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法律丨有关僧、妾的一些事
宋代的司法已经具备民刑有别的意识和相应的审判流程了。此书重点在于介绍宋代司法和僧人、妾仕之间的关系。
从根本上来讲,这其实是宗教、家务事和法律之间的关系以及影响。
上册为僧人,第一章就很有意思。我以为作者会讲宗教教法与朝廷法律之间的冲突,比如说水浒传里的鲁智深那种的。结果作者开篇直接选择了“色戒”。细想一下,自古就有“出家人不近女色”的说法,那么对于僧人来说,最易犯的罪是色戒,好像也是非常说得通的。
这一段作者引用了很多的古籍,一方面讲了大量关于佛教里对禁性这件事的看法。这里还说到了印度的淫戒,说起这个就很微妙了,毕竟中国的佛教好像就是由印度传进来的,而印度还有瑜伽这个一个微妙的东西,就觉得他们有这种戒还挺让我稀奇的。另一方面说到僧人的犯罪不仅仅是因为破戒,还因为宗教如果跟朝廷相关部门勾结会进行买卖之类的。
下册讲的是妾仕,把这个列进来的原因想想都能知道。中国自古就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别说以前,就连现在基层很多工作人员都以此借口来和稀泥。除此原因,妾这个身份吧,也可以说是主人的财产,跟婢女也差不多,毕竟也能通过买卖。那么既然是家务事,那朝廷要不要插手,法律适不适用也是很可以深究的一个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作者大部分都在写妾和婢的区别,还有她们被混淆的原因。这里看到一个比较让人震惊的事情,那就是妾和婢之间还有一个职位叫妾婢。这还挺像一个企业的员工晋职之路的。古代的穷人真的是地位低下啊。既然说到妾婢,那自然而然会想到遗产或是财产的分配原则了。这方面作者通过举的特定例子来说明,还挺好懂的。
僧人、妾侍,是两个挺特殊的群体,而它们跟朝廷司法之间的或进或退的关系中,我们能看到宋代更多的隐蔽的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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