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十分爱我,我也十分知道
去年某天上天涯,一进首页,头条一行大字撞进眼来:“一对狗男女”。因为个人一向钟爱这句话,不免好奇谁跟谁又惹群众生气了。兴冲冲地点开,居然又是批胡张的,太没有创意了。大笑而出。不管是得意如他还是撇清如她,不管群众怎样鄙视,粉丝怎样互掐,他们这才叫生生死死不得分离了。
3.
一听说《小团圆》要出版,我就十分期盼,有两天连MSN签名都改成了“我十分想看小团圆”。对张奶我早已不复曾经的兴趣。喜欢还是喜欢的,看到张迷一知半解地吹捧巴结会腻烦,碰到猥琐男酸夫子驴头不对马嘴地诋毁她偶尔仍会冲上去唾弃。也就仅止于此了。《同学少年真不贱》我到现在都没看,《郁金香》也是。没有胡兰成,《小团圆》估计也就是这样了。
但我十分想看《小团圆》,不仅是想看他,也是要看她如何写他,如何写这场情事。更重要的是,我就想看到她--她终于摆脱“苍凉的手势”了。呃,我是多么多么多么腻味这手势啊!从前为张迷所津津乐道的对这段过往不回一字的矜持身段,终于放下了。再不顾惜姿态是否漂亮--在这件事上追求姿态漂亮是何等乏味无聊装逼的事!终于赤果果走上前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不管是为了不让那“无赖人”垄断这个故事,还是发泄、出气、憎笑,亦或只是自我治疗,写出来是为了放下,随便什么理由,都比保全一个苍凉的手势要带劲儿多了。
“私家重地,请勿践踏”。以前一谈到对此段情事双方的态度,总有人要搬出这句不知被倒了多少回手的话来扬张抑胡。这话据说一开始是用来褒赞嘉宝的,后来被张爱玲引用了来说明自己。我一直对此都持怀疑态度,认为这与其说是表态,不如说是托词。张爱玲不是嘉宝,除了胡兰成,还有什么私家重地是没被她自己敞开大门的?家族父母亲友旧识,连她自己的过去,遇到胡之前的过去,有什么没被她拿来做“素材”过?她就差树一块牌子上书“欢迎参观”了。正因为那些故事我们实在听她反来复去讲过太多遍,今天看《小团圆》,根本不需要索隐派来挖掘考证什么原型。没有原型,不需要啥升华、提炼、概括,《小团圆》与其说是自传体小说,不如说是小说体自传。不过是角色换了名字,还个个背后都贴着字条,清清楚楚地标着曾用名。当年听她弟弟说熟悉她生活的人看她的小说谁是谁一目了然,我还只当是一般对号入座,甚至不乏自作多情的成份。看了《小团圆》才知道什么叫“谁是谁一目了然”。张自己也曾对水晶承认过,《传奇》中的人物和故事,大都“各有其本”,《金锁记》欺负李家后人不读小说,连软骨病都懒得换个名字,《花凋》干脆令舅舅一家同她断绝来往。
指出这些来并非要对此做什么褒贬。一来我十分同意她说的“最好的材料就是你身边的材料”,不觉得把身边的故事搬进小说就有什么禁忌。自传体,家族史不要太多了,艺术来源于生活,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杀青不如杀熟。二来我一向也不认为小说的核心在故事,故事只是材料,是构成小说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好比女娲娘娘造人,把故事准备齐活了,只是捏泥人,让这些泥人活过来,给他们渡最后一口气的,是对他们内心世界和生活本质的揭示。在这方面她的成就用不着我再废什么话。问题在于--既然有这么多“前科”,说明私密对她而言并无什么神圣,至少不是全部私密都神圣,神圣(如果非得选个词的话,我宁愿用“盛大”)到不能与人言的只是有关他的事。换个角度来说就是:她不能说,与这些事是不是私密无关,只与这是什么事有关。
