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政治学的诞生(内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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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政治学的诞生
法兰西学院讲座 1978-79
[法]米歇尔•福柯 著
王立秋 试译
内容概要
1979年1月10日
方法问题。——假设普遍性不存在。——对上一年讲座内容的总结:出于国家理由的统治(外部的政治)的有限目标和警察国家的无限目标(内部的政治)。——作为国家理由的外部限制之原则的法律。——这次讲座的切入点:作为统治理性的内部限制之原则的政治经济学。——这一研究所面临的风险:惯习和真理体制的链接,及其写入现实所带来的后果。——什么是自由主义?
1979年1月17日
自由主义与十八世纪新统治技艺的执行。——自由主义新统治技艺的特征(I):(1)对作为真理构成(formation),而不仅仅是司法领域(domain of jurisdiction)的市场的建构。——方法问题。目前研究疯狂、刑法命令程序和性所面临的风险:对“真话机制(regime of veridiction)”的历史的勾勒。——对知识(savoir)进行政治批判的本质。——(2)政府当局对权力应用的限制问题。两种解决方法:法国式的司法激进主义(juridical radicalism)和英国式的功利主义。——“效用”问题及政府当局对权力的限制。——对历史异质状态的评论:战略上与辩证逻辑相对立。——作为新统治技艺操作者(opérateur)的“利益(interest)”观念。
1979年1月24日
自由主义新统治技艺的特征(II):(3)欧洲平衡与国际关系问题。——重商主义经济和政治上的算计。重农学派和亚当•斯密处的市场自由原则:新的欧洲模式的诞生。——出现了向世界范围扩展的统治理性。——新的自由主义统治技艺的原则:“统治的自然主义(governmental naturalism,统治的自然化、自然论)”;对自由的生产。——自由主义的仲裁问题。及其工具:(1)对危险的管理及安全机制的应用;(2)纪律管制(边沁的全景敞视主义);(3)干涉主义政策。——对自由及其危机的管理。
1979年1月31日
国家的恐惧。——方法问题:在对权力机制的分析中为国家理论打括弧的意义和风险。——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的统治实践:1948年至1962年的德国自由主义;美国的新自由主义。——德国的新自由主义(I)。——德国新自由主义的政治-经济语境。——1947年艾哈德(Erhard)促成的特别议会。其计划:废除政府干涉的价格控制及对政府干涉的限制。——艾哈德在1948年定义的,无政府与“蚁民国家(termite state)”之间的第三种政治形式。——其双重意义:(a)对作为国家政治表征方式的经济自由的尊重;(b)作为政治主权构成基础的经济自由机制。——当代德国治理术的基本特征:经济自由,司法合法性和政治共识的源泉。——经济增长,使与过去的决裂成为可能的新历史意识的主轴。——基督教民主的回复及自由主义政治的自给自足(SPD)。——自由主义政府的原则及社会主义统治理性的缺席。
1979年2月7日
德国的新自由主义(II)。——问题:经济自由如何在为国家奠基的同时对国家构成限制?——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家:W.欧肯(Euken),F.波姆(Böhm),A. 缪勒一阿尔马克(Müller-Armack),F.冯•哈耶克(von Hayek)。——马克斯·韦伯及资本主义非理性的理性主义问题。法兰克福学派及弗莱堡学派的回应。——作为新自由主义目标定义必要逆境的纳粹主义(译注:即只有以纳粹为背景,新自由主义的目标才能得到准确的定义,虽然这个背景对后者来说是灾难或不幸)。——十九世纪以来德国自由主义政策的障碍:(a)李斯特在经济上的保护主义;(b)俾斯麦的国家社会主义;(c)一战以来实行的计划经济;(d)凯恩斯的干涉主义;(e)国家社会主义(即纳粹)的经济政策。——基于德国历史不同元素对国家社会主义的新自由主义批判。——理论上的后果:这种批判向新政和贝弗里奇计划(Beveridge Plan)的延伸;干涉主义和国家权力的增长;大众化和统一化,国家控制的结果。——新自由主义的危险:相对于古典自由主义的新。纯粹竞争的理论。
