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小说的新特点
好的小说总是包含了很多你一句话概括不了的东西。就作品内涵的丰富性和给人的时代真实感而言,李劼人的《死水微澜》远远地超越了同时代的巴金、沈从文、张爱玲等现在知名作家的作品,同时更是对此前的主张英雄史观、宣扬儒家道德、片面强调人物事件而忽视民俗文化的历史小说的反叛。
刘再复在《中国到底有没有大师》中说:“三四十年代有三位十分努力而且政治色彩较淡的作家——李劼人、沈从文、张爱玲,本来应是进入诺贝尔文学家族最合适的人选,可惜因为阴错阴差,也未能顺应人愿。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如果说《阿Q正传》、《边城》、《金锁记》、《生死场》是最精彩的中篇的话,那么,李劼人的《死水微澜》应当是最精致、最完美的长篇了。也许以后的时间会证明,《死水微澜》的文学总价值完全超过《子夜》、《骆驼祥子》、《家》等。”读完小说后看到刘再复的评论,我觉得此话是中肯的;我在读到一半时的感受即是这是我迄今为止读到的最好的一本中国现代小说,不带之一。如果说有一本书最能反映近代社会变迁的杂沓风景以及人民生活的细枝末节,能够作为一个时代的百科全书——并且是最让人百看不厌韵味悠长的,那么非李劼人的《死水微澜》莫属了,它可以把鲁迅、老舍、曹禺都比下去,因为这几位都过于关注某一层面的真实而忽略了历史本身的真相,发掘了知识分子、农民的身影却没有中窥时代的最深秘密,只有李劼人,写纷纷芸芸的市井小人,写四川的天回小镇,却窥探了整个中国的风土人情。从这方面说,虽然《死水微澜》一向被定位为历史小说和风俗小说,可是我觉得它也是承接了《红楼梦》的世情小说,只不过李劼人的“红楼梦”是天回小镇市民人物而非封建贵族的红楼梦,因此也是所有渴望崇高的凡夫俗子的红楼梦(个人认为《红楼梦》对李劼人的影响是不亚于《包法利夫人》的)。下面从非英雄史观、非道德叙事(对婚姻制度的否弃)、民俗学三个角度来作评价。 有人说:“现实生活中是没有英雄的,任何尝试塑造英雄的现实主义作品,大多不是最成熟的作品。”李劼人作为历史小说家的过人之处在哪里呢? 也许就在于他的历史小说不写英雄。李劼人不为英雄树碑立传,依旧写了最成熟的历史小说。而以往的大多数作品,就中国而言,直到李劼人,还从来没有人以历史小说的名义写凡夫俗子,之后也没有人写得如他笔下那么好。冯梦龙的《三言》,曾朴的《孽海花》,上溯到唐代元稹的《莺莺传》,确是世俗小说的先河,却从来没有放入历史长河中的大气象,浓郁的才子佳人气、士大夫气、世俗商贩气使作品境界狭隘,言不由衷,并且浮于读书人所理解的最浅层,没有触及普通百姓最敏感的神经。同时代的张天翼也深得世俗精神的精髓,在《清明时节》中刻画的农民画像至今让人印象深刻,可是却是以讽刺的笔调来对此作寒酸的挖苦。沈从文企图创造一个与世隔绝的湘西边城来安置封建晚期的田园牧歌,却也是文人的一厢情愿。而李劼人则从世俗之人身上发现了萦绕于人的苦痛、悲哀,为生命本能驱使而汲汲以求于外在寄托带来的虚妄感、对于命运之戏剧性的无可奈何、生存的局限性和不安分感。作者当时可能没有想到这么多,但是这分明(一定是)被他感受和捕捉到了。作为一个乡下姑娘,邓幺姑的梦想就是嫁到成都省的官宦人家,并且最终在靠近成都的天回小镇(借助罗歪嘴的实力)实现了自己的梦想。邓幺姑如果放在北京城,并且投个男儿胎,就是骆驼祥子的下场了。如果在当代,必会参加非诚勿扰的相亲节目。