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负喧琐话《梦魂何曾到谢桥,离魂飘渺秋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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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脑子很僵化,看了文案之后对这种穿越的形式纠结不已,特别不能理解两个紫菀同时存在的情形,偏生那天jj又抽了,便追着作者絮絮发问,她拿个图表出来试图进行形象说明,缺乏想象力的脑瓜依然不解。后来作者道:你为什么要纠缠这个问题?
是啊,为什么要纠缠。这原不是重点。
蓝紫青灰行文,用词典雅工巧,细节处最是拿捏准确,看她写人的举手投足、衣饰器物甚至花鸟虫鱼,无不费心思量,难得又不给人炫耀的感觉。然词语虽考究,通读下去,却又是淡淡叙说,古朴的让你沉下心去读,从沉静里再读出浓烈来。
中国古典小说与西方不同,讲究的是靠语言动作肖像塑造人物,心理描写不是没有,却绝少大段独白,给足了读者想象的空间。现代人写文章能做到这一点很难,很多时候作者忍不住就跳出来代人物发言,读者看的是省事了,但很多韵味就此失去,所以叫做快餐文化。
《离魂》却得了古典小说的很多精髓,容得我们去一点点品味主人公们那千回百转的情丝纠缠。
有人说之琬喜欢夏阳喜欢得蹊跷,难道要让她在心中默默地道:“我一闺中少女,被男人抱了亲了,难道还能另嫁他人。更何况这个男子简直就是我少女怀春多年的柳梦梅!”点到即止,下剩的就是我们读者该去咂摸的了。
既然说到了人物,之琬紫菀,必然要拿来剖解一下。
之琬是旧式闺秀,对离魂的状况却要接受的早些,跟她的生长环境有关系。她爹虽是个妙人,但首先是个痴人。乔老爷有乖僻,对戏曲的痴爱虽风雅,但就一个闺中少女而言未免的不近人情。之琬受的老式教育,这样的女子心中最重要的是丈夫,又有这样一个父亲,在父女情上凉薄点,也在情理中。你看杜丽娘有了柳梦梅,她爹娘又值得几钱银子?为情生为情死,从小耳濡目染,心上人大过天,其实就是这个道理。
紫菀就不同。从小父母爱如掌珠,蜜罐里长大的,忽然就这样分离,不想回家那就怪了。何况嫁给自己的外公,生下自己的母亲,委实的五内俱焚。奈何从小没见过外公,这人伦到底是名义上的,吴三又实在是让人想不爱都不能的男子,挣扎到最后,还是选择回到他身边。要么舍弃父母,要么舍弃爱人,紫菀紫菀,选得何其艰难!
看到有朋友怨作者,怎的不让吴三少多活几年,要我说,实在是活不得啊。三少不死,紫菀怎么能舍弃吴霜?小时还好办,吴霜长大成人,到底是母亲还是女儿?所以三少短命,那是必定的了。但若说不幸福,却未必。舒婷就说与其在悬崖上等待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更何况他们有了十三年。就是作者不在最后一章写他们始终魂魄相依,这十三年伉俪情深,也不枉了紫菀离魂一场。
只是,知道命运的轨迹,却是人生之大不幸。生命的可贵,往往不就在于它的未知?所以我觉得紫菀终究是悲剧人物。三少命虽短,却不用为他唏嘘。
夏阳就是个摆设,笑,在我看来。这个男子糊涂得可以,真正心爱的人怎的变化那么大还认不出来。作者设计也算精心,让战火分开了之琬和夏阳,又让吴霜夫妇去了外国,这样八年后再相见,看到之琬的变化,也会归结为战争与时间。圆是圆上了,可夏阳到底面目模糊,和吴三少断不能比了。
说了这么多好,《离魂》也有我觉得不够完美的地方。比如之琬后来绣的梅兰竹菊,她有这样的艺术修养不奇怪,但她有这样的心胸吗?还是觉得拔高了她的形象,或者是我看得不细?
