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允许自己难过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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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喜欢的作家,除了亦舒,自然要提到张爱玲。
张爱玲的作品,只在大学时读过,一上班便完全抛弃了。那种弯弯绕绕,九曲回肠,实在不适合长久沉吟。
对她两部作品印象深刻,一是《半生缘》,只觉得自己活脱就是顾曼桢,时刻准备着凄惶而绝决地说出那句荡气回肠的话:我们都回不去了。虽然对《半生缘》如此迷恋,但并不喜欢,气氛太过压抑,女主角又如此不幸,终其一生,都没有扬眉吐气,就这样一直一直肮脏地生活下去。
《倾城之恋》可算是张爱玲难得一见的明媚之作,风格洒脱,昂扬,女主角叫流苏,风情万种,骨子里不相信任何人,遇到一位可怕可爱可怜的对手,处在大时代的夹缝里,输不起,也不敢交出真心,直至要倾一座城,才换来一刹那的谅解,成全彼此的私心。
尤其喜欢流苏那句话:你们以为我完了吗?还早着呢。真令读者自心底笑出来,拍手称好。
铺垫了这么多,是想说说我们新出的一本小说,《莫失莫忘》,被媒体誉为加长版的《倾城之恋》,也算是向大才女张爱玲致敬之作。
巧得很,小说的作者也是张迷,当年深受《倾城之恋》感染,觉得这个故事没有写尽。倾城之后又怎样呢?人在危时会选择相守,就像雷雨交加之夜,大家一起躲进山洞避雨,互生依恋,相濡以沫。待雨过天晴之际,看清对方,开始露出真面目,于是各自散去。
《莫失莫忘》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十年前,塔罗牌告诉她:如果你们在新年之前连续见三次,就会有至少十年的姻缘。
一场SARS降临,他们相遇相恋在布满灾难的空城。
十年间,他们历经四次告别,一再错过。
第一次分开,在夕阳之下,她看着那对拥抱的身影,心想若爱足够的话,又怎会有怀疑?
第二次分开,在这段异地恋中,她发现冷战比争吵更痛苦,索性主动告别。
第三次分开,他身陷现实低谷,但生活并没有教会她接纳与容忍。
第四次分开,十年沉浮让这份旗鼓相当的情感,不再暴戾尖刻,各自归还彼此。他们终于懂得,好聚容易,好散才是教养。
整本书讲的就是两个字:告别。之前想用的书名也是《最好的告别》,但“告别”二字,总有一种悲哀的气质在里面,真实生活已经苦难重重,荆棘遍地,我还是奢望着能有一本小说,让人看到温暖,重生希望。想了N多个书名又一再否定,忽然一天灵光乍现,想到四个字:莫失莫忘。
这是宝玉的通灵宝玉正面刻的字,背面刻着“仙寿恒昌”。而宝钗恰好也有个和尚送的金锁,嘱她若遇到有玉的,便是姻缘,金锁上恰好也有八个字:不离不弃,芳龄永继。
这段看似完美,实则无终的金玉良缘,其实与小说要传达的主旨极其贴合: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四次告别,曲终人散。
但,又怎样呢?这未尝不是最好的结局。
为这本书拍了两支宣传片,请很多明星来谈“告别”。最喜欢的是柯蓝的话,她说,我是狮子座的人,绝不允许自己难过太久。洒脱不代表不疼,洒脱是放过自己,也放过别人。
看到这里真是忍不住要为她叫声好。
生活中大部分结局像半生缘,换来换去,兜兜转转,擦身将过未过,一回头,恍悟太迟,即使炽烈燃烧,全情投入,有些事永不再发生,有些人从此不相逢。最终的那个他(她),相貌学历性格才华均攀不上及格,不相爱不要紧,双方甚至毫无尊重,就这样,大半生已经过去。
既然如此,当初何必造成那么深的创伤那么大的扰攘。
得不到的爱,才令人向往和回味吧。
亦舒说过,只有怨偶才毕生痴缠下去。真正相爱的人,总是不得善终。
这样想来,失去,放手,告别,真的算不得什么。五百年后,又是一番光景,谁晓得会有什么分别。