“人生一辈子,这样狂荡欢喜下子,死了也值得!”这是蔡大嫂的个性宣言;“人生能有几个三十几岁?以前已是恍恍惚惚的把好时光辜负了,如今既然懂得消受,彼此又有同样的想头,为啥子还要作假?为啥子不老实吃一个饱?晓得这种情味能过多久呢?”这是罗歪嘴的个性宣言。对于人世纷纷尘杂生于其中而不知何往,生活消解了终极目的和归宿感,这是平凡人最本质的生存状态,李劼人在这里展示地淋漓尽致。这种非英雄化的倾向使得小说展示了世俗人生的本来面貌。非英雄化人物作为历史小说的主角,其本质是消解了人类历史的目的性和方向性,为价值多元化正名,宣扬现世主义。而借助于非道德叙述,作者则给予这种迥然于传统的生活方式以价值中立。
在天回镇的普通镇民身上,我们看不到崇高与卑微,看不到淳朴与堕落,人物因他本身的合理性而生存,不需要其他的伦理价值做注脚,因为它们本身就活在儒家伦理之外,而风俗则不过是习惯的沿袭,“家就是枷!枷一套上颈项,你就休想摆脱。女人本就是拿来耍的,只要新鲜风趣,出了钱也值得。老是守着一个老婆,已经寡味了,况且讨老婆,总是讨的好人家女儿,无非是作古正经死板板的人,那有什么意思?”作为江湖袍哥的罗歪嘴显然是活在自足的世界里,他自己就是自身价值的定义。邓幺姑也是为了情欲可以弃一切外在拘束于不顾的人,随心所欲地利用自己的美貌赢得世人关注借此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仿佛整个世界都是自己人生的注解。在喧哗享乐中想到乐极生悲否极泰来的道理,于是心中暗生不详之兆,即使到最后罗歪嘴锒铛入狱,自己惨遭毒打,也没有任何宿命的意味,而罗歪嘴走后自己在顾天成的短暂攻势下束手就擒,可见爱情之卑微了。所谓的情欲、所谓的惺惺相惜,终究抵不过一句“自来人情薄似纱”,罗歪嘴既已逃走,就不免沦为过去时。世间什么都将沦为过去时。当你要辨别一切事物真真切切的时候,你就发现自己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了。“虽然有一些残脂剩粉,但经白昼的阳光一显照,一张青黄色脸,终究说出了她那不堪的身世,而微微浮起的眼膛,更说出了她的疲劳来。”
其实作者是在说,人的容貌是一件你认为它美它就能让你欲仙欲死、你认为它不值得为美它也就随之什么也不是了的东西。意义之成为意义,就在于它可以被取消。这种非道德叙述在婚姻伦理上尤为突出,当邓幺姑和罗歪嘴商量要向蔡傻子坦白自己的婚外情时,“不料他竟毫无反响的容纳了,并且向罗歪嘴表示,如其嫌他在中间不方便,他愿意简直彰明较著的把老婆嫁给他,只要邓家答应。”而当邓幺姑要嫁给顾天成时,她要求“蔡兴顺本人与她认为义兄妹,要时时来往,他不许对他不好”,潜台词是蔡傻子作为丈夫已然会同意这门婚事了。这种随意解除婚约、随意去与人相爱的态度,无疑是对于伦理纲常的否弃。而这种否弃根本上则源于道德虚无主义。“本来,他们两个的勾扯,已是公开的了,全镇的人只有正在吃奶的小娃儿,不知道。不过他们既不是甚么专顾面子的上等人,而这件事又是平常已极,用不着诧异的事,不说别处,就在本镇上,要找例子,也就很多了。所以他们自己不以为怪,而旁边的人也淡漠视之。”显然,小镇上的人为他们的偷情及换夫换妻奠定了宽松的环境。蔑视婚姻的妓女在自古以来的文学作品不可胜数,但是蔑视婚姻的良家妇女,想必在李劼人的小说中是头一次出现吧。