1979年2月14日
德国新自由主义(III)。——对现状进行历史分析的无济于事。——新自由主义如何与古典自由主义相互区别开?——新自由主义面临的特别的危险: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原则及其衍生法则上为全球范围的政治权力应用做好示范?——对市场经济的解放及自由放任政策。——(1938年8月26日至30日举行的)瓦尔特•李普曼讨论会。——政府行为的类型问题。三例:(a)垄断问题;(b)“一致行动(actions conformes)”问题。W.欧曼处经济政策的基础。规制措施和组织行动(actions ordonnatrices);(c)社会政策。对福利经济的秩序自由主义批判。——作为政府干预点的社会。“社会政策”(Gesellschaftspolitik)。——这种政策的一面:以企业为模型的社会的形成。——企业社会与法治社会;一个现象的两面。
1979年2月21日
对新自由主义而言“社会政策”的另一面:依竞争型市场经济管制的社会中的法律问题。——回到瓦尔特•李普曼讨论会。——基于路易•鲁吉耶(Louis Rougier)文本的反思。——(1)司法-经济秩序的观念。经济过程与机制构架之间关系的相互性。——政治上的风险:资本主义的生存问题。——两个互补的问题:竞争理论和对资本主义的历史、社会学分析。——(2)法律的干涉主义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十八世纪与专制统治和警察国家相对立的法律主治(l’ État de droit)。对十九世纪观念的重新阐发:公民与政府当局之间的仲裁问题。行政法庭问题。——新自由主义规划:把法律主治原则引进经济秩序。——哈耶克论法律主治与计划(经济)。——(3)司法要求的增长。——笼统的结论:德国新自由主义统治技艺的特性。秩序自由主义与熊彼得的悲观主义。
1979年3月7日
大体的评论:(1)微观权力分析的方法论视野。(2)国家恐惧的扩充主义。与秩序自由主义相关。——极权主义国家和二十世纪主权国家衰落的两个主题。——对德国模式在法国和美国扩散的评论。——德国新自由主义模式与法国的国家计划。——向自由主义经济转变的法国语境。——法国的社会政策:社会安全的例子。——吉斯卡•德斯坦(Giscard d’Estaing)处经济与社会的分离。——“负赋税”计划及其在社会和政治上所面临的危险。“相对”贫困与“绝对”贫困。对充分就业政策的废弃。
1979年3月14日
美国的新自由主义(I)。语境。——美国与欧洲新自由主义的区别。——作为全球性主张,乌托邦焦点和思想方法的美国新自由主义。——美国新自由主义面面观:(1)人力资本理论。为此理论所表征的两个过程:(a)经济分析在其领域内部的扩张:对从时间角度切入的经典劳动力分析的批判;(b)经济分析向之前被认为是非经济的诸领域的扩张。——新自由主义分析造成的认识论转向:从经济过程的分析转向对人类行为的内在理性的分析。——作为经济行为的劳动。——劳动被分解为资本、效率和收入。——对经济人(homo œconomicus)的重新定义:(经营)自我的企业家。——“人力资本”的观念及其构成因素:(a)固有因素(即先天因素)及对原生人力资本的改进问题;(b)获取因素(即后天的因素)及人力资本的形成问题(教育,健康,等等)。——这些分析的旨趣:社会和经济创新问题(熊彼得)的重新开始。增长政策的新概念。
1979年3月21日
美国的新自由主义(II)。——经济指标对社会现象上的应用。——回到秩序自由主义的基本问题式:“社会政策”的模棱两可。社会领域“企业”形式的一般化。经济政策与生命政策(Vitalpolitik):支持市场与反对市场的社会。——美国新自由主义中市场的经济模式不受限制的普遍化:个体行为的可理解性原则和政府干涉的核心准则。——美国新自由主义面面观:(2)失职行为和刑罚政策。——历史遗留问题:十八世纪的刑法改革问题。经济上的算计和守法性问题。十九世纪规范对法律的寄生性侵袭以及犯罪人类学的诞生。——新自由主义(对犯罪)分析:(1)犯罪的定义;(2)对犯罪主体的描述,把犯罪主体描述为经济人;(3)刑罚的地位,作为“实施”法律的工具。药物市场的例子。——这种分析导致的后果:(a)在人类学意义上对罪犯的抹除;(b)把规训模式拓展到极致(out of play,玩出界了)。
