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状结构的小说,道路小说
米兰昆德拉的小说一向读起来不怎么顺畅,其作品既像小说又像散文,还像一些哲学沉思录。在这本书最后,弗朗索瓦.里卡尔为这部名为《不朽》的小说写了一篇类似书评或读后感的文章,里面提到了米兰昆德拉的小说属于“道路小说”,而现在人们喜欢读的,作家喜欢写的更多的是“公路小说”。
道路和公路,其不同点在于:人们在经过道路时享受的是沿路的风景,不期而遇的景物,慢节奏的四处探索发现;而公路,是效率的产物,其作用在于连接起点和终点,最大的目的在于快速地通过。在公路小说中,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任务都服从于一个事先拟定的主旨,都奔向一个唯一的目标。那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情节、性格各异的人物,其实都是为了那个唯一的结尾而存在。但这并不为米兰昆德拉所喜欢。
如果说贴近人生和这个世界,我认为昆德拉的小说更符合这个要求。虽然小说里面的人物看上去文艺范得都像是吃乐谱油画和铅字长大的,但这种形象要求并不是为了吸引读者或者塑造人物,而是为了通过人物表达作者的态度和观点。这个世界并没有什么唯一的结局,虽然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但死亡并不能称为结局。如果以登山来比喻,道路小说就像是慢吞吞地在山间徘徊游荡,耐心的读者会发现密林深处的蘑菇和鲜花,狐狸和大树,会享受那蓝天白云,甚至都没怎么想过要爬到山顶。因为对他们来说,登到山顶只是目的之一,不见得比躺下来听听溪水的流淌更吸引人。但是对于公路小说来讲快速有效地登上山顶则是唯一的目的。一路上的悬崖峭壁大木巨石,以及河流泥沼都在登上山顶的那一刻成了背景与陪衬。
我无异于去细究这两者的优劣,只是我偏好于“道路小说”。不同的喜好口味实际上与人生观密切相关,成功学灌溉下的人生也没什么不妥。
这部小说分了7个部分,里面没有主人翁,每个人物的经历、性格,以及小说每一部分所反映的主旨像一张网一样交织起来,所以概括起来有点难度。如果画思维导图来描述这本书,画出来一定是张网,而不是一个神经细胞一样的图。不过,还是按照传统来概括一下吧。
第一部分名曰“脸”。昆德拉想要说明的其实是“自我的存在”这个问题。但“存在”的确是个非常难以名状的话题。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讲,脸似乎就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最通用的辨识物,靠着脸我们区分彼此,确认自我的存在。还有不少的人,我们称之为有“个性”的人,这一类人会通过宣称或表达自己某几项激烈的观点来与其他人区分开来。很多时候是故意的,比如那些号称只穿黑袜子的人,成为某些球队或明星脑残粉的人。这其实是意志薄弱的体现,也是一种名曰“意象学”的现象,后面会有介绍。
自我的存在,可能从一个人青春发育期开始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开始便开始自己变化了。文中的阿涅丝与洛拉是亲姐妹,但是两个人确认自我存在的方式迥然不同。阿涅丝在少女时代从她父亲的情人那里学会了一个空前绝后的优美手势,但是在发现自己渐渐成了这个手势的附属物以后,她再也不用这个手势了。终其一生,她都在做“减法”,到与保罗结婚的时候,她已经通过减法将自我的存在只局限于自己的身体了。她喜欢带墨镜,是为了隐藏那张脸,并不是因为那张脸难看,其实那张脸还挺有魅力的,而是为了确保别人不通过她的脸来确认她的存在。而洛拉,截然相反,她一辈子都在做加法。她从阿涅丝那里学会了那个优美的手势,然后便一直用它。她养了条狗,爱她的人一定也要爱她的狗,谁要是对她的狗不好了,就相当于对她不好。她不断地把人生经历的每一种东西都纳入“自我”的范畴,她通过占有确认“存在”。她戴墨镜也是从阿涅丝那里学来的,但她的目的是为了让墨镜成为她的标志,成为使她显得神秘和漂亮的标志。现代社会处处都可见洛拉式的女人,否则名牌和奢侈品也不会成为那么流行,黑丝和墨镜也不会遍地都是。姐妹俩的这种不同人生态度从第一部分一直延伸到了书的最后。
