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账笔记】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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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症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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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思想家里,Levi-Strauss和J. Lacan属于普遍主义者,倾向在普遍意义上讨论人类思维的运作过程,而非考察特定时期的特定思维过程。Levi-Strauss主张在各种纷繁复杂的经验事实背后确立一种普遍的思维结构。Lacan作为精神分析学家,不仅重视具体经验,还关注理论,主张对人类心理的一般机制加以规定。
而另三位,R. Barthes, M. Foucault和J. Derrida俨然相对主义者,通过时间的进化过程以及在特定社会里的内涵,更加关注思想的历史维度,避免像前二者一样超出自己的讨论范围,去建构一种后者所谓的元人类学(meta-anthropology)和元心理学(meta-psychology)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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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中的任何一个词都是一个记号sign,语言就是作为一个记号系统发挥作用的。F. D. Saussure把记号分为两个组成部分:1)声音,声学部分,被称为能指;2)思维,概念部分,被称为所指。
在此过程,事物本身被忽视,我们只需求助于语言记号就能指涉周围的世界。所指只是一种物的观念,在其相应的能指被说出后,该观念就会进入到说者和听者的思维之中。
能指构成了语言的物质方面,口语里的能指是说出来的或听得到的有意义的声音;书面语中能指字里行间有意义的标记。所指构成了语言的思维方面,常被视作是非物质的。研究语言的理论上看能指和所指是可以按照上述方式划分的,但现实生活中两者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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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Chomsky区分了语言能力(competence)和语言行为(performance)。前者是是指能够很久逐流我们头脑中的语言理论,后者指我们对这种理论的实际应用过程。对F. D. Saussure来说语言学家的本职工作是去研究语言而非言语。
另外还要区分结构(structure)与事件(event)也即抽象的规则系统与系统所产生具体的和个别的事件之间的区分。
第三种区分即研究过程中的共时(synchronic)坐标轴和历时(diachronic)坐标轴之区分,即作为一种在特定时刻产生作用的系统,或经过时间演变而来的制度。
F. D. Saussure的基本见解可总结为:“语言是一种形式,而不是一种实体。”语言系统并不具有某种固定不变的本质,而是在形式上变换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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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i-Strauss喜欢采用的一种修辞手段即以具体代表抽象的形式,称为举隅法(synecdoche)[即提喻法]。另一种则是从抽象举隅法演变而来的对偶法。这种对偶法以转变成Levi-Strauss意义上的交错配列(chiasmus)或对称倒装(symmetrical inversion)。(e.g. He went to the country, to the town went she.)
e.g.“如果说鸟是隐喻意义上(metaphorical)的人,那么狗就是转喻意义上(metonymical)的人;如果牛是转喻意义上的非人,那么赛马就是隐喻意义上的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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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Barthes的去魅,可表现在对当代文学批评不满的四个方面:1)明确反对无历史的文学批评,反对与社会性质毫无关系的一成不变的道德价值和规范价值;2)职业文学批评里的心理学幼稚病和心理学决定论倾向[根据作品本身推断作者本人的生活,假定作品中的心理事实能够直接表现作者生活的心理事实];3)职业批评家们的“去符号”趋势,对文本里单个意义的过度关注,把字面上的意义认为是唯一的所谓的本文意义;4)传统文学批评从未公开说明自己的意识形态,很多情况下不承认自己所从事的批评实际具有意识形态的特征,也即不敢“担当”自己所采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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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Foucault的意识形态立场难以确定,藐视自由主义,面目暧昧不清被用来维护社会现状,也看不上保守主义,认为其显得对传统依赖;为了特定的目标和激进的马克思主义分子为伍,但在科学信念上又不一致。