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e,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
《「To be,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 「密司林佩瑤時代」,吳少奶奶與她心目中的英雄與情人-雷參謀,她(他)們這個年齡的學生,都已經是讀過莎士比亞的作品了: 「那時候,讀了莎士比亞的《海風引舟曲》(《The Tempest》)和司各德的《撒克遜劫後英雄略》(《Ivanhoe》)的她們這一夥,滿腦子是俊偉英武騎士和王子的影像……」-茅盾:《子夜》 才從法國留學囬來不久的公子哥兒杜新籜,揶揄他在吳公館男女交際圈子裏頭的對手-詩人范博文,說要送他一本書,也是莎士比亞的: 「我——送你一本《Love’s Labour’s Lost》,莎士比亞的傑作。」-茅盾:《子夜》 前一部《The Tempest》,朱生豪譯作《暴風雨》;後一部《Love’s Labour’s Lost》,朱生豪譯作《爱的徒劳》。《子夜》裏頭提到莎翁的這兩部大作的書名,都含有了對於《子夜》的社會大背景與私人小背景的隱喻。不過,茅盾先生在書裏頭并沒有提及莎翁那一部更有名的《Hamlet - 哈姆雷特》。雖則,哈姆雷特的「To be,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這一句舉世名言,可以點題《子夜》此書所敘述的生活在這一個大時代裏頭-形形色色的角色對於人生抉擇的無奈,也可以讀到吳蓀甫在故事落幕時,對於「是生还是死,这是个问题」的掙扎。不過,我在下面想要說的話題,可沒有這麼深奧。
還是先來說說我案頭的這一本《子夜》吧: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上海文藝出版社重印,1952年9月北京第一版,1960年4月北京第三版,1978年10月上海第一次印刷。
妳瞧瞧,光看看這版《子夜》的版權頁,就夠復雜的了吧。
興許是第一版排版時,印刷廠裏頭的鉛字統一規范的數量不夠;興許是那年月對於書刊必須使用簡體字還沒有法規,記得書刊必須以簡體字取代繁體字是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期明令的事情;興許是因為大部分用了開明書店的老紙型,而祗對作者或者編輯新作改動的那一部分,重新排版了-的確,由於種種歷史原因,看得出作者對於這一部《子夜》,是有不少改動的。因此,這一版的《子夜》裏頭,簡繁體字混雜。反正,讀著讀著,瑪金變成了玛金,苏伦变成了苏倫。雖說這樣子還不太影響對於故事情節的閱讀,然而,卻也讓人心裏頭很不舒坦。所以,也總讓人存疑,覺得一邊閱讀一邊勘誤是必須的。
這次重新閱讀《子夜》,發現了以前自己在一節文字之中,有過一段很有趣的曾經的所謂勘誤: 「『哎!瑪金!有時我真變做了小姑娘,瑪金,瑪金!需要一個人安慰我,鼓勵我;瑪金,你肯麼?我需要——』 苏倫抬起頭來,一邊抓住了瑪金的手,一邊就把自己的臉貼到瑪金的臉上。瑪金不動,小聲兒笑著。
『瑪金!你這,就像七生的炮彈頭!』 瑪金忽然猛一翻身,推開了苏倫……」-茅盾:《子夜》 此處,我曾經圈掉了「七生的」那一個「七」字,在旁邊寫了一個「天生的」那一個「天」字,并且在頁眉上還寫了這麼一段文字: 「此處假如換了吳蓀甫與王媽,或則,杜新籜與林佩珊,一定會這麼說:『王媽(或則呌佩珊,也可以呌小姨)!你這,就像天生的雪鐵龍車頭燈!』-真不知道這裏究竟是作者手稿潦草了還是編輯先生疏忽了!!!」 讀到這裏,妳可別笑!!!要笑就笑我那時候的知識忒淺薄了忒莽撞了。
