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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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边有四本书,其中一本是EB怀特的《人各有异》,抱歉,可能已经提过很多次这个人名以及这个书名了。但还是想再提一遍,原因是,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我发现我看中国书的速度比外国书快四倍。记得一段时间以前,我说辛夷坞老师的书写得比桐华老师好五倍,就有人问我:这个五,你是怎么算的?可见有时候数字太精确也不是好事。
但对我来讲,这当然是件容易的事,你既可以说是经验,又可以说是随便。因为抛开无谓的表达,我仅仅只是想说,辛夷坞写的比桐华好那么一点而已,但又没有达到好十倍这种非凡的地步。至于三四五六七,谁在乎呢?
当然我说快四倍也是有迹可寻的,比如我看《人各有异》都快一周了,还没看完。但同样的看刀尔登《不必读书目》就两晚搞定,基本上快刀斩乱麻,就像叶伟信的电影剪辑,噼里啪啦,简单凌厉。当然刀尔登是中国作家,谈论的又都是中国古典书籍,可能我虽有不懂,但好歹都听说过,甚至也读过一部分,这样的书看起来自然不费劲。就像在一条河床上顺作者之流而下,基本上只要沿途领阅两岸风景即可。但怀特的书可不是这样,且不说他是个美国作家,无论从话语系统以及文化习俗都与我们差异莫大,单是看他写的那些内容,就徒然出一脑子怅然之心。
他写得好不好,当然好,我打心里觉得,能把日常俗务写成那样真是不容易了。我生平仅见,真的,我从没见过有哪位作者这么执着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细碎琐事,并不遗余力的把他们全然记录于册的。但要说是不是特别有意思,看得有没有劲,我就要否定了。怀特文笔自然,流畅,读来就像夏日的一股阴凉,这都是他文章的好处。但略显不足的是,未免实在缺乏一点趣味。这样的文章,隔几天看一篇你都要击节赞赏,感慨作者之风,山高水长,生活之闲适,恬雅,安于平淡与于平淡中活出真味来,这不是美国版的陶渊明嘛。可要是天天读,就嫌太淡了。仿佛活在某庵堂寺院里的和尚尼姑,三月不知肉味。
这极大导致了我阅读速度的降低。很难想像这些文章都是怀特写给某专栏的,同样的,我也很难想像,喜欢看这份专栏的都是些什么人?可能都是些对生活已无欲求,宁可安稳下去的一群了吧。我猜测年青人不会太喜欢这么安静的作家,骨子里没有火气,也没有性欲,还能写些什么呢?
“我刚刚想起,今天如果去木工厂,我得量一下卡车,计算出为卡车上的栅栏做一套侧帮,一个前帮和一个后帮,需要多少硬木板材。我得把这些板材拉回来,连同做布料箱用的松木。每一块侧帮,端顶要两根螺栓,前帮和后帮,中间的固着楔要一根螺栓,端顶各要两根螺栓,每个帮都要三块板,如此则需要五十四根螺栓,栅栏约为一英寸半厚,板材四分之三英寸厚,合为二又四分之一英寸,再留下半英寸给垫圈和螺母。约三英寸长的螺栓就可以了。我最好今天备齐。”
这是怀特在《备忘录》中的一小段,虽然简短,但足以代表他在此书中的文风了,“五十四根螺栓”、“一英寸半厚”、“四分之三英寸厚”……看的时候,我不禁想的最多的问题是:他真的尺量了吗?可惜我看完全文,他也没有给出答案。如果按照我的心气,我会觉得怀特是一个无聊的人。至少他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一定是无聊的,因为只要当我特别无聊的时候,我才会如此事必巨细的记录下所有的细节,连栅栏板材有多厚也不放过。不过,显然怀特是不这么看的,他心平气和的看待生活中的一切,并真挚的热爱他们,以至于经常从对待一只病鸡的行为中想到自己是否跟第三世界的统治者行为一致,并感到由衷的可耻。他改孜孜不倦的记录着,半年来,有多少羊羔下了仔,买一双帆布鞋花多少钱,鸡又下了几箩筐的鸡蛋,以及自己在给母羊接生的过程中遇到的哪些困难……这是他生活的全部,自从他决心从《纽约客》解脱出来之后,这几乎就是他的全部乐趣了。
