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色与戒
我不算地道的张迷,张爱玲的作品倒是大多都看过,唯独这篇《色,戒》没看过,因为题材敏感之前文集中没见收录(新版的<张爱玲全集>中好像收录了),所以知道的人可能不多。忽然有一天铺天盖地到处都在谈《色,戒》,不过是李安的《色,戒》,却不是张爱玲的《色,戒》。
我先买来原著看看。
篇幅很短的一个短篇小说,整本书近三百页,它只占了20多页,加上张爱玲的后记《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半个小时也就可以读完了。但就这样一个短篇张爱玲竟写了近三十年。最初写于1950年的上海,但一直没能发表(因为政治原因),1955年去美国后也没发表(可能是因为对胡兰成的感情问题仍然不能开解),中间屡次彻底改写,到80年代才发表,可见她对它有多么重视。为什么总是难以成篇,我想主要是分寸(因为设计对待汉/奸的态度,政治问题是躲不开的)与角色(真真假假,你你我我纠缠不清)难以把握吧。
张爱玲笔下的女人,从《金锁记》中的七巧、《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娇蕊、烟鹂到《倾城之恋》中的流苏、《半生缘》中的曼桢等都是悲剧性格的小女人,最终都是埋没于市井之间。唯独这个《色,戒》中的王佳芝有些不同吗?难道是张爱玲笔下的异类?
小说开头与电影开头一样,都是四个女人在打麻将。但这麻将不是白打的,里面交代了很多问题。
麻将桌上的四个人:易太太、马太太、麦太太(王佳芝)、另一个黑斗篷(一个是马太太)。几个女人都是汪伪政权的汉/奸太太(王佳芝算是汉/奸的情妇)平日也怕暗杀,所以都深居简出。
易太太是汉/奸易先生的老婆,马太太可能是易先生的之前的情妇(因为王佳芝觉得马太太对她醋意很浓,在她出现之前都是以马太太为中心的。而且马太太很注意她与易先生之间的关系,后来王佳芝就是担心被马太太看出马脚来,没机会下手,才仓促决定行动的。)
牌桌上是戒指展览会,一只只钻戒光芒四射,只有王佳芝没有钻戒,戴来戴去是只翡翠,虚荣心浮上来,心里不免悻悻的,早知不戴还好,太寒酸了,被人瞧不起。
“而且首饰向来是女太太们的一个弱点”,这一幕这句话为后面的情节留下了伏笔,王佳芝就是被一枚六克拉粉红钻戒打动了她的心(我想很少有女人能不被打动的),但要注意一句:有时候小弱点是可以致命的。
为什么这样一个小女人会去干这种掉脑袋的差事?当然当初在香港几个人计划杀汉/奸的行动可能有爱国热情的成分,但经过那次失败的行动并成了牺牲品(白白失身给梁闰生),经历这些耻辱之后她的热情应该早就冷却了,她已经觉得自己是傻,被骗了,觉得“大家起哄捧她出马的时候,就已经有人别具用心了”,所以经过此事之后“跟他们这一伙人都疏远了”“在上海也没有来往”。第一次暗杀计划失败告终两年后,她为什么又会回来“义不容辞”地接受这个如果出事“不打死也成了残废,还不如死了好了”的工作?
