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月亮的人和捡六便士的人

每个人或许都会面对过这种选择:是选择带上面具顺从社会的大浪潮,这样做可以保全名声地位,受到人们的尊敬;还是遵从于自己内心的愿望,尽管这样可能会在道德上受到身边人的谴责,可能会受到来自内部那个名为良心的岗哨深深的刺痛。就像是天上遥远而虚幻的月亮和地上那六便士硬币——有了这些钱至少还是能换来两个面包的。《月亮和六便士》就是一本探讨如何抉择的小说。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伦敦证劵交易所经纪人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在四十岁时突然“如同着了魔般”舍弃自己的工作、妻子和儿女,只身前往巴黎学习绘画的故事。思特里克兰德在巴黎穷困潦倒,他的画——甚至附带上他本人——从来只被人投以怜悯的目光,但这都没有阻止他追求自己心中的那个灵魂。尽管忍受着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尽管他的行为已被周围人所厌弃,他还是在用全部的热情绘画。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他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小说的作者毛姆描绘出了思特里克兰德这样的一个怪才,通过他身上发生的种种遭遇,加上作为普通社会人的小说作者“我”的带入感,让我们读者切身体会到社会世俗与心灵向往所在之间的矛盾,引发出我们对此的思考。
毛姆的生平不再多述。作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写出的小说自然是引人入胜,章节与章节之间仿佛有种引力存在,除非是因为读累了,否则不由得读者看到一章的最后就期盼赶紧看到下一章。除此之外,毛姆的小说多为探讨人的本我:《月亮和六便士》探讨的是社会世俗同一个人本身的灵魂之间的矛盾;《人生的枷锁》展现出的是人应该以怎样的人生哲理去面对不可改变的命运;《刀锋》揭示了精神与实利主义之间的矛盾。他的小说最后并不会给出一个路标,指引他的读者们沿着某个方向前进。小说中的观点多是通过人物提出的,而那些人物的一生是成功或是失败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因此可以说毛姆的小说就像是名为“本我博物馆”的门票,馆内展示的收藏品何为美何为丑就因人而异了。
其实《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主人公的原型是后印象派的大师高更。高更年轻时曾为一个交易所的股票经纪人,在他三十八岁时与家里人断绝了联系,独自踏上了绘画之路。他向往原始的生活,认为从那种生活中可以找到他追求的东西,因此在他三十九岁时前往了小说中所说的塔希提岛,并在那里找到了自己想要的艺术。
小说中有一段关于成功与失败的对话,最后作为作者的“我”说了下面这段话。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这确实值得我们思考。绝大多数人都说现在的社会多么的乌烟瘴气,现在的男人对女人的长相要求太高,现在的女人对男人的物质要求太伤感情。我们能说这些观点是错误的吗?可能言语上有些绝对和不妥,但是这种现象是不能否认的。如果说现在的社会就是这么的世俗,在绝大多数人都趋炎附势,为了自己的声誉而戴上大家都戴着的面具的环境下,我们就有资格要求那少数人按照我们的标准戴上同一尺寸的面具,行着如旋转木马般周而复始的套路吗?想必是没有这种资格的。我们有我们的处事态度,他们有他们的追求。在我们低头寻找着地上的六便士时,他们正一直望着天上的月亮。互相之间不能理解,但也不应不合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就贬低对方的三观。
那当我们每个人面对需要在精神的灵魂和物质的现实中选择的时候呢?就像小说中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人生赢家:有钱有房,老婆漂亮孩子可爱。这么小资的生活恐怕是大多数人所追求的吧。但是他心中从灵魂深处的呼唤却逐渐控制住了他,那就是绘画艺术。恶魔的耳语使得他根本感受不到现在的生活幸福在什么地方,工作是那么地乏味,家庭的温暖也掩盖不住对绘画的热情。这种时候该怎么办?思特里克兰德是极具个性的,他对于心中的呼唤是极为遵从的。他毫不犹豫地抛弃了家庭和工作来到巴黎,生活上毫不在意。他的钱几乎都是向别人借的,而借他的人也都从未奢求他能还。他把他的全部都放在了绘画上,并且把爱情当做没用的垃圾。思特里克兰德常说的话除了粗俗的“滚蛋”和“见鬼去吧”,就是他那我们不太提倡的爱情观了: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
当然我们并不是赞同他那种极端的做法,因为这毕竟是小说——这样具有鲜明性格的怪人才能把我们想要探讨的东西淋漓尽致地展现开。我是在说,现在很多人——包括我在内——或多或少的在低头拼命寻找硬币的同时希望用自己的后脑勺轻易地够到月亮。这么说出来就显而易见了:我们自己觉得多么美好向往,在一个可以以上帝视角看待问题的第三者眼前是多么的愚蠢。我们没有那种可以正视美好向往和为内心最真挚的声音舍弃一切的勇气和觉悟。所以当我们在看到少数人在舍弃自己休息的时间而真心做自己想做的事的时候,我们可以少点鄙视和嘲笑,多点理解和鞭策。他们最后追求到的东西我们可能并不理解,但是不要狂妄自大地认为那是没用的追求。正确与否时间会证明,轮不到我们下定论。
小说最后对思特里克兰德的壁画描写可谓是非常震撼的。在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思绪也不自觉的跳回到那个小岛上。在太平洋上的一个名为塔希提的小岛上,在远离村庄的深山中,在椰子树和芒果树环绕的一件房屋里,一个患有麻风病,脸肿的跟头狮子似的红发丛生的男人在慢慢地把融入他灵魂的颜料涂在墙壁上。尽管双眼已瞎,但他仿佛是在用灵魂在感知色彩,在用灵魂来感知灵魂。四周的壁画让人如同置身于巨大的原始深林中,赤裸的人们如同在伊甸园感受着上帝的恩惠。他一直被人当做怜悯对象的画,终于让前来的医生甘心为其拜倒。“上帝啊!他是天才!”这样的话伴随着惊叹从医生嘴里说出。
