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不管上天给多少个奇迹。我们也不会在一起了
这是一周来的惟一一个休息日。我并没有指望能深度睡眠;同时,我也没预期自己会醒得这么早。
仍然在6点钟醒来,按睡下的时间来看,我反而睡得更少了。
所以,我在读《随风而逝》的续集《斯佳丽》。这叫爱屋及乌——事实上也不完全如此,根本上,是我很关注这位有着冗长姓名的女人的命运的缘故。
本来她的名字并不长,她叫伊丽莎白·斯佳丽·奥哈拉(已经够不短的了,对吧?嘻嘻~),随着她的婚姻,她的名字就变得很长很长。
任何一个陌生人听到如此漫长的名字就会忍不住猜测她的故事。
当然由于飘迷们对这个女人太熟悉,通常不会去注意她的名字的长度。在飘迷眼里,她的识别标志就三个字——斯佳丽。
在大学二年纪的一个假期我读《随风而逝》读了25遍。可现在,这个数字远不止25。我只想提醒自己一个事实:对,你对这本小说过于偏爱了,别告诉我说你只是想打发无聊时光!
是啊,我对这部小说过份偏爱,再聚焦一下,是对斯佳丽过份地偏爱了。这里面一定有不止一项的理由,可能理由还非常多,非常复杂,“理还乱”的那种复杂。然而,此时,我能意识到的理由只有一个:她非常脆弱又非常地有勇气。但这似乎还不能算是我偏爱她的准确表述,因为玫兰妮同样地脆弱而富有勇气。或许我应该纠正自己的理由:她是那种很氧气的美女,与此同时,她又不断地释放令人窒息的二氧化碳。她是香草,她也是毒药;她是阳光,她也是致命的紫外线。
这样的表述应该才是我偏爱她的准确理由之一。
斯佳丽非常贪婪,她总是要更多,比多还要多。她不断地利用身边的男人和女人,但有一种东西她从来没有利用过,那就是她的爱。遗憾的是,她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明白自己的爱系在哪里,直到灾难降临的那一刻。当塔拉满目疮痍,她才意识到父亲有多么正确,她爱这片土地;当巴特勒船长消失在蓝黑色的浓雾中时,他才意识到她爱这个粗野的男人。
好吧,我现在知道了偏爱她的第二个准确的理由:在她最重视的领域里,她一直活在错觉中。
在意识到自己所爱的一切对于自己的重要性后,她的努力是不择手段的,为了挽救塔拉,她连自己的妹妹都敢踹一边去,嫁给一个根本不爱的男人;为了挽回巴特勒,她会做些什么呢?(这是飘迷的心结呀。我们因此对续篇充满饥渴。)
我知道了自己偏爱她的第三个理由:为了目的,她狠,她不择手段。
然而,斯佳丽是个信守诚诺的女人。她答应了阿希礼会照顾玫兰妮和他们未出世的孩子,她做到了。她在亚特兰大沦陷之际还守护在玫兰妮和她的孩子身边;她带着她们逃命。当所有温柔善良且自诩高尚的人物纷纷鸟兽散时,她却没有抛弃自己的情敌。这是个无比自私的女人呀~多讽刺!