“她不喜欢告诉人,除非有必要,对比比就什么也没说。从前跟比比几乎无话不谈,在香港也给楚娣写过长信。但是自从写东西,觉得无论说什么都有人懂,即使不懂,她也有一种信心,总会有人懂。曾经沧海难为水,更嫌自己说话言不达意,什么都不愿告诉人了。每次破例,也从来得不到满足与安慰,过后总是后悔。”
这段话至关重要,不仅解释了她对待私密的态度,也足以解释为什么她在小说中对胡的态度同在与他人来往信件中提到他时的态度是有分别的。后一条暂且按下不表。
她不喜欢的不是告诉人“私密”,而只是“告诉人”这种形式,这形式细分起来又有两类:一是说,用嘴巴告诉;二是写,用书信告诉。不论载体有什么不同,相同在于,都要对着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倾听者。每当这种时候,她就会嫌自己词不达意--她确实不善言辞是一方面(苏青的话:“你从来没有一句爽气话!”),话里话外亦有嫌倾听者不够默契,不能懂她的一面,所以对谈的结果自然只能是后悔。但是,她可一点都不排斥通过“写东西”说出秘密,事实上,曾经沧海难为水,“沧海”与“水”就分别对应着“写东西”与“告诉人”,不愿意“告诉人”,也就是为了将来的某一天能将它写出来,不用对着某个特定的对象,也就用不着为她们的审问和审视而焦虑,她就可以从容不迫--而不再是嗫嚅着,窘迫着--说出、讲透这个故事,合盘托出她的心。到那时候“总会有人懂”的。在那个时刻到来之前,通过写作之外的任何形式,对任何人,说什么都是无意义的,也是词不达意的,因而不管说了什么,都是做不得数的--记住这句话。
她却就是无法将它合盘托出。甚至在将近三十年之后,甚至在她告别这个世界之前,那一刻也没能到来。
担心“国家主义的制裁”这类理由和“私家重地”一样,仍是托词。只不过“私家重地”是对外人的借口(这么说最省事,最容易对围观群众交代,群众也能听懂),顾忌政治环境则是对自己的借口--我不是不想写,是不能写啊。笑话,风口浪尖上嫁“汉奸”都不顾忌,时过境迁写“汉奸”倒担心起来了?事实是,只有在把“不能”解释为“没有能力”时这句话才成立。原因不在外力,不在于什么人、什么样的环境不允许她写,就是她自己没有能力,没有法子将它写出来。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她还爱着,恨亦是爱。不管她怎样对他人撇清,如何给自己催眠,她都没法改变这件事。这还不是最紧要的,最紧要的在于:她自己实际上深深知道这一点。
小说,至少是现代小说和爱情在本质上是相冲突的。它一定要破坏佳话,要撕去温情脉脉的面纱,要消解并嘲弄打趣激情。不是小说就不能写激情和纯粹的爱,当然能!但一定要有自觉的反高潮随时跟上,自己看得见激情的虚妄,纯粹的杂质,并对抒情和戏剧化时刻保持警惕。以别人的爱情为材料这还不成什么问题,可若一个人能用小说把自己的爱情故事写得精炒绝伦,那一定意味着他不爱了。抑或就没爱过,爱得只是他自己--爱自己的爱情,爱爱上人的感觉,爱恋爱中的自己。在处理这种事时,男作家可能还游刃有余一点,他们有本事把一件事跟一件事分开,一码归一码。女人就差得多,不是女人德性就比男人好,只因她们更看重,更想不开,爱或不爱时都会在意,爱有爱的在意法,恨有恨的在意法。都是放不下。想要她们放下退开很多步都不够,只能等到爱情真正成为过去式时。
因爱生恨不叫过去式。
在谈到这篇小说时,她说:“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我现在的感觉不属于这故事。不忙,这些都需要多搁些时再说。”。
中间那句仿佛轻描淡写的话--“我现在的感觉不属于这故事”--才是文眼!她“现在”--在创作《小团圆》,在同他离异30年后的“现在”是什么样的感觉呢?是连那点东西都没了,还是没到“完全幻灭”?那要看后一句“不忙”了--需要假时间之手来完成的只能是幻灭。
