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的盐》:土板凳的世间
高军先生所著之《世间的盐》有点儿平地起惊雷,此前听说高先生是豆瓣上的红人,在出书之前早已经火遍豆瓣的南北,可惜本人未能提前得以识得高先生的文字,直至《世间的盐》面世。高先生说出书有点儿忐忑,怕对不起读者,我倒不以为然,幸亏他出了书,不然无缘相见,那真怪高先生对不起我了。
据闻高先生是作画的,在合肥开了间画室。他的文字很有画面感,立体感非常强烈,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很生动,细节上处理的妙,寥寥几句,这人就露山露水了,活了。不过,要是把高先生在书里描写的秦大爷、乞丐、倒霉大爷等都画成画,那也是乡土画,土里土气的,纸还不能用那白宣纸,不然显得不着调,需要用点儿灰色的纸画,那才有味道。
画家写文章经常比普通人写得好,眼睛尖,好琢磨事儿,看到一件事,立即想到远景、近景、表情特写、速写等,一下子就把人或事在脑子里定格了,回家有空画几幅画,手痒了写成文字也活灵活现。写与画相通是有一定道理的。有许多好的作家,本身画画也是一流,听说冯骥才老先生的画就很好,可见要想把文字写得好写得妙,这脑子里的画面感立体感须十分强才是。
以往的时候看书,总有作家写采风,天南海北,巷弄田间,游山玩水,说这些是灵感的来源。画家也是要讲采风的,不然躲屋子里瞎想,画出来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没人间味,没烟火气,这画也就失去了灵魂。写作也是一样,一通两通,高先生写起文章来信手拈来的本领想来与此不无关系。这就好比任督二脉通了,功力一日千里,以往的那些积累全从量变到了质变,冲天了。
书中有个叫老薛的以前犯过事,后来改行学画画,高先生写道:“这人真有股子狠劲!小屋一地的纸和吃剩的馍馍皮、火腿肠包装袋,没处下脚,不时还弥漫着一股毒气,臭墨与脚丫子、死老鼠的味混合到一起令人呕吐。他就坐在堆积如山的废纸堆中纵论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水墨世界舍我其谁!头顶上一盏小灯泡暗得像个橘子。” 真是形象,这是作画的另一种代表。看了老薛这样的宅男,写作的倒也有,日本宅男作家田中慎弥不就刚刚获得芥川奖么。这是画画界里的异类,也是写作界里的异类,当得不偶像。
高先生在文章里不怎么褒也不怎么贬,藏好了感情冲动再叙事,所以读者看起来每个人物都形象,每个读者心里又有各自的计较,是下里巴人还是蒙娜丽莎全由读者说了算。不过,高先生在写作的过程中还是有褒有贬的,只是不明说,就像个拿板凳坐街头看热闹的旁观者,从容描述出来,夹带些形象的词,夹带些菜市场上的顺口话,像条活蹦乱跳的鱼,让读者自己去体味,非常妙。《外国人在合肥》那篇便是如此,把发生在合肥的外国人身上的事举几例讲出来,让读者自己咂摸去,“美国人有点瞎浪漫,他看到一个残疾朋友在淮河路上卖气球,就把他的气球全部买下来,然后一边走一边散给在路上遇到的小朋友。后来许多成年人也上去讨要,他被大家围在中间感到非常紧张。他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这么喜欢气球。实际上他们就是觉得这个老外有点‘二’,本着不要白不要的心理围上来强讨恶要。……前几天一个德国人在合肥街上闲走,看到一帮地痞打架。这个德国人在德国没见过这场面呀,好奇!张大着嘴在那里看。他试图上前制止他们打砸。虽然他膀大腰圆,也只揪得住这个,跑了那个。他急得哇哇叫,用德语求告路人和他一起阻止这种打斗。路人见到打架避之如鬼魅,哪里敢停下来管这等闲事。而且像这种街头打斗,一天街上不知道发生多少起,我们都见怪不怪了。如果一天之中,上街见不到人打架斗殴头破血流的,心里还怪不习惯的,觉得今天一天白过了。”要说这里面没有褒贬义,那是不可能的,只是高先生舍去了内心的激愤,尽量让读者来体会,这控制情绪的功力着实了得。