第二部分名曰“不朽”。里面主要叙述了歌德和贝蒂娜的故事。贝蒂娜是歌德最权威的传记作家。在歌德生前和歌德有过暧昧的绯闻。昆德拉在这部分主要是想陈述一下人是怎样不朽的。确切点讲,人是怎样在绝大多数后人意识中存在的。可能在昆德拉看来,这份不朽无论是自己塑造得,还是类似传记作家这样的热塑造的,都难称真实。举个例子便明白了。比如秦始皇之所以不朽,是因为他统一了六国?是因为他修了长城?还是因为他是那个私生活混乱的母亲的私生子?或是因为史官笔下他的残暴?这应该都有。这还算是好的情况。我能举出一个比这个惨的例子,就是现在诸多人对于沈从文、钱钟书、林徽因等人的喜爱,基本上都是出于一些八卦新闻类的东西,他们自己想要传承给后世的“不朽”后人都抛掷一旁了。还有更更惨的例子,可能中国人没有体会,就是天文学家第谷。他是在一个贵族的宴会上因为不好意思上厕所被尿憋死的,因此一下子就在欧洲文明病不不朽了。欧洲人记住他主要就是因为这个。我想中国古人中能和这个媲美的还有春秋时的晋景公姬獳了,这哥们是上厕所掉到屎坑里溺死的。在这部分中昆德拉还提到了海明威,这个经常表现为猛男的阳痿男、性虐狂,表现为硬汉的自杀者,其不朽多半建立在这些难辨真假的绯闻上的。人只有死了之后才能言说不朽,而死了之后便任由别人摆布了。那么追求不朽还有意义吗?追求不朽也是人类具有的一种生物学意义上的本能。我们服从了本能的指挥,却经常被本能开玩笑。
第三部分名曰“斗争”。在这部分中昆德拉发明了一个叫做“意象学”的词。旨在说明现代社会是一个“景观社会”。在景观社会中,每个人都失去了自我存在的意义。每个人的言行、外表甚至思想都是为了成为一道景观。按照我的理解,不那么学术地说就是,每个人都是为了活在别人的眼睛里。比如我犹记得开心网和人人网刚开始流行的时候,看到被转的最多的类型的帖子之一就是某人放弃多少万年薪去环游世界,或者卖房去远方流浪。我确信这种生活状态并非是大多数人适合的,这里的适合并不是指囿于家庭、责任等的束缚不能去做,而是说大多数人不会从这种生活状态中体验出多少快乐和幸福。但是为什么那么多人要在转帖的时候来个怒赞或顶呢?因为如此一来自己便能够贴一贴那种“在路上”、“环游世界”、“追求梦想”、“放荡不羁爱自由”之类的标签。而这个形象是这些人真心喜欢的。在这部分中,昆德拉也言及了一种类似的状态,就是情侣之间的感动,不是因为对方的爱而感动,而是因为自己的那种深情、忠贞的形象而感动,或者说,这种人不是爱上了对方,而是爱上了爱情。本部分的另一主要人物贝尔纳也同样陷在了“意象学”的沙漠中。当他志得意满地以为自己是这个社会的一道别致景观时,他被一个陌生人颁发了“蠢驴证书”,刹那间他觉得人生的一切都失去了意义,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中。而他的这份自我苦恼被洛拉理解为了不爱她的信号,于是矛盾爆发,斗争开始。
这部分名曰“斗争”,但是大部分都是在讲我上面所说的“意向学”。真正体现“斗争”这一主旨是通过洛拉的斗争来体现的。洛拉,如前所述,是一个不断将很多事物纳入自我范畴的人,这种人在生活中一个自然而然的逻辑行为就是不断地斗争。通过不断的斗争,通过人生体会的痛苦,通过这种痛苦加诸于自我的那种“伟大”来维持自我的存在。洛拉在即将失去她的情人贝尔纳时做了疯狂地斗争,甚至都想到了通过自杀这种激烈的手段。不过最终,这自杀也好,斗争也好,都淹没在意象学的沙漠里。因为她的这种斗争姿态虽然没有让她挽回即将失去的东西,却偶然将使她明白了她的这种姿态、形象竟然是那么地让自己着迷,而且还渐渐地把阿涅丝的丈夫“保罗”吸引了过来,因为保罗跟洛拉就是一类人。他们赤裸着躺在床上时,都感动地眼泪汪汪,洛拉在为自己继承了姐姐的位置去好好地爱保罗而感动异常,保罗则是因为虽然自己和洛拉上床但是仍然爱的是阿涅丝这个忠贞形象而感动异常。
