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思解释空缺
初看起来,解释空缺(The Explanatory Gap)论题只对立足于严格还原论的物理主义方案构成挑战,而对于取消物理主义而言则并无威胁,因为后者相信:在经过充分的知觉开发,或者说自然信息的概念开发(conceptual exploitation)之后,我们当前实质上立足于常识心理学(folk psychology)理论的心智图象将被宣判为错误的,它最后必然会被经验科学所提供的神经-生理图象所代替。Richard Rorty 进一步指出,我们完全可以从语言角度想象这样一种替代过程:如果有朝一日我们用“C-神经纤维颤动”代替自然语言中的“疼痛”概念,用 S296、G412 等名词代替我们的某些信念与欲望,所谓心理状态与物理状态,或者说内部状态与外部状态之间的界限就消失了;进而,成功迷惑了几代哲学家的所谓“一个身体正常的人宣称自己疼痛”的难题也将告解决。统而言之,在取消物理主义者看来,解释空缺式案例并不构成深刻的挑战,物理主义方案不需要,也不可能去容纳常识心理学这样的错误理论。
然而,即使我们能够承认自己的知觉功能已经深陷于错误的理论之中,但毫无疑问,知觉本身是存在的。上述论断可能马上就会遭到取消物理主义者的质疑:“知觉存在”是什么意思?我们的确能够接收各种信息,但说我们“拥有知觉”有何意义?功能主义无比正确地指出,知觉是一种能力,其物理基础是大脑中的神经-生理活动。但是,这构成了一个充分的解释吗?
我们对知觉概念的用法之多,已经严重干扰到了对它的深入思考。我建议将知觉视为一种第一人称的体验。体验当然是“第一人称”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它是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私人语言”。事实上,如果上文所提到的替代工作是可能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将心灵状态最终转译为物理状态,甚至可以通过精密的手段达到对神经元的操控;也即,任何一种所谓私人的心理事件都可以通过其物理基础而转化为物理事件,最后传递到其他人那里,具体而言,借助对其他人大脑中神经-生理活动的研究,我们将有可能拥有别人的体验——比如体验到成为一个红绿色盲是什么感觉。知觉当然是可转移的,在这一意义上,私人语言论证与 Thomas Nagel 的蝙蝠论证起不到任何作用;但是,如果取消物理主义者以为这种可转移性,或者说对内外状态之区分的取消就能够解除关于心灵的最终疑惑,就大错特错了。
这里有一个有趣的例子。Dannett 在书中以不屑的口气提到了著名的颠倒色觉实验。他大方地承认,某一天某人突然发现“草变成红色,天空变成黄色”,这毕竟是可能的,并且,这一情况意味着“事物在你看来的样子大不相同”了。让我们就此打住!问题出现了:这一事态究竟改变了什么,什么发生了变化?当然,我们都同意,变化的是大脑内的神经-生理状态。但是,难道取消物理主义者能够否认,这样一位不幸者的体验同时也发生了变化么?如果这样说是可行的,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怀疑,这样一种第一人称的体验的确存在。
让我们以一个更清楚的方式描述问题。前面已经提过,痛觉由大脑内的 C-神经纤维所引起。这意味着,如果刺激某人的 C-神经纤维,他将拥有一种特殊的体验。如果我们对这一公式没有异议,那么相同的问题就又出现了:为什么刺激 C-神经纤维,人就会有痛觉?进一步,认知科学家如何可能在不借助内省报告,准确地说,在不相信受试者具有心灵的前提下确定疼痛与 C-神经纤维的关系?Dannett 相信他的异现象学(Heterophenomenology)的方法与意向性立场(The Intentional Stance)的设定能够解决这一疑问,并举出小说作为例子:我们不必相信小说与真实世界存在必然联系就能够研究其内容;同样,我们不必相信受试者有意识就能够研究其报告。在研究中,我们只需将小说与报告看成一种构成了某个异现象学世界的纯化的文本即可。但我怀疑,如果我们不预设受试者拥有心灵,那么无论异现象学探究进行到什么程度,都不可能确定第一人称体验的存在。尽管 Dannett 将 David Rosenthal 的高阶意识理论视为一个对象是否拥有意识的决定性的经验证据,但我看不出,他所构想的能够进行递归的自我表征的“升级僵尸”(zimbo)如何能够被视为拥有二阶意识。事实上,关于高阶意识,Rosenthal 要么是错的,要么就是给出了一个正确却毫无用处的结论。