相爱时不离不弃,分手后莫失莫忘。我不敢说这就是正确的爱情观,但至少,它成就的,是一场善缘。
“无情”乃晨钟暮鼓当头棒喝,让你明白事过境迁,不放无益。
别离,也可以是场欢喜。
张爱玲的作品,只在大学时读过,一上班便完全抛弃了。那种弯弯绕绕,九曲回肠,实在不适合长久沉吟。
对她两部作品印象深刻,一是《半生缘》,只觉得自己活脱就是顾曼桢,时刻准备着凄惶而绝决地说出那句荡气回肠的话:我们都回不去了。虽然对《半生缘》如此迷恋,但并不喜欢,气氛太过压抑,女主角又如此不幸,终其一生,都没有扬眉吐气,就这样一直一直肮脏地生活下去。
《倾城之恋》可算是张爱玲难得一见的明媚之作,风格洒脱,昂扬,女主角叫流苏,风情万种,骨子里不相信任何人,遇到一位可怕可爱可怜的对手,处在大时代的夹缝里,输不起,也不敢交出真心,直至要倾一座城,才换来一刹那的谅解,成全彼此的私心。
尤其喜欢流苏那句话:你们以为我完了吗?还早着呢。真令读者自心底笑出来,拍手称好。
铺垫了这么多,是想说说我们新出的一本小说,《莫失莫忘》,被媒体誉为加长版的《倾城之恋》,也算是向大才女张爱玲致敬之作。
巧得很,小说的作者也是张迷,当年深受《倾城之恋》感染,觉得这个故事没有写尽。倾城之后又怎样呢?人在危时会选择相守,就像雷雨交加之夜,大家一起躲进山洞避雨,互生依恋,相濡以沫。待雨过天晴之际,看清对方,开始露出真面目,于是各自散去。
《莫失莫忘》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十年前,塔罗牌告诉她:如果你们在新年之前连续见三次,就会有至少十年的姻缘。
一场SARS降临,他们相遇相恋在布满灾难的空城。
十年间,他们历经四次告别,一再错过。
第一次分开,在夕阳之下,她看着那对拥抱的身影,心想若爱足够的话,又怎会有怀疑?
第二次分开,在这段异地恋中,她发现冷战比争吵更痛苦,索性主动告别。
第三次分开,他身陷现实低谷,但生活并没有教会她接纳与容忍。
第四次分开,十年沉浮让这份旗鼓相当的情感,不再暴戾尖刻,各自归还彼此。他们终于懂得,好聚容易,好散才是教养。
整本书讲的就是两个字:告别。之前想用的书名也是《最好的告别》,但“告别”二字,总有一种悲哀的气质在里面,真实生活已经苦难重重,荆棘遍地,我还是奢望着能有一本小说,让人看到温暖,重生希望。想了N多个书名又一再否定,忽然一天灵光乍现,想到四个字:莫失莫忘。
这是宝玉的通灵宝玉正面刻的字,背面刻着“仙寿恒昌”。而宝钗恰好也有个和尚送的金锁,嘱她若遇到有玉的,便是姻缘,金锁上恰好也有八个字:不离不弃,芳龄永继。
这段看似完美,实则无终的金玉良缘,其实与小说要传达的主旨极其贴合: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四次告别,曲终人散。
但,又怎样呢?这未尝不是最好的结局。
为这本书拍了两支宣传片,请很多明星来谈“告别”。最喜欢的是柯蓝的话,她说,我是狮子座的人,绝不允许自己难过太久。洒脱不代表不疼,洒脱是放过自己,也放过别人。
看到这里真是忍不住要为她叫声好。
生活中大部分结局像半生缘,换来换去,兜兜转转,擦身将过未过,一回头,恍悟太迟,即使炽烈燃烧,全情投入,有些事永不再发生,有些人从此不相逢。最终的那个他(她),相貌学历性格才华均攀不上及格,不相爱不要紧,双方甚至毫无尊重,就这样,大半生已经过去。
既然如此,当初何必造成那么深的创伤那么大的扰攘。
得不到的爱,才令人向往和回味吧。
亦舒说过,只有怨偶才毕生痴缠下去。真正相爱的人,总是不得善终。
这样想来,失去,放手,告别,真的算不得什么。五百年后,又是一番光景,谁晓得会有什么分别。
相爱时不离不弃,分手后莫失莫忘。我不敢说这就是正确的爱情观,但至少,它成就的,是一场善缘。
“无情”乃晨钟暮鼓当头棒喝,让你明白事过境迁,不放无益。
别离,也可以是场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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