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她的狠厉无人能及,她的柔情只为一人
关于作品:
在看文之前,就知道《阿麦从军》并非一部女性言情,而是一部女性传奇小说,作为一个严重偏科的言情书读者,能认真读完一本非言情的小说,一定要有相当相当精彩的情节衬托,还要有非常成功的人物塑造支撑,《阿麦从军》显然就做到了。鲜橙三年磨一剑,慢工出了细活,《阿麦从军》比起之前的《和亲公主》,无论是文笔还是情节构思,已有明显的进步与成熟,是一部值得麦粉筒子蹲坑三年的作品。
关于女主:
阿麦是“穿二代”,可喜可贺还好不是骑着奶瓶闯天下的穿二代。阿麦这个人物,塑造得很真实,她从军,一不是因为保家卫国的爱国心膨胀,二不是因为想扬名立万的进取心作祟,一开始迫于现实无奈,始终还朝着逃兵的方向发展。直到得知弑父杀母的青梅竹马陈起身在北漠敌营挂帅,才真正让她决心成为一名军人。不止是为了问一句“为什么”,更要站在与之同等的地位,为父辈的荣誉而战,以父亲教的方式,来教训那个忘恩负义之徒,要先学会做人,才能配谈自己是南夏人或者是北漠人。阿麦的军中生涯,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她塑造成一名无敌女金钢,她绝情狠厉,不代表她不会受伤,不会流血流泪;她英姿飒爽,不代表她在战场上不会耍小无赖;从一名小兵成长为“战神”,带来的是除了荣耀,还有满身伤疤。这样一个传奇女子,铁马金戈不是归宿,戎装锦袍做不了依靠,脱去战袍,她同样是个渴望被爱的女子,谁会是她最后的归宿呢?
关于男主:
非言情并非没有男主,阿麦的男主加上陈起算得上有四人之多。陈起这人物,连狠毒这两个字送给他都算抬举,实则是一忘恩负义之徒,阿麦的父亲将这匹狼养大,无异于将自己一家送入狼口,阿麦是在对他的爱恨交织中成长的,在战场上击败他,俘获他,再不耻的以“不杀战俘”的理由放了他,是对他最好的惩罚与打击。
商易之不管是曾经的“骚包将军”,还是以后的帝王之尊,从来都是狠绝腹黑的,他最早发现阿麦的女子身份,但从来没将阿麦当女人看,他自始至终都将阿麦当作一把利剑在用,为他扫除障碍,为他开拓江山,哪怕最后尘埃落定,他的后宫,永远都不会是阿麦的归宿。
常钰青,北漠敌国主将,他也许不是一个君子,但绝对不是小人,与阿麦屡屡过招,但从没想要过她的命,甚至多次救过她的命。他与阿麦有一种怪异的和谐,似敌非敌,似情非情,让象我这样言情极度缺乏的筒子找了一丝暧昧的救命草,可是,他们各自可不是小兵一枚,一个战神,一个杀神,所以哪怕常钰青再动心,哪怕阿麦再动情,他们中间隔着15万南夏官兵的生命与北漠几万官兵的鲜血。相信两个理智的人都无法做到就当一切没发生过。
唐绍义是这几个男人中最迟钝的一个了,熟悉接近阿麦的都看出了她的女子身份,并都加以利用或保护的时候,他还在为自己的断袖之癖而郁闷痛苦着。其实说迟钝,是源于一种“真”,他是用真性情对待阿麦的,无条件的相信阿麦,也是这几个男人中唯一没伤害过阿麦的人。一个成功女人背后的男人应该就是他了。在这几个男人中,也许是最没特色的,但绝对是最安全的,这样的男人,认死理,重情义,如果阿麦要选择最后的归宿,小唐无疑是最值得托付终身的。
关于配角:
《阿麦从军》不仅主角塑造得不错,配角也很成功。不得不提的让我动容的两个人,一为杨墨,虽然阿麦并非悲情虐文,但杨墨临死前对阿麦说的番话,做的那些事,缪缪数笔,却是全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可见作者的功力。二为徐秀儿,只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女人,却担负着最了不起的任务,托孤与卧底,她都默默完成了,并将情永远埋在心里深处。她的义举,足以让很多七尺男儿汗颜。
关于麦粉:
这点是附加的,不写上这条,对不起我近两年来被洗白的脑子,橙子的这文,开坑较早,跨度三年,居说跨越了鲜橙人生中结婚生子的大事。于是累积了非常多怨念十足的麦粉,如果在连续近两年的时间只要一问有什么好文推荐,马上就有人弹出《阿麦从军》四个字,估计我自己本身也跟着怨念了,还好,此文终于出版了,更好的是,此文不负所望的好看,不要以言情的标准来评价它,这样是不公平的,写评推荐给大家,让更多的人加入麦粉行列。
