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眼就爱上了
一个女孩说,“我喜欢下午的时间” 。她不说“下午” ,说“下午的时间” 。我就停留在“下午的时间”里,读她的散文。她喜爱《诗经》 ,写了许多关于《诗经》的文字,多次引用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我想起另一个女孩多年前第一次跟我聊天时也说过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我说,相恨见晚。这个女孩纠正我,说,是一见如故。世间有很多奇怪的事情,比如两个人从陌生可以发展到一辈子的情谊。一个偶然,我认识了金马洛。“认识” ,是比较准确的说辞,因为我们并未深谈过,只在一帮人的饭局上见过几回。但我第一眼就觉得马洛兄于我,是可以发展到一辈子的情谊的。马洛兄英俊洒脱,有诗人气质。实际上,他就是诗人,虽然我还未拜读他的大作,但听过他自己作曲作词的歌。有一日,他在MSN上向我推荐马雁的书,不久我就收到了。于是我就读到了“下午的时间”(《下午》) 。而那个纠正我的女孩,已经多年没有联系,但从别人那儿,我知道她已做了母亲。我这儿还存着她的几本书,其中一本梵高的传记于她有特别纪念,是她从湖北老家带到北京来的。若日后再见,也一定是云胡不喜的。可是,马雁我就无缘识荆了,不过这没关系,她在另一个下午的时间,看见有人会喜欢她的文字,一定高兴。马雁和马洛兄是穆斯林,另一个女孩是基督徒,而我,是不彻底的无神论者,无聊时会翻看一点佛道的书籍。我说了这么一大堆废话,是觉得这世间的确有些非理性所能阐明者。我读马雁的散文,不时生出此种奇妙感觉。可惜,马雁再也不肯给我们写奇妙的文字了,想及此,初春下午的阳光便带有悲伤的色彩。以前读古人伤春的诗词,不解,春天刚吐绿芽,他们就忙不迭地伤感,这次我知道了,春光易逝,佳人远去,世间美好的文字尚多,但属于个别人的,读一点,便少一点。我于马洛兄,并不着急和他坐而论道,因为我们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更随缘,不必刻意约请。我于那个做了母亲的基督徒,关心有加,更是那本梵高传记总放在我这儿不合适。而马雁……她真的太年轻了。
马洛兄向我推荐马雁前,我根本不知道这个人。很多年前读过马骅的诗,他的诗干净,如水,如他写过的河流云朵。读了马雁后才知道他们有很深的关系。这时我的猪脑有了一点记忆复苏,马骅写过一首题为《给马雁》的诗。《马雁散文集》的代编后记里全录该诗,一首怀念远方友人的诗。像一块水晶、一掬河水、一缕暗香,就这么润目、润喉、就这么沁人心脾。好文字,好的人际关系都是如此吧,不给负担,不牵强。在诗中,他们抬头“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低头“劈材,浇菜地” ,这样的生活,只能以诗的形式存活,而这样的感情,无论男女、男男或女女之间,却可能在现实中存在。我在网上找到马洛兄的同名诗,开头写道:
你曾有一张爬上树杈的照片
我几乎是看一眼照片就爱上了你
结尾:
不是每一个诗人的无常都让我难过
仅仅是我年轻时遇见过又喜欢她的诗
我们就有了过命的交情。你明白吗?