1979年3月28日
经济人模型。——美国新自由主义中经济人模型向一切形式的行为的普遍化。——经济分析和行为技术。——作为十八世纪出现的新统治理性之基本要素的经济人。——瓦尔拉(Walras)和帕累托(Pareto)之前经济人观念史的诸要素。——英国经验主义哲学(休谟)中的利益主体。——利益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异质性:(1)与司法意志相较不可还原的利益本性。(2)市场逻辑和契约之间的比较。——司法模式的第二次创新:经济主体与政治权力的关系。孔多塞。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个体对利润的追求与集体财富增长的关联。经济世界的不可加总的本质。对主权的必要忽视。——批判统治理性的政治经济学:对两种形式,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形式的经济主权的可能性的拒斥。——作为位于统治技艺侧面的科学的政治经济学。
1979年4月4日
经济人观念史的诸要素(II)。——回到经济活动对统治权力的限制问题。——与自由主义的统治技艺相关的新领域的出现:公民社会。——经济人与公民社会:自由主义统治技艺不可分割的要素。——对“公民社会”观念的分析:从洛克到弗格森(Ferguson)的演进。弗格森的《论公民社会的历史》(An Essay on the History of Civil Society, 1787)。弗格森处公民社会的四个核心特征:(1)它是历史-自然的恒定(constant,常量);(2)它确保个体自发的综合。经济纽带的悖论;(3)它是政治权力永恒的源泉;(4)它是历史的发动机。——新政治思想体系的出现。——理论上的后果:(a)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德国,英国和法国的问题式;(b)政治权力的管理:从君王的智慧到被统治者的理性算计。——大致的结论。
法兰西学院讲座 1978-79
[法]米歇尔•福柯 著
王立秋 试译
内容概要
1979年1月10日
方法问题。——假设普遍性不存在。——对上一年讲座内容的总结:出于国家理由的统治(外部的政治)的有限目标和警察国家的无限目标(内部的政治)。——作为国家理由的外部限制之原则的法律。——这次讲座的切入点:作为统治理性的内部限制之原则的政治经济学。——这一研究所面临的风险:惯习和真理体制的链接,及其写入现实所带来的后果。——什么是自由主义?
1979年1月17日
自由主义与十八世纪新统治技艺的执行。——自由主义新统治技艺的特征(I):(1)对作为真理构成(formation),而不仅仅是司法领域(domain of jurisdiction)的市场的建构。——方法问题。目前研究疯狂、刑法命令程序和性所面临的风险:对“真话机制(regime of veridiction)”的历史的勾勒。——对知识(savoir)进行政治批判的本质。——(2)政府当局对权力应用的限制问题。两种解决方法:法国式的司法激进主义(juridical radicalism)和英国式的功利主义。——“效用”问题及政府当局对权力的限制。——对历史异质状态的评论:战略上与辩证逻辑相对立。——作为新统治技艺操作者(opérateur)的“利益(interest)”观念。
1979年1月24日
自由主义新统治技艺的特征(II):(3)欧洲平衡与国际关系问题。——重商主义经济和政治上的算计。重农学派和亚当•斯密处的市场自由原则:新的欧洲模式的诞生。——出现了向世界范围扩展的统治理性。——新的自由主义统治技艺的原则:“统治的自然主义(governmental naturalism,统治的自然化、自然论)”;对自由的生产。——自由主义的仲裁问题。及其工具:(1)对危险的管理及安全机制的应用;(2)纪律管制(边沁的全景敞视主义);(3)干涉主义政策。——对自由及其危机的管理。
1979年1月31日
