不少问题还有待更进一步的探索,而施爱东在《大团圆何以成为元结局》中,考察戏曲和民间故事中的大团圆结局,从语言游戏的角度,论证了大团圆的“元结局”属性,批驳了以往将“大团圆”模式视为中国特色的观点,并以新方法介入,丰富了共时研究的视角与思路,在对传统研究路径深化完善的基础上,填补空白,从民间文学的立场出发,跨界运用共时研究法,对不同文学体裁的“故事法则”加以剖析,发现了隐匿于传统戏曲和民间故事大团圆结局中的民间文学叙事套路。
第二,在学术观点是否成立、有研究价值这一问题上,共时研究由语言学家索绪尔提出。在探究语言价值系统时,索绪尔发现价值关系只存在于同一时期共存的语言单位之间,不同时期的语言单位之间只有演进关系。由此,他将人文社会学科的研究对象分为“历时态”与“共时态”两种。共时研究就是对系统内部“共时态”存在的诸要素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民间文学领域的故事形态学就是一种共时研究,其开创者为苏联学者普罗普。同时,故事形态学理论被推介至中国后,引起了一批学者的关注,在以历时研究为主的民间文学领域,另辟了一条新的研究路径。有学者对比这两种研究方法,指出历时研究只抓住了偶然的、个别的关联,而共时研究才是对更稳定和更本质关系的把握。另有学者认为共时研究加深了对故事叙事机制的认知,从而能够回归故事学的本位研究。
施爱东的论文在考察索绪尔语言学、故事形态学与口头程式理论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进一步探索了中国民间故事结构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着重讨论了故事要素的功能关系,建立了考察故事系统运行机制的研究范式,推出了如驱动设置、节点、叠加单元等一系列具有较强阐释力的本土故事学概念,拓展了故事形态学的理论与方法。从这一新视角切入,研究中国传统戏曲和民间故事中的大团圆结局模式,无疑是有价值、有创新的。
第三,学术观点的论证上,该部分在前文思路阐释部分已经进行详细的论证。总体来说,本篇论文在进行观点论证时,遵循整体逻辑顺序,前后部分连接紧密,论证具体,呈闭环状。
先正面论证,再反面论证,随之对前人观点进行相应评价批驳,之后运用比较文学中的平行研究和阐释研究的具体方法,对中国故事的母题进行比较分析,其中引用了朱光潜、王国维、太原地区《窦娥冤》和敦煌孟姜女变文的考察、元杂剧《赵氏孤儿》和梁祝故事在不同地区的接受现象等典范性材料,发掘中外民间故事中恋爱-磨难-婚礼式的大团圆结局模式下的共同母题;同时使用俄国结构主义批评中索绪尔语言学共时研究、普罗普故事形态学、格雷马斯行动元理论;俄国形式主义陌生化理论;西方神话原型批评理论;瑞士学者吕蒂的童话文体研究理论,德国格式塔心理学派“闭合律”;弗洛伊德心理分析相关理论以及约勒斯的事件或素朴道德的伦理学,解释中国民间故事中大团圆故事“泛滥”的原因,阐明中国大团圆式民间故事的发生机制,最后得出结论:大团圆并不是中国特色“国民性”的,更不是什么“中国人思想薄弱的铁证”,它是全世界民间故事的共通规律,是“人类性”的元结局。整个过程科学合理,思辨逻辑蕴含其中,做到了言之有理,持之有据。
第四,行文和结构布局上,整篇论文以讲故事的形式展开,充满趣味、生动性。同时厘清了民间文学共时研究的基本概念、操作规范与研究目的,使我们理解不同体裁文学作品的内部结构,以及要素组成、功能和运行机制成为可能。
具体来看,本文行文结构共分为:引言、团圆之趣、不团圆无趣、精英知识分子对于大团圆的批判、没有国民性,只有世俗性、作为游戏终点的元结局、结语:主人公成婚并加冕为王七部分。前四个部分就中国传统民间故事的大团圆进行定义和论证:传统戏曲和民间故事中的大团圆结局曾经饱受启蒙知识分子的抨击,他们以现实主义的文学标准衡量民间文学,认为这是“中国人思想薄弱的铁证”。后五个部分则运用比较文学的平行研究和阐释研究两种方法,通过考察200则意大利童话,至少有150则是以大团圆结局收尾的,并借用多重理论方法,说明大团圆故事是一种世界性的民间文学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