无政府主义盲目盼望未来,过分相信人性本善。Foucault的哲学立场接近Nietzsche的虚无主义,从Nietzsche 的《看哪!这个人》出发感察到“智慧”的“疯狂”以及“知识”的“愚狂”。
Foucault有意使他的论述都停留在表面,“无中心可言”,一方面是因为其比Nietzsche更始终一贯地抗拒寻求某种起源或超验主体的冲动,另一方面也吻合其希望取消表面和深度之间的区别的目标。
《知识考古学》结尾一段:
话语并非生活:它的时间并非你的时间,在话语中,你不会屈从于死亡;在你所有的言语的重压下,你可能会杀死上帝;不过可别幻想,你的所有言说会创造一个比言说者活得更长久的人。
18世纪修辞学家以及19世纪修辞理论集大成者丰塔涅(Pierre Fontanier)的观点:同意符号和用符号来再现的实体之间的关系限于以下四种:1)“降落”在实体的“某些内部要素”;2)“邻接”(adjacent)实体;3)“类似”(similar)实体;4)明显和实体“不类似”(dissimilar)。这种分类产生了Foucault在《事物的秩序》中所说的“修辞学家熟知的基本修辞格:举隅(synecdoche)、换喻(metonymy)、词语误用(或暗喻,即使二者之间的类推关系不容易一眼看清)。[误用又包括隐喻和反讽,此处反讽理解为一种具有自觉意识的词语误用。在比喻空间中,相似关系对应隐喻,邻接关系对应换喻,本质性关系对应举隅以及一种重叠(doubling)关系对应反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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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Lacan最著名的看法:“无意识是以类似于语言的方式建构起来的。”推断无意识的某种所谓“纯粹的”、前语言的可能状态,或是竭力勾勒语言的观测手段在无意识材料对象上打上自身结构烙印的各种途径,都将是徒劳无益的。也即:语言创造出了无意识。
在探讨语言和无意识这两个系统的基本结构要素时,J. Lacan借鉴了 F. D. Saussure的任意性联想关系(arbitrary association)中的能指与所指,以及语言学家诺曼·雅各布森(Roman Jakobson)提出的言语组织的两极方式——隐喻性的(metaphoric)和转喻性的(metonymic)。
有关“它者”:Lacan与S. Frued都认为原初首要的它者是俄狄浦斯三角关系中的父;父亲的人格又与法权的形象等同。主体在与它者的日常接触(encounter)中被反复不断地塑造出来,主体与它者关系的特征是由欲望所刻画的:
★★★“……人的欲望在他者的欲望中确立了意义,这与其说是因为他者控制了主体所欲求的东西,不如说是最初所欲求的对象正是由他者所确认的。
实际上,很显然……人的欲望是作为他者的欲望而确立自己的形式的。
……也就是说,人所欲求的东西就是它者(是这种东西规定了人的情感的界域)。”《Écr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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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rida的“延异”,指人对事件和差异的两种关注视角的来回摇摆变换,差异是意指(包括能指和所指)事件的基础,而差异本身又是事件的产物,所以两种视角相互反映出另一种的疏漏,存在一种无法解决的辩证关系。“延异”有“区别和延迟”的意思,一是在意指条件下已经形成的被动区分;二是能够产生差异的区别行为和延迟行为。
以及所谓语音中心主义,扬言说而抑书写(典型的西方思维传统认为只有演说才是自然和直接的沟通,而书写则是对一种表现的模糊再现。)。溯源可至柏拉图的《斐多篇》。F. D. Saussure等其他语言学家对书写采取的强烈拒绝又可以从道德角度出发(所谓增补性逻辑)。
言说之所以优于书写,是因为它在某时某地似乎可以使形式和意义同时在场,而相反书写文字是需要读者不断进行解释和激活的物质符号,它只能提供读者认为比较确切的意义,但这种意义却不能看作是文字本身给予的。(声音似乎可与思想同步,进而成为思想的直接展现、成为肉体和精神、身体和灵魂、经验与超验以及外在与内在的交汇点。所谓“倾听言说”系统,对自我言说的同时倾听和理解,话语可以对思想进行直接的和迅速的领会。)
虽然Derrida认为按照传统对书写作出的规定,言说本身就已经是一种书写形式,但要确立一种能够超越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新的语义学或意义科学是不可能的。批判话语与在场的形而上学两者纠缠不清的必然性是不可化约的。
