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不是用来怀念的
一直隐约觉得我不会喜欢辛夷坞,上次许我向你看到5%就弃文,但本书用8.1的豆瓣高分成功让我抛开了犹豫(还有周边同学的大力称赞)打开了书,读书过程很奇妙:屡次震惊、然后是疑惑、最后变成带着一点微妙的不甘。继续寻找是否有自己不懂欣赏没找出来的哪些妙处,直到作者用王菲的《夜会》作结:2月13号到此为止。 真是——到此为止。
【女主人设】 本书角色遵循了一种模子式的人物塑造,也即一般小说都有的套路,一玛丽苏,一完美男人,一接近完美男人,一好哥们儿,一闺密,完美男人和接近完美男人一般都各有一痴心女追求。 我读书少,基本观点是,言情小说在语言运用、主题深度或时代感是无法苛求的,因此不得不靠读者对人物的喜爱来撑场。人物塑造是硬件问题。 女主那个性格,至少笔者接受不了——再聪明再乖巧再青春美少女,从刚认识陈孝正到把他追到手一段时间里的各种惊天动作,说得好听是勇敢爱,难听点不是犯贱吗。
世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此刻我突然意识到,即便肮脏,余下的一生,我也需要这自尊心的如影相随。 ——《失恋33天》
唔,青春美少女的少女自尊去了哪里? 说得漂亮,“想要安定的踏实的生活”,其实做的每一件事都不踏实,年轻时不识大体,自我陶醉又自我牺牲,成年后立场不定欲拒还迎。要命的是,她从来觉得自己很清醒。
【情节逻辑】 林静从一个白马王子变成情场老手的过渡真是毫无交代。我并非无法接受情场老手,只是,他以白马王子的设定走过了全书的80%,美少女却这么容易地就接受了这个颠覆了的形象,适应能力真好。这是逻辑问题。 至于陈孝正我觉得尚可接受,虽然这个人自恃清高犹豫不决自私自卑,但总算合理地像个人,没什么让人呕血的逻辑漏洞。而 且 他 从 不 否 认 自 己 的 这 些 。(比起林静一句人都是这样的就把自己七年的错一笔勾销, 陈孝正不会给我伪君子的感觉。)
【结构】 炮灰多,导致上下两部像两个故事,前半部各种冗杂人物后半部也一次没出现,没点为情节服务的无私意识。估计辛哥把小说当成女主传记来写了,没有一个稍大的紧密的人物脉络让人物互相发挥作用,整部看下来就是支离破碎的残章。
【主题】 还有这本书有什么比较不作的主题吗?自然,看小说追求正能量主题未免苛刻,言情强求深刻主题也未免好笑,但你最后逝去的青春教会你什么了?上面已说,我没觉得郑微or阮阮or陈孝正经过他们的青春后变得更好了。 郭敬明的矫情是毫无遮掩的,看他的故事你很清楚自己在看郭敬明的故事,他知道自己就是要写没什么营养但对大众口味的矫情堕胎青春,重要的是,他知道你知道他知道(…请自行理顺从句主属关系),所以我对商人身份的郭敬明还是挺敬佩的。然而《致》这部书的矫情是把矫情的戏码安到真实的生活里,非要从荒诞不经的情节里强加真实感生活感(,殊不知生活中种种荒诞跌宕分分钟秒杀你的疼痛青春),制造莫须有的集体情感。 以上吐槽了四点,其实是很多言情小说里都有的毛病,这样看来此书也没有那么糟糕,但这是一本五万人评出来的8.1啊。 我唯一喜欢的这类小说是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不过说文笔不好的,我反而喜欢辛哥的文笔,平实。有点像桐大。 综上,会写这么一篇吐槽,比起说不喜这本书,更多是出于对怒打五星狂呼同感的书迷们的费解。 2013.5.4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