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
Chapt1
p3
经济学在第一阶段被认为仅限于研究物质资料的生产和结构(传统市场学);
第二阶段扩大到研究商品现象即货币交换关系;
第三阶段,囊括人类的全部行为及与之有关的全部决定。
经济学的特点在于,它研究问题的本质,而不是该问题是否具有商业性或物质性。因此,凡是以多种用途为特征的资源稀缺情况下产生的资源分配与选择问题,均可运用经济分析加以研究。
p7
经济学之所以区别其他社会科学学科成为一个学科,更关键在于其研究方法而非研究对象。
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过于广泛,但通过假定最大化行为、市场均衡和偏好稳定的综合假定极其运用构成了经济分析的核心。
p9
经济分析并不认为所有市场参与者信息完备,也不认为所有参与者的活动不存在交易费用,但是以上情形下的行为不应混同于非理性or随意行为。
正由于获得信息需要成本,通常信息是严重残缺的,因此在其他分析中被解释为非理性行为。
Chapt 2 有效歧视
某一群体的歧视减少另一群体的收入,也减少自身收入。因而,来自被歧视群体的报复性歧视不但与己不利,而且会使自己的境况更加恶化。歧视对于少数民众造成的损害远远超过对多数民众造成的损害。
如果没有歧视的存在,两个社会的贸易会达到最大规模;贸易随歧视的加剧而减少。当歧视偏好发展到足以阻止贸易的进行时,每一社会将处于经济上的孤立,只得依靠自有资源,某个社会的成员只能彼此在一起工作。完全的经济孤立会走向完全的经济封闭。
ps:模型看起来太蛋疼了。- -
Chapt 3 竞争与民主
与市场活动相比,政治活动的信息过于不对称,领域过于广泛,关联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因此,对于一个政治信息有限的选民来说,选择某人管理很多活动比为每一项活动选择一个专人管理更为容易。
对政治的不知情和政治组织的庞大规模或许是民主政治中产生垄断和其他不完备性的两大力量,但间断性的选举而非连续性的选举和选民的不同偏好也是有关的因素。
通常,政府的垄断及不完备至少同市场领域一样突出,甚至更为严重。那么,政府调节经济垄断可能使人们蒙受更大的政治不完备性。
Chapt 4 犯罪与惩罚
多少犯罪可以容忍?
违法活动被取缔是因为其造成外部不经济。
#[良心的价值?]从经济角度来看,所有司法部门对于取缔违法活动的成本的地位是否被过于看重?这部分成本再高昂,是否也不容削减?犯罪者获得的收益,是否可以如贝克尔所言加总到社会收益中?In other words,是否存在犯罪带来的社会收益?犯罪本身不是带来经济外部不经济的行为?
模型——>在均衡点,从事有风险活动的实际收入在边际上随参与者对风险持有的回避或偏重态度而呈高低变化。如果违法者对风险持偏重态度,则其真实收入在边际上低于从事风险不大的合法活动的收入。
惩罚的社会总成本是违法者的成本加上别人的成本或其他成员的所得。罚款是一种转移支付,罚款的社会成本约等于0。而缓刑、监禁等的社会成本常超过违法者的成本。
p90
法律的目的究竟是为了求偿还是惩戒?
如果强调补偿,则法律程序的主要目标将是估算损失,而这恰好是极困难的。base on大数定律,随着经验的积累,最终法律程序对损失的估计将越来越精确。
#有人喜欢冷冰冰
经济学是这样一本冷冰冰的科学,因为所有的人为因素、情感因素、社会因素都被当做是外生的其他变量,并且经济学家都理所当然地从“理性人”的角度追求一种乌托邦式的均衡。这种均衡通常仅仅甚至虚弱地解释利益层面的人类动机。
最好笑的是,贝克尔在本章末尾解释道,“本文几乎完全注重于对付违法行为的最优策略,很少注意实际政策”。大概是我太狭隘,这种不关注现实及人性的讨论,本身有何实际意义呢?
特别对于贝克尔罚款至上的论断,我有一点看法。虽然对于法学一窍不通,以及法律也的确是一种和经济学一样冷冰冰的东西。可是,如果要真切地解决一个问题,与其抽象出简单的model,还原事件的本来面貌不应该更重要么?