哲学话语与文学话语的对立可说是书写与言说的对立的翻版,Derrida的解构性颠覆实际上[只]是一种策略干预,而未能奠定一门新学科的基础,却把“文学技巧”或文学要素与哲学要素以激进的方式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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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思想家里,Levi-Strauss和J. Lacan属于普遍主义者,倾向在普遍意义上讨论人类思维的运作过程,而非考察特定时期的特定思维过程。Levi-Strauss主张在各种纷繁复杂的经验事实背后确立一种普遍的思维结构。Lacan作为精神分析学家,不仅重视具体经验,还关注理论,主张对人类心理的一般机制加以规定。
而另三位,R. Barthes, M. Foucault和J. Derrida俨然相对主义者,通过时间的进化过程以及在特定社会里的内涵,更加关注思想的历史维度,避免像前二者一样超出自己的讨论范围,去建构一种后者所谓的元人类学(meta-anthropology)和元心理学(meta-psychology)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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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中的任何一个词都是一个记号sign,语言就是作为一个记号系统发挥作用的。F. D. Saussure把记号分为两个组成部分:1)声音,声学部分,被称为能指;2)思维,概念部分,被称为所指。
在此过程,事物本身被忽视,我们只需求助于语言记号就能指涉周围的世界。所指只是一种物的观念,在其相应的能指被说出后,该观念就会进入到说者和听者的思维之中。
能指构成了语言的物质方面,口语里的能指是说出来的或听得到的有意义的声音;书面语中能指字里行间有意义的标记。所指构成了语言的思维方面,常被视作是非物质的。研究语言的理论上看能指和所指是可以按照上述方式划分的,但现实生活中两者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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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Chomsky区分了语言能力(competence)和语言行为(performance)。前者是是指能够很久逐流我们头脑中的语言理论,后者指我们对这种理论的实际应用过程。对F. D. Saussure来说语言学家的本职工作是去研究语言而非言语。
另外还要区分结构(structure)与事件(event)也即抽象的规则系统与系统所产生具体的和个别的事件之间的区分。
第三种区分即研究过程中的共时(synchronic)坐标轴和历时(diachronic)坐标轴之区分,即作为一种在特定时刻产生作用的系统,或经过时间演变而来的制度。
F. D. Saussure的基本见解可总结为:“语言是一种形式,而不是一种实体。”语言系统并不具有某种固定不变的本质,而是在形式上变换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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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i-Strauss喜欢采用的一种修辞手段即以具体代表抽象的形式,称为举隅法(synecdoche)[即提喻法]。另一种则是从抽象举隅法演变而来的对偶法。这种对偶法以转变成Levi-Strauss意义上的交错配列(chiasmus)或对称倒装(symmetrical inversion)。(e.g. He went to the country, to the town went she.)
e.g.“如果说鸟是隐喻意义上(metaphorical)的人,那么狗就是转喻意义上(metonymical)的人;如果牛是转喻意义上的非人,那么赛马就是隐喻意义上的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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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Barthes的去魅,可表现在对当代文学批评不满的四个方面:1)明确反对无历史的文学批评,反对与社会性质毫无关系的一成不变的道德价值和规范价值;2)职业文学批评里的心理学幼稚病和心理学决定论倾向[根据作品本身推断作者本人的生活,假定作品中的心理事实能够直接表现作者生活的心理事实];3)职业批评家们的“去符号”趋势,对文本里单个意义的过度关注,把字面上的意义认为是唯一的所谓的本文意义;4)传统文学批评从未公开说明自己的意识形态,很多情况下不承认自己所从事的批评实际具有意识形态的特征,也即不敢“担当”自己所采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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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Foucault的意识形态立场难以确定,藐视自由主义,面目暧昧不清被用来维护社会现状,也看不上保守主义,认为其显得对传统依赖;为了特定的目标和激进的马克思主义分子为伍,但在科学信念上又不一致。无政府主义盲目盼望未来,过分相信人性本善。Foucault的哲学立场接近Nietzsche的虚无主义,从Nietzsche 的《看哪!这个人》出发感察到“智慧”的“疯狂”以及“知识”的“愚狂”。