小说中几次写到她演戏的经过,就是明确这个理由:其实她根本是在当演戏,她在学生剧社是当家花旦,演一些慷慨激昂的爱国历史剧,在香港还公演过一次,上座居然不坏,下了台她兴奋得松弛不下来,大家吃了宵夜才散,她还不肯回去,与两个女同学乘双层电车游车河。
后来到上海重新牵上这根旧线,又安排与易先生太太接上了关系。某天牌桌上借机留下电话号码,知道易先生一定记下找藉口来找她的,饵已经下下去了,鱼早晚要上钩的。回到住处,觉得这次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装,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就在那天晚上“浴在舞台照明的余辉里,连梁闰生都不十分讨厌了。”于是“既然有牺牲的决心,就不能说不甘心便宜了他(梁润生)”,把处女之身献给了唯一有嫖/妓/性/经验的梁闰生。
后来直接说她现在的“业余特/务”生涯:现在也还是在台上卖命,不过没人知道,出不了名。
我们再联想一下周星驰的《喜剧之王》中的尹天仇的角色,他最后扮送外卖的到黑帮巢穴中送(此处被屏蔽),如果不告诉他是演戏不喊一声“开麦拉”,他都不会进入角色的。
邝裕民来找到她,“她也义不容辞”,“事到临头,又是一种滋味”,“上场慌,一上去就好了。”王佳芝也就是这样进入角色的。
到了决定动手的这个下午,她也还在琢磨自己的戏演的有没有漏洞:他这样老奸巨滑,决不会认为她这么个少奶奶会看上一个四五十岁的矮子(她穿上高跟鞋要比易先生高半个头),不是为钱反而可疑。自己既然演的是一个出来跑单帮的,顺便捞点外快也在情理之中。
观察行动中的部署有没问题?是否一定能成功?等待之中“一种失败的预感,像丝袜上一道裂痕,阴凉的在左腿肚子上悄悄往上爬”。
按照事先计划好的,等易先生到了借口修首饰把他引到一家珠宝店动手。
这期间事情起了变化,易先生提议要给她买个好点的钻戒做纪念。
然后最重要的道具出场——一颗六克拉的粉红钻——到此时她也只是觉得争回了面子,虽然“马上枪声一响,眼前的一切都粉碎了,还有什么面子不面子?明知如此,心里不信,因为全神在抗拒着”,“有半个她在熟睡,身在梦中,知道马上就要出事了,又恍惚知道不过是个梦”。
她拿起戒指看,“在这幽暗的阳台上,背后明亮的橱窗与玻璃门是银幕,在放映一张黑白动作片,她不忍看一个流血的场面,或是间谍受刑讯,更触目惊心”。
还是在演戏。
她把那粉红钻戴在手上侧过来侧过去的看,“光头极足,亮闪闪的,异星一样,红的有种神秘感。可惜不过是舞台上的小道具,而且只用这么一会工夫,使人感到惆怅。”
仍然身在戏中。
王佳芝对易先生的感情从最初见过易先生几次,都不过点头打招呼,到第一次坐下打牌,知道他“不是不注意她,不过不敢冒昧”,到后来:事实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
她只是怕没有目的活着,之前的牺牲也白白浪费了,并没对易先生产生感情。
易先生决定买下钻戒,十一跟大条子。只有《一千零一夜》里才有这样的事,用金子,也是《天方夜谭》里的事。
直到这时王佳芝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恍如梦中,戏中。
她开始自问自己这是怎么了?
因为权势吗?
“权势是一种春/药”,对不对她不知道,她是完全被动的。
当年张爱玲与胡兰成在一起是否有权势这剂春/药的原因不得而知,小说中王佳芝她没有去主动接近权势,只是因为任务需要才去找易先生的,可见不是。
因为性欲吗?
“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道”(这话好像是辜鸿铭说的),她也不相信这话,认为除非是老了倒贴的风尘女人或是风流寡妇才会这么下作。
而且“跟老易在一起那两次总是那么提心吊胆,要处处留神,哪还去问自己觉得怎样。”
总共才两次性接触,可见性欲也不是关键。天知道李安是怎么知道老易是个性(技巧)高手的。
因为爱情吗?