书里面写的人物,要说普通吧普通,要说不普通吧又不普通。为什么?把普通人的那些不普通的事都写出来了,这才看出来不普通。真是家长里短朝三暮四那也没多大看头,早九晚五的正常生活谁也没多大兴趣了。不过,即使再普通的人,一辈子也会有那么些不普通的事儿,所以,一个个写过来,这普通化为了不普通,腐朽也就成为神奇了。再说了,书里面还描写了许许多多的怪人,这人一怪就有意思,不用过度描写,不用怎么夸张,友人聊天似的讲出来,就容易让人瞪眼珠子。
书中下里巴人多,书中大老爷们多,书中乡土气息浓,但要把高先生写的说成故事会,那真有些污辱他。这书写得是下里巴人的事,但文字却是大家风范。别看是高先生的第一本书,这比出了许多书的许多作家都高明得多,字不必太华丽,实实在在地更容易敲在读者心上。别看字实在,很多地方写得画面感强到有些漫画的味道,比如写他夫人杀鸡一段就令人印象深刻,忍俊不禁,“自从老婆在街上被人把手机掏走之后,她就常年在腰上插把刀子,既能削苹果又能攮人。但她自小到大,从来没有攮过人,有点晕血,所以现在家里杀鸡都是请她拿刀先攮死后再放血拔毛的。鸡被她攮得稀烂,可见她把对贼的悲愤全转移到了这只可怜的鸡上。这只鸡死的时候,瞪着两只恐怖的眼睛,把腿撑得笔直的。”“攮”这字,其实在普通作品里也不常见,生活中口头里倒经常用到,这是高先生玩得绝的一手,把口语里经常用到的词不怕土地用到文章里,不经过过分的文学加工,使生活气息更浓更烈,一书好酒,醉人。
有人把高先生比作汪曾祺,其实,我觉得不对。这人与人不能比,作家与作家不能比,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怎可把谁比作谁。有人觉得是一种荣耀,有人可能就恼怒,毕竟不是谁都想成为某某人第二,只想做自己的第一。再说了,评人文章,看人写作,就说这人写得如何便是,好就说好,坏就说坏,没必要非得把人家往其他人身上靠。当然,有人喜欢在说一个人的时候顺便显摆一下自家的学问,顺带着讲讲其他的人,这也是难免的。
据闻高先生是作画的,在合肥开了间画室。他的文字很有画面感,立体感非常强烈,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很生动,细节上处理的妙,寥寥几句,这人就露山露水了,活了。不过,要是把高先生在书里描写的秦大爷、乞丐、倒霉大爷等都画成画,那也是乡土画,土里土气的,纸还不能用那白宣纸,不然显得不着调,需要用点儿灰色的纸画,那才有味道。
画家写文章经常比普通人写得好,眼睛尖,好琢磨事儿,看到一件事,立即想到远景、近景、表情特写、速写等,一下子就把人或事在脑子里定格了,回家有空画几幅画,手痒了写成文字也活灵活现。写与画相通是有一定道理的。有许多好的作家,本身画画也是一流,听说冯骥才老先生的画就很好,可见要想把文字写得好写得妙,这脑子里的画面感立体感须十分强才是。
以往的时候看书,总有作家写采风,天南海北,巷弄田间,游山玩水,说这些是灵感的来源。画家也是要讲采风的,不然躲屋子里瞎想,画出来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没人间味,没烟火气,这画也就失去了灵魂。写作也是一样,一通两通,高先生写起文章来信手拈来的本领想来与此不无关系。这就好比任督二脉通了,功力一日千里,以往的那些积累全从量变到了质变,冲天了。
书中有个叫老薛的以前犯过事,后来改行学画画,高先生写道:“这人真有股子狠劲!小屋一地的纸和吃剩的馍馍皮、火腿肠包装袋,没处下脚,不时还弥漫着一股毒气,臭墨与脚丫子、死老鼠的味混合到一起令人呕吐。他就坐在堆积如山的废纸堆中纵论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水墨世界舍我其谁!头顶上一盏小灯泡暗得像个橘子。” 真是形象,这是作画的另一种代表。看了老薛这样的宅男,写作的倒也有,日本宅男作家田中慎弥不就刚刚获得芥川奖么。这是画画界里的异类,也是写作界里的异类,当得不偶像。
