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十年前一个寒冷阴雨的四月天,我独自一人在贝克街游荡。色调灰暗的古老建筑、商店里满头白发的女店员,以及细雨中边缘模糊的灌木丛,以一种安详沉默的方式存在着,仿佛与一百多年前那位侦探在世时毫无差别。而他本人也站在那里,心不在焉地沉思,戴着那顶著名的帽子,手里捏着那支著名的欧石南根烟斗。——当然,那是一尊塑像。
和擎天柱一样,福尔摩斯是我童年的英雄。我的确相信曾经有这样一个人,生活在伦敦城弥漫的雾气之中。我甚至相信,只要他和他的朋友在我面前出现,我一定可以一眼认出,不管他如何伪装。这本书对我的影响远远超出一部侦探小说应有的意义。它让我对两件事确信不疑:一是智的力量:智慧可以让平凡人拥有解决问题的能力,也能给怯懦者以面对世界的勇气;另一个,我称之为简单的正义:善与恶并非黑白分明,然而在理性光芒的照耀下,它们将显出本来面目,并无所遁形。
一直到今天,当我重新翻阅这本儿时读物时,后一点仍然深深吸引着我。柯南道尔不擅长复杂的情节设计,和后来愈翻愈新、光怪陆离的推理小说相比,剧情大多简单。在后期作品中,甚至细节推理这个最大的特色也很少出现。例证之一就是,他的长篇不如短篇。如《四签名》,后半段就是一个拙劣的探险故事;又如《巴斯克维尔猎犬》,多数人将它当作他的代表作,在我看来却是失败的,当然那时怪兽桥段还没有后来那么泛滥。 然而现代推理,尤其是日式推理小说对人性黑暗面挖掘过深,仿佛必须要将那些最丑恶最深险的部分呈现于光天化日之下,柯南道尔则不会这样做。站在作者的角度,你几乎能听到他在自言自语:“这里……这样安排的话也许会让剧情更好看一点……可是,还是算了吧,这个人已经够糟糕了。”——不肯为剧情牺牲简单的正义,这就是柯南道尔的原则。可以说这是庸俗化,是一种妥协,可是我呢,真喜欢这些俗气的玩艺儿啊。
除此之外,就是双人探案模式,类似于相声中的捧哏与逗哏。这种便利的叙事方式很快成为侦探小说的滥觞,你可以在无数后来者那里看到类似的运用。当然在这件事上,爱伦坡走在了柯南道尔前头。但以影响力而论,却比不上后者。作为“正常人”的华生,并非仅仅为了反衬作为“天才”的福尔摩斯。他激发了福尔摩斯身上人性那一面,藏在智慧与理性背后的同情、怜悯、幽默,当然也有憎恶、任性和恐惧……这一些即使强者也会有的弱点。没有华生,福尔摩斯或许会被写成探案机器;然而这个朋友的存在,却让他真正活了起来。
如果把小说看做一场完全的推理游戏,那就跟字谜没什么两样。玩的时候兴趣盎然,结束了便留不下一点回想。从这个意义上说,福尔摩斯是可以让人重读的作品,即使谜底揭开,故事本身仍然有触动你的地方。也因此我将阿加莎·克里斯蒂列在紧随其后的位置,而艾勒里·奎因系列尽管推理的精巧程度超过前者,却只好屈居第三。阿加莎胜于奎因的地方,不仅在于故事结构,还包括章节处理。前者善于在每一章节末设置一个峰回路转的情节或暗示,吊人胃口;后者则缺乏这种能力。看奎因的小说,往往前三分之二都让人昏昏欲睡,一旦看到后三分之一,你就不可能放下了,非得一口气追完不可。因此,它更适于推理小说爱好者,而不是一般读者。
还是不够。这些特点可以让人喜欢上一本书,然而最终让人爱上它的原因有且仅有一个:福尔摩斯本人。如前所述,阿加莎善于结构,奎因善于推理,可是不管是老奸巨猾的波洛、不动声色的马普尔,还是性格软弱的埃勒里,以及有着强烈戏剧色彩的聋老人雷恩,都无法与福尔摩斯相提并论。不,不仅是他们。直到现在,在我的阅读体验中,仍然没有一个侦探形象能够超越这一个。跨越时间与空间的阻隔,打破真实与虚幻之间的界限,他是鲜明的、独一无二的、确信无疑的存在。
一边漫无边际地写着,一边看老版福尔摩斯电视剧。朋友之前警告说看最后几集会很难受,因为主演Jeremy Brett当时已严重心衰,并在影片拍摄过程中离世。不过看的时候觉得,还好。尽管形象憔悴、浮肿,眼里仍然有生命之火。当他在屏幕里霍然抬头,用炯炯有神的双眼注视着你,你不会觉得那是一个62岁,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老人。即使是有些神经质的动作,由他做出来,也仍然带着一种英国式的优雅。没错,他一定比我更爱这个角色,更爱歇洛克·福尔摩斯本人。
——“您在说什么?” “什么?啊,抱歉,雷斯垂德。我刚才在想事情,一件神秘得连我也无法解释的事情:‘死亡’。”
