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書案後
看過先生點校的日知錄和困學紀聞,尤以後者為精,看到前代鄉賢著作包裝得如此華麗,令我這個四明後學感佩。欒先生是文獻家,寫鬼故事自然對歷代志異小說鉤稽很深。中國書果然很適合晚上看,如通鑑中即使如劉子業輩的重口味也只不過屬於獵奇的趣味,沒什麼恐怖的感覺。先前夜讀the turn of the screw之類的外國鬼故事弄得我惶惶終夜,以空調聲為腳步聲云。此書所引的鬼故事正不屬哥特一路,最為有趣的則是兩樁人事。前有袁子才痛快惡毒、揭人納妾私密的尺牘(當然是對方婊子前婊子後的謾罵在先),而末篇附錄的中書鬼案,則在略帶恐怖之餘,領略到了天朝式地府的運作。
此案為歷史上真實發生,原始記錄在南村輟耕錄卷十三(中華書局本頁155-157),後來宋濂又為原告寫了篇傳記,載宋學士文集鑾坡集卷二王弼傳;子不語及聊齋又取以為藍本。案件复盤如下。至正三年(1343),居民王弼狀告其居住地的算命先生王某。云一日原告往義利坊平易店,見外來算卦者(被告)。兩人爭執不下。當月末,原告睡覺時聽到有鬼來鬧,隨即問之。鬼言本是小蘿莉,家住某某地,後為被告所殺,並奴婢其魂魄。王弼遂告算命先生。官府亦於被告家中搜出符紙、鐵釘、繩子、頭髮等巫術用品,於是繫被告。然時隔一月證據仍未足,原告卻提供了新案情。原來被告被捕之後,又有冤魂向原告訴苦者二,均言本是某某人家幼童,後被被告所殺,製作成生魂奴婢為其驅使。原告以此上訴,於是官府堪問被告後得其口供。原來被告王萬里,十三年前(至順二年)於興元府遇一劉先生,傳其收採生魄之法。曰挑選童男童女中聰敏者,用藥物迷惑之,隨後活割鼻、唇、舌尖、耳、眼睛;活取心肝,搗成粉末,並以頭髮和剪成人形之紙一起做法,便可收此童魂魄。王萬里得此法,十三年間依之作惡數起。此次之所以派出生魄不作祟而反訴冤,則是因為之前勿吃牛肉故。官府得此口供,便按原告所錄鬼魂生時所在家庭探訪,果然這些家裡都有失踪兒童。於是上報刑部,判被告王萬里凌遲,從犯家屬又徙邊等。然不久後王萬里即瘐死獄中,家屬則不了了之了。值得一提的是,原告因破除封建迷信而大獲聲譽,明初作為榜樣被請去朝廷過。這也是宋濂為其寫傳記之因。
案情如此,相信圍觀群眾多有大罵被告之殘忍,或引知堂的話謂吾國薩滿巫術傳統而哀嘆者。但此案中證據僅有口供和農家證人,官府態度乃至被告結局都極為曖昧,且被告被捕後,鬼魂為何不直接向官府上訪(向原告訴冤又沒有留下直接證據)?不由得欒先生再探訪一番。先生又引清人梁恭辰北東園筆錄四編卷六採生案略條,此條案件絕似而敘事視角不同,兩相對照之下,可見這類母題(motif)的真相。此案發於乾隆四十年代,一惡紳嫉妒同縣富商,正逢富商家有夭折之女,惡紳即訪同時喪女五六家,曉之以利,遂與此五六家一起狀告富商用妖術採生魄。一開始地方均不予受理,惡紳遂寫信給其所謂都中當軸者。當軸者又授意當地巡撫。於是鍛煉成獄將被告富商草草處死。不料不久富商冤魂作祟,原告惡紳及其子並巡撫大人均瘋癲而死。是可知元朝那樁案子中,控制小兒冤魂的不是算命先生,而是收保護費未遂的城管殿。欒先生又引閱微草堂筆記,紀昀如傑克鮑爾(Jack Bauer)一樣在新疆勞改時,遇到類似的道士,紀大叔便謂其正如輟耕錄中一樣是妖人,還揚言要用馬肉破其妖法,結果同事一番勸解,上級一席教誨之下作罷。從大叔記錯或存心在筆記中記錯肉種看,大叔對此母題的正確看法當是其故事中上級的態度。