国家的恐惧。——方法问题:在对权力机制的分析中为国家理论打括弧的意义和风险。——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的统治实践:1948年至1962年的德国自由主义;美国的新自由主义。——德国的新自由主义(I)。——德国新自由主义的政治-经济语境。——1947年艾哈德(Erhard)促成的特别议会。其计划:废除政府干涉的价格控制及对政府干涉的限制。——艾哈德在1948年定义的,无政府与“蚁民国家(termite state)”之间的第三种政治形式。——其双重意义:(a)对作为国家政治表征方式的经济自由的尊重;(b)作为政治主权构成基础的经济自由机制。——当代德国治理术的基本特征:经济自由,司法合法性和政治共识的源泉。——经济增长,使与过去的决裂成为可能的新历史意识的主轴。——基督教民主的回复及自由主义政治的自给自足(SPD)。——自由主义政府的原则及社会主义统治理性的缺席。
1979年2月7日
德国的新自由主义(II)。——问题:经济自由如何在为国家奠基的同时对国家构成限制?——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家:W.欧肯(Euken),F.波姆(Böhm),A. 缪勒一阿尔马克(Müller-Armack),F.冯•哈耶克(von Hayek)。——马克斯·韦伯及资本主义非理性的理性主义问题。法兰克福学派及弗莱堡学派的回应。——作为新自由主义目标定义必要逆境的纳粹主义(译注:即只有以纳粹为背景,新自由主义的目标才能得到准确的定义,虽然这个背景对后者来说是灾难或不幸)。——十九世纪以来德国自由主义政策的障碍:(a)李斯特在经济上的保护主义;(b)俾斯麦的国家社会主义;(c)一战以来实行的计划经济;(d)凯恩斯的干涉主义;(e)国家社会主义(即纳粹)的经济政策。——基于德国历史不同元素对国家社会主义的新自由主义批判。——理论上的后果:这种批判向新政和贝弗里奇计划(Beveridge Plan)的延伸;干涉主义和国家权力的增长;大众化和统一化,国家控制的结果。——新自由主义的危险:相对于古典自由主义的新。纯粹竞争的理论。
1979年2月14日
德国新自由主义(III)。——对现状进行历史分析的无济于事。——新自由主义如何与古典自由主义相互区别开?——新自由主义面临的特别的危险: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原则及其衍生法则上为全球范围的政治权力应用做好示范?——对市场经济的解放及自由放任政策。——(1938年8月26日至30日举行的)瓦尔特•李普曼讨论会。——政府行为的类型问题。三例:(a)垄断问题;(b)“一致行动(actions conformes)”问题。W.欧曼处经济政策的基础。规制措施和组织行动(actions ordonnatrices);(c)社会政策。对福利经济的秩序自由主义批判。——作为政府干预点的社会。“社会政策”(Gesellschaftspolitik)。——这种政策的一面:以企业为模型的社会的形成。——企业社会与法治社会;一个现象的两面。
1979年2月21日
对新自由主义而言“社会政策”的另一面:依竞争型市场经济管制的社会中的法律问题。——回到瓦尔特•李普曼讨论会。——基于路易•鲁吉耶(Louis Rougier)文本的反思。——(1)司法-经济秩序的观念。经济过程与机制构架之间关系的相互性。——政治上的风险:资本主义的生存问题。——两个互补的问题:竞争理论和对资本主义的历史、社会学分析。——(2)法律的干涉主义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十八世纪与专制统治和警察国家相对立的法律主治(l’ État de droit)。对十九世纪观念的重新阐发:公民与政府当局之间的仲裁问题。行政法庭问题。——新自由主义规划:把法律主治原则引进经济秩序。——哈耶克论法律主治与计划(经济)。——(3)司法要求的增长。——笼统的结论:德国新自由主义统治技艺的特性。秩序自由主义与熊彼得的悲观主义。
1979年3月7日