好吧,用不着解释,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当我打开书本,您就在那里:一直都在,永远不会死去。
和擎天柱一样,福尔摩斯是我童年的英雄。我的确相信曾经有这样一个人,生活在伦敦城弥漫的雾气之中。我甚至相信,只要他和他的朋友在我面前出现,我一定可以一眼认出,不管他如何伪装。这本书对我的影响远远超出一部侦探小说应有的意义。它让我对两件事确信不疑:一是智的力量:智慧可以让平凡人拥有解决问题的能力,也能给怯懦者以面对世界的勇气;另一个,我称之为简单的正义:善与恶并非黑白分明,然而在理性光芒的照耀下,它们将显出本来面目,并无所遁形。
一直到今天,当我重新翻阅这本儿时读物时,后一点仍然深深吸引着我。柯南道尔不擅长复杂的情节设计,和后来愈翻愈新、光怪陆离的推理小说相比,剧情大多简单。在后期作品中,甚至细节推理这个最大的特色也很少出现。例证之一就是,他的长篇不如短篇。如《四签名》,后半段就是一个拙劣的探险故事;又如《巴斯克维尔猎犬》,多数人将它当作他的代表作,在我看来却是失败的,当然那时怪兽桥段还没有后来那么泛滥。 然而现代推理,尤其是日式推理小说对人性黑暗面挖掘过深,仿佛必须要将那些最丑恶最深险的部分呈现于光天化日之下,柯南道尔则不会这样做。站在作者的角度,你几乎能听到他在自言自语:“这里……这样安排的话也许会让剧情更好看一点……可是,还是算了吧,这个人已经够糟糕了。”——不肯为剧情牺牲简单的正义,这就是柯南道尔的原则。可以说这是庸俗化,是一种妥协,可是我呢,真喜欢这些俗气的玩艺儿啊。
除此之外,就是双人探案模式,类似于相声中的捧哏与逗哏。这种便利的叙事方式很快成为侦探小说的滥觞,你可以在无数后来者那里看到类似的运用。当然在这件事上,爱伦坡走在了柯南道尔前头。但以影响力而论,却比不上后者。作为“正常人”的华生,并非仅仅为了反衬作为“天才”的福尔摩斯。他激发了福尔摩斯身上人性那一面,藏在智慧与理性背后的同情、怜悯、幽默,当然也有憎恶、任性和恐惧……这一些即使强者也会有的弱点。没有华生,福尔摩斯或许会被写成探案机器;然而这个朋友的存在,却让他真正活了起来。
如果把小说看做一场完全的推理游戏,那就跟字谜没什么两样。玩的时候兴趣盎然,结束了便留不下一点回想。从这个意义上说,福尔摩斯是可以让人重读的作品,即使谜底揭开,故事本身仍然有触动你的地方。也因此我将阿加莎·克里斯蒂列在紧随其后的位置,而艾勒里·奎因系列尽管推理的精巧程度超过前者,却只好屈居第三。阿加莎胜于奎因的地方,不仅在于故事结构,还包括章节处理。前者善于在每一章节末设置一个峰回路转的情节或暗示,吊人胃口;后者则缺乏这种能力。看奎因的小说,往往前三分之二都让人昏昏欲睡,一旦看到后三分之一,你就不可能放下了,非得一口气追完不可。因此,它更适于推理小说爱好者,而不是一般读者。
还是不够。这些特点可以让人喜欢上一本书,然而最终让人爱上它的原因有且仅有一个:福尔摩斯本人。如前所述,阿加莎善于结构,奎因善于推理,可是不管是老奸巨猾的波洛、不动声色的马普尔,还是性格软弱的埃勒里,以及有着强烈戏剧色彩的聋老人雷恩,都无法与福尔摩斯相提并论。不,不仅是他们。直到现在,在我的阅读体验中,仍然没有一个侦探形象能够超越这一个。跨越时间与空间的阻隔,打破真实与虚幻之间的界限,他是鲜明的、独一无二的、确信无疑的存在。
一边漫无边际地写着,一边看老版福尔摩斯电视剧。朋友之前警告说看最后几集会很难受,因为主演Jeremy Brett当时已严重心衰,并在影片拍摄过程中离世。不过看的时候觉得,还好。尽管形象憔悴、浮肿,眼里仍然有生命之火。当他在屏幕里霍然抬头,用炯炯有神的双眼注视着你,你不会觉得那是一个62岁,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老人。即使是有些神经质的动作,由他做出来,也仍然带着一种英国式的优雅。没错,他一定比我更爱这个角色,更爱歇洛克·福尔摩斯本人。
——“您在说什么?” “什么?啊,抱歉,雷斯垂德。我刚才在想事情,一件神秘得连我也无法解释的事情:‘死亡’。”
好吧,用不着解释,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当我打开书本,您就在那里:一直都在,永远不会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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