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love letter to Manhattan.
这本书的书名很容易让人误会,以为这是一本讲条条框框规矩的教条之书。但它其实是一本小说,讲了一个发生在1938年的纽约的故事,讲了一个女孩是如何在机缘巧合以及不懈努力下闯入曼哈顿的上流社会中。它是一封写给曼哈顿的情书。尽管如此,它并不是一本野心勃勃高喊人往高处走口号的书,它是一个优雅动人又哀而不伤的故事。
大萧条之后二战之前的曼哈顿——古董老爷车、老式打字机、爵士音乐、金发女郎,它们光彩,逐梦,魅惑。我觉得这个故事的核心,比起打拼进入上流社会而言,更多的是关于那个女孩的成长,她爱上什么人,做出什么选择,耍点什么小心机。
对我来说,评价一个故事是好是坏,有时标准简单到只看这个故事是否可以让人一直沉浸地读下去。这意味着行文流畅,意味着不会对突兀的转折疑惑,不会为做作的字句皱眉。这本书就是这样的,它写得如丝绸一样顺滑。
这本书写得很温柔。这是我从头看到尾最大的感受。它甚至鲜少有心理描写,用大量的对话和叙事代替了内心活动,但你还是会感受到人物心里细微的感情起伏。这一点真的很厉害。这个故事里既没有灰姑娘和王子的轰动爱情,也不教你如何在上层职场打滚。它不像《穿Prada的女魔头》,主人公被严苛上司刷新世界观,摒弃旧我离开旧爱获得新生;它也不像《小时代》,爆炸点频频,疯狂地向年轻人兜售大城市的梦想;它也不像《孤独的赢家》,对上流社会细致入微地描述,又奇异地嘲讽。我说过的,它是一封写给曼哈顿的情书,它精致优雅又引人入胜,它写那些你我触不可及的纽约精英阶层,但它的核心是成长。
这本书的简介里有一句,“在对似已渐行渐远且无法言说之爱的无望期待中”。是的,这个故事的另一个核心,是无望之爱。
迪克说,在你知道所有这些情况之前,你爱上了这个家伙。
她说,是的。
迪克说,你是不是还爱着他。
她说,是的。
我很喜欢这个女主角凯蒂,她坚强又自由,她爱那个家伙而始终内敛沉默。她看着他和自己的朋友出双入对哪怕她知道他心里爱的是她;他带着美眷去周游欧洲,她扔掉他们寄给她的信,但又把它夹进书里一遍一遍地看;她发现他们回来,从舞会上慌张跑掉;他求婚失败,她半夜接到他的电话,坐火车赶到他所在的遥远的地方和他共度周末袒露心迹;最后她发现了他的秘密愤然离去,但在她和富家子迪克交往好几月之后,迪克问她是否还爱他,她说,是的。
你没有拖泥带水地单恋,你从不打听他,你从不谈到他,你同样和其他人交往,但你被身边人问是否还爱他的时候,你说是的。傻姑娘说,是的。
我总是会被这样无望而内敛的爱给打动。总是。这世上炽烈的死生契阔那么多,我却总是热爱这类沉默的守望。假如我在心里构想故事,我最偏爱的也是这样的守望。也许这证明我的确是一个矫情的人。
但我从头到尾都没有特别喜欢男主角,他优雅,绅士,年轻,有钱,这些都不足以构成我喜欢这个角色的理由,书里出现的所有男性角色中我最喜欢的是迪克,开朗自信,活得风生水起,浑身上下散发着少年般青春逼人的荷尔蒙味道。这种男生在年轻女生中几乎是通杀的,我早就意识到我的肤浅,因为我独独钟爱这一款。
我用了三天看完这本书,周三周四周五。周三晚上寝室开着空调,我看了前面几章,觉得从身到心都很舒服,仿佛你喝了一点甜酒,敷了一个牛奶面膜,清凉醇香,尤其是室外热炸天寝室里还很凉快(…)。周四傍晚我跟寝室长两个人在寝室里,她在做数据库,我在看书,我泡着果茶,书里那种哀而不伤的感觉弥漫出来,台灯的光也是暖黄色的,我偶尔抬头和寝室长说说话,觉得这是多么美妙惬意的reading time。那天晚上我看完了这本书的一半,女主角沉默而似有似无的坚守把我的心神拉得恍惚,我给寝室长讲了前半本书的情节,她沉默了一会,然后说,你快往下看。我睡前磨磨蹭蹭,她一直说,你倒是快往下看啊,你快看书啦,快去看,快看啦。(…)周五的中午天气很凉快,还是我跟寝室长两个人,她还是在做数据库,我还是在看书,我看完了后半本,心里恍惚得没法说,然后上床去睡午觉。
那个结局不算完美,可你确实想不到比它更好的结局。这本书不走友谊万岁金钱万岁的路线,最后的结局里,和女主角一起度过1938年的人没有一个最后在她身边。但它也不宣扬成功即孤独这酸溜溜的口号,书中有人最后放弃了上流社会放弃了乔治华盛顿那一百多条社交礼仪守则,去追寻心里真正想要的东西,也有人成功踏入上流精英圈,获得光明与财富的庇佑,获得同样美满的人生。
你可以把这本书比作一杯红酒。昨天晚上我在洗澡回来的路上突然这样想。它没有什么大的劲爆点,但绝对是一个美不胜收的故事。
A love letter to Manhattan.