这是我偏爱她的第四个理由:她答应的她做到了,无论风险多大。
阿希礼的生日会上,她被巴特勒粗野地推进门,独自面对一群造谣者,昴起下巴的样子。那时候,玫兰妮穿过不友善的人群走到她面前,很温婉地强迫他们握她的手以示欢迎。
算是第五个偏爱她的理由吧:她有一个太棒的朋友。在这个理由里,还有着羡慕。羡慕她一直有一个对她非常信任和忠诚的朋友。
“坦白说,亲爱的,我才不在乎呢。”巴特勒在消失前对她讲的最后一句话是前年美国电影经典台词NO.1。
如果你反复地、投入地去阅读过《随风而逝》这部小说,你就会知道这句话的杀伤力有多强大!而在我们的一生中,每个人至少都有一次逃脱不了的时刻去面对一种无法避免的毁灭。
这是我偏爱她的第六个理由:她被自己的爱人毁灭了。
现在,于一堆复杂的“理还乱”的理由里我至少可以肯定有六个准确地偏爱斯佳丽的理由。她脆弱又有勇气虚荣自私贪婪为达目标不择手段狠活在错觉里信守承诺有一个对她非常信任和忠诚的朋友被自己所爱的人毁灭了。
《乱世佳人》里我喜欢看几个片断:在塔拉庄园的一棵大树下,夕阳西沉,她与父亲临风伫立;她带着玫兰妮逃难,在桥下躲避北方兵,勒着缰绳痛哭;在战后的十二橡树庄园的地里,她啃着生红薯,然后捶着土地痛哭再攥着泥土发誓;跟巴特勒的结婚旅行时,她狂食巧克力,吃着自己碟里的,还盯着待者托盘里的。
我喜欢看这几个片断,所以我会反复看。
我喜欢这部小说,所以我会反复读。
昨天回家的路上我也在反复听三首歌,《往事随风》、《秘密的爱》和《too many nights late》。我真地把自己弄得眼泪汪汪。今天,阅读《斯佳丽》的时候,我才明白,我只是一个寄主。我只是一个在心里饲养了一头野兽的人。我只是这头野兽的寄主。是它,把我弄得眼泪汪汪。这是一头多么忧伤的野兽啊。如此地忧伤。
为什么会偏爱斯佳丽呢?因为她也在心里饲养着一头忧伤的野兽。如此凶猛如此忧伤,连舔噬自己的猎物时都克制不了的忧伤。
一头忧伤的兽不会为了嗜血而捕猎和屠杀,它只会为了无所适从的惊慌。无所适从地惊慌着捕猎和屠杀再回到无所适从的惊慌里,于是,它没法不忧伤。
据说,《随风而逝》有过几部续篇,真正被接受的,只有《斯佳丽》。在这部续篇里,作者试图解开飘迷的心结,试图给飘迷一个答案:斯佳丽在被爱人毁灭后重新得到了爱人。
在续篇里,斯佳丽已经变成了一个勇敢的现代派的交际花,她继续生猛继续贪婪继续脆弱又有勇气。可惜我不喜欢这个成熟了的斯佳丽,这个带着当代气质而不是一百年前优雅气质的斯佳丽。
在这部续篇里,她最终跟巴特勒重修旧好的结局令我一点都不快乐。相反,我因为无所适从而更加的忧伤。
《随风而逝》中我最讨厌也最欣赏的男人就是巴特勒。我欣赏他的强悍,我讨厌他在斯佳丽最需要他的时候一次又一次地拂袖而去:在斯佳丽离开亚特兰大的时候,在她需要300个金币挽回塔拉的时候,在谣言四起的时候,在玫兰妮死去的时候……
《斯佳丽》延续了巴特勒的这种特性,他跟她离婚,娶了另一个女人,在那个女人难产死后又来找斯佳丽,然后,“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真的吗?一个心里饲养着野兽的女人会跟一个在她最需要时拂袖而去的弄伤了她这个人又弄伤了她心里的兽的男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吗?
任何一个在心里饲养着野兽的女人,人死兽亡,兽死人亡。这样的女人是不可能独自活在世间的。
任何一个在心里饲养着野兽的女人,无论是她这个人还是那头兽都会伤害她爱的人;而她爱的那个人也会很不客气地伤害她这个人和她心里的兽。
这是一种诅咒,对不对?那他们怎么可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结局不应该是这样。这个结局应该是:斯佳丽嫁给卢克,挥霍他的财产,在伦敦、巴黎和纽约花天酒地,到处狩猎;她永远不会告诉猫咪巴特勒是她的父亲,她也永远不会告诉巴特勒猫咪是他的女儿。而巴特勒呢?他也被斯佳丽伤害得很深,因此,他会跟别的女人结婚生子度过一生,永远不会去找斯佳丽。
她爱他。她总是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想念他。然而她希望永远不要再与他相遇。这才是一个心里饲养着野兽的女人的选择。她和她的兽会忧伤地走完此生。
而他呢,他会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避免她的所有,包括一记念头,并且像翻修那样重装自己的生活系统。他享受他的生活和女人。他不在乎是否会跟她相遇。这才是一个心里饲养着野兽的男人的选择。他和他的野兽会快乐地走完此生。
我憎恨《斯佳丽》的结局。我也同情这位续篇的作者。她很为难,不是吗?如果在续篇里她不让斯佳丽跟巴特勒在一起,飘迷们会骂她“坑人”;如果她让他们在一起,飘迷们会骂她“骗人”。替她着想下,骗人总比坑人强一点点,还是骗人吧。
再套用朱德庸的一个句法:童话,开始于人性,终止于兽性。心里饲养着一头兽的人是不会有童话结局的。让我们回到无所适从的捕杀和无尽的忧伤中去吧。让我们在人群中安静地痛苦,不动声色的泪眼濛濛吧。
既然忧伤给了我们一双泪眼,那我们最好还是不要面对风和刺眼的幸福。
仍然在6点钟醒来,按睡下的时间来看,我反而睡得更少了。
所以,我在读《随风而逝》的续集《斯佳丽》。这叫爱屋及乌——事实上也不完全如此,根本上,是我很关注这位有着冗长姓名的女人的命运的缘故。
本来她的名字并不长,她叫伊丽莎白·斯佳丽·奥哈拉(已经够不短的了,对吧?嘻嘻~),随着她的婚姻,她的名字就变得很长很长。
任何一个陌生人听到如此漫长的名字就会忍不住猜测她的故事。
当然由于飘迷们对这个女人太熟悉,通常不会去注意她的名字的长度。在飘迷眼里,她的识别标志就三个字——斯佳丽。
在大学二年纪的一个假期我读《随风而逝》读了25遍。可现在,这个数字远不止25。我只想提醒自己一个事实:对,你对这本小说过于偏爱了,别告诉我说你只是想打发无聊时光!