和他断绝之后,她的创作完全陷入低潮。其后的几十年就两三篇小说拿得出手的,不用仔细推敲都看得出全夹带私货。我一向都认为,这与其说是因为“萎谢”(相信女同学的生命力吧,只要她们愿意,再严重的萎谢都是可以复原的,不消借助任何外力,全凭自己),不如说是因为从那时起凭空多了道的障碍,难以逾越--如果这件事不能写,还有什么是值得写的?让这样一段盛大的感情梗在心里,在没能将它清算完毕之前,还怎么会有余光看得见别人的故事?不是死过一场后,感觉就变钝了,只是一个人被降了神,下了蛊,对别的都不会再有兴趣分辨追究了,连看上去的兴致勃勃也都是自我催眠的结果。如果不能用在那个人那件事身上,要敏锐还有何用?又有什么值当动脑筋?女人不是没有爱情之外的事业心,只是要在爱情尚未发生之前,或者已然寂灭之后。
也不是真就看不见别的,只是看见的每个人,每件事,最终都只有一个指向。最后每一个字都关于你。
就像那篇《说胡萝卜》。这次翻书重新撞到才发现从前真是年少不解风情,根本没看出铆窍!这篇文章写于1944年7月。那年的2月4日,二人初见,同年8月结婚。没有这个时间观念,只看字面意识才会当闲笔打趣小俏皮对待--没常识啊!热恋中的女人哪来闲笔?吃个萝卜煨肉汤也能想起问胡萝卜的来历:是外国--胡--传进来的吗?记下姑姑关于胡萝卜的一番闲扯,也能“看看忍不住要笑”。噢!不是因为姑姑的话好笑,更不是因为什么时髦散文的写法好笑。就只是因为想笑。热恋中的女人,看什么都会忍不住笑,什么都没看见也会对着空气眉开眼笑。何况对着一个“胡”字?
每一个字都关于你。爱是这样,恨亦如此。反因为刻意拒斥时花费的力气太大,为了绷出一个无动于衷的表情,更损肝伤肺。不管怎样深埋封存砌死,连缝都用石灰严严实实地泥上,要想将这样一份爱从心中抹去,也一定会拔出胡萝卜带出泥,连带着一同埋葬的还有半颗心。
她最终也没有将它“改好”,因为不能改。这不是信口胡诌的别人的故事了,每一个细节都历历在目,在三十年来的每一天里被反复咀嚼,不可替代。无论改成什么都不可能企及事实本身,都只会是缺憾,任何修饰美化都是对原型的轻亵。甚至不能有“创作”,创作在这里也是一等一轻亵的事。不是暴露狂非要写成自传,是除此之外再不可能有别的写法。
放不下,并且自己心里清楚自己没有放下,才需要借口,才会以如同面对大考的忐忑来对待这个故事。这个故事的开头和结尾都被对大考的恐惧回忆紧紧框住,这结构的寓意也太明显了。可不就是两军对垒前的惨淡心情才可以比拟吗?而且她清楚自己是奴隶的一方,哪怕已经起义,成了叛军,也改变不了奴隶的身份。男女在爱情中的体位是在他们交战的第一回合就固定下来的。她到底瑟缩着没敢交卷,怕什么被连累是假的,怕他会“更得了意”才是她最放不下的,因为只有她最知道她的交代一定会令他得意。她甚至想象得见他眼里又带着“轻蔑”的神气说:“你十分爱我,我也十分知道”。
藏起来他就不知道吗?不让他知道,不让他得意,她又真地有大“仇”得报的快感吗?他们俩谁都不能回答了。只是这本书翻到最后一页,我看见的却是张曼玉,穿着红衫,坐在白驼山的夕照里,含恨落寞老去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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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样堕落成胡粉的
http://www.douban.com/review/2036468/
范秀美:独立的本钱
http://www.douban.com/review/1017692/
3.