《死水微澜》中的民俗学已经被诸多评论家注意到了,如果从虚无主义的角度来看,则民俗本身是虚无主义的一种寄托,因为对于理想化生存的陌生感,使得普通人生活在无以自拔的世俗世界里,浑浑噩噩,便沉浸入历史的漩涡,而向力量庞大的风俗习惯低头。蔡傻子就是典型,他心地善良,生活在天回镇的良民一枚,没有性格就是他最大的性格,这也许是一个地方民俗兴盛延绵不息的主要原因。——民俗的存在证明人们对于过去的依赖,时代和环境的封闭性,并借此给人一种微不足道而不可或缺的安全感。“当义和团、红灯教、董福祥,攻打使馆的消息,潮到成都来时,这安定得有如死水般的古城,虽然也如清风拂过水面,微微起了一点涟漪,但是官场里首先不惊惶,做生的仍是做生意,居家、行乐、吃鸦片烟的,仍是居他的家,行他的乐,吃他的鸦片烟,而消息传布,又不很快;所以各处人心依然是微澜以下的死水,没有一点动象。”人们各为其目的,而又各无其目的,生存便是如此的循环往复,没有意义的重复博弈,死水终将是死水,微澜终将散入湖心不留波痕。很难想象在一个摩登的大都市里有方言,有市井传闻在茶楼上口耳相传,有几百年几千年的礼仪延续不绝、无一例外。
民俗的本质是对于生命递交投降书,是对人生价值的辞呈,因为觉得在先人已有生活之外自己无可创新——这即是民俗的来历。
如果将非英雄主义、非道德叙述和民俗学结合在一块,就可发现《死水微澜》令人窒息的美的原因:它透过天回小镇市民生活的一丝悸动展现了人们在石子投入平静湖水中时所起的心灵反应。现代文明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姿势浸染着这个古老小镇的风土人情,使传统的女性身上竟然孕育出了西方文学中类似包法利夫人这样勇于追求情欲、反叛道德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发生在一个偏远小镇上的掌柜娘身上。这在此前的历史小说中是不可想象的。一切都在渐渐地变化,就像它根本没有发生一样。
刘再复在《中国到底有没有大师》中说:“三四十年代有三位十分努力而且政治色彩较淡的作家——李劼人、沈从文、张爱玲,本来应是进入诺贝尔文学家族最合适的人选,可惜因为阴错阴差,也未能顺应人愿。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如果说《阿Q正传》、《边城》、《金锁记》、《生死场》是最精彩的中篇的话,那么,李劼人的《死水微澜》应当是最精致、最完美的长篇了。也许以后的时间会证明,《死水微澜》的文学总价值完全超过《子夜》、《骆驼祥子》、《家》等。”读完小说后看到刘再复的评论,我觉得此话是中肯的;我在读到一半时的感受即是这是我迄今为止读到的最好的一本中国现代小说,不带之一。如果说有一本书最能反映近代社会变迁的杂沓风景以及人民生活的细枝末节,能够作为一个时代的百科全书——并且是最让人百看不厌韵味悠长的,那么非李劼人的《死水微澜》莫属了,它可以把鲁迅、老舍、曹禺都比下去,因为这几位都过于关注某一层面的真实而忽略了历史本身的真相,发掘了知识分子、农民的身影却没有中窥时代的最深秘密,只有李劼人,写纷纷芸芸的市井小人,写四川的天回小镇,却窥探了整个中国的风土人情。从这方面说,虽然《死水微澜》一向被定位为历史小说和风俗小说,可是我觉得它也是承接了《红楼梦》的世情小说,只不过李劼人的“红楼梦”是天回小镇市民人物而非封建贵族的红楼梦,因此也是所有渴望崇高的凡夫俗子的红楼梦(个人认为《红楼梦》对李劼人的影响是不亚于《包法利夫人》的)。下面从非英雄史观、非道德叙事(对婚姻制度的否弃)、民俗学三个角度来作评价。 