他在文中甚少写到自己的妻子与儿子,当他决心放弃工作,一心务农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是否跟他的妻子商量过(此书给人的感觉似乎是没有,但印象中,在他的书信集《最美的决定》中有所提及,手边没有书,我也忘了),想到儿子将来的学费与每天的面包该怎么办?书的自序中:
“撇开所有这些,我在租住的房子里,从来没有家的感觉。房间太热,太干燥,一向如此,每天晚饭后,我都昏昏欲睡。那房子不是在下城的格林威治村,我曾多年在那里落脚,每次返回,都觉得到家了。似乎只有断然采取行动,才能解决我的问题——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我没有考虑妻子彻底离开《纽约客》会如何,没有考虑儿子从曼哈顿的私立学校转入两间教室的乡村学校会如此,想也没想现身农村后钱从哪里来,就像个疯癫的流浪风笛手一样,率领我的小家离开了城市。妻子对我的这场大逃亡深感震惊,但她从未退缩。她靠一个奇怪信念说服了自己,作家不似常人,需要百般迁就,就像对待蜂王。”
这是怀特在整本书中,唯一一次描述自己为什么要回到农村的原因,并将这次回归之旅形容为“大逃亡”。事实上,这样的理由在现代仍然是成立的,怀特眼中“从来没有家的感觉”恰如现在许多人张口闭口所说的“没有归属感”。而美国作为一个崇尚自由的国度,干出这种事的从来都不乏其人,至少在怀特之前就有梭罗。可以想见,怀特作为一个自然主义者,在某种程度上也必定受到了梭罗的影响,所以才在文中写下《瓦尔登湖》。这是一篇情感备至的散文,怀特在文中对梭罗一诉衷肠。
“今日康科德周遭的文明,是城市,村庄,农场和庄园的一种奇异浓缩。房舍,院落和田畴,不像乡村,也不像城镇。死去的庄园主栽种的黄褐色山毛榉和青灰色云杉下,后人的奶山羊在啃食青草。门道下,停了改装过的客货车两用轿车;葡萄架下,蹲着待售的幼犬。(但人为什么还要退化?是什么导致了种族灭绝?)”
这是怀特对文明的反思。
“我在你房前的石桩上坐了一阵儿,听丽蝇和蜻蜓的嗡嗡声。闯入林间的空地在我脚下乱糟糟地伸展,但蜻蜓像旧日一样振翅飞动。你的废墟上有火的余烬,我怀疑那就是你燃的火;还有两个啤酒瓶子,给人踏入泥土中,成了大地的一部分。一株幼小的橡树在你的房屋里扎根,两三棵蕨类植物仿佛筵会上呵痒的羽毛一样摊开。其他仅有的装饰是一本杜巴里纸样,一张从画报上扯下的彩页,和油纸裹的面包皮。”
这是怀特对梭罗的怀念。
这篇文章,以及后来的《重游缅湖》是全书中(我至今看完的那四分之三)情感最真挚与最浓烈的两篇,值得细细体会。同样写景,比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好太多倍了。在这里,你可以感到,其实怀特也不是一个那么无趣的人,甚至反过来说,是一个情感深沉的人。一个作家,总是有那到一两刻钟的时间,会暴露自己的情怀的。
尽管这类文章的占比不高,但怀特的存在也不会因此而失掉其意义。联系起怀特的生平,生于1899年,死于1985年,历经两次世界大战。怀特的另一意义恰在于,他用自身的经历证明了,无论世界如何激荡非凡,忘掉任何时代背景,小人物也可以拥有怡然自得的乐趣,并努力快乐的生活下去。他告诉了人们,最平凡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最枯燥的生活是什么样子,而最美好的生活也正是这个样子。他从来不是爱国主义者,甚至在文章中都不屑于用“我们”这样在意味上裹挟了大众的字眼(这可能也是他决意离开《纽约客》的原因之一,因为此前他一直要用“我们”写作,而这正是他非常不喜欢的),恰如他在一九四一年十一月写下文章中的一段:
“战时或是平时,我在乡下,随时都乐于用所有那些爱国主义者,换取一位宽容的人。或者,用学童午餐盒里的维他命,换取一果冻杯的同情心。”
怀特只是一个宽容的人,一个具有同情心的人。
但对我来讲,这当然是件容易的事,你既可以说是经验,又可以说是随便。因为抛开无谓的表达,我仅仅只是想说,辛夷坞写的比桐华好那么一点而已,但又没有达到好十倍这种非凡的地步。至于三四五六七,谁在乎呢?