一听说《小团圆》要出版,我就十分期盼,有两天连MSN签名都改成了“我十分想看小团圆”。对张奶我早已不复曾经的兴趣。喜欢还是喜欢的,看到张迷一知半解地吹捧巴结会腻烦,碰到猥琐男酸夫子驴头不对马嘴地诋毁她偶尔仍会冲上去唾弃。也就仅止于此了。《同学少年真不贱》我到现在都没看,《郁金香》也是。没有胡兰成,《小团圆》估计也就是这样了。
但我十分想看《小团圆》,不仅是想看他,也是要看她如何写他,如何写这场情事。更重要的是,我就想看到她--她终于摆脱“苍凉的手势”了。呃,我是多么多么多么腻味这手势啊!从前为张迷所津津乐道的对这段过往不回一字的矜持身段,终于放下了。再不顾惜姿态是否漂亮--在这件事上追求姿态漂亮是何等乏味无聊装逼的事!终于赤果果走上前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不管是为了不让那“无赖人”垄断这个故事,还是发泄、出气、憎笑,亦或只是自我治疗,写出来是为了放下,随便什么理由,都比保全一个苍凉的手势要带劲儿多了。
“私家重地,请勿践踏”。以前一谈到对此段情事双方的态度,总有人要搬出这句不知被倒了多少回手的话来扬张抑胡。这话据说一开始是用来褒赞嘉宝的,后来被张爱玲引用了来说明自己。我一直对此都持怀疑态度,认为这与其说是表态,不如说是托词。张爱玲不是嘉宝,除了胡兰成,还有什么私家重地是没被她自己敞开大门的?家族父母亲友旧识,连她自己的过去,遇到胡之前的过去,有什么没被她拿来做“素材”过?她就差树一块牌子上书“欢迎参观”了。正因为那些故事我们实在听她反来复去讲过太多遍,今天看《小团圆》,根本不需要索隐派来挖掘考证什么原型。没有原型,不需要啥升华、提炼、概括,《小团圆》与其说是自传体小说,不如说是小说体自传。不过是角色换了名字,还个个背后都贴着字条,清清楚楚地标着曾用名。当年听她弟弟说熟悉她生活的人看她的小说谁是谁一目了然,我还只当是一般对号入座,甚至不乏自作多情的成份。看了《小团圆》才知道什么叫“谁是谁一目了然”。张自己也曾对水晶承认过,《传奇》中的人物和故事,大都“各有其本”,《金锁记》欺负李家后人不读小说,连软骨病都懒得换个名字,《花凋》干脆令舅舅一家同她断绝来往。
指出这些来并非要对此做什么褒贬。一来我十分同意她说的“最好的材料就是你身边的材料”,不觉得把身边的故事搬进小说就有什么禁忌。自传体,家族史不要太多了,艺术来源于生活,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杀青不如杀熟。二来我一向也不认为小说的核心在故事,故事只是材料,是构成小说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好比女娲娘娘造人,把故事准备齐活了,只是捏泥人,让这些泥人活过来,给他们渡最后一口气的,是对他们内心世界和生活本质的揭示。在这方面她的成就用不着我再废什么话。问题在于--既然有这么多“前科”,说明私密对她而言并无什么神圣,至少不是全部私密都神圣,神圣(如果非得选个词的话,我宁愿用“盛大”)到不能与人言的只是有关他的事。换个角度来说就是:她不能说,与这些事是不是私密无关,只与这是什么事有关。
“她不喜欢告诉人,除非有必要,对比比就什么也没说。从前跟比比几乎无话不谈,在香港也给楚娣写过长信。但是自从写东西,觉得无论说什么都有人懂,即使不懂,她也有一种信心,总会有人懂。曾经沧海难为水,更嫌自己说话言不达意,什么都不愿告诉人了。每次破例,也从来得不到满足与安慰,过后总是后悔。”