有人说:“现实生活中是没有英雄的,任何尝试塑造英雄的现实主义作品,大多不是最成熟的作品。”李劼人作为历史小说家的过人之处在哪里呢? 也许就在于他的历史小说不写英雄。李劼人不为英雄树碑立传,依旧写了最成熟的历史小说。而以往的大多数作品,就中国而言,直到李劼人,还从来没有人以历史小说的名义写凡夫俗子,之后也没有人写得如他笔下那么好。冯梦龙的《三言》,曾朴的《孽海花》,上溯到唐代元稹的《莺莺传》,确是世俗小说的先河,却从来没有放入历史长河中的大气象,浓郁的才子佳人气、士大夫气、世俗商贩气使作品境界狭隘,言不由衷,并且浮于读书人所理解的最浅层,没有触及普通百姓最敏感的神经。同时代的张天翼也深得世俗精神的精髓,在《清明时节》中刻画的农民画像至今让人印象深刻,可是却是以讽刺的笔调来对此作寒酸的挖苦。沈从文企图创造一个与世隔绝的湘西边城来安置封建晚期的田园牧歌,却也是文人的一厢情愿。而李劼人则从世俗之人身上发现了萦绕于人的苦痛、悲哀,为生命本能驱使而汲汲以求于外在寄托带来的虚妄感、对于命运之戏剧性的无可奈何、生存的局限性和不安分感。作者当时可能没有想到这么多,但是这分明(一定是)被他感受和捕捉到了。作为一个乡下姑娘,邓幺姑的梦想就是嫁到成都省的官宦人家,并且最终在靠近成都的天回小镇(借助罗歪嘴的实力)实现了自己的梦想。邓幺姑如果放在北京城,并且投个男儿胎,就是骆驼祥子的下场了。如果在当代,必会参加非诚勿扰的相亲节目。“人生一辈子,这样狂荡欢喜下子,死了也值得!”这是蔡大嫂的个性宣言;“人生能有几个三十几岁?以前已是恍恍惚惚的把好时光辜负了,如今既然懂得消受,彼此又有同样的想头,为啥子还要作假?为啥子不老实吃一个饱?晓得这种情味能过多久呢?”这是罗歪嘴的个性宣言。对于人世纷纷尘杂生于其中而不知何往,生活消解了终极目的和归宿感,这是平凡人最本质的生存状态,李劼人在这里展示地淋漓尽致。这种非英雄化的倾向使得小说展示了世俗人生的本来面貌。非英雄化人物作为历史小说的主角,其本质是消解了人类历史的目的性和方向性,为价值多元化正名,宣扬现世主义。而借助于非道德叙述,作者则给予这种迥然于传统的生活方式以价值中立。
在天回镇的普通镇民身上,我们看不到崇高与卑微,看不到淳朴与堕落,人物因他本身的合理性而生存,不需要其他的伦理价值做注脚,因为它们本身就活在儒家伦理之外,而风俗则不过是习惯的沿袭,“家就是枷!枷一套上颈项,你就休想摆脱。女人本就是拿来耍的,只要新鲜风趣,出了钱也值得。老是守着一个老婆,已经寡味了,况且讨老婆,总是讨的好人家女儿,无非是作古正经死板板的人,那有什么意思?”作为江湖袍哥的罗歪嘴显然是活在自足的世界里,他自己就是自身价值的定义。邓幺姑也是为了情欲可以弃一切外在拘束于不顾的人,随心所欲地利用自己的美貌赢得世人关注借此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仿佛整个世界都是自己人生的注解。在喧哗享乐中想到乐极生悲否极泰来的道理,于是心中暗生不详之兆,即使到最后罗歪嘴锒铛入狱,自己惨遭毒打,也没有任何宿命的意味,而罗歪嘴走后自己在顾天成的短暂攻势下束手就擒,可见爱情之卑微了。所谓的情欲、所谓的惺惺相惜,终究抵不过一句“自来人情薄似纱”,罗歪嘴既已逃走,就不免沦为过去时。世间什么都将沦为过去时。当你要辨别一切事物真真切切的时候,你就发现自己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了。“虽然有一些残脂剩粉,但经白昼的阳光一显照,一张青黄色脸,终究说出了她那不堪的身世,而微微浮起的眼膛,更说出了她的疲劳来。”