現在再讀到這裏,當然是已經曉得是我自己錯了。的的確確不是「天生的」,的的確確是「七生的」。此處「七生的」應當這麼讀「七-生的」,前面的「七」是數字,後面的「生的」是量詞-centimetre-漢語諧音譯作「生的米突」,省略簡稱為「生的」,即centi,與centimetre也是一樣的意思。「生的」通常是被用來說圓徑或則口徑的,尤其是軍隊裏頭說大炮的口徑,即我們通常所說的cm-公分與厘米。在如今的網絡閱讀環境之下,這種帶一點兒軍事專業的術語-「生的」,甚至於就是要找幾個範例,都是不怎麼難的,比如: 「每年能成克魯伯炮口徑七生的半至十二生的之過山炮五十具。」 -《清史稿•兵志十一》 「獲十六生的的大炮四門,七生的半大炮十門。」-鄒魯 :《丁未鎮南關之役》 《子夜》裏頭,茅盾先生有寫到吳蓀甫保鏢老關的勃朗寧手槍,有寫到武裝巡捕的輕機關槍摩托腳踏車,有寫到內戰時期添亂的那兩條花旗炮艦三條東洋魚雷艇,可是萬萬沒有想到他居然還這樣子專業的寫了「七生的炮彈頭!」-唉,搞懂了以後,不由地讓人嘆起讀書之不易了。
也由於此,我想到了哈姆雷特那一句不斷嘮叨的臺詞-「To be,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如今,再編輯出版那些有點兒年頭的近代文學作品時,我們究竟要不要也像校讀古籍一樣,作一些註釋呢?我想。
其實,讀書時能夠仔細讀讀作者、譯者與編者在頁尾的註釋,也是很有意思的。
茅盾先生在故事裏頭也曾經寫到過那年代的一種夏日飲品-「荷蘭水」: 「照吳芝生的意思,還想再走走,或者到那個賣冰淇淋荷蘭水的大蘆席棚下喝一點什麼。可是四小姐最怕人多……」-茅盾:《子夜》 當然,說起來那一個「荷蘭水」,現在的讀者還是都曉得的,不就是一種飲料嚒?不過,倘若要妳說說究竟是什麼味道什麼樣子,妳能說得出來嚒?可先別著急,仔細的張愛玲已經替妳想到了。她1982年-1983年完成了國語版的《海上花開•海上花落》,對於文字中出現的「荷蘭水」-第四十一囬〔註四〕底下,張愛玲這麼寫道:「一種棕色的檸檬蘇打水。」那麼,張愛玲作這樣子的註釋,究竟多餘不多餘呢?我讀過了,可真是深思了良久。
既然已經扯開話題說到了註釋,那麼,在這裏就再多說幾句吧。
有意思的「作者案」、「譯者案」或則「編者案」,有時候不僅可以讀到作者、譯者與編者的見識,也可以讀到她(他)們自己的個性與認知世界,作者、譯者、編者、與讀者是有距離的,就像任何人跟人之間的距離一樣,她(他)們的文字祗是想告訴妳-她(他)們自己知道卻以為妳不知道的,或則,她(他)們自己原先不甚知道後來知道了的卻以為妳也一樣不甚知道而需要點撥一下的。從這一個角度來看,我以為對於了解文學寫作的背景,乃至深入研究,很有用,很重要。
再告訴妳一件事情,見多識廣的張愛玲,原先卻不太曉得「鴛鴦」是何物的,妳信嚒?對於「鴛鴦」,張愛玲曾經這麼寫道: 「結婚證書是有的,配了框子掛在牆上,上角凸出了玫瑰翅膀的小天使,牽著泥金飄帶,下面一灣淡青的水,浮著兩隻五彩的鴨。」-張愛玲:《留情》 「五彩的鴨」?讀到這裏,一定有人會笑話我了。啊呀呀!人家張愛玲風趣張愛玲幽默張愛玲調侃-懂不懂啊?是的,我原先也是這樣以為的。可是,再次讀過了《海上花開•海上花落》以後,我不再這麼想了,對於文字中出現的「鴛鴦」-第三十三囬〔註三〕底下,張愛玲這麼寫道:「鳥名,雄為鴛,雌為鴦。」
《留情》發表於1944年,《海上花開•海上花落》發表於1982年-1983年。時隔三十九年,張愛玲對於「鴛鴦」這一對鳥兒的新鮮度與認知度還是一如既往,保持了她當初知道了以後的認真。否則,她是不會如此費筆墨作註的。這麼一說,是否再不屑一讀「鴛鴦」註釋的讀者,也能夠讀出一點兒張愛玲在寫作上的實在與摯著呢。
世事變遷,年代闈隔,好些個人物、事情乃至曾經的家常物件,我們大家都陌生了。故此,落筆的時候,每每我都會想一想哈姆雷特的這一句臺詞: 「To be,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 對於生命會不斷消失的漫長歷史來說,社會、人生、文學,都一樣的。作為人世間眾多事件的見證人-寫作者、移譯者、編輯者,其筆下的「作者案」、「譯者案」、「編者案」-也就是說再添上一筆這種事情的做與不做,也是一樣的吧,我想。
當然,也希望茅盾先生的這一部具有時代意義的小說-《子夜》,會有一個比較完好的版本出現,帶一些註釋,也未嘗不可。
「諾貝爾文學獎之外,茅盾文學獎還是不少國內文人翹首以待的。然而,茅盾先生卻是被冷落了的……」在這次再度仔細閱讀《子夜》的時候,我這麼說。 -ZY.S. 2012-December-20,滬上「南石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