大体的评论:(1)微观权力分析的方法论视野。(2)国家恐惧的扩充主义。与秩序自由主义相关。——极权主义国家和二十世纪主权国家衰落的两个主题。——对德国模式在法国和美国扩散的评论。——德国新自由主义模式与法国的国家计划。——向自由主义经济转变的法国语境。——法国的社会政策:社会安全的例子。——吉斯卡•德斯坦(Giscard d’Estaing)处经济与社会的分离。——“负赋税”计划及其在社会和政治上所面临的危险。“相对”贫困与“绝对”贫困。对充分就业政策的废弃。
1979年3月14日
美国的新自由主义(I)。语境。——美国与欧洲新自由主义的区别。——作为全球性主张,乌托邦焦点和思想方法的美国新自由主义。——美国新自由主义面面观:(1)人力资本理论。为此理论所表征的两个过程:(a)经济分析在其领域内部的扩张:对从时间角度切入的经典劳动力分析的批判;(b)经济分析向之前被认为是非经济的诸领域的扩张。——新自由主义分析造成的认识论转向:从经济过程的分析转向对人类行为的内在理性的分析。——作为经济行为的劳动。——劳动被分解为资本、效率和收入。——对经济人(homo œconomicus)的重新定义:(经营)自我的企业家。——“人力资本”的观念及其构成因素:(a)固有因素(即先天因素)及对原生人力资本的改进问题;(b)获取因素(即后天的因素)及人力资本的形成问题(教育,健康,等等)。——这些分析的旨趣:社会和经济创新问题(熊彼得)的重新开始。增长政策的新概念。
1979年3月21日
美国的新自由主义(II)。——经济指标对社会现象上的应用。——回到秩序自由主义的基本问题式:“社会政策”的模棱两可。社会领域“企业”形式的一般化。经济政策与生命政策(Vitalpolitik):支持市场与反对市场的社会。——美国新自由主义中市场的经济模式不受限制的普遍化:个体行为的可理解性原则和政府干涉的核心准则。——美国新自由主义面面观:(2)失职行为和刑罚政策。——历史遗留问题:十八世纪的刑法改革问题。经济上的算计和守法性问题。十九世纪规范对法律的寄生性侵袭以及犯罪人类学的诞生。——新自由主义(对犯罪)分析:(1)犯罪的定义;(2)对犯罪主体的描述,把犯罪主体描述为经济人;(3)刑罚的地位,作为“实施”法律的工具。药物市场的例子。——这种分析导致的后果:(a)在人类学意义上对罪犯的抹除;(b)把规训模式拓展到极致(out of play,玩出界了)。
1979年3月28日
经济人模型。——美国新自由主义中经济人模型向一切形式的行为的普遍化。——经济分析和行为技术。——作为十八世纪出现的新统治理性之基本要素的经济人。——瓦尔拉(Walras)和帕累托(Pareto)之前经济人观念史的诸要素。——英国经验主义哲学(休谟)中的利益主体。——利益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异质性:(1)与司法意志相较不可还原的利益本性。(2)市场逻辑和契约之间的比较。——司法模式的第二次创新:经济主体与政治权力的关系。孔多塞。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个体对利润的追求与集体财富增长的关联。经济世界的不可加总的本质。对主权的必要忽视。——批判统治理性的政治经济学:对两种形式,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形式的经济主权的可能性的拒斥。——作为位于统治技艺侧面的科学的政治经济学。
1979年4月4日
经济人观念史的诸要素(II)。——回到经济活动对统治权力的限制问题。——与自由主义的统治技艺相关的新领域的出现:公民社会。——经济人与公民社会:自由主义统治技艺不可分割的要素。——对“公民社会”观念的分析:从洛克到弗格森(Ferguson)的演进。弗格森的《论公民社会的历史》(An Essay on the History of Civil Society, 1787)。弗格森处公民社会的四个核心特征:(1)它是历史-自然的恒定(constant,常量);(2)它确保个体自发的综合。经济纽带的悖论;(3)它是政治权力永恒的源泉;(4)它是历史的发动机。——新政治思想体系的出现。——理论上的后果:(a)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德国,英国和法国的问题式;(b)政治权力的管理:从君王的智慧到被统治者的理性算计。——大致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