这段话至关重要,不仅解释了她对待私密的态度,也足以解释为什么她在小说中对胡的态度同在与他人来往信件中提到他时的态度是有分别的。后一条暂且按下不表。
她不喜欢的不是告诉人“私密”,而只是“告诉人”这种形式,这形式细分起来又有两类:一是说,用嘴巴告诉;二是写,用书信告诉。不论载体有什么不同,相同在于,都要对着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倾听者。每当这种时候,她就会嫌自己词不达意--她确实不善言辞是一方面(苏青的话:“你从来没有一句爽气话!”),话里话外亦有嫌倾听者不够默契,不能懂她的一面,所以对谈的结果自然只能是后悔。但是,她可一点都不排斥通过“写东西”说出秘密,事实上,曾经沧海难为水,“沧海”与“水”就分别对应着“写东西”与“告诉人”,不愿意“告诉人”,也就是为了将来的某一天能将它写出来,不用对着某个特定的对象,也就用不着为她们的审问和审视而焦虑,她就可以从容不迫--而不再是嗫嚅着,窘迫着--说出、讲透这个故事,合盘托出她的心。到那时候“总会有人懂”的。在那个时刻到来之前,通过写作之外的任何形式,对任何人,说什么都是无意义的,也是词不达意的,因而不管说了什么,都是做不得数的--记住这句话。
她却就是无法将它合盘托出。甚至在将近三十年之后,甚至在她告别这个世界之前,那一刻也没能到来。
担心“国家主义的制裁”这类理由和“私家重地”一样,仍是托词。只不过“私家重地”是对外人的借口(这么说最省事,最容易对围观群众交代,群众也能听懂),顾忌政治环境则是对自己的借口--我不是不想写,是不能写啊。笑话,风口浪尖上嫁“汉奸”都不顾忌,时过境迁写“汉奸”倒担心起来了?事实是,只有在把“不能”解释为“没有能力”时这句话才成立。原因不在外力,不在于什么人、什么样的环境不允许她写,就是她自己没有能力,没有法子将它写出来。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她还爱着,恨亦是爱。不管她怎样对他人撇清,如何给自己催眠,她都没法改变这件事。这还不是最紧要的,最紧要的在于:她自己实际上深深知道这一点。
小说,至少是现代小说和爱情在本质上是相冲突的。它一定要破坏佳话,要撕去温情脉脉的面纱,要消解并嘲弄打趣激情。不是小说就不能写激情和纯粹的爱,当然能!但一定要有自觉的反高潮随时跟上,自己看得见激情的虚妄,纯粹的杂质,并对抒情和戏剧化时刻保持警惕。以别人的爱情为材料这还不成什么问题,可若一个人能用小说把自己的爱情故事写得精炒绝伦,那一定意味着他不爱了。抑或就没爱过,爱得只是他自己--爱自己的爱情,爱爱上人的感觉,爱恋爱中的自己。在处理这种事时,男作家可能还游刃有余一点,他们有本事把一件事跟一件事分开,一码归一码。女人就差得多,不是女人德性就比男人好,只因她们更看重,更想不开,爱或不爱时都会在意,爱有爱的在意法,恨有恨的在意法。都是放不下。想要她们放下退开很多步都不够,只能等到爱情真正成为过去式时。
因爱生恨不叫过去式。
在谈到这篇小说时,她说:“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我现在的感觉不属于这故事。不忙,这些都需要多搁些时再说。”。