“难道她有点爱上了老易?她不信,但也无法斩钉截铁的说不是,因为没恋爱过,不知道怎么样就算是爱上了”
“只有现在,紧张到拉长到永恒的这一刹那间”“觉得他们俩在灯下单独相对,有密切又拘束,还从来没有过。但是就连此刻她也再也不会想到她爱不爱他,而是——”张爱玲就用这个“——”代替了没有写出来。
而老易“不在看她,脸上的微笑有点悲哀。本来以为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样的奇遇。当然也是权势的魔力。那倒还犹可,他的权力于他本人多少是分不开的。明知是这么回事,不让他自我陶醉一下,不免怃然。”,而这副表情在王佳芝眼里看来“是一种温柔怜惜的神气”,
“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轰然一声,若有所失。太晚了。”
她知道太晚了。
她知道已经到了这个地步,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但还是本能点醒了一句:快走。其实这一句话是怎么说的很重要,如果只是很正常的说“(事情办完了)我们快走吧”应该是不会引起易先生警觉的,一定是王佳芝用短促而且明显是提醒他的语气说:快走(有危险)。他脸上一呆,但是立刻明白了,跳起来多门而去——到底是做特工的,跑得比兔子还快(电影上这个镜头很精彩,老易基本是平者扎进汽车里的)——门口埋伏的人都没反应过来。
她知道太晚了。
她知道“他真的爱她”知道的太晚了,如果早知道“他真的爱她”,是否就完全可以是另一个结局了。
结果是老易一脱身立马打了个电话,把那个地区封锁,除了专业特/务老吴漏网,其余几个一网尽,并马上枪毙了。
王佳芝没有选择民族大义(张爱玲也没有选),也不知道是不是爱情(张爱玲也不知道是不是),但老易绝对不是因为爱情(胡兰成也不是)?
造成这个结局的是情欲还是物质(钻戒)?
李安认为是情欲,我认为是物质(钻戒)。
正是因为选择了珠宝店这个地方,而且有六克拉粉红钻这个重要道具,我们只能够把原因归咎于“珠宝”这个女人的弱点吧。即使王佳芝是不爱钱的,但她有爱珠宝的本能,易先生用一颗粉红钻打动了王佳芝的女人心,也救了自己一命。因为老易决定买这个钻戒给她后,她的心里才起了变化。
看到这里我会不由自主把这篇小说与莫泊桑的《项链》联想起来,同样是爱慕虚荣的女性角色,同样是悲剧的结局,一个是为了项链牺牲了青春岁月辛苦多年才还清债务,一个是为戒指送掉卿卿性命(还连累了其他人)。
女人是感性的产物,她们的本能会战胜理性,她们很少去做理性的推理,她们行事更多出于直觉、本能。女人比男人更冲动,所以张爱玲会说: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书中最后写老易的一大段心理独白只不过是张爱玲从男人角度的猜想吧,或者是她是在猜度胡兰成的内心。
我觉得他完全是在自我陶醉,自我开解,自我麻痹,自我辩解,自欺欺人罢了。
老易:她还是真爱他的,是他生平第一个红粉知己(只是知己不是爱情)。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番遇合(艳遇而已)。不然他可以把她留在身边(做情妇,二奶)。‘特/务不分家’,不是有这句话?她临终一定很他(书中没有一个恨字,王佳芝完全是坦然受死的)。不过无毒不丈夫,不是这样的男子汉,她也不会爱他(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当然他也是不得已。他对战局并不乐观,知道他将来怎样?得一知己,死而无憾(始终只是知己,不是爱人)。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虽然她恨他,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不是爱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男人是理性的产物,他们的理性会战胜感情的,所以这种时候他会(男人会)这样想这样做。
其实王佳芝还是小女子一个,我要说她身上有张爱玲的影子可能没人会反对。张爱玲笔下的家仇国恨远没有李安电影里那么强烈,是作者有意淡化了,这当然与张爱玲的经历有关,书中女主角王佳芝的形象也远不如电影那么讨巧得人心,惹人爱怜(有汤唯的一半原因)。
当然我们见惯了高大全的英雄形象,王佳芝这样有血有肉的形象也许才更接近于生活的真实,张爱玲在文章中曾为有人批评他把汉奸易先生写的太“好”了自我辩解:坏人也是人,他们也有自己的内心。我们都不过是普通人一个,时势使他们成为英雄、坏人或牺牲品。
小说是在讲王佳芝与易先生的故事,其实是篡改了郑苹如与丁默邨的历史真实事件,融入张爱玲自己与汉奸胡兰成的感情经历。故事可以借着别人的,感情却可是自己的。
小说本来可以写成一个中篇,但那样不免要对一些细节交代清楚,如果交代清楚了,分寸与角色就变了,所以最后小说有意写得含糊、跳跃、暧昧、隐晦,留下许多空白,就像中国画里的留白,真相所以变得含糊不清,那些真实的答案已经给张爱玲带入坟墓中去了。谜底是什么?你们去猜吧!