看來古代的城管不僅能收復台彎,還能訟平冤獄;亦可見中國的鬼魂,實在煙波微茫,僅僅為城管而服務。關於國人的神鬼觀之實用,前人所發覆備矣,仆想吐槽的則是關於其想像能力。經常聽到這樣的話,曰某人和某人不是tomo而是homo(單純的緋聞已經不流行了),曰某人去災區慰問卻嫖娼被抓,曰某人地震時跑得最快,曰某國人以為全世界都是某國人,曰某電視台男盜女娼,用陳西瀅的話來說,女的都可以叫局等等,從細節到大體不一而足,板板有據。隨後我們會問,真的嗎?答曰某人告我。又問可靠否?答曰那麼具體的事情怎麼編得出來。於是便相信了八成。實際上如上的鬼故事告訴我們,那麼具體的事情就是編得出來。非徒編得出來,而且還有口供。且國人對細節的創造無與倫比,上述活體解剖便是城管君而非被告的獨創。又如一人提倡性解放,便有人想像,若我四歲兒強姦汝三歲女則如何。真真假假,要裁斷得失,非得有王仲任、劉子玄、錢曉徵、崔東壁那樣的考據強迫症和反社會傾向才可以。
與鬼神無關,說一下為何上文提及反社會。夫上述這些負面傳言,在國人心中一旦紮根,便會有衛道之徒假眾義而抨擊之。此些人所據的邏輯便是,這些現像那麼可怕,如果聽之任之,那社會上每個人都會這樣做,社會便如何了。如唐吉珂德般將對手想像得那麼強大(straw man),卻不像唐兄那樣一人以抗之而是煽動民意,於是民眾皆以為不六九不聖戰中國便亡,不參加者則為漢姦。實則此些領袖如將家樂福門口國旗拉下偽造法國人給中國降半旗者一般,所圖只是砸毀日本料理店然後抱一條金槍魚回家而已。至於老羅和我們詩歌老師睡不著覺擔心的中國前途,則根本未曾考慮。拉孕婦去世博,如不答應則為自私,若人人自私若爾,則國家將亡,惜不生當文革時,可憑自私定你罪。不求死於西醫,便求死於中醫。又如相親互舔輩,亦遠未到封殺時。對於此類看準時機便連續向左轉、最後尷尬地碰到以前向右轉分道揚鑣的同志,著實佩服爾等憂國憂民。但請以後樹立straw man時,可依舊竹君我的方法,向積極方向想,如若全國人民不考gre,不考公務員,不去四大,則吾國便能和諧云。
又關於推理。吾國鬼故事中,上述這樣由殘忍巫術消解成的人事糾紛比比皆是,自有東方民族神話志怪之特點,且其中邏輯關係複雜,少為敷衍即是篇推理短篇。則為何東方炫學類推理小說如黑死館、荒野偵探(後者實沿襲前者),其構架都建立在中世紀巫術上?東亞文化圈之人如此精於計算,如此善於主罰任意球,則有能力創作推理小說者,何須揭他國之故紙,拾夷人之唾餘?韓寒君說吾國應有他國模仿之文藝,蓋我國宋後文化中之消解、祛魅與逆轉,均可為小說所取(當然是指以炫學為目的的小部分小說)。
又回到欒先生本書,可說將此中書鬼案還原真相的便是身為文獻家的先生。實際上考據家們的工作中,多可見如此的推理。如黃侃以演繹法證古聲十九紐,陳寅恪尋李初可拔之斷片以求李氏血統,岑仲勉揭舊唐書記載以證牛李非關文饒,朱東潤逐條檢索以謂詩三百非出民間,當代則陳尚君先生輾轉求姜夔卒年,辯廿四詩品之偽等。黃季剛氏一生少有著述,但其語錄中所見其對學術之敏感,亦可使之成為超一流學者。其言發明、發現即是。所謂發現,則憑出土文物、外來載籍以推翻舊說,發明則僅據舊文獻而已。這點上說,欒先生和上述推理家們,從常見文本出發,輾轉反側長袖善舞以求真,都可說是發明家了。