二元论者 David Chalmers 正确地将心灵问题划分为 easy problems 与 hard problem。最终,同时也是最困难的疑惑只有一个:为什么在认识感觉信息的过程中伴随着知觉,简单地说,为什么存在第一人称的体验?这一问题是成立的,但是,这是否就意味着我们要在存在论的范畴上抛弃物理主义,还值得详细讨论。这部分是因为,上述对第一人称的体验的描绘很可能引起了一个哲学上的疑问,即知觉在世界图象中的地位究竟为何。知觉是一个非物理对象,还是某个由非物理对象构成的非物理事态,还是某个由物理对象构成的非物理事态?遗憾的是,这一问题一经提出,就走入了错误的路口。在我们不假思索地接受某个存在论系统之前,首先值得考虑的是:知觉概念是否果真处于世界图象之内?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知觉并不属于经验范畴,而是一个先验概念。这一结论意味着,知觉可能是关于某些经验对象亦即物理对象的存在论成立的前提。下面我将尝试给出一个关于知觉的先验论证。
A: 一个世界图象即是一组陈述。
B: 一组陈述的意义必然最终依赖于一个特定的基础概念-语义网络。
C: 因此,处于这一网络之中的概念不可能处于该世界图象的内部,亦即,其自身不可能成为该世界图象中的对象或事态。
实际上,上述论证适用于任何一个语言系统。对于物理主义的世界图象而言,因果概念是其基础概念-语义网络的一员,因为不可能使用物理学语言解释因果概念;相反,因果概念是物理学陈述之有意义的必要条件。知觉概念同样如此:如果没有知觉,也即,没有任何第一人称的体验,便不可能存在任何有意义的陈述,正如盲人无法理解关于颜色的陈述一样(在此我提请读者关注 Karl Popper 的一篇看起来在当代哲学中不甚重要的名为《语言与身-心问题》的论文。该文试图向我们表明,任何物理机器都不可能将语言用于描述与论证。其中一个关键的论述是,命名——将一个语词赋予一个对象——不可能是因果作用的结果,或者说,任何单纯的物理过程都不会产生命名活动的效果(注意:这只是反对了心-脑同一论,而没有危及物理主义方案的硬核,特别是非还原论的物理主义),因为后者必然伴随着知识与意向性;进而,如果命名不可能,那么对语言更复杂的运用就更不可能实现。今天看来,如果我们忽略这篇论文中想当然的二元论的意旨,那么它似乎就构成了 John Searle 中文屋实验的一个精简版本,同时又具有免于繁琐构设之干扰的优点)。因此结论便是,知觉(至少)是物理主义世界图象的基础概念-语义网络的组成部分。
取消物理主义者 Paul Churchland 正确地指出,并没有纯粹的,或者说先天正确的感觉信息,我们的知觉总依赖于一个概念架构(conceptual framework),而常识心理学即是这样一种架构。但他没有意识到,在此意义上神经-生理科学(乃至整个经验科学)同样是一种概念架构。Hilary Putnam 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其著名的内在实在论(Internal Realism)强调,“构成世界的对象是什么这个问题,只有在某个理论或某种描述之内提出,才有意义。”尽管这一论断经常被认为是相对主义式的,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应该采取形而上学实在论的立场,事实上,认为一切概念都应该得到(同等程度的)“终极解释”,这正是形而上学实在论的观念。正如物理学陈述需要因果概念才有意义、道德论断需要自由概念才有意义一样,认知科学把知觉概念设定为先验的,看起来也没有什么问题:显而易见的是,不可能用物理语句解释因果概念;不可能用道德语句解释自由概念;同理,也不可能用神经-生理语句(当然,物理语句同理)解释知觉概念。并不存在所谓最后的、根本的解释——对构成世界之对象的说明必然依赖于一个基本的概念系统,而这一概念系统自身不可能得到解释。在此意义上,解释空缺永远存在。
然而,即使我们能够承认自己的知觉功能已经深陷于错误的理论之中,但毫无疑问,知觉本身是存在的。上述论断可能马上就会遭到取消物理主义者的质疑:“知觉存在”是什么意思?我们的确能够接收各种信息,但说我们“拥有知觉”有何意义?功能主义无比正确地指出,知觉是一种能力,其物理基础是大脑中的神经-生理活动。但是,这构成了一个充分的解释吗?