所以我的解读也不过是个人的主观臆断与猜测罢了。
张爱玲的色不是色/情(李安的才是),是(色/诱)——美人计;张爱玲要戒的不是色,是钻戒,是物质的虚荣心。
我先买来原著看看。
篇幅很短的一个短篇小说,整本书近三百页,它只占了20多页,加上张爱玲的后记《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半个小时也就可以读完了。但就这样一个短篇张爱玲竟写了近三十年。最初写于1950年的上海,但一直没能发表(因为政治原因),1955年去美国后也没发表(可能是因为对胡兰成的感情问题仍然不能开解),中间屡次彻底改写,到80年代才发表,可见她对它有多么重视。为什么总是难以成篇,我想主要是分寸(因为设计对待汉/奸的态度,政治问题是躲不开的)与角色(真真假假,你你我我纠缠不清)难以把握吧。
张爱玲笔下的女人,从《金锁记》中的七巧、《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娇蕊、烟鹂到《倾城之恋》中的流苏、《半生缘》中的曼桢等都是悲剧性格的小女人,最终都是埋没于市井之间。唯独这个《色,戒》中的王佳芝有些不同吗?难道是张爱玲笔下的异类?
小说开头与电影开头一样,都是四个女人在打麻将。但这麻将不是白打的,里面交代了很多问题。
麻将桌上的四个人:易太太、马太太、麦太太(王佳芝)、另一个黑斗篷(一个是马太太)。几个女人都是汪伪政权的汉/奸太太(王佳芝算是汉/奸的情妇)平日也怕暗杀,所以都深居简出。
易太太是汉/奸易先生的老婆,马太太可能是易先生的之前的情妇(因为王佳芝觉得马太太对她醋意很浓,在她出现之前都是以马太太为中心的。而且马太太很注意她与易先生之间的关系,后来王佳芝就是担心被马太太看出马脚来,没机会下手,才仓促决定行动的。)
牌桌上是戒指展览会,一只只钻戒光芒四射,只有王佳芝没有钻戒,戴来戴去是只翡翠,虚荣心浮上来,心里不免悻悻的,早知不戴还好,太寒酸了,被人瞧不起。
“而且首饰向来是女太太们的一个弱点”,这一幕这句话为后面的情节留下了伏笔,王佳芝就是被一枚六克拉粉红钻戒打动了她的心(我想很少有女人能不被打动的),但要注意一句:有时候小弱点是可以致命的。
为什么这样一个小女人会去干这种掉脑袋的差事?当然当初在香港几个人计划杀汉/奸的行动可能有爱国热情的成分,但经过那次失败的行动并成了牺牲品(白白失身给梁闰生),经历这些耻辱之后她的热情应该早就冷却了,她已经觉得自己是傻,被骗了,觉得“大家起哄捧她出马的时候,就已经有人别具用心了”,所以经过此事之后“跟他们这一伙人都疏远了”“在上海也没有来往”。第一次暗杀计划失败告终两年后,她为什么又会回来“义不容辞”地接受这个如果出事“不打死也成了残废,还不如死了好了”的工作?