此案為歷史上真實發生,原始記錄在南村輟耕錄卷十三(中華書局本頁155-157),後來宋濂又為原告寫了篇傳記,載宋學士文集鑾坡集卷二王弼傳;子不語及聊齋又取以為藍本。案件复盤如下。至正三年(1343),居民王弼狀告其居住地的算命先生王某。云一日原告往義利坊平易店,見外來算卦者(被告)。兩人爭執不下。當月末,原告睡覺時聽到有鬼來鬧,隨即問之。鬼言本是小蘿莉,家住某某地,後為被告所殺,並奴婢其魂魄。王弼遂告算命先生。官府亦於被告家中搜出符紙、鐵釘、繩子、頭髮等巫術用品,於是繫被告。然時隔一月證據仍未足,原告卻提供了新案情。原來被告被捕之後,又有冤魂向原告訴苦者二,均言本是某某人家幼童,後被被告所殺,製作成生魂奴婢為其驅使。原告以此上訴,於是官府堪問被告後得其口供。原來被告王萬里,十三年前(至順二年)於興元府遇一劉先生,傳其收採生魄之法。曰挑選童男童女中聰敏者,用藥物迷惑之,隨後活割鼻、唇、舌尖、耳、眼睛;活取心肝,搗成粉末,並以頭髮和剪成人形之紙一起做法,便可收此童魂魄。王萬里得此法,十三年間依之作惡數起。此次之所以派出生魄不作祟而反訴冤,則是因為之前勿吃牛肉故。官府得此口供,便按原告所錄鬼魂生時所在家庭探訪,果然這些家裡都有失踪兒童。於是上報刑部,判被告王萬里凌遲,從犯家屬又徙邊等。然不久後王萬里即瘐死獄中,家屬則不了了之了。值得一提的是,原告因破除封建迷信而大獲聲譽,明初作為榜樣被請去朝廷過。這也是宋濂為其寫傳記之因。
案情如此,相信圍觀群眾多有大罵被告之殘忍,或引知堂的話謂吾國薩滿巫術傳統而哀嘆者。但此案中證據僅有口供和農家證人,官府態度乃至被告結局都極為曖昧,且被告被捕後,鬼魂為何不直接向官府上訪(向原告訴冤又沒有留下直接證據)?不由得欒先生再探訪一番。先生又引清人梁恭辰北東園筆錄四編卷六採生案略條,此條案件絕似而敘事視角不同,兩相對照之下,可見這類母題(motif)的真相。此案發於乾隆四十年代,一惡紳嫉妒同縣富商,正逢富商家有夭折之女,惡紳即訪同時喪女五六家,曉之以利,遂與此五六家一起狀告富商用妖術採生魄。一開始地方均不予受理,惡紳遂寫信給其所謂都中當軸者。當軸者又授意當地巡撫。於是鍛煉成獄將被告富商草草處死。不料不久富商冤魂作祟,原告惡紳及其子並巡撫大人均瘋癲而死。是可知元朝那樁案子中,控制小兒冤魂的不是算命先生,而是收保護費未遂的城管殿。欒先生又引閱微草堂筆記,紀昀如傑克鮑爾(Jack Bauer)一樣在新疆勞改時,遇到類似的道士,紀大叔便謂其正如輟耕錄中一樣是妖人,還揚言要用馬肉破其妖法,結果同事一番勸解,上級一席教誨之下作罷。從大叔記錯或存心在筆記中記錯肉種看,大叔對此母題的正確看法當是其故事中上級的態度。