当然我说快四倍也是有迹可寻的,比如我看《人各有异》都快一周了,还没看完。但同样的看刀尔登《不必读书目》就两晚搞定,基本上快刀斩乱麻,就像叶伟信的电影剪辑,噼里啪啦,简单凌厉。当然刀尔登是中国作家,谈论的又都是中国古典书籍,可能我虽有不懂,但好歹都听说过,甚至也读过一部分,这样的书看起来自然不费劲。就像在一条河床上顺作者之流而下,基本上只要沿途领阅两岸风景即可。但怀特的书可不是这样,且不说他是个美国作家,无论从话语系统以及文化习俗都与我们差异莫大,单是看他写的那些内容,就徒然出一脑子怅然之心。
他写得好不好,当然好,我打心里觉得,能把日常俗务写成那样真是不容易了。我生平仅见,真的,我从没见过有哪位作者这么执着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细碎琐事,并不遗余力的把他们全然记录于册的。但要说是不是特别有意思,看得有没有劲,我就要否定了。怀特文笔自然,流畅,读来就像夏日的一股阴凉,这都是他文章的好处。但略显不足的是,未免实在缺乏一点趣味。这样的文章,隔几天看一篇你都要击节赞赏,感慨作者之风,山高水长,生活之闲适,恬雅,安于平淡与于平淡中活出真味来,这不是美国版的陶渊明嘛。可要是天天读,就嫌太淡了。仿佛活在某庵堂寺院里的和尚尼姑,三月不知肉味。
这极大导致了我阅读速度的降低。很难想像这些文章都是怀特写给某专栏的,同样的,我也很难想像,喜欢看这份专栏的都是些什么人?可能都是些对生活已无欲求,宁可安稳下去的一群了吧。我猜测年青人不会太喜欢这么安静的作家,骨子里没有火气,也没有性欲,还能写些什么呢?
“我刚刚想起,今天如果去木工厂,我得量一下卡车,计算出为卡车上的栅栏做一套侧帮,一个前帮和一个后帮,需要多少硬木板材。我得把这些板材拉回来,连同做布料箱用的松木。每一块侧帮,端顶要两根螺栓,前帮和后帮,中间的固着楔要一根螺栓,端顶各要两根螺栓,每个帮都要三块板,如此则需要五十四根螺栓,栅栏约为一英寸半厚,板材四分之三英寸厚,合为二又四分之一英寸,再留下半英寸给垫圈和螺母。约三英寸长的螺栓就可以了。我最好今天备齐。”
这是怀特在《备忘录》中的一小段,虽然简短,但足以代表他在此书中的文风了,“五十四根螺栓”、“一英寸半厚”、“四分之三英寸厚”……看的时候,我不禁想的最多的问题是:他真的尺量了吗?可惜我看完全文,他也没有给出答案。如果按照我的心气,我会觉得怀特是一个无聊的人。至少他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一定是无聊的,因为只要当我特别无聊的时候,我才会如此事必巨细的记录下所有的细节,连栅栏板材有多厚也不放过。不过,显然怀特是不这么看的,他心平气和的看待生活中的一切,并真挚的热爱他们,以至于经常从对待一只病鸡的行为中想到自己是否跟第三世界的统治者行为一致,并感到由衷的可耻。他改孜孜不倦的记录着,半年来,有多少羊羔下了仔,买一双帆布鞋花多少钱,鸡又下了几箩筐的鸡蛋,以及自己在给母羊接生的过程中遇到的哪些困难……这是他生活的全部,自从他决心从《纽约客》解脱出来之后,这几乎就是他的全部乐趣了。
他在文中甚少写到自己的妻子与儿子,当他决心放弃工作,一心务农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是否跟他的妻子商量过(此书给人的感觉似乎是没有,但印象中,在他的书信集《最美的决定》中有所提及,手边没有书,我也忘了),想到儿子将来的学费与每天的面包该怎么办?书的自序中:
“撇开所有这些,我在租住的房子里,从来没有家的感觉。房间太热,太干燥,一向如此,每天晚饭后,我都昏昏欲睡。那房子不是在下城的格林威治村,我曾多年在那里落脚,每次返回,都觉得到家了。似乎只有断然采取行动,才能解决我的问题——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我没有考虑妻子彻底离开《纽约客》会如何,没有考虑儿子从曼哈顿的私立学校转入两间教室的乡村学校会如此,想也没想现身农村后钱从哪里来,就像个疯癫的流浪风笛手一样,率领我的小家离开了城市。妻子对我的这场大逃亡深感震惊,但她从未退缩。她靠一个奇怪信念说服了自己,作家不似常人,需要百般迁就,就像对待蜂王。”
这是怀特在整本书中,唯一一次描述自己为什么要回到农村的原因,并将这次回归之旅形容为“大逃亡”。事实上,这样的理由在现代仍然是成立的,怀特眼中“从来没有家的感觉”恰如现在许多人张口闭口所说的“没有归属感”。而美国作为一个崇尚自由的国度,干出这种事的从来都不乏其人,至少在怀特之前就有梭罗。可以想见,怀特作为一个自然主义者,在某种程度上也必定受到了梭罗的影响,所以才在文中写下《瓦尔登湖》。这是一篇情感备至的散文,怀特在文中对梭罗一诉衷肠。
“今日康科德周遭的文明,是城市,村庄,农场和庄园的一种奇异浓缩。房舍,院落和田畴,不像乡村,也不像城镇。死去的庄园主栽种的黄褐色山毛榉和青灰色云杉下,后人的奶山羊在啃食青草。门道下,停了改装过的客货车两用轿车;葡萄架下,蹲着待售的幼犬。(但人为什么还要退化?是什么导致了种族灭绝?)”
这是怀特对文明的反思。
“我在你房前的石桩上坐了一阵儿,听丽蝇和蜻蜓的嗡嗡声。闯入林间的空地在我脚下乱糟糟地伸展,但蜻蜓像旧日一样振翅飞动。你的废墟上有火的余烬,我怀疑那就是你燃的火;还有两个啤酒瓶子,给人踏入泥土中,成了大地的一部分。一株幼小的橡树在你的房屋里扎根,两三棵蕨类植物仿佛筵会上呵痒的羽毛一样摊开。其他仅有的装饰是一本杜巴里纸样,一张从画报上扯下的彩页,和油纸裹的面包皮。”
这是怀特对梭罗的怀念。
这篇文章,以及后来的《重游缅湖》是全书中(我至今看完的那四分之三)情感最真挚与最浓烈的两篇,值得细细体会。同样写景,比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好太多倍了。在这里,你可以感到,其实怀特也不是一个那么无趣的人,甚至反过来说,是一个情感深沉的人。一个作家,总是有那到一两刻钟的时间,会暴露自己的情怀的。
尽管这类文章的占比不高,但怀特的存在也不会因此而失掉其意义。联系起怀特的生平,生于1899年,死于1985年,历经两次世界大战。怀特的另一意义恰在于,他用自身的经历证明了,无论世界如何激荡非凡,忘掉任何时代背景,小人物也可以拥有怡然自得的乐趣,并努力快乐的生活下去。他告诉了人们,最平凡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最枯燥的生活是什么样子,而最美好的生活也正是这个样子。他从来不是爱国主义者,甚至在文章中都不屑于用“我们”这样在意味上裹挟了大众的字眼(这可能也是他决意离开《纽约客》的原因之一,因为此前他一直要用“我们”写作,而这正是他非常不喜欢的),恰如他在一九四一年十一月写下文章中的一段:
“战时或是平时,我在乡下,随时都乐于用所有那些爱国主义者,换取一位宽容的人。或者,用学童午餐盒里的维他命,换取一果冻杯的同情心。”
怀特只是一个宽容的人,一个具有同情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