小说中几次写到她演戏的经过,就是明确这个理由:其实她根本是在当演戏,她在学生剧社是当家花旦,演一些慷慨激昂的爱国历史剧,在香港还公演过一次,上座居然不坏,下了台她兴奋得松弛不下来,大家吃了宵夜才散,她还不肯回去,与两个女同学乘双层电车游车河。
后来到上海重新牵上这根旧线,又安排与易先生太太接上了关系。某天牌桌上借机留下电话号码,知道易先生一定记下找藉口来找她的,饵已经下下去了,鱼早晚要上钩的。回到住处,觉得这次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装,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就在那天晚上“浴在舞台照明的余辉里,连梁闰生都不十分讨厌了。”于是“既然有牺牲的决心,就不能说不甘心便宜了他(梁润生)”,把处女之身献给了唯一有嫖/妓/性/经验的梁闰生。
后来直接说她现在的“业余特/务”生涯:现在也还是在台上卖命,不过没人知道,出不了名。
我们再联想一下周星驰的《喜剧之王》中的尹天仇的角色,他最后扮送外卖的到黑帮巢穴中送(此处被屏蔽),如果不告诉他是演戏不喊一声“开麦拉”,他都不会进入角色的。
邝裕民来找到她,“她也义不容辞”,“事到临头,又是一种滋味”,“上场慌,一上去就好了。”王佳芝也就是这样进入角色的。
到了决定动手的这个下午,她也还在琢磨自己的戏演的有没有漏洞:他这样老奸巨滑,决不会认为她这么个少奶奶会看上一个四五十岁的矮子(她穿上高跟鞋要比易先生高半个头),不是为钱反而可疑。自己既然演的是一个出来跑单帮的,顺便捞点外快也在情理之中。
观察行动中的部署有没问题?是否一定能成功?等待之中“一种失败的预感,像丝袜上一道裂痕,阴凉的在左腿肚子上悄悄往上爬”。
按照事先计划好的,等易先生到了借口修首饰把他引到一家珠宝店动手。
这期间事情起了变化,易先生提议要给她买个好点的钻戒做纪念。
然后最重要的道具出场——一颗六克拉的粉红钻——到此时她也只是觉得争回了面子,虽然“马上枪声一响,眼前的一切都粉碎了,还有什么面子不面子?明知如此,心里不信,因为全神在抗拒着”,“有半个她在熟睡,身在梦中,知道马上就要出事了,又恍惚知道不过是个梦”。
她拿起戒指看,“在这幽暗的阳台上,背后明亮的橱窗与玻璃门是银幕,在放映一张黑白动作片,她不忍看一个流血的场面,或是间谍受刑讯,更触目惊心”。
还是在演戏。
她把那粉红钻戴在手上侧过来侧过去的看,“光头极足,亮闪闪的,异星一样,红的有种神秘感。可惜不过是舞台上的小道具,而且只用这么一会工夫,使人感到惆怅。”
仍然身在戏中。
王佳芝对易先生的感情从最初见过易先生几次,都不过点头打招呼,到第一次坐下打牌,知道他“不是不注意她,不过不敢冒昧”,到后来:事实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
她只是怕没有目的活着,之前的牺牲也白白浪费了,并没对易先生产生感情。
易先生决定买下钻戒,十一跟大条子。只有《一千零一夜》里才有这样的事,用金子,也是《天方夜谭》里的事。
直到这时王佳芝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恍如梦中,戏中。
她开始自问自己这是怎么了?
因为权势吗?
“权势是一种春/药”,对不对她不知道,她是完全被动的。
当年张爱玲与胡兰成在一起是否有权势这剂春/药的原因不得而知,小说中王佳芝她没有去主动接近权势,只是因为任务需要才去找易先生的,可见不是。
因为性欲吗?
“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道”(这话好像是辜鸿铭说的),她也不相信这话,认为除非是老了倒贴的风尘女人或是风流寡妇才会这么下作。
而且“跟老易在一起那两次总是那么提心吊胆,要处处留神,哪还去问自己觉得怎样。”
总共才两次性接触,可见性欲也不是关键。天知道李安是怎么知道老易是个性(技巧)高手的。
因为爱情吗?
“难道她有点爱上了老易?她不信,但也无法斩钉截铁的说不是,因为没恋爱过,不知道怎么样就算是爱上了”
“只有现在,紧张到拉长到永恒的这一刹那间”“觉得他们俩在灯下单独相对,有密切又拘束,还从来没有过。但是就连此刻她也再也不会想到她爱不爱他,而是——”张爱玲就用这个“——”代替了没有写出来。
而老易“不在看她,脸上的微笑有点悲哀。本来以为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样的奇遇。当然也是权势的魔力。那倒还犹可,他的权力于他本人多少是分不开的。明知是这么回事,不让他自我陶醉一下,不免怃然。”,而这副表情在王佳芝眼里看来“是一种温柔怜惜的神气”,
“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轰然一声,若有所失。太晚了。”
她知道太晚了。
她知道已经到了这个地步,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但还是本能点醒了一句:快走。其实这一句话是怎么说的很重要,如果只是很正常的说“(事情办完了)我们快走吧”应该是不会引起易先生警觉的,一定是王佳芝用短促而且明显是提醒他的语气说:快走(有危险)。他脸上一呆,但是立刻明白了,跳起来多门而去——到底是做特工的,跑得比兔子还快(电影上这个镜头很精彩,老易基本是平者扎进汽车里的)——门口埋伏的人都没反应过来。
她知道太晚了。
她知道“他真的爱她”知道的太晚了,如果早知道“他真的爱她”,是否就完全可以是另一个结局了。
结果是老易一脱身立马打了个电话,把那个地区封锁,除了专业特/务老吴漏网,其余几个一网尽,并马上枪毙了。
王佳芝没有选择民族大义(张爱玲也没有选),也不知道是不是爱情(张爱玲也不知道是不是),但老易绝对不是因为爱情(胡兰成也不是)?