大萧条之后二战之前的曼哈顿——古董老爷车、老式打字机、爵士音乐、金发女郎,它们光彩,逐梦,魅惑。我觉得这个故事的核心,比起打拼进入上流社会而言,更多的是关于那个女孩的成长,她爱上什么人,做出什么选择,耍点什么小心机。
对我来说,评价一个故事是好是坏,有时标准简单到只看这个故事是否可以让人一直沉浸地读下去。这意味着行文流畅,意味着不会对突兀的转折疑惑,不会为做作的字句皱眉。这本书就是这样的,它写得如丝绸一样顺滑。
这本书写得很温柔。这是我从头看到尾最大的感受。它甚至鲜少有心理描写,用大量的对话和叙事代替了内心活动,但你还是会感受到人物心里细微的感情起伏。这一点真的很厉害。这个故事里既没有灰姑娘和王子的轰动爱情,也不教你如何在上层职场打滚。它不像《穿Prada的女魔头》,主人公被严苛上司刷新世界观,摒弃旧我离开旧爱获得新生;它也不像《小时代》,爆炸点频频,疯狂地向年轻人兜售大城市的梦想;它也不像《孤独的赢家》,对上流社会细致入微地描述,又奇异地嘲讽。我说过的,它是一封写给曼哈顿的情书,它精致优雅又引人入胜,它写那些你我触不可及的纽约精英阶层,但它的核心是成长。
这本书的简介里有一句,“在对似已渐行渐远且无法言说之爱的无望期待中”。是的,这个故事的另一个核心,是无望之爱。
迪克说,在你知道所有这些情况之前,你爱上了这个家伙。
她说,是的。
迪克说,你是不是还爱着他。
她说,是的。
我很喜欢这个女主角凯蒂,她坚强又自由,她爱那个家伙而始终内敛沉默。她看着他和自己的朋友出双入对哪怕她知道他心里爱的是她;他带着美眷去周游欧洲,她扔掉他们寄给她的信,但又把它夹进书里一遍一遍地看;她发现他们回来,从舞会上慌张跑掉;他求婚失败,她半夜接到他的电话,坐火车赶到他所在的遥远的地方和他共度周末袒露心迹;最后她发现了他的秘密愤然离去,但在她和富家子迪克交往好几月之后,迪克问她是否还爱他,她说,是的。
你没有拖泥带水地单恋,你从不打听他,你从不谈到他,你同样和其他人交往,但你被身边人问是否还爱他的时候,你说是的。傻姑娘说,是的。
我总是会被这样无望而内敛的爱给打动。总是。这世上炽烈的死生契阔那么多,我却总是热爱这类沉默的守望。假如我在心里构想故事,我最偏爱的也是这样的守望。也许这证明我的确是一个矫情的人。
但我从头到尾都没有特别喜欢男主角,他优雅,绅士,年轻,有钱,这些都不足以构成我喜欢这个角色的理由,书里出现的所有男性角色中我最喜欢的是迪克,开朗自信,活得风生水起,浑身上下散发着少年般青春逼人的荷尔蒙味道。这种男生在年轻女生中几乎是通杀的,我早就意识到我的肤浅,因为我独独钟爱这一款。
我用了三天看完这本书,周三周四周五。周三晚上寝室开着空调,我看了前面几章,觉得从身到心都很舒服,仿佛你喝了一点甜酒,敷了一个牛奶面膜,清凉醇香,尤其是室外热炸天寝室里还很凉快(…)。周四傍晚我跟寝室长两个人在寝室里,她在做数据库,我在看书,我泡着果茶,书里那种哀而不伤的感觉弥漫出来,台灯的光也是暖黄色的,我偶尔抬头和寝室长说说话,觉得这是多么美妙惬意的reading time。那天晚上我看完了这本书的一半,女主角沉默而似有似无的坚守把我的心神拉得恍惚,我给寝室长讲了前半本书的情节,她沉默了一会,然后说,你快往下看。我睡前磨磨蹭蹭,她一直说,你倒是快往下看啊,你快看书啦,快去看,快看啦。(…)周五的中午天气很凉快,还是我跟寝室长两个人,她还是在做数据库,我还是在看书,我看完了后半本,心里恍惚得没法说,然后上床去睡午觉。
那个结局不算完美,可你确实想不到比它更好的结局。这本书不走友谊万岁金钱万岁的路线,最后的结局里,和女主角一起度过1938年的人没有一个最后在她身边。但它也不宣扬成功即孤独这酸溜溜的口号,书中有人最后放弃了上流社会放弃了乔治华盛顿那一百多条社交礼仪守则,去追寻心里真正想要的东西,也有人成功踏入上流精英圈,获得光明与财富的庇佑,获得同样美满的人生。
你可以把这本书比作一杯红酒。昨天晚上我在洗澡回来的路上突然这样想。它没有什么大的劲爆点,但绝对是一个美不胜收的故事。
A love letter to Manhat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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