在看文之前,就知道《阿麦从军》并非一部女性言情,而是一部女性传奇小说,作为一个严重偏科的言情书读者,能认真读完一本非言情的小说,一定要有相当相当精彩的情节衬托,还要有非常成功的人物塑造支撑,《阿麦从军》显然就做到了。鲜橙三年磨一剑,慢工出了细活,《阿麦从军》比起之前的《和亲公主》,无论是文笔还是情节构思,已有明显的进步与成熟,是一部值得麦粉筒子蹲坑三年的作品。
关于女主:
阿麦是“穿二代”,可喜可贺还好不是骑着奶瓶闯天下的穿二代。阿麦这个人物,塑造得很真实,她从军,一不是因为保家卫国的爱国心膨胀,二不是因为想扬名立万的进取心作祟,一开始迫于现实无奈,始终还朝着逃兵的方向发展。直到得知弑父杀母的青梅竹马陈起身在北漠敌营挂帅,才真正让她决心成为一名军人。不止是为了问一句“为什么”,更要站在与之同等的地位,为父辈的荣誉而战,以父亲教的方式,来教训那个忘恩负义之徒,要先学会做人,才能配谈自己是南夏人或者是北漠人。阿麦的军中生涯,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她塑造成一名无敌女金钢,她绝情狠厉,不代表她不会受伤,不会流血流泪;她英姿飒爽,不代表她在战场上不会耍小无赖;从一名小兵成长为“战神”,带来的是除了荣耀,还有满身伤疤。这样一个传奇女子,铁马金戈不是归宿,戎装锦袍做不了依靠,脱去战袍,她同样是个渴望被爱的女子,谁会是她最后的归宿呢?
关于男主:
非言情并非没有男主,阿麦的男主加上陈起算得上有四人之多。陈起这人物,连狠毒这两个字送给他都算抬举,实则是一忘恩负义之徒,阿麦的父亲将这匹狼养大,无异于将自己一家送入狼口,阿麦是在对他的爱恨交织中成长的,在战场上击败他,俘获他,再不耻的以“不杀战俘”的理由放了他,是对他最好的惩罚与打击。
商易之不管是曾经的“骚包将军”,还是以后的帝王之尊,从来都是狠绝腹黑的,他最早发现阿麦的女子身份,但从来没将阿麦当女人看,他自始至终都将阿麦当作一把利剑在用,为他扫除障碍,为他开拓江山,哪怕最后尘埃落定,他的后宫,永远都不会是阿麦的归宿。
常钰青,北漠敌国主将,他也许不是一个君子,但绝对不是小人,与阿麦屡屡过招,但从没想要过她的命,甚至多次救过她的命。他与阿麦有一种怪异的和谐,似敌非敌,似情非情,让象我这样言情极度缺乏的筒子找了一丝暧昧的救命草,可是,他们各自可不是小兵一枚,一个战神,一个杀神,所以哪怕常钰青再动心,哪怕阿麦再动情,他们中间隔着15万南夏官兵的生命与北漠几万官兵的鲜血。相信两个理智的人都无法做到就当一切没发生过。
唐绍义是这几个男人中最迟钝的一个了,熟悉接近阿麦的都看出了她的女子身份,并都加以利用或保护的时候,他还在为自己的断袖之癖而郁闷痛苦着。其实说迟钝,是源于一种“真”,他是用真性情对待阿麦的,无条件的相信阿麦,也是这几个男人中唯一没伤害过阿麦的人。一个成功女人背后的男人应该就是他了。在这几个男人中,也许是最没特色的,但绝对是最安全的,这样的男人,认死理,重情义,如果阿麦要选择最后的归宿,小唐无疑是最值得托付终身的。
关于配角:
《阿麦从军》不仅主角塑造得不错,配角也很成功。不得不提的让我动容的两个人,一为杨墨,虽然阿麦并非悲情虐文,但杨墨临死前对阿麦说的番话,做的那些事,缪缪数笔,却是全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可见作者的功力。二为徐秀儿,只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女人,却担负着最了不起的任务,托孤与卧底,她都默默完成了,并将情永远埋在心里深处。她的义举,足以让很多七尺男儿汗颜。
关于麦粉:
这点是附加的,不写上这条,对不起我近两年来被洗白的脑子,橙子的这文,开坑较早,跨度三年,居说跨越了鲜橙人生中结婚生子的大事。于是累积了非常多怨念十足的麦粉,如果在连续近两年的时间只要一问有什么好文推荐,马上就有人弹出《阿麦从军》四个字,估计我自己本身也跟着怨念了,还好,此文终于出版了,更好的是,此文不负所望的好看,不要以言情的标准来评价它,这样是不公平的,写评推荐给大家,让更多的人加入麦粉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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