我们对知觉概念的用法之多,已经严重干扰到了对它的深入思考。我建议将知觉视为一种第一人称的体验。体验当然是“第一人称”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它是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私人语言”。事实上,如果上文所提到的替代工作是可能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将心灵状态最终转译为物理状态,甚至可以通过精密的手段达到对神经元的操控;也即,任何一种所谓私人的心理事件都可以通过其物理基础而转化为物理事件,最后传递到其他人那里,具体而言,借助对其他人大脑中神经-生理活动的研究,我们将有可能拥有别人的体验——比如体验到成为一个红绿色盲是什么感觉。知觉当然是可转移的,在这一意义上,私人语言论证与 Thomas Nagel 的蝙蝠论证起不到任何作用;但是,如果取消物理主义者以为这种可转移性,或者说对内外状态之区分的取消就能够解除关于心灵的最终疑惑,就大错特错了。
这里有一个有趣的例子。Dannett 在书中以不屑的口气提到了著名的颠倒色觉实验。他大方地承认,某一天某人突然发现“草变成红色,天空变成黄色”,这毕竟是可能的,并且,这一情况意味着“事物在你看来的样子大不相同”了。让我们就此打住!问题出现了:这一事态究竟改变了什么,什么发生了变化?当然,我们都同意,变化的是大脑内的神经-生理状态。但是,难道取消物理主义者能够否认,这样一位不幸者的体验同时也发生了变化么?如果这样说是可行的,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怀疑,这样一种第一人称的体验的确存在。
让我们以一个更清楚的方式描述问题。前面已经提过,痛觉由大脑内的 C-神经纤维所引起。这意味着,如果刺激某人的 C-神经纤维,他将拥有一种特殊的体验。如果我们对这一公式没有异议,那么相同的问题就又出现了:为什么刺激 C-神经纤维,人就会有痛觉?进一步,认知科学家如何可能在不借助内省报告,准确地说,在不相信受试者具有心灵的前提下确定疼痛与 C-神经纤维的关系?Dannett 相信他的异现象学(Heterophenomenology)的方法与意向性立场(The Intentional Stance)的设定能够解决这一疑问,并举出小说作为例子:我们不必相信小说与真实世界存在必然联系就能够研究其内容;同样,我们不必相信受试者有意识就能够研究其报告。在研究中,我们只需将小说与报告看成一种构成了某个异现象学世界的纯化的文本即可。但我怀疑,如果我们不预设受试者拥有心灵,那么无论异现象学探究进行到什么程度,都不可能确定第一人称体验的存在。尽管 Dannett 将 David Rosenthal 的高阶意识理论视为一个对象是否拥有意识的决定性的经验证据,但我看不出,他所构想的能够进行递归的自我表征的“升级僵尸”(zimbo)如何能够被视为拥有二阶意识。事实上,关于高阶意识,Rosenthal 要么是错的,要么就是给出了一个正确却毫无用处的结论。