造成这个结局的是情欲还是物质(钻戒)?
李安认为是情欲,我认为是物质(钻戒)。
正是因为选择了珠宝店这个地方,而且有六克拉粉红钻这个重要道具,我们只能够把原因归咎于“珠宝”这个女人的弱点吧。即使王佳芝是不爱钱的,但她有爱珠宝的本能,易先生用一颗粉红钻打动了王佳芝的女人心,也救了自己一命。因为老易决定买这个钻戒给她后,她的心里才起了变化。
看到这里我会不由自主把这篇小说与莫泊桑的《项链》联想起来,同样是爱慕虚荣的女性角色,同样是悲剧的结局,一个是为了项链牺牲了青春岁月辛苦多年才还清债务,一个是为戒指送掉卿卿性命(还连累了其他人)。
女人是感性的产物,她们的本能会战胜理性,她们很少去做理性的推理,她们行事更多出于直觉、本能。女人比男人更冲动,所以张爱玲会说: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书中最后写老易的一大段心理独白只不过是张爱玲从男人角度的猜想吧,或者是她是在猜度胡兰成的内心。
我觉得他完全是在自我陶醉,自我开解,自我麻痹,自我辩解,自欺欺人罢了。
老易:她还是真爱他的,是他生平第一个红粉知己(只是知己不是爱情)。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番遇合(艳遇而已)。不然他可以把她留在身边(做情妇,二奶)。‘特/务不分家’,不是有这句话?她临终一定很他(书中没有一个恨字,王佳芝完全是坦然受死的)。不过无毒不丈夫,不是这样的男子汉,她也不会爱他(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当然他也是不得已。他对战局并不乐观,知道他将来怎样?得一知己,死而无憾(始终只是知己,不是爱人)。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虽然她恨他,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不是爱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男人是理性的产物,他们的理性会战胜感情的,所以这种时候他会(男人会)这样想这样做。
其实王佳芝还是小女子一个,我要说她身上有张爱玲的影子可能没人会反对。张爱玲笔下的家仇国恨远没有李安电影里那么强烈,是作者有意淡化了,这当然与张爱玲的经历有关,书中女主角王佳芝的形象也远不如电影那么讨巧得人心,惹人爱怜(有汤唯的一半原因)。
当然我们见惯了高大全的英雄形象,王佳芝这样有血有肉的形象也许才更接近于生活的真实,张爱玲在文章中曾为有人批评他把汉奸易先生写的太“好”了自我辩解:坏人也是人,他们也有自己的内心。我们都不过是普通人一个,时势使他们成为英雄、坏人或牺牲品。
小说是在讲王佳芝与易先生的故事,其实是篡改了郑苹如与丁默邨的历史真实事件,融入张爱玲自己与汉奸胡兰成的感情经历。故事可以借着别人的,感情却可是自己的。
小说本来可以写成一个中篇,但那样不免要对一些细节交代清楚,如果交代清楚了,分寸与角色就变了,所以最后小说有意写得含糊、跳跃、暧昧、隐晦,留下许多空白,就像中国画里的留白,真相所以变得含糊不清,那些真实的答案已经给张爱玲带入坟墓中去了。谜底是什么?你们去猜吧!
所以我的解读也不过是个人的主观臆断与猜测罢了。
张爱玲的色不是色/情(李安的才是),是(色/诱)——美人计;张爱玲要戒的不是色,是钻戒,是物质的虚荣心。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