这跟爱,跟信仰,跟我和她见没见过面,都没有关系
高于爱情的爱情,或高于爱情的友情。此并非文字游戏。我想,这种情感也可用在对文学的热爱上。没有利害、没有目的,就是倾心而已。干干净净。我读马雁的散文,也如同马雁马骅相互写诗,也如同马洛兄的“看一眼就爱上了” 。
马雁是干净的女孩,有点嘴碎,看她的文字就知道。想到啥就说啥,会很突兀地荡开一笔,也不管是否离题万里——其实与文章主旨藕断丝连——就那么任性地写下去,直到写够了才转回来。颇有些聊天的意思。她写古典诗歌的散文真不赖。咋一看,我还以为是车前子写的。但里面多了些小姑娘的性情,高兴了就雀跃,不高兴就撅嘴,甚或说些冷言冷语——以我看来,这是男性“写家” 无法企及的一种风格,就是在女性“写家” 里,也需要一点天赋异禀。马雁琢磨遣词造句,看不到郊寒岛瘦的苦逼劲头,她象小女孩摆弄各种小玩意儿一样,把文字翻来覆去。她用“写家” ,不用“作家” ,简直就是一个女孩子出门前,在选择行头。她讨厌田晓菲给自己起名叫宇文秋水,“真是俗气,还有秋水堂。” 简直就是一个女孩出门后,对遇见的女人的衣着横挑鼻子竖挑眼。当然,马雁挑别人的毛病,总是言之有据的,至少,她自己理直气壮。可看到她日记里说,“不能写得太考究……别人以为我没雕琢,其实是雕琢得不行。脚趾头都抓紧了。”我又有些心疼。读到好文字,会击节赞赏,但一想到字字看来皆是血,便替作家不忍。马雁有篇《读诗与跌宕自喜》 ,其实也在说写作之道。“自喜”总会有,自找苦吃大概是常态。因为热爱去自找苦吃,也会体察出甜意。该书的代编后记,近似论文,里里外外将马雁说了个透。严谨有余,活泼不足。马雁读诗写字,“图的是个痛快” 。我很赞同。恰如王小波以为“文学就是:先把文章写到好看,别的就管他妈的。”
我喜欢马雁这样的文学态度:“我这人有个习惯,能换钱的文章要认真写,不换钱的坚决不认真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反正谁看都不给钱。就是要故意乱写。钱么,很要紧的,我为五斗米折腰,四斗半可不折。” 好看的文章,还都是这种不换钱的。马雁的日记耐读,有趣,有她对世事的见识,行文也少了换钱文章的蓄意。读者也可发现马雁的一点点小秘密。她在《光明炽然 最近的生活里》写道:“而那句我最喜欢的话,我持久地喜欢下去,‘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看得我脑袋轰轰,一个写诗的小姑娘家,好端端地为万世开个鸟太平呀?我不怀疑马雁的此刻真诚。转念一想,正是小姑娘家,喜欢用“最”来强调她的当时心境。她今天最喜欢红的夹竹桃,明天最喜欢白的夹竹桃(《水东门》) 都是允许的,也都是她的权利。这本厚厚的散文集里,她谈论文学、哲学政治和女权,也谈自己的生活与情感。高水准的当然是谈文学,趣味盎然的是《水东门》 、《我怎么就不纯情》这类文字,比什么“四为” 、“四化”的鬼话强百倍。
她的一则日记:“我特别想搬家,地点都想好了,得住在小镇上。以后我家就住在小镇上,旁边还有条湍急的河,可以漂流的那种。我还开个车,这样才方便进城,我家得住一楼,好种菜。都想得特美,在家做老姑娘,几书架书,找个清闲的工作,反正有好人帮我买养老金了。看看,我这后半辈子都规划好了,特美。”
这是马雁的小秘密。暂别文学与哲学时的马雁,与普通文艺女青年并无二致。她还缺一位琴瑟和鸣的夫婿。但这不是我辈操心的事。我辈能读到她留下的诗文,幸甚幸甚。只恨该书的装帧设计,还把她的一张照片贴在封面上。我读了马雁的文字,即盼望有一天与她相识,“合樽促席,说彼平生” 。说彼平生倒不一定,瞎聊一阵子也就得偿心愿了。可是马雁或许觉得世间不够好,悄然走了。我只好读她的文字,“缅然起深情” 。我在网上找来马雁的相片,发觉书上的略有变形。也许我们所爱的,都是对象的另一面,或其变形。对于马雁,我爱她的文字与文字中的她。
注:金马洛是该书的特邀编辑
马洛兄向我推荐马雁前,我根本不知道这个人。很多年前读过马骅的诗,他的诗干净,如水,如他写过的河流云朵。读了马雁后才知道他们有很深的关系。这时我的猪脑有了一点记忆复苏,马骅写过一首题为《给马雁》的诗。《马雁散文集》的代编后记里全录该诗,一首怀念远方友人的诗。像一块水晶、一掬河水、一缕暗香,就这么润目、润喉、就这么沁人心脾。好文字,好的人际关系都是如此吧,不给负担,不牵强。在诗中,他们抬头“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低头“劈材,浇菜地” ,这样的生活,只能以诗的形式存活,而这样的感情,无论男女、男男或女女之间,却可能在现实中存在。我在网上找到马洛兄的同名诗,开头写道:
你曾有一张爬上树杈的照片
我几乎是看一眼照片就爱上了你
结尾:
不是每一个诗人的无常都让我难过
仅仅是我年轻时遇见过又喜欢她的诗
我们就有了过命的交情。你明白吗?
