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回避型人格的极限拉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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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腰封上“加缪、萨特的精神导师”吸引进来的。看得很快,在书店两壶茶的时间看完,一开始好奇,然后觉得近乎看不下去,直到看完,合上书,又反应过来怎么会对那种书信间的期待和又爱又惶恐的情绪出奇的熟悉,噢……对噢,我以前就是这个样子。
因为还没有手机和互联网,我们初中到高中的那个年代还流行写信,即使只是隔壁班的朋友,也会怀着激动在短暂见面时互相交互信件。那时候写的内容跟现在的微信消息十分不同,会写阳光,天气,一霎那的念头,莫名其妙的话。
还有纸条,和懵懂的初恋。我好像从来没怎么写过我的初恋,算是羞于启齿,像是个不可提的秘密,仅限于日记,就像阿莉莎。十几岁的我觉得爱情是至高的,是全部,是小心翼翼又忍不住触碰,是无时不刻脑子里压不住的念头,因此一旦这爱稍微有一点瑕疵,都觉得自己不配,都觉得应该躲开,才不把它玷污。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回避型恋爱脑。
可不是嘛,回头再看,我晶莹易碎的初恋故事,具体情节放在三流小说里都显得俗套。当然我也不是要恶意贬损,应该多少还是有点真挚在的吧。但一个毫无阅历却又被文学浸淫的青少年,确实很容易走向偏执。在没什么经验被保护得过好的年纪,并未经历什么人生疾苦,没见过什么世间险恶,于是脑中的概念就是全部世界,只好将青春期的情绪起伏用自己里理解加以解释——例如道德,例如上帝,例如一切不符合自认逻辑的阻碍都是假想敌,于是只好用一生去印证一个悲情故事。然而自以为的一腔好意于这份感情里的另一方来说是否合理?这并不重要(可能也是一种偏执和自恋吧)。
因此,我记得小时候看到一句流行语对当时的我来说几乎近似开悟:“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从那以后我开始摒弃身上的“好女孩”标签,尽量把高敏感的心磨出一层茧,爱不爱恨不恨的有话直说,行就行不行拉倒,似乎终于偏离了原本“阿莉莎”的脚本,长成一个起码看起来有点洒脱的中年人。
不过现实生活里没那么多杰罗姆,渣男一般都没什么耐心跟纯爱小姑娘拉扯,而男主却为回避女献祭了一生。所以说朋友们,普及心理健康和正确的恋爱价值观真的很重要哇,一不小心就毁人一生。Pe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