还有狐狸的设置,之琬的大娘和狐狸,一想就浑身起疙瘩,太恐怖的说,个人不太喜欢。
还有之琬和夏阳重逢那处,之琬居然要绕着夏阳唱半天,怎么想怎么怪。
至于说到贯穿始终的戏曲,我看有人说了,我就不说了,佩服作者的文化功底。我一直在注意文里提到的各色吃食,作者本身在这方面就有功力,文中小秀一下,又钩起了我的谗虫啊。
有朋友说作者的文风有像红楼和张爱玲。推荐大家去看蓝紫青灰那三篇对红楼人物的鉴赏,个人认为很有特点。
(书姐姐,我这个评用词比较白,我想着鲁班门前就不弄大斧了,我看那两篇长评也很雅致,我就浅白点吧。不过这个评的题目我起得还可以吧,不剽窃白不剽窃啊,哈哈哈。呃,虽然和正文没什么关系……)
本文转自晋江文学城,原文地址:http://www.jjwxc.net/comment.php?novelid=262136&commentid=82838&page=1
是啊,为什么要纠缠。这原不是重点。
蓝紫青灰行文,用词典雅工巧,细节处最是拿捏准确,看她写人的举手投足、衣饰器物甚至花鸟虫鱼,无不费心思量,难得又不给人炫耀的感觉。然词语虽考究,通读下去,却又是淡淡叙说,古朴的让你沉下心去读,从沉静里再读出浓烈来。
中国古典小说与西方不同,讲究的是靠语言动作肖像塑造人物,心理描写不是没有,却绝少大段独白,给足了读者想象的空间。现代人写文章能做到这一点很难,很多时候作者忍不住就跳出来代人物发言,读者看的是省事了,但很多韵味就此失去,所以叫做快餐文化。
《离魂》却得了古典小说的很多精髓,容得我们去一点点品味主人公们那千回百转的情丝纠缠。
有人说之琬喜欢夏阳喜欢得蹊跷,难道要让她在心中默默地道:“我一闺中少女,被男人抱了亲了,难道还能另嫁他人。更何况这个男子简直就是我少女怀春多年的柳梦梅!”点到即止,下剩的就是我们读者该去咂摸的了。
既然说到了人物,之琬紫菀,必然要拿来剖解一下。
之琬是旧式闺秀,对离魂的状况却要接受的早些,跟她的生长环境有关系。她爹虽是个妙人,但首先是个痴人。乔老爷有乖僻,对戏曲的痴爱虽风雅,但就一个闺中少女而言未免的不近人情。之琬受的老式教育,这样的女子心中最重要的是丈夫,又有这样一个父亲,在父女情上凉薄点,也在情理中。你看杜丽娘有了柳梦梅,她爹娘又值得几钱银子?为情生为情死,从小耳濡目染,心上人大过天,其实就是这个道理。
紫菀就不同。从小父母爱如掌珠,蜜罐里长大的,忽然就这样分离,不想回家那就怪了。何况嫁给自己的外公,生下自己的母亲,委实的五内俱焚。奈何从小没见过外公,这人伦到底是名义上的,吴三又实在是让人想不爱都不能的男子,挣扎到最后,还是选择回到他身边。要么舍弃父母,要么舍弃爱人,紫菀紫菀,选得何其艰难!
看到有朋友怨作者,怎的不让吴三少多活几年,要我说,实在是活不得啊。三少不死,紫菀怎么能舍弃吴霜?小时还好办,吴霜长大成人,到底是母亲还是女儿?所以三少短命,那是必定的了。但若说不幸福,却未必。舒婷就说与其在悬崖上等待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更何况他们有了十三年。就是作者不在最后一章写他们始终魂魄相依,这十三年伉俪情深,也不枉了紫菀离魂一场。
只是,知道命运的轨迹,却是人生之大不幸。生命的可贵,往往不就在于它的未知?所以我觉得紫菀终究是悲剧人物。三少命虽短,却不用为他唏嘘。
夏阳就是个摆设,笑,在我看来。这个男子糊涂得可以,真正心爱的人怎的变化那么大还认不出来。作者设计也算精心,让战火分开了之琬和夏阳,又让吴霜夫妇去了外国,这样八年后再相见,看到之琬的变化,也会归结为战争与时间。圆是圆上了,可夏阳到底面目模糊,和吴三少断不能比了。
说了这么多好,《离魂》也有我觉得不够完美的地方。比如之琬后来绣的梅兰竹菊,她有这样的艺术修养不奇怪,但她有这样的心胸吗?还是觉得拔高了她的形象,或者是我看得不细?
还有狐狸的设置,之琬的大娘和狐狸,一想就浑身起疙瘩,太恐怖的说,个人不太喜欢。
还有之琬和夏阳重逢那处,之琬居然要绕着夏阳唱半天,怎么想怎么怪。
至于说到贯穿始终的戏曲,我看有人说了,我就不说了,佩服作者的文化功底。我一直在注意文里提到的各色吃食,作者本身在这方面就有功力,文中小秀一下,又钩起了我的谗虫啊。
有朋友说作者的文风有像红楼和张爱玲。推荐大家去看蓝紫青灰那三篇对红楼人物的鉴赏,个人认为很有特点。
(书姐姐,我这个评用词比较白,我想着鲁班门前就不弄大斧了,我看那两篇长评也很雅致,我就浅白点吧。不过这个评的题目我起得还可以吧,不剽窃白不剽窃啊,哈哈哈。呃,虽然和正文没什么关系……)
本文转自晋江文学城,原文地址:http://www.jjwxc.net/comment.php?novelid=262136&commentid=82838&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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