高先生在文章里不怎么褒也不怎么贬,藏好了感情冲动再叙事,所以读者看起来每个人物都形象,每个读者心里又有各自的计较,是下里巴人还是蒙娜丽莎全由读者说了算。不过,高先生在写作的过程中还是有褒有贬的,只是不明说,就像个拿板凳坐街头看热闹的旁观者,从容描述出来,夹带些形象的词,夹带些菜市场上的顺口话,像条活蹦乱跳的鱼,让读者自己去体味,非常妙。《外国人在合肥》那篇便是如此,把发生在合肥的外国人身上的事举几例讲出来,让读者自己咂摸去,“美国人有点瞎浪漫,他看到一个残疾朋友在淮河路上卖气球,就把他的气球全部买下来,然后一边走一边散给在路上遇到的小朋友。后来许多成年人也上去讨要,他被大家围在中间感到非常紧张。他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这么喜欢气球。实际上他们就是觉得这个老外有点‘二’,本着不要白不要的心理围上来强讨恶要。……前几天一个德国人在合肥街上闲走,看到一帮地痞打架。这个德国人在德国没见过这场面呀,好奇!张大着嘴在那里看。他试图上前制止他们打砸。虽然他膀大腰圆,也只揪得住这个,跑了那个。他急得哇哇叫,用德语求告路人和他一起阻止这种打斗。路人见到打架避之如鬼魅,哪里敢停下来管这等闲事。而且像这种街头打斗,一天街上不知道发生多少起,我们都见怪不怪了。如果一天之中,上街见不到人打架斗殴头破血流的,心里还怪不习惯的,觉得今天一天白过了。”要说这里面没有褒贬义,那是不可能的,只是高先生舍去了内心的激愤,尽量让读者来体会,这控制情绪的功力着实了得。
书里面写的人物,要说普通吧普通,要说不普通吧又不普通。为什么?把普通人的那些不普通的事都写出来了,这才看出来不普通。真是家长里短朝三暮四那也没多大看头,早九晚五的正常生活谁也没多大兴趣了。不过,即使再普通的人,一辈子也会有那么些不普通的事儿,所以,一个个写过来,这普通化为了不普通,腐朽也就成为神奇了。再说了,书里面还描写了许许多多的怪人,这人一怪就有意思,不用过度描写,不用怎么夸张,友人聊天似的讲出来,就容易让人瞪眼珠子。
书中下里巴人多,书中大老爷们多,书中乡土气息浓,但要把高先生写的说成故事会,那真有些污辱他。这书写得是下里巴人的事,但文字却是大家风范。别看是高先生的第一本书,这比出了许多书的许多作家都高明得多,字不必太华丽,实实在在地更容易敲在读者心上。别看字实在,很多地方写得画面感强到有些漫画的味道,比如写他夫人杀鸡一段就令人印象深刻,忍俊不禁,“自从老婆在街上被人把手机掏走之后,她就常年在腰上插把刀子,既能削苹果又能攮人。但她自小到大,从来没有攮过人,有点晕血,所以现在家里杀鸡都是请她拿刀先攮死后再放血拔毛的。鸡被她攮得稀烂,可见她把对贼的悲愤全转移到了这只可怜的鸡上。这只鸡死的时候,瞪着两只恐怖的眼睛,把腿撑得笔直的。”“攮”这字,其实在普通作品里也不常见,生活中口头里倒经常用到,这是高先生玩得绝的一手,把口语里经常用到的词不怕土地用到文章里,不经过过分的文学加工,使生活气息更浓更烈,一书好酒,醉人。
有人把高先生比作汪曾祺,其实,我觉得不对。这人与人不能比,作家与作家不能比,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怎可把谁比作谁。有人觉得是一种荣耀,有人可能就恼怒,毕竟不是谁都想成为某某人第二,只想做自己的第一。再说了,评人文章,看人写作,就说这人写得如何便是,好就说好,坏就说坏,没必要非得把人家往其他人身上靠。当然,有人喜欢在说一个人的时候顺便显摆一下自家的学问,顺带着讲讲其他的人,这也是难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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