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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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權利是「無效率的」,為什麼我們的社會還要去維護它呢?理由有三:自由主義、多元主義和人道主義。
说得挺好的。
然而,法律一旦禁止這類狗急跳牆式的交易,便同時關閉了可能的緊急逃生阀。而且這樣做似乎暗示了,一定有更好的方法來解決或改善他們的困境。
但很多情况下,并没有更好的方法来解决困境。
因此,禁止買賣可以保護許多權利和制度不被市場染指。然而,這樣的作法也可能是一種操控,為的是让某些不平等的、壓迫性的、階級式的制度逃過市場的檢驗。觀諸歷史,種姓階級、封建義務、世襲土地和公會成員的身分,都曾經是金錢無法買賣的東西。结果,禁止這些東西的買賣不但造成了不平等,也導致了經濟上的沒有效率。確實,從原始社會、古代社會、中世紀社會一直到現代社會,當市場受到約束時,其目的往往是為了維護少數人的特權和地位,而比較不是為了保障多數人的平等。想想看,歷史上有哪幾個暴君、軍閥、宗教狂熱份子和獨裁者可以忍受「市場」這個東西在其階級分明的社會裏,跟他們分庭抗禮呢?
我们的历史书从来都是把“买官卖官”当作极度腐败的体现,我本人也是这么想的。但我们可以按照作者提供的思路去思考:從原始社會、古代社會、中世紀社會一直到現代社會,當市場受到約束時,其目的往往是為了維護少數人的特權和地位,而比較不是為了保障多數人的平等。
如果情况真是如此,一些看似是保护我们的制度,其实是为了压迫我们才存在。
民主制度中的一项天生缺陷:它会为了维护多数人的一点点利益,而牺牲掉少数人的很大利益。然而,利益團體的運作卻往往逆轉上述情況,讓相對的少數人獲益,讓其他沒有團結在一起的多數人付出代價。利益團體之所以具備這樣的力量,一部分是因為他們擁有一些成本昂貴的資訊,也就是關於立法過程的資訊。
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明白“信息”是多么的重要。
相較於極端的、完全集體化的經濟體制,市場經濟顯然可以保障人民的權利不受政府的侵犯。綜觀歷史,所有曾經徹底實施集體化經濟的國家,竟然都從末出現過一次自由的選舉或一家自由的媒體。要達成所得平等,社會必須放棄任何用物質報酬來鼓勵生產的機會。如此一來就會導致無效率,進而危害到多數人的福利。堅持一塊餅必須公平地分成若干等分,只會讓整塊餅變得更小。
堅持一塊餅必須公平地分成若干等分,只會讓整塊餅變得更小。
以自利作為經濟的架構原則不是什麼壞事,理由有三。第一,自私可以預防更危險的情形發生,如盲目效忠於某個領導者或政府。第二,自利精神和「開化的自私」是一致的。當大環境的制度能夠造福個人並擴大其利益範圍時,個人便願意效忠他的家庭、社群或國家。第三,歷史的教訓告訴我們,當個人追求自利的傾向被刻意壓抑時,不管他身處的社會高尚如修道院,或低劣如法西斯独裁政权,个人的权利往往也会受到严重的限制。
“自私自利”在我们这里就是会上升到人品攻击的贬义词。反过来想,是想要控制我们个人权利的人太多了。
集体式经济(福利侵害、劳力市场不自由、生产效率低下、官僚成本高昂)
正确的,且有大型实验结果。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