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氏之死》:从历史中唤回穷人与被遗忘者
《王氏之死》说的是一个底层妇女之死,但是在正式讲述(第5章)之前,作者还用大篇幅说明了这个17世纪山东省一个名为郯城小县城的事情。 第一章《观察者》,一个比较莫名的标题,但是在这一章,根据史料,以《郯城县志》、黄六鸿回忆录为主,加之蒲松龄的作品,描绘了一个饱受苦难的地方,在《县志》“专记地方事件的编年志中,‘灾异’与‘祥瑞’应当有均等记载,而在郯城,十事有九皆属灾异”。加之此处人祸,生活在此处的老百姓不得安生。
第二章《土地》主要讲的就是郯城土地问题,伴随着一些违法作乱的地主,他们“主要以六中欺骗手段来降低其地赋评级”,种种移花接木之法,只为了他们自身利益。此种情况,既让老百姓种不好田,也使得官府收不上税。再加上郯城经常性的灾异和匪患,必然是民不聊生。在这一章,作者引述了蒲松龄一个故事《小二》,故事里的主人公小二学了些法术,得以因对各种灾难,生活富足,但普通人呢?
第三章《寡妇》里,主要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蒲松龄的《细柳》,一个是陈姓三兄弟的事情。前者讲了一个寡妇如何先后让两个孩子迷途知返,重新做人。虽说在这个故事里看到了寡妇的坚贞与智慧,这是蒲松龄认同的;但同时,在别的故事里,蒲松龄也写了“邻里亲戚如何骚扰寡妇,夺走其家宅子女,通过诉讼或暴力侵占其土地”。后者讲述郯城寡妇彭氏所受压力,因为《大清律例》的不合理,使其小孩堂兄弟三人生出歹意,使计侵占彭氏的财产。
第四章《争斗》,这一章主要是以蒲松龄的故事为主体,讲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争斗,比如家庭内部的,家族内部的,乃至村子内部。此章篇幅最多的是引述了《崔猛》这一篇作品,说一位好打抱不平的世家之子杀了恶少历劫之事。之后作者讲了“郯城县有一王姓人家,或许就是蒲松龄所杜撰的原型”,之后说起了王三的事。
第五章《私奔的女人》和第六章《审判》终于点到了题目,讲“私奔”回来的王氏被丈夫所杀,丈夫诬告邻居,之后黄六鸿发现真相最终审判的事。说实话,二章合并便是附录一《福惠全书》卷十四的翻译,加之作者额外的论述。但经历了前四章,倒也明白作者为何有意放之于后,实际上,一个妇女在历史中死去是多么微不足道,但下到到个人,却是有血有肉,那么让人噫吁嚱。这就是“从历史中唤回穷人与被遗忘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