其实作者是在说,人的容貌是一件你认为它美它就能让你欲仙欲死、你认为它不值得为美它也就随之什么也不是了的东西。意义之成为意义,就在于它可以被取消。这种非道德叙述在婚姻伦理上尤为突出,当邓幺姑和罗歪嘴商量要向蔡傻子坦白自己的婚外情时,“不料他竟毫无反响的容纳了,并且向罗歪嘴表示,如其嫌他在中间不方便,他愿意简直彰明较著的把老婆嫁给他,只要邓家答应。”而当邓幺姑要嫁给顾天成时,她要求“蔡兴顺本人与她认为义兄妹,要时时来往,他不许对他不好”,潜台词是蔡傻子作为丈夫已然会同意这门婚事了。这种随意解除婚约、随意去与人相爱的态度,无疑是对于伦理纲常的否弃。而这种否弃根本上则源于道德虚无主义。“本来,他们两个的勾扯,已是公开的了,全镇的人只有正在吃奶的小娃儿,不知道。不过他们既不是甚么专顾面子的上等人,而这件事又是平常已极,用不着诧异的事,不说别处,就在本镇上,要找例子,也就很多了。所以他们自己不以为怪,而旁边的人也淡漠视之。”显然,小镇上的人为他们的偷情及换夫换妻奠定了宽松的环境。蔑视婚姻的妓女在自古以来的文学作品不可胜数,但是蔑视婚姻的良家妇女,想必在李劼人的小说中是头一次出现吧。
《死水微澜》中的民俗学已经被诸多评论家注意到了,如果从虚无主义的角度来看,则民俗本身是虚无主义的一种寄托,因为对于理想化生存的陌生感,使得普通人生活在无以自拔的世俗世界里,浑浑噩噩,便沉浸入历史的漩涡,而向力量庞大的风俗习惯低头。蔡傻子就是典型,他心地善良,生活在天回镇的良民一枚,没有性格就是他最大的性格,这也许是一个地方民俗兴盛延绵不息的主要原因。——民俗的存在证明人们对于过去的依赖,时代和环境的封闭性,并借此给人一种微不足道而不可或缺的安全感。“当义和团、红灯教、董福祥,攻打使馆的消息,潮到成都来时,这安定得有如死水般的古城,虽然也如清风拂过水面,微微起了一点涟漪,但是官场里首先不惊惶,做生的仍是做生意,居家、行乐、吃鸦片烟的,仍是居他的家,行他的乐,吃他的鸦片烟,而消息传布,又不很快;所以各处人心依然是微澜以下的死水,没有一点动象。”人们各为其目的,而又各无其目的,生存便是如此的循环往复,没有意义的重复博弈,死水终将是死水,微澜终将散入湖心不留波痕。很难想象在一个摩登的大都市里有方言,有市井传闻在茶楼上口耳相传,有几百年几千年的礼仪延续不绝、无一例外。
民俗的本质是对于生命递交投降书,是对人生价值的辞呈,因为觉得在先人已有生活之外自己无可创新——这即是民俗的来历。
如果将非英雄主义、非道德叙述和民俗学结合在一块,就可发现《死水微澜》令人窒息的美的原因:它透过天回小镇市民生活的一丝悸动展现了人们在石子投入平静湖水中时所起的心灵反应。现代文明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姿势浸染着这个古老小镇的风土人情,使传统的女性身上竟然孕育出了西方文学中类似包法利夫人这样勇于追求情欲、反叛道德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发生在一个偏远小镇上的掌柜娘身上。这在此前的历史小说中是不可想象的。一切都在渐渐地变化,就像它根本没有发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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