虽然罚款也许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惩罚罪犯plus补偿社会的作用,但是对部分违法者来说,惩罚的货币价值远远低于犯罪带来的效益。CM里那些狞笑着的serial killers,kill for pleasure。这种pleasure是无可替代的精神快慰。这显而易见的道理却完全被经济学家的外生变量一笔带过了。啧啧。
【贝克尔其人】
贝克尔善于把经济理论运用于对人类行为的研究,把经济理论运用到过去同市场力量没有联系的领域,如社会学、政治学、人口统计学、犯罪学和生物学等。他在研究人类行为时,总是力图用经济学的方法和观点去揭示其经济动因,在分析影响人类行为的各种因素时,始终把经济因素放在重要地位。
信奉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主张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反对国有干预经济生产,力主以微观经济理论作为科学的基础,建立经济科学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他主张把宏观经济理论与微观经济理论结合起来,把整个经济学建立在自由放任主义和市场均衡的方法论的基础之上。像奈特和舒尔茨一样,他坚持资本概念的普遍性;像弗里德曼一样,他否定有效理论应是对现象的直观描述这样一种必要性,而认为理论只能得出有用的“预测”就是可行的;像斯蒂格勒一样,他强调劳动市场上信息和搜寻活动的作用;像大多数芝加哥经济学家一样,他对政府的智能持怀疑态度。
p3
经济学在第一阶段被认为仅限于研究物质资料的生产和结构(传统市场学);
第二阶段扩大到研究商品现象即货币交换关系;
第三阶段,囊括人类的全部行为及与之有关的全部决定。
经济学的特点在于,它研究问题的本质,而不是该问题是否具有商业性或物质性。因此,凡是以多种用途为特征的资源稀缺情况下产生的资源分配与选择问题,均可运用经济分析加以研究。
p7
经济学之所以区别其他社会科学学科成为一个学科,更关键在于其研究方法而非研究对象。
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过于广泛,但通过假定最大化行为、市场均衡和偏好稳定的综合假定极其运用构成了经济分析的核心。
p9
经济分析并不认为所有市场参与者信息完备,也不认为所有参与者的活动不存在交易费用,但是以上情形下的行为不应混同于非理性or随意行为。
正由于获得信息需要成本,通常信息是严重残缺的,因此在其他分析中被解释为非理性行为。
Chapt 2 有效歧视
某一群体的歧视减少另一群体的收入,也减少自身收入。因而,来自被歧视群体的报复性歧视不但与己不利,而且会使自己的境况更加恶化。歧视对于少数民众造成的损害远远超过对多数民众造成的损害。
如果没有歧视的存在,两个社会的贸易会达到最大规模;贸易随歧视的加剧而减少。当歧视偏好发展到足以阻止贸易的进行时,每一社会将处于经济上的孤立,只得依靠自有资源,某个社会的成员只能彼此在一起工作。完全的经济孤立会走向完全的经济封闭。
ps:模型看起来太蛋疼了。- -
Chapt 3 竞争与民主
与市场活动相比,政治活动的信息过于不对称,领域过于广泛,关联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因此,对于一个政治信息有限的选民来说,选择某人管理很多活动比为每一项活动选择一个专人管理更为容易。
对政治的不知情和政治组织的庞大规模或许是民主政治中产生垄断和其他不完备性的两大力量,但间断性的选举而非连续性的选举和选民的不同偏好也是有关的因素。
通常,政府的垄断及不完备至少同市场领域一样突出,甚至更为严重。那么,政府调节经济垄断可能使人们蒙受更大的政治不完备性。
Chapt 4 犯罪与惩罚
多少犯罪可以容忍?
违法活动被取缔是因为其造成外部不经济。
#[良心的价值?]从经济角度来看,所有司法部门对于取缔违法活动的成本的地位是否被过于看重?这部分成本再高昂,是否也不容削减?犯罪者获得的收益,是否可以如贝克尔所言加总到社会收益中?In other words,是否存在犯罪带来的社会收益?犯罪本身不是带来经济外部不经济的行为?
模型——>在均衡点,从事有风险活动的实际收入在边际上随参与者对风险持有的回避或偏重态度而呈高低变化。如果违法者对风险持偏重态度,则其真实收入在边际上低于从事风险不大的合法活动的收入。
惩罚的社会总成本是违法者的成本加上别人的成本或其他成员的所得。罚款是一种转移支付,罚款的社会成本约等于0。而缓刑、监禁等的社会成本常超过违法者的成本。
p90
法律的目的究竟是为了求偿还是惩戒?
如果强调补偿,则法律程序的主要目标将是估算损失,而这恰好是极困难的。base on大数定律,随着经验的积累,最终法律程序对损失的估计将越来越精确。
#有人喜欢冷冰冰
经济学是这样一本冷冰冰的科学,因为所有的人为因素、情感因素、社会因素都被当做是外生的其他变量,并且经济学家都理所当然地从“理性人”的角度追求一种乌托邦式的均衡。这种均衡通常仅仅甚至虚弱地解释利益层面的人类动机。
最好笑的是,贝克尔在本章末尾解释道,“本文几乎完全注重于对付违法行为的最优策略,很少注意实际政策”。大概是我太狭隘,这种不关注现实及人性的讨论,本身有何实际意义呢?
特别对于贝克尔罚款至上的论断,我有一点看法。虽然对于法学一窍不通,以及法律也的确是一种和经济学一样冷冰冰的东西。可是,如果要真切地解决一个问题,与其抽象出简单的model,还原事件的本来面貌不应该更重要么?
虽然罚款也许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惩罚罪犯plus补偿社会的作用,但是对部分违法者来说,惩罚的货币价值远远低于犯罪带来的效益。CM里那些狞笑着的serial killers,kill for pleasure。这种pleasure是无可替代的精神快慰。这显而易见的道理却完全被经济学家的外生变量一笔带过了。啧啧。
【贝克尔其人】
贝克尔善于把经济理论运用于对人类行为的研究,把经济理论运用到过去同市场力量没有联系的领域,如社会学、政治学、人口统计学、犯罪学和生物学等。他在研究人类行为时,总是力图用经济学的方法和观点去揭示其经济动因,在分析影响人类行为的各种因素时,始终把经济因素放在重要地位。
信奉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主张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反对国有干预经济生产,力主以微观经济理论作为科学的基础,建立经济科学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他主张把宏观经济理论与微观经济理论结合起来,把整个经济学建立在自由放任主义和市场均衡的方法论的基础之上。像奈特和舒尔茨一样,他坚持资本概念的普遍性;像弗里德曼一样,他否定有效理论应是对现象的直观描述这样一种必要性,而认为理论只能得出有用的“预测”就是可行的;像斯蒂格勒一样,他强调劳动市场上信息和搜寻活动的作用;像大多数芝加哥经济学家一样,他对政府的智能持怀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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