这跟爱,跟信仰,跟我和她见没见过面,都没有关系
高于爱情的爱情,或高于爱情的友情。此并非文字游戏。我想,这种情感也可用在对文学的热爱上。没有利害、没有目的,就是倾心而已。干干净净。我读马雁的散文,也如同马雁马骅相互写诗,也如同马洛兄的“看一眼就爱上了” 。
马雁是干净的女孩,有点嘴碎,看她的文字就知道。想到啥就说啥,会很突兀地荡开一笔,也不管是否离题万里——其实与文章主旨藕断丝连——就那么任性地写下去,直到写够了才转回来。颇有些聊天的意思。她写古典诗歌的散文真不赖。咋一看,我还以为是车前子写的。但里面多了些小姑娘的性情,高兴了就雀跃,不高兴就撅嘴,甚或说些冷言冷语——以我看来,这是男性“写家” 无法企及的一种风格,就是在女性“写家” 里,也需要一点天赋异禀。马雁琢磨遣词造句,看不到郊寒岛瘦的苦逼劲头,她象小女孩摆弄各种小玩意儿一样,把文字翻来覆去。她用“写家” ,不用“作家” ,简直就是一个女孩子出门前,在选择行头。她讨厌田晓菲给自己起名叫宇文秋水,“真是俗气,还有秋水堂。” 简直就是一个女孩出门后,对遇见的女人的衣着横挑鼻子竖挑眼。当然,马雁挑别人的毛病,总是言之有据的,至少,她自己理直气壮。可看到她日记里说,“不能写得太考究……别人以为我没雕琢,其实是雕琢得不行。脚趾头都抓紧了。”我又有些心疼。读到好文字,会击节赞赏,但一想到字字看来皆是血,便替作家不忍。马雁有篇《读诗与跌宕自喜》 ,其实也在说写作之道。“自喜”总会有,自找苦吃大概是常态。因为热爱去自找苦吃,也会体察出甜意。该书的代编后记,近似论文,里里外外将马雁说了个透。严谨有余,活泼不足。马雁读诗写字,“图的是个痛快” 。我很赞同。恰如王小波以为“文学就是:先把文章写到好看,别的就管他妈的。”
我喜欢马雁这样的文学态度:“我这人有个习惯,能换钱的文章要认真写,不换钱的坚决不认真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反正谁看都不给钱。就是要故意乱写。钱么,很要紧的,我为五斗米折腰,四斗半可不折。” 好看的文章,还都是这种不换钱的。马雁的日记耐读,有趣,有她对世事的见识,行文也少了换钱文章的蓄意。读者也可发现马雁的一点点小秘密。她在《光明炽然 最近的生活里》写道:“而那句我最喜欢的话,我持久地喜欢下去,‘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看得我脑袋轰轰,一个写诗的小姑娘家,好端端地为万世开个鸟太平呀?我不怀疑马雁的此刻真诚。转念一想,正是小姑娘家,喜欢用“最”来强调她的当时心境。她今天最喜欢红的夹竹桃,明天最喜欢白的夹竹桃(《水东门》) 都是允许的,也都是她的权利。这本厚厚的散文集里,她谈论文学、哲学政治和女权,也谈自己的生活与情感。高水准的当然是谈文学,趣味盎然的是《水东门》 、《我怎么就不纯情》这类文字,比什么“四为” 、“四化”的鬼话强百倍。
她的一则日记:“我特别想搬家,地点都想好了,得住在小镇上。以后我家就住在小镇上,旁边还有条湍急的河,可以漂流的那种。我还开个车,这样才方便进城,我家得住一楼,好种菜。都想得特美,在家做老姑娘,几书架书,找个清闲的工作,反正有好人帮我买养老金了。看看,我这后半辈子都规划好了,特美。”
这是马雁的小秘密。暂别文学与哲学时的马雁,与普通文艺女青年并无二致。她还缺一位琴瑟和鸣的夫婿。但这不是我辈操心的事。我辈能读到她留下的诗文,幸甚幸甚。只恨该书的装帧设计,还把她的一张照片贴在封面上。我读了马雁的文字,即盼望有一天与她相识,“合樽促席,说彼平生” 。说彼平生倒不一定,瞎聊一阵子也就得偿心愿了。可是马雁或许觉得世间不够好,悄然走了。我只好读她的文字,“缅然起深情” 。我在网上找来马雁的相片,发觉书上的略有变形。也许我们所爱的,都是对象的另一面,或其变形。对于马雁,我爱她的文字与文字中的她。
注:金马洛是该书的特邀编辑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