中间那句仿佛轻描淡写的话--“我现在的感觉不属于这故事”--才是文眼!她“现在”--在创作《小团圆》,在同他离异30年后的“现在”是什么样的感觉呢?是连那点东西都没了,还是没到“完全幻灭”?那要看后一句“不忙”了--需要假时间之手来完成的只能是幻灭。
和他断绝之后,她的创作完全陷入低潮。其后的几十年就两三篇小说拿得出手的,不用仔细推敲都看得出全夹带私货。我一向都认为,这与其说是因为“萎谢”(相信女同学的生命力吧,只要她们愿意,再严重的萎谢都是可以复原的,不消借助任何外力,全凭自己),不如说是因为从那时起凭空多了道的障碍,难以逾越--如果这件事不能写,还有什么是值得写的?让这样一段盛大的感情梗在心里,在没能将它清算完毕之前,还怎么会有余光看得见别人的故事?不是死过一场后,感觉就变钝了,只是一个人被降了神,下了蛊,对别的都不会再有兴趣分辨追究了,连看上去的兴致勃勃也都是自我催眠的结果。如果不能用在那个人那件事身上,要敏锐还有何用?又有什么值当动脑筋?女人不是没有爱情之外的事业心,只是要在爱情尚未发生之前,或者已然寂灭之后。
也不是真就看不见别的,只是看见的每个人,每件事,最终都只有一个指向。最后每一个字都关于你。
就像那篇《说胡萝卜》。这次翻书重新撞到才发现从前真是年少不解风情,根本没看出铆窍!这篇文章写于1944年7月。那年的2月4日,二人初见,同年8月结婚。没有这个时间观念,只看字面意识才会当闲笔打趣小俏皮对待--没常识啊!热恋中的女人哪来闲笔?吃个萝卜煨肉汤也能想起问胡萝卜的来历:是外国--胡--传进来的吗?记下姑姑关于胡萝卜的一番闲扯,也能“看看忍不住要笑”。噢!不是因为姑姑的话好笑,更不是因为什么时髦散文的写法好笑。就只是因为想笑。热恋中的女人,看什么都会忍不住笑,什么都没看见也会对着空气眉开眼笑。何况对着一个“胡”字?
每一个字都关于你。爱是这样,恨亦如此。反因为刻意拒斥时花费的力气太大,为了绷出一个无动于衷的表情,更损肝伤肺。不管怎样深埋封存砌死,连缝都用石灰严严实实地泥上,要想将这样一份爱从心中抹去,也一定会拔出胡萝卜带出泥,连带着一同埋葬的还有半颗心。
她最终也没有将它“改好”,因为不能改。这不是信口胡诌的别人的故事了,每一个细节都历历在目,在三十年来的每一天里被反复咀嚼,不可替代。无论改成什么都不可能企及事实本身,都只会是缺憾,任何修饰美化都是对原型的轻亵。甚至不能有“创作”,创作在这里也是一等一轻亵的事。不是暴露狂非要写成自传,是除此之外再不可能有别的写法。
放不下,并且自己心里清楚自己没有放下,才需要借口,才会以如同面对大考的忐忑来对待这个故事。这个故事的开头和结尾都被对大考的恐惧回忆紧紧框住,这结构的寓意也太明显了。可不就是两军对垒前的惨淡心情才可以比拟吗?而且她清楚自己是奴隶的一方,哪怕已经起义,成了叛军,也改变不了奴隶的身份。男女在爱情中的体位是在他们交战的第一回合就固定下来的。她到底瑟缩着没敢交卷,怕什么被连累是假的,怕他会“更得了意”才是她最放不下的,因为只有她最知道她的交代一定会令他得意。她甚至想象得见他眼里又带着“轻蔑”的神气说:“你十分爱我,我也十分知道”。
藏起来他就不知道吗?不让他知道,不让他得意,她又真地有大“仇”得报的快感吗?他们俩谁都不能回答了。只是这本书翻到最后一页,我看见的却是张曼玉,穿着红衫,坐在白驼山的夕照里,含恨落寞老去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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