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书摘
第二章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变革与挑战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政府对食品的关注主要是充足的粮食供应问题,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则主要源于由卫生问题引发的疾病和中毒事件。1964年国务院颁布了《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尽管重心仍在于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但该条例已经体现出食品卫生从单项管理向全面管理的过渡。该条例中牵涉到食品管理的部门包括五个:卫生部、商业部、第一轻工业部、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1979年国务院颁发了《食品卫生管理条例》,食品卫生管理的重点从预防肠道传染病发展到防止所有食源性疾病。其中第七条指出:“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粮食、商业、供销、轻工、外贸等部门要加强对粮、油、肉、蛋、水产、蔬菜、瓜果、茶叶等食品原料和食品的收购检验工作,严格防止工业三废、放射性物质、农药的污染和畜禽疫病的传播”,多部门管理的局面初现端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布实施,明确食品卫生监督制度,并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食品卫生工作。城乡集市贸易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和一般食品卫生检查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工作由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畜、禽兽医卫生检验工作由农牧渔业部门负责。进口相关食品产品,由国境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验。出口食品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进行卫生监督、检验。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县以上卫生防疫站或者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为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分责管辖范围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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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政府对食品的关注主要是充足的粮食供应问题,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则主要源于由卫生问题引发的疾病和中毒事件。1964年国务院颁布了《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尽管重心仍在于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但该条例已经体现出食品卫生从单项管理向全面管理的过渡。该条例中牵涉到食品管理的部门包括五个:卫生部、商业部、第一轻工业部、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1979年国务院颁发了《食品卫生管理条例》,食品卫生管理的重点从预防肠道传染病发展到防止所有食源性疾病。其中第七条指出:“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粮食、商业、供销、轻工、外贸等部门要加强对粮、油、肉、蛋、水产、蔬菜、瓜果、茶叶等食品原料和食品的收购检验工作,严格防止工业三废、放射性物质、农药的污染和畜禽疫病的传播”,多部门管理的局面初现端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布实施,明确食品卫生监督制度,并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食品卫生工作。城乡集市贸易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和一般食品卫生检查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工作由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畜、禽兽医卫生检验工作由农牧渔业部门负责。进口相关食品产品,由国境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验。出口食品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进行卫生监督、检验。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县以上卫生防疫站或者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为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分责管辖范围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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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