是啊,我对这部小说过份偏爱,再聚焦一下,是对斯佳丽过份地偏爱了。这里面一定有不止一项的理由,可能理由还非常多,非常复杂,“理还乱”的那种复杂。然而,此时,我能意识到的理由只有一个:她非常脆弱又非常地有勇气。但这似乎还不能算是我偏爱她的准确表述,因为玫兰妮同样地脆弱而富有勇气。或许我应该纠正自己的理由:她是那种很氧气的美女,与此同时,她又不断地释放令人窒息的二氧化碳。她是香草,她也是毒药;她是阳光,她也是致命的紫外线。
这样的表述应该才是我偏爱她的准确理由之一。
斯佳丽非常贪婪,她总是要更多,比多还要多。她不断地利用身边的男人和女人,但有一种东西她从来没有利用过,那就是她的爱。遗憾的是,她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明白自己的爱系在哪里,直到灾难降临的那一刻。当塔拉满目疮痍,她才意识到父亲有多么正确,她爱这片土地;当巴特勒船长消失在蓝黑色的浓雾中时,他才意识到她爱这个粗野的男人。
好吧,我现在知道了偏爱她的第二个准确的理由:在她最重视的领域里,她一直活在错觉中。
在意识到自己所爱的一切对于自己的重要性后,她的努力是不择手段的,为了挽救塔拉,她连自己的妹妹都敢踹一边去,嫁给一个根本不爱的男人;为了挽回巴特勒,她会做些什么呢?(这是飘迷的心结呀。我们因此对续篇充满饥渴。)
我知道了自己偏爱她的第三个理由:为了目的,她狠,她不择手段。
然而,斯佳丽是个信守诚诺的女人。她答应了阿希礼会照顾玫兰妮和他们未出世的孩子,她做到了。她在亚特兰大沦陷之际还守护在玫兰妮和她的孩子身边;她带着她们逃命。当所有温柔善良且自诩高尚的人物纷纷鸟兽散时,她却没有抛弃自己的情敌。这是个无比自私的女人呀~多讽刺!
这是我偏爱她的第四个理由:她答应的她做到了,无论风险多大。
阿希礼的生日会上,她被巴特勒粗野地推进门,独自面对一群造谣者,昴起下巴的样子。那时候,玫兰妮穿过不友善的人群走到她面前,很温婉地强迫他们握她的手以示欢迎。
算是第五个偏爱她的理由吧:她有一个太棒的朋友。在这个理由里,还有着羡慕。羡慕她一直有一个对她非常信任和忠诚的朋友。
“坦白说,亲爱的,我才不在乎呢。”巴特勒在消失前对她讲的最后一句话是前年美国电影经典台词NO.1。
如果你反复地、投入地去阅读过《随风而逝》这部小说,你就会知道这句话的杀伤力有多强大!而在我们的一生中,每个人至少都有一次逃脱不了的时刻去面对一种无法避免的毁灭。
这是我偏爱她的第六个理由:她被自己的爱人毁灭了。
现在,于一堆复杂的“理还乱”的理由里我至少可以肯定有六个准确地偏爱斯佳丽的理由。她脆弱又有勇气虚荣自私贪婪为达目标不择手段狠活在错觉里信守承诺有一个对她非常信任和忠诚的朋友被自己所爱的人毁灭了。
《乱世佳人》里我喜欢看几个片断:在塔拉庄园的一棵大树下,夕阳西沉,她与父亲临风伫立;她带着玫兰妮逃难,在桥下躲避北方兵,勒着缰绳痛哭;在战后的十二橡树庄园的地里,她啃着生红薯,然后捶着土地痛哭再攥着泥土发誓;跟巴特勒的结婚旅行时,她狂食巧克力,吃着自己碟里的,还盯着待者托盘里的。
我喜欢看这几个片断,所以我会反复看。
我喜欢这部小说,所以我会反复读。
昨天回家的路上我也在反复听三首歌,《往事随风》、《秘密的爱》和《too many nights late》。我真地把自己弄得眼泪汪汪。今天,阅读《斯佳丽》的时候,我才明白,我只是一个寄主。我只是一个在心里饲养了一头野兽的人。我只是这头野兽的寄主。是它,把我弄得眼泪汪汪。这是一头多么忧伤的野兽啊。如此地忧伤。
为什么会偏爱斯佳丽呢?因为她也在心里饲养着一头忧伤的野兽。如此凶猛如此忧伤,连舔噬自己的猎物时都克制不了的忧伤。
