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接近写作本身的写作
这本书包括了卡夫卡的两个长篇,即《失踪者》也就是《美国》,以及《诉讼》,也就是《审判》。 我意识到卡夫卡对于我们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他的看待世界的方式,或者说他的虚构世界的方式,还在于他的叙述的直接、直指本心,以及赋予(这个词不准确,但我找不到替代)故事意义的能力,他的叙述跳过了一切桥段,正像他对狄更斯的不满,他指出《大卫·科波菲尔》有太多不够有力的段落,他一直在追求一种没有桥的叙述。 他最后对自己的小说有一个判断,认为只有六篇可以留下,其中有《司炉》,很多人以为这是指《美国》这篇长篇,但我以为他仅仅只是指这篇长篇的第一章,这章的名称就是《司炉》,卡夫卡曾经把这章单独拿出来收入他的短篇集中。我认为我们只有认识到这一点后才能更好地理解卡夫卡的写作。 正如我之前在微博里说的,在《失踪者》即《美国》这部长篇里,可以明显看出卡夫卡的写作技巧的进步,越是往后,他就越娴熟,越能写出充满了象征意义、隐喻和诗性的文字,到最后一章,他写一个大马戏团招人,每个人都可以在这个充满希望的大马戏团里得到工作,而为这个大马戏团招徕人群的是天使和魔鬼。 但最终他放弃了这种有意地让自己的小说充满诗性的写作。仅仅只留下了第一章,也就是他写得最“笨拙”的那一章。 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我们可以从后来的小说里,看见他对诗性、象征和隐喻的——不是拒绝,他确实不再追求这些,但他也不是有意地拒绝,我以为他选择了不再关注,遗忘,当然这样说仍然不准确,他选择了更单纯的写作,我不知道怎么表达怎么形容他的写作状态,但我确信这是他凌驾于众人之上的原因。 他的写作更接近写作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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