Foucault有意使他的论述都停留在表面,“无中心可言”,一方面是因为其比Nietzsche更始终一贯地抗拒寻求某种起源或超验主体的冲动,另一方面也吻合其希望取消表面和深度之间的区别的目标。
《知识考古学》结尾一段:
话语并非生活:它的时间并非你的时间,在话语中,你不会屈从于死亡;在你所有的言语的重压下,你可能会杀死上帝;不过可别幻想,你的所有言说会创造一个比言说者活得更长久的人。
18世纪修辞学家以及19世纪修辞理论集大成者丰塔涅(Pierre Fontanier)的观点:同意符号和用符号来再现的实体之间的关系限于以下四种:1)“降落”在实体的“某些内部要素”;2)“邻接”(adjacent)实体;3)“类似”(similar)实体;4)明显和实体“不类似”(dissimilar)。这种分类产生了Foucault在《事物的秩序》中所说的“修辞学家熟知的基本修辞格:举隅(synecdoche)、换喻(metonymy)、词语误用(或暗喻,即使二者之间的类推关系不容易一眼看清)。[误用又包括隐喻和反讽,此处反讽理解为一种具有自觉意识的词语误用。在比喻空间中,相似关系对应隐喻,邻接关系对应换喻,本质性关系对应举隅以及一种重叠(doubling)关系对应反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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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Lacan最著名的看法:“无意识是以类似于语言的方式建构起来的。”推断无意识的某种所谓“纯粹的”、前语言的可能状态,或是竭力勾勒语言的观测手段在无意识材料对象上打上自身结构烙印的各种途径,都将是徒劳无益的。也即:语言创造出了无意识。
在探讨语言和无意识这两个系统的基本结构要素时,J. Lacan借鉴了 F. D. Saussure的任意性联想关系(arbitrary association)中的能指与所指,以及语言学家诺曼·雅各布森(Roman Jakobson)提出的言语组织的两极方式——隐喻性的(metaphoric)和转喻性的(metonymic)。
有关“它者”:Lacan与S. Frued都认为原初首要的它者是俄狄浦斯三角关系中的父;父亲的人格又与法权的形象等同。主体在与它者的日常接触(encounter)中被反复不断地塑造出来,主体与它者关系的特征是由欲望所刻画的:
★★★“……人的欲望在他者的欲望中确立了意义,这与其说是因为他者控制了主体所欲求的东西,不如说是最初所欲求的对象正是由他者所确认的。
实际上,很显然……人的欲望是作为他者的欲望而确立自己的形式的。
……也就是说,人所欲求的东西就是它者(是这种东西规定了人的情感的界域)。”《Écr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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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rida的“延异”,指人对事件和差异的两种关注视角的来回摇摆变换,差异是意指(包括能指和所指)事件的基础,而差异本身又是事件的产物,所以两种视角相互反映出另一种的疏漏,存在一种无法解决的辩证关系。“延异”有“区别和延迟”的意思,一是在意指条件下已经形成的被动区分;二是能够产生差异的区别行为和延迟行为。
以及所谓语音中心主义,扬言说而抑书写(典型的西方思维传统认为只有演说才是自然和直接的沟通,而书写则是对一种表现的模糊再现。)。溯源可至柏拉图的《斐多篇》。F. D. Saussure等其他语言学家对书写采取的强烈拒绝又可以从道德角度出发(所谓增补性逻辑)。
言说之所以优于书写,是因为它在某时某地似乎可以使形式和意义同时在场,而相反书写文字是需要读者不断进行解释和激活的物质符号,它只能提供读者认为比较确切的意义,但这种意义却不能看作是文字本身给予的。(声音似乎可与思想同步,进而成为思想的直接展现、成为肉体和精神、身体和灵魂、经验与超验以及外在与内在的交汇点。所谓“倾听言说”系统,对自我言说的同时倾听和理解,话语可以对思想进行直接的和迅速的领会。)
虽然Derrida认为按照传统对书写作出的规定,言说本身就已经是一种书写形式,但要确立一种能够超越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新的语义学或意义科学是不可能的。批判话语与在场的形而上学两者纠缠不清的必然性是不可化约的。
哲学话语与文学话语的对立可说是书写与言说的对立的翻版,Derrida的解构性颠覆实际上[只]是一种策略干预,而未能奠定一门新学科的基础,却把“文学技巧”或文学要素与哲学要素以激进的方式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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