一头忧伤的兽不会为了嗜血而捕猎和屠杀,它只会为了无所适从的惊慌。无所适从地惊慌着捕猎和屠杀再回到无所适从的惊慌里,于是,它没法不忧伤。
据说,《随风而逝》有过几部续篇,真正被接受的,只有《斯佳丽》。在这部续篇里,作者试图解开飘迷的心结,试图给飘迷一个答案:斯佳丽在被爱人毁灭后重新得到了爱人。
在续篇里,斯佳丽已经变成了一个勇敢的现代派的交际花,她继续生猛继续贪婪继续脆弱又有勇气。可惜我不喜欢这个成熟了的斯佳丽,这个带着当代气质而不是一百年前优雅气质的斯佳丽。
在这部续篇里,她最终跟巴特勒重修旧好的结局令我一点都不快乐。相反,我因为无所适从而更加的忧伤。
《随风而逝》中我最讨厌也最欣赏的男人就是巴特勒。我欣赏他的强悍,我讨厌他在斯佳丽最需要他的时候一次又一次地拂袖而去:在斯佳丽离开亚特兰大的时候,在她需要300个金币挽回塔拉的时候,在谣言四起的时候,在玫兰妮死去的时候……
《斯佳丽》延续了巴特勒的这种特性,他跟她离婚,娶了另一个女人,在那个女人难产死后又来找斯佳丽,然后,“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真的吗?一个心里饲养着野兽的女人会跟一个在她最需要时拂袖而去的弄伤了她这个人又弄伤了她心里的兽的男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吗?
任何一个在心里饲养着野兽的女人,人死兽亡,兽死人亡。这样的女人是不可能独自活在世间的。
任何一个在心里饲养着野兽的女人,无论是她这个人还是那头兽都会伤害她爱的人;而她爱的那个人也会很不客气地伤害她这个人和她心里的兽。
这是一种诅咒,对不对?那他们怎么可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结局不应该是这样。这个结局应该是:斯佳丽嫁给卢克,挥霍他的财产,在伦敦、巴黎和纽约花天酒地,到处狩猎;她永远不会告诉猫咪巴特勒是她的父亲,她也永远不会告诉巴特勒猫咪是他的女儿。而巴特勒呢?他也被斯佳丽伤害得很深,因此,他会跟别的女人结婚生子度过一生,永远不会去找斯佳丽。
她爱他。她总是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想念他。然而她希望永远不要再与他相遇。这才是一个心里饲养着野兽的女人的选择。她和她的兽会忧伤地走完此生。
而他呢,他会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避免她的所有,包括一记念头,并且像翻修那样重装自己的生活系统。他享受他的生活和女人。他不在乎是否会跟她相遇。这才是一个心里饲养着野兽的男人的选择。他和他的野兽会快乐地走完此生。
我憎恨《斯佳丽》的结局。我也同情这位续篇的作者。她很为难,不是吗?如果在续篇里她不让斯佳丽跟巴特勒在一起,飘迷们会骂她“坑人”;如果她让他们在一起,飘迷们会骂她“骗人”。替她着想下,骗人总比坑人强一点点,还是骗人吧。
再套用朱德庸的一个句法:童话,开始于人性,终止于兽性。心里饲养着一头兽的人是不会有童话结局的。让我们回到无所适从的捕杀和无尽的忧伤中去吧。让我们在人群中安静地痛苦,不动声色的泪眼濛濛吧。
既然忧伤给了我们一双泪眼,那我们最好还是不要面对风和刺眼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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