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丽思中国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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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丽思中国游记》成书于1928年,写于沈从文从北京转到上海之后,可以说是沈从文早期的作品,也是他一生中出版的唯一一部长篇的、具有童话色彩的小说。
对比1934年出版的《边城》,很多评论家认为这部小说是沈从文写的最失败的一部作品。而沈从文本人也在此书的后序中写道:“谁知写到第四章,回头来翻翻看,我已把这一只善良和气的有教养的兔子变成一种中国式的人物了……而结果又离得如此很远很远……这只能认为我这次工作的失败。”
诚然,如果以一部童话小说的标准来看这部作品的话,沈从文无疑是失败的。因为作品中语言的艰涩以及内容所涉及的社会之黑暗是儿童所不能理解和接受的。但是,如果以其他文学体裁的视角来评论它,这部作品可以说写得很成功的。沈从文在第二卷的序里头说:“却在一种伦理点到的幻想中找到我创作的力量了……”可以说,这是一部给大人看的童话。作者尝试通过虚幻的童话意境,借以揭露黑暗的中国社会现实。
类似这种“给大人看的童话”,世界上并不少见。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夫游记》就是一个例子。文章中不乏有趣的国度“小人国”、“大人国”、“慧骃国”。这些看似天马行空的国度里,种种奇异的现象其实都是英国社会中实实在在的事物的映射。譬如在慧骃国里,作者认识了聪明绝顶而极有礼貌的“慧骃”——事实上这些生物只是一匹匹的马罢了,却认为自己反倒成了肮脏卑劣的“野胡”,以此讽刺现代人的虚伪和野蛮。你给一个孩子看这些东西,他能理解到其深层的蕴意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对一个孩子而言,他关注的只是各种童话意向罢了。
对于《阿丽思中国游记》,也是同样的道理。一方面,这部作品不乏童话趣味。
说到童话,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拟人化。
在这部作品中,同样有绅士兔子,只不过沈从文给他安了一个中国名字——傩喜。这只兔子说话不会结结巴巴直哆嗦,也不会露出狡黠的笑容然后跳入树坑,而“是一只正直的兔子,有着乡下绅士的一切美德,而缺少那乡下绅士的天生悭吝”。这只兔子身上同样带着一只表,只不过是中国式的古玩——“据浦路博士说是乾隆朝进贡的东西”。这倒是一只中国式的兔子了,但哪个孩子看了不喜欢呢?
在第一卷的七到九章中,作者花费了大量的篇幅写各种各样鸟的韵文演说——有麻雀、喜鹊、八哥、鸭子、猫头鹰。“燕子是纯粹的苏白,鹰又是秦腔,天鹅则近乎江西不可的调子,莺是长小旦腔”。这几个章节虽然有点冗长,但可以看出,沈从文是想加点诗情画意的韵味的。
在这部作品中,但凡一切可爱的生物都被赋予了生命。如第二卷第一章中,“河水就起小浪”,是在“做微笑”。阿丽思甚至还跟螃蟹和树赌咒,这不是很有意思吗?在第二卷第二章中,阿丽思发现自己是睡在一户中国人家的抽屉里,这显然把阿丽思缩小了——难道她也喝了神奇药水?在第二卷第二章中,阿丽思把自己分裂成两个人,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乐此不疲地开始了对话,以此打发自己无聊的时光。这倒有点哲学的意味了。
另一方面,沈从文想叙述的不单单是一个童话。这个故事中的阿丽思,已经12岁了,对比《爱丽丝梦游仙境》中5岁的爱丽丝——我们暂且把她看做来到中国的阿丽思,她已经长大了一些,特别是置身于当时还是有很浓厚殖民色彩的中国中,看见了这许多麻木的中国人,开始有了一些自己的“感想”。作者正是要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对比,力图唤醒人的意识的回归。
人的意识,在当时的中国,还处于被遮蔽状态。人们活在一种无意识里,不知道自己是“人”,或者说只知道自己对比“上等人”还有距离。这倒显得与故事中的各种动物相差无异了。沈从文用了大量的文字,借用兔子傩喜和阿丽思的眼睛,力图洞察这个社会中阴暗的一面。
在第一卷第六章中,在墙角处突然奔出来一个土匪,请求傩喜先生和阿丽思杀死他。他寻死的理由竟如此简单——“我们(穷人)活到这世界上,无一处不在增加他们上流人的麻烦……既然这样的对不起同在一块儿的上流人,我们实应当研究那顶合宜的方法处置自己”。这是看似多么高尚的情操啊,其实却是无比愚蠢的无知。那无知的人甚至还说:“我又看到他们家中养得有狗……我就说,让我算一个狗,好不好?”,“把我们中国所有的挨饿父母养的孩子,好好的如那个方法在生下以后两周年杀死,按着腌火腿法子,揉上一点椒盐之类……真可以说是个顶经济的方法”。
在当时的中国,穷人们为了给富人们减轻负担,竟然连自己的命都不要。自己的命,难道还不如一条狗?婴儿的命,难道就不是命?他们头脑中完全没有一个人的概念,他们将自己降低为动物性的人。他们,是依附与别人而生存的。在本书中最后一章,作为奴隶的小女孩,自己竟然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被拐卖,而仍为卖得出自己而洋洋自意:“但这奴隶却因了众人不相信的样子,着恼了,她用苗语问她爹,要爹找证据”。
在本书中,沈从文还借用水车的口,道出人在生活中的无意义状态:“我们活来有什么趣味……我们稍有不对就为人拿大锤子来敲打,这类命运和当兵的学阵势不好挨打一样……不是为人舀水,你看吧,他们人,不会吃了我们?”
对比之下,作为西洋人的阿丽思却显得是一个“人”了。她有自己的思想,她甚至能把自己分裂成两个人来对话,而且自己作为第三个阿丽思主动来结束这样的对话。“我不能因以小小意见争持到无从解决,这样即或到后终是有一个让步,这对我总仍是苦事。”首先,一个知道自己能控制自己思想的人,能认清自己内心的人,方为一个完人。正如苏格拉底所说:“认识你自己。”阿丽思显然很好的把握到了这一点。其次,不愿忍受这种“苦难”的阿丽思,可以说是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的,因而保证自己的思想不受侵害。
在河水一章中,阿丽思面对路途上遇到的一面墙时,有了如下的思考:“说不定墙的另一面便是另一个世界。她意思是要冒险。”唯有现代人,才具有这种冒险精神。唯有知道自己限度的人,才懂得去突破这种限度。从这个层面上说,阿丽思无疑是有巨大勇气的人。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阿丽思是在尝试去征服自然,把“人属的世界”变成“属人的世界”。这也是人主观能动性的表现。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阿丽思对水车赌咒的话:“我的身,即或是姑妈所有,我也要得回。”这与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提出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她意识到了自己乃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这句话的喊出丝毫不比康德的“人非工具”来的逊色。试想,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意识到自己是独立的呢?
这本书对国民性的批判之深刻,和明恩博的《中国人的素质》可以相互印证。可以说,其童话色彩虽然单薄,但里头所包含的内容之广博,足以让“大人”细细回味。所以,我想说的是,这部作品,我真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