看來古代的城管不僅能收復台彎,還能訟平冤獄;亦可見中國的鬼魂,實在煙波微茫,僅僅為城管而服務。關於國人的神鬼觀之實用,前人所發覆備矣,仆想吐槽的則是關於其想像能力。經常聽到這樣的話,曰某人和某人不是tomo而是homo(單純的緋聞已經不流行了),曰某人去災區慰問卻嫖娼被抓,曰某人地震時跑得最快,曰某國人以為全世界都是某國人,曰某電視台男盜女娼,用陳西瀅的話來說,女的都可以叫局等等,從細節到大體不一而足,板板有據。隨後我們會問,真的嗎?答曰某人告我。又問可靠否?答曰那麼具體的事情怎麼編得出來。於是便相信了八成。實際上如上的鬼故事告訴我們,那麼具體的事情就是編得出來。非徒編得出來,而且還有口供。且國人對細節的創造無與倫比,上述活體解剖便是城管君而非被告的獨創。又如一人提倡性解放,便有人想像,若我四歲兒強姦汝三歲女則如何。真真假假,要裁斷得失,非得有王仲任、劉子玄、錢曉徵、崔東壁那樣的考據強迫症和反社會傾向才可以。
與鬼神無關,說一下為何上文提及反社會。夫上述這些負面傳言,在國人心中一旦紮根,便會有衛道之徒假眾義而抨擊之。此些人所據的邏輯便是,這些現像那麼可怕,如果聽之任之,那社會上每個人都會這樣做,社會便如何了。如唐吉珂德般將對手想像得那麼強大(straw man),卻不像唐兄那樣一人以抗之而是煽動民意,於是民眾皆以為不六九不聖戰中國便亡,不參加者則為漢姦。實則此些領袖如將家樂福門口國旗拉下偽造法國人給中國降半旗者一般,所圖只是砸毀日本料理店然後抱一條金槍魚回家而已。至於老羅和我們詩歌老師睡不著覺擔心的中國前途,則根本未曾考慮。拉孕婦去世博,如不答應則為自私,若人人自私若爾,則國家將亡,惜不生當文革時,可憑自私定你罪。不求死於西醫,便求死於中醫。又如相親互舔輩,亦遠未到封殺時。對於此類看準時機便連續向左轉、最後尷尬地碰到以前向右轉分道揚鑣的同志,著實佩服爾等憂國憂民。但請以後樹立straw man時,可依舊竹君我的方法,向積極方向想,如若全國人民不考gre,不考公務員,不去四大,則吾國便能和諧云。
又關於推理。吾國鬼故事中,上述這樣由殘忍巫術消解成的人事糾紛比比皆是,自有東方民族神話志怪之特點,且其中邏輯關係複雜,少為敷衍即是篇推理短篇。則為何東方炫學類推理小說如黑死館、荒野偵探(後者實沿襲前者),其構架都建立在中世紀巫術上?東亞文化圈之人如此精於計算,如此善於主罰任意球,則有能力創作推理小說者,何須揭他國之故紙,拾夷人之唾餘?韓寒君說吾國應有他國模仿之文藝,蓋我國宋後文化中之消解、祛魅與逆轉,均可為小說所取(當然是指以炫學為目的的小部分小說)。
又回到欒先生本書,可說將此中書鬼案還原真相的便是身為文獻家的先生。實際上考據家們的工作中,多可見如此的推理。如黃侃以演繹法證古聲十九紐,陳寅恪尋李初可拔之斷片以求李氏血統,岑仲勉揭舊唐書記載以證牛李非關文饒,朱東潤逐條檢索以謂詩三百非出民間,當代則陳尚君先生輾轉求姜夔卒年,辯廿四詩品之偽等。黃季剛氏一生少有著述,但其語錄中所見其對學術之敏感,亦可使之成為超一流學者。其言發明、發現即是。所謂發現,則憑出土文物、外來載籍以推翻舊說,發明則僅據舊文獻而已。這點上說,欒先生和上述推理家們,從常見文本出發,輾轉反側長袖善舞以求真,都可說是發明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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