第四部分名曰“感情的人”。昆德拉说俄罗斯人是“感情的人”。所谓感情的人就是,做任何事只要是处于真感情,那么无论多么恶劣一定是要被原谅的。当欧洲,尤其是英语民族都以不苟言笑为美德时,法国人、德国人都在对俄国人的这种品质推崇备至。现在很多明星自我标榜是“真性情”,对记者的粗鲁和对观众、同行的谩骂似乎也成了真性情的表现,但由于是出于所谓的“感情”,所以观众反而会喜欢,他们自己也喜欢。
洛拉是个百分百“感情的人”。当着阿涅丝的面,洛拉肥硕的大屁股坐在保罗腿上(在整本书中,昆德拉一再提及洛拉肥硕的臀部和下垂的乳房以及始终高昂的脑袋,这象征着洛拉想要飞翔的灵魂和与之作对的肉体,她的灵与肉始终处在一种斗争的状态),阿涅丝和保罗的近20岁的女儿出于对父亲同样的暧昧情感,以及对父亲的占有欲和对小姨洛拉的敌意,同样坐在保罗的另一个大腿上。阿涅丝看着这一切,她其实明白这两个女人要做什么。洛拉和歌德面前的贝蒂娜一样,拿着一面小孩子形象当作挡箭牌,顶着小孩子的天真无邪去实现内心的成年人欲望。阿涅丝却并不吃醋,因为她最后终于意识到,她这辈子只爱过父亲这一个男性角色,她对保罗难言真爱,当最后洛拉快要追赶上她的时候,她按照一贯的做减法的习惯将保罗留给了洛拉。此刻在阿涅丝看来,保罗的腿上坐的不是两个别有用心的女人,而是两个屁眼。她自己差点就忍不住说出这个笑话,并差点绷不住笑出来。保罗心里也很清楚,在场的每个人都很清楚,但是所有人都不捅破窗户纸,坚持说那是一幕小孩和大人的天真无邪的天伦之乐。这一幕真是有趣极了。
这所有的一切行为都是因为“感情”,所以在他们自己看来是无可厚非的。现在的姑娘们可以学学贝蒂娜,这女人一直到四十岁还在顶着小孩子的盾牌。到四十岁时马上就换上了母性的盾牌去和那些二十岁的男文青们去调情了。她这么做并不是为了享受肉体之欢,而是为了能够“亲历历史”。她这一辈子都尽最大的努力和她以为的伟大的、不朽的人物接近,以便尽量伸长自己的生命长度。她还杜撰了一个贝多芬和歌德段子,说歌德在和贝多芬散步时遇到了贵族,歌德摘下帽子站在路边恭迎贵族们通过,而贝多芬扶正帽子背着手一句招呼不打也不让路从贵族队伍中穿过去了。贝多芬的音乐在死后得以发扬光大,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贝蒂娜杜撰的这个段子是贝多芬贴上了不阿谀权贵的标签,使得人们竞相去聆听一下这么一位性格人物的作品究竟会如何。
贝蒂娜具有俄罗斯人的“感情的人”的特质,昆德拉说俄罗斯人这个世界上最喜欢受苦的民族,因此也是将痛苦视作自我灵魂最不可或缺的元素的民族。你可以比较容易地得到一个魔鬼身材天使面孔的斯拉夫姑娘的肉体,但是她在房事结束后会非常轻蔑的抛下一句:你得到了我的肉体,我的灵魂却永远不在你这里。但是如果你夸她一句:你一定受过很多苦。那么这无异于直接抚慰了她的灵魂深处,她会跟千百个其他男人上床,体会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痛苦,然后说灵魂永远在你这里。————世上竟有如此奇葩的民族,有机会去俄国出差或旅游的话一定得试试。
第五部分名曰“偶然”。在这部分中,作者作为其中一个人物出现,还有阿弗纳琉斯教授。作者在和阿弗纳琉斯教授交谈中将偶然分为四种。第一种是无声的巧合,比如A在喝茶时,B在小便。这种巧合没有任何意义。第二种是诗意的巧合,这在小学生作文中已有体现。比如当我扶完老奶奶过完马路,脖子上的红领巾恰好被风吹起,像革命烈士的鲜血,愈发鲜艳了…… 第三种是对位法巧合,这似乎也没什么意义,但是却很珍贵。比如在村上春树的小说1Q84中,那三条不同的叙事线在同一时刻发生的事。第四种是发生故事的巧合,这就是所谓的无巧不成书,比如在街上偶遇十几年前的初恋,然后引发了一系列变故。这一部分的主要人物是阿弗纳琉斯教授。借由“偶然”这一意义,可以从这部分预见到这本书的所有人物、故事都会有个汇聚点。但这个汇聚点不是终点,网状结构的小说怎么会有终点呢?但是昆德拉作为大师而不是长小说作家的原因也在于此,这些偶然汇聚成的聚点在逻辑上并不带有魔幻现实主义色彩,反而是一种非常自然的汇聚状态,这个汇聚并不体现出特别的意义,读者也不会是为了这个汇聚点而去。
在这一部分中,阿涅丝死了。从她不断做减法的人生来看,她的死虽然是偶然的,却也是必然的。她出车祸而死,也是减法做到零之后抛弃肉体之死。
第六部分名曰“钟面”。这一