他终于做到了。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伦敦证劵交易所经纪人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在四十岁时突然“如同着了魔般”舍弃自己的工作、妻子和儿女,只身前往巴黎学习绘画的故事。思特里克兰德在巴黎穷困潦倒,他的画——甚至附带上他本人——从来只被人投以怜悯的目光,但这都没有阻止他追求自己心中的那个灵魂。尽管忍受着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尽管他的行为已被周围人所厌弃,他还是在用全部的热情绘画。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他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小说的作者毛姆描绘出了思特里克兰德这样的一个怪才,通过他身上发生的种种遭遇,加上作为普通社会人的小说作者“我”的带入感,让我们读者切身体会到社会世俗与心灵向往所在之间的矛盾,引发出我们对此的思考。
毛姆的生平不再多述。作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写出的小说自然是引人入胜,章节与章节之间仿佛有种引力存在,除非是因为读累了,否则不由得读者看到一章的最后就期盼赶紧看到下一章。除此之外,毛姆的小说多为探讨人的本我:《月亮和六便士》探讨的是社会世俗同一个人本身的灵魂之间的矛盾;《人生的枷锁》展现出的是人应该以怎样的人生哲理去面对不可改变的命运;《刀锋》揭示了精神与实利主义之间的矛盾。他的小说最后并不会给出一个路标,指引他的读者们沿着某个方向前进。小说中的观点多是通过人物提出的,而那些人物的一生是成功或是失败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因此可以说毛姆的小说就像是名为“本我博物馆”的门票,馆内展示的收藏品何为美何为丑就因人而异了。
其实《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主人公的原型是后印象派的大师高更。高更年轻时曾为一个交易所的股票经纪人,在他三十八岁时与家里人断绝了联系,独自踏上了绘画之路。他向往原始的生活,认为从那种生活中可以找到他追求的东西,因此在他三十九岁时前往了小说中所说的塔希提岛,并在那里找到了自己想要的艺术。
小说中有一段关于成功与失败的对话,最后作为作者的“我”说了下面这段话。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这确实值得我们思考。绝大多数人都说现在的社会多么的乌烟瘴气,现在的男人对女人的长相要求太高,现在的女人对男人的物质要求太伤感情。我们能说这些观点是错误的吗?可能言语上有些绝对和不妥,但是这种现象是不能否认的。如果说现在的社会就是这么的世俗,在绝大多数人都趋炎附势,为了自己的声誉而戴上大家都戴着的面具的环境下,我们就有资格要求那少数人按照我们的标准戴上同一尺寸的面具,行着如旋转木马般周而复始的套路吗?想必是没有这种资格的。我们有我们的处事态度,他们有他们的追求。在我们低头寻找着地上的六便士时,他们正一直望着天上的月亮。互相之间不能理解,但也不应不合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就贬低对方的三观。
那当我们每个人面对需要在精神的灵魂和物质的现实中选择的时候呢?就像小说中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人生赢家:有钱有房,老婆漂亮孩子可爱。这么小资的生活恐怕是大多数人所追求的吧。但是他心中从灵魂深处的呼唤却逐渐控制住了他,那就是绘画艺术。恶魔的耳语使得他根本感受不到现在的生活幸福在什么地方,工作是那么地乏味,家庭的温暖也掩盖不住对绘画的热情。这种时候该怎么办?思特里克兰德是极具个性的,他对于心中的呼唤是极为遵从的。他毫不犹豫地抛弃了家庭和工作来到巴黎,生活上毫不在意。他的钱几乎都是向别人借的,而借他的人也都从未奢求他能还。他把他的全部都放在了绘画上,并且把爱情当做没用的垃圾。思特里克兰德常说的话除了粗俗的“滚蛋”和“见鬼去吧”,就是他那我们不太提倡的爱情观了: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
当然我们并不是赞同他那种极端的做法,因为这毕竟是小说——这样具有鲜明性格的怪人才能把我们想要探讨的东西淋漓尽致地展现开。我是在说,现在很多人——包括我在内——或多或少的在低头拼命寻找硬币的同时希望用自己的后脑勺轻易地够到月亮。这么说出来就显而易见了:我们自己觉得多么美好向往,在一个可以以上帝视角看待问题的第三者眼前是多么的愚蠢。我们没有那种可以正视美好向往和为内心最真挚的声音舍弃一切的勇气和觉悟。所以当我们在看到少数人在舍弃自己休息的时间而真心做自己想做的事的时候,我们可以少点鄙视和嘲笑,多点理解和鞭策。他们最后追求到的东西我们可能并不理解,但是不要狂妄自大地认为那是没用的追求。正确与否时间会证明,轮不到我们下定论。
小说最后对思特里克兰德的壁画描写可谓是非常震撼的。在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思绪也不自觉的跳回到那个小岛上。在太平洋上的一个名为塔希提的小岛上,在远离村庄的深山中,在椰子树和芒果树环绕的一件房屋里,一个患有麻风病,脸肿的跟头狮子似的红发丛生的男人在慢慢地把融入他灵魂的颜料涂在墙壁上。尽管双眼已瞎,但他仿佛是在用灵魂在感知色彩,在用灵魂来感知灵魂。四周的壁画让人如同置身于巨大的原始深林中,赤裸的人们如同在伊甸园感受着上帝的恩惠。他一直被人当做怜悯对象的画,终于让前来的医生甘心为其拜倒。“上帝啊!他是天才!”这样的话伴随着惊叹从医生嘴里说出。
他终于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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