二元论者 David Chalmers 正确地将心灵问题划分为 easy problems 与 hard problem。最终,同时也是最困难的疑惑只有一个:为什么在认识感觉信息的过程中伴随着知觉,简单地说,为什么存在第一人称的体验?这一问题是成立的,但是,这是否就意味着我们要在存在论的范畴上抛弃物理主义,还值得详细讨论。这部分是因为,上述对第一人称的体验的描绘很可能引起了一个哲学上的疑问,即知觉在世界图象中的地位究竟为何。知觉是一个非物理对象,还是某个由非物理对象构成的非物理事态,还是某个由物理对象构成的非物理事态?遗憾的是,这一问题一经提出,就走入了错误的路口。在我们不假思索地接受某个存在论系统之前,首先值得考虑的是:知觉概念是否果真处于世界图象之内?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知觉并不属于经验范畴,而是一个先验概念。这一结论意味着,知觉可能是关于某些经验对象亦即物理对象的存在论成立的前提。下面我将尝试给出一个关于知觉的先验论证。
A: 一个世界图象即是一组陈述。
B: 一组陈述的意义必然最终依赖于一个特定的基础概念-语义网络。
C: 因此,处于这一网络之中的概念不可能处于该世界图象的内部,亦即,其自身不可能成为该世界图象中的对象或事态。
实际上,上述论证适用于任何一个语言系统。对于物理主义的世界图象而言,因果概念是其基础概念-语义网络的一员,因为不可能使用物理学语言解释因果概念;相反,因果概念是物理学陈述之有意义的必要条件。知觉概念同样如此:如果没有知觉,也即,没有任何第一人称的体验,便不可能存在任何有意义的陈述,正如盲人无法理解关于颜色的陈述一样(在此我提请读者关注 Karl Popper 的一篇看起来在当代哲学中不甚重要的名为《语言与身-心问题》的论文。该文试图向我们表明,任何物理机器都不可能将语言用于描述与论证。其中一个关键的论述是,命名——将一个语词赋予一个对象——不可能是因果作用的结果,或者说,任何单纯的物理过程都不会产生命名活动的效果(注意:这只是反对了心-脑同一论,而没有危及物理主义方案的硬核,特别是非还原论的物理主义),因为后者必然伴随着知识与意向性;进而,如果命名不可能,那么对语言更复杂的运用就更不可能实现。今天看来,如果我们忽略这篇论文中想当然的二元论的意旨,那么它似乎就构成了 John Searle 中文屋实验的一个精简版本,同时又具有免于繁琐构设之干扰的优点)。因此结论便是,知觉(至少)是物理主义世界图象的基础概念-语义网络的组成部分。
取消物理主义者 Paul Churchland 正确地指出,并没有纯粹的,或者说先天正确的感觉信息,我们的知觉总依赖于一个概念架构(conceptual framework),而常识心理学即是这样一种架构。但他没有意识到,在此意义上神经-生理科学(乃至整个经验科学)同样是一种概念架构。Hilary Putnam 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其著名的内在实在论(Internal Realism)强调,“构成世界的对象是什么这个问题,只有在某个理论或某种描述之内提出,才有意义。”尽管这一论断经常被认为是相对主义式的,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应该采取形而上学实在论的立场,事实上,认为一切概念都应该得到(同等程度的)“终极解释”,这正是形而上学实在论的观念。正如物理学陈述需要因果概念才有意义、道德论断需要自由概念才有意义一样,认知科学把知觉概念设定为先验的,看起来也没有什么问题:显而易见的是,不可能用物理语句解释因果概念;不可能用道德语句解释自由概念;同理,也不可能用神经-生理语句(当然,物理语句同理)解释知觉概念。并不存在所谓最后的、根本的解释——对构成世界之对象的说明必然依赖于一个基本的概念系统,而这一概念系统自身不可能得到解释。在此意义上,解释空缺永远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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