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惨淡的人生,总会因为喜好而闪亮
看马世芳的《昨日书》,难免让人恨得牙痒痒。作者本身就可以被归纳进光环一身的类别,高中毕业后便在电台和听众分享西方音乐。妈妈和他志趣相近,一起过东瀛看鲍勃迪伦, The Who,U2等演唱会。
爱好音乐的人身边除了音乐人,还有唱歌也许不那么能上台面的乐迷。他笔下的乐迷,教人心中一动。
美国中年夫妇杰和乔安娜,鲍勃迪伦世界巡演时,请假离家,跟着看了14场演出。
同是鲍勃迪伦好的日本人加藤,靠英语补习为生,业余翻译乐手的传记,为杂志撰写乐评30载。
已经五旬的鲍勃迪伦粉,洋子,伴着他的唱片,履行主妇的打扫烹饪职责。
台中C城舞场不知名DJ,工作时放烂大街的低俗舞曲,工作前独个静静听完一整张平克弗洛伊德的《墙》。
最让人感触的是他提到一个The Who日本现场的乐迷。中年上班族,一副窝囊大叔相,赶到演唱会,脱掉风衣西装一身职场皮囊后,换上乐队主唱的T恤,扬起有自己手工缝制“The Who”字样的米字旗,嘶吼蹦跳,如入无人之境。
而平时,他大概不过是在努力维系着自己惨淡的人生,也许一边对着上司唯唯诺诺,一边在思考着怎么从交给老婆的家用中存点私房钱;一边对着下属无可奈何,一边感慨自己的孩子比这群职场新人更无可救药。幸而有音乐,松绑死气沉沉的现实。
那我呢,都忘了是什么年岁开始,发现自己离“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十万八千里,不,几百个光年远着。在诅咒又沉溺于无聊的人生之间,在撕破现实的努力和为堕落编织言之凿凿的理由之间,幸亏有时候是音乐,有时候是电影,有时候是阅读,有时候是除了为网络服务器增加压力而无其他意义的博客,让不可避免的沦陷,带上甜蜜的留香,璀璨的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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