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很多老师向我推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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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兼斌老师曾经向我们隆重推荐过这本书。我当时不以为然,现在重新看看,发现能学到很多东西。
陈向明老师在质的研究方面有很多研究,她在哈佛大学学习教育学,后来长期做教育研究工作。她写的这本《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已经是这个方面的一个经典了。
她对质的研究方法的概念解释在国内可谓是最值得研究者学习的。
比如她说:“一般来说,量的研究方法比较适合在宏观层面对事物进行大规模的调查和预测;而质的研究比较适合在微观层面对个别事物进行细致、动态的描述和分析。量的研究证实的是有关社会现象的平均情况,因而对抽样总体具有代表性;而质的研究擅长于对特殊现象进行探讨,以求发现问题或者提出新的看问题的视角。量的研究将事物在某一时刻凝固起来,然后进行数量上的计算;而质的研究使用语言和图像作为表述的手段,在时间的流动中追踪事件的变化过程。量的研究从研究者自己事先设定的假设出发,收集数据对其进行验证 ;而质的研究十分重视研究者对研究过程和结果的影响。
同时,他也强调不要认为夸大质的研究和量的研究之间的关系。并解释到,其实即使在量的研究中也不可能排除主体间性的成分,如选择研究的问题、设定理论假设、设计统计变量等,所以质的和量的研究与其说是相互对立的一种方法,倒不如说是一个连续统一体。
陈向明老师讲到了:社会科学探究范式的基本观点 实证主义、后实证主义、批判理论和建构主义。
陈向明老师认为,质的研究因其自身特点,与量的研究具有十分不同的理论范式。一般认为,质的研究主要基于实证主义外的另外三种“另类范式”,这三种范式是对科学理性主义的一种反动,提出研究讨论的过程是一个知者和被知者的相互参与的过程,知者本人看问题的角度和方式、探究时的自然情景、知者与被知者之间的关系都会影响到研究的进程和结果。
陈向明老师认为,后实证主义是一种“批判的现实主义”。他认为客观实体是存在的,但是其真实性不可能被穷尽。客观真理虽然存在,但是不可能被人们所证实。我们所了解的“真实”永远只是客观实体的一部分或者一种表象,所谓“研究”就是通过一系列细致、严谨的手段对不尽精确的表象进行“证伪”而逐渐接近客观真实。根据波普的观点,证实与证伪之间的关系是不对称的,不论多少次都可以被一次证伪所推翻。因此,我们无法通过对经验的归纳来证明某种理论,而只能对理论进行证伪。理性批判是知识增长的唯一途径,必须通过不断地“猜想与反驳”,才可能逐步接近真理。 陈老师个人把后实证主义分为了“唯物的后实证主义”和“唯心的实证主义”两种。前者把事物当作客观存在,不以人主观意志为改变;他们会采取“文化客位”的路线,从自己事先设定的假设出发,通过量或质的方法进行研究。后者认为客观事实(特别是被研究者的意义建构)客观地存在于被研究者那里,如果采取”文化主位”的方法便能找到事实。他们大都采用质的方法,到实地自然情境下了解被研究者的观点和思维方式,然后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建立“扎根理论”。
第二个是批判理论。陈老师认为批判理论是一种“历史现实主义”。在本体论上,它也承认客观现实的存在,但在认识论上,这种范式认为所谓的“现实”是历史的产物,是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被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种族和性别等因素塑造而成的。因此,研究者的价值观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研究者。研究的目的是通过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对话和互动来超越被研究者对“现实”的无知与误解,唤醒他们在历史过程中被压抑的真实意识,逐步解除哪些给他们带来痛苦与挣扎的偏见,提出新的问题和看问题的角度。这是一种行动型的、带有强烈政治和道德倾向的研究。在这里,“不讲道德就是不道德”。
和以上的范式不同,建构主义者不是现实主义者,他们在本体论上持相对主义的态度。在建构主义者看来,所谓的“事实”是多元的,因历史、地域、情境、个人经验等因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用这种方式建构起来的的“事实”不存在“真实”与否,而只存在“合适”与否的问题;因为我们只可能判断某一个行为或一种想法是否达到;恶自己的预期,而无法知道他们是否“真实”。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是一个互为主体的关系,研究结果是由不同主体通过互动达成的共识。正如伽达默尔所指出的,“领会”不是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而是不同主体之间“视域的融合”。意义并不是客观地存在于被研究的对象那里,而是存在于研究者和被研究者的关系之中。“一切认识只有作为再认识才叫认识“(柏拉图语)。每一次理解和解释都是对原有诠释的再诠释,这是一个诠释的螺旋,可以永无止境地诠释下去。因此,研究者要做的不是进入被研究者的头脑(事实上这也是不可能的),而是通过反思 “客
观地 ”审视和领会互为主体的“主观”。
陈向明认为,中国学者目前从事的大部分“定性研究”基本上没有系统收集和分析原始资料的要求,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习惯性和自发性,发挥的主要是一种议论和舆论的功能。他更多的是一种研究者对个人观点和感受的阐发,通常结合社会当下的时弊和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论说或提供建议。
陈向明老师说,她个人虽然尚未对中国的“定性研究”进行系统的研究,但据她所知,她写作本书的时候,尚无学者对其进行明确、系统的定义和梳理。通过她个人平时的观察和与学者交谈,她感觉“定性研究”的所指似乎比较宽泛,几乎所有非定量的东西均可纳入“定性”范畴,如哲学思辨、个人见解、政策宣传和解释,甚至包括在定量研究之前对问题的界定以及之后对数据的分析。“定性是定量的基础,定量是定性的精确化”(陈波等语)。
随之,陈老师在这本书里面阐释了质化研究所经历的几个阶段:传统时期、现代主义时期、领域模糊期、表述危机期和后现代主义期几个阶段。
她还讲到,对于意义类问题,比如了解生活经历的本质,一般情况下是用现象学的策略来解决;对于描述类问题,比如文化群体的价值观念、信念和行为进行描述,一般情况下是用民族志的策略来解决;对于“过程”类问题,比如了解时间维度上事情发生的变化,研究问题可以呈现阶段性和不同的层面,一般是用扎根理论的策略来解决;对于口语互动和对话类问题,一般使用常人方法学:话语分析来解决;对于行为类问题,宏观的使用参与观察法解决,微观的使用质的生态学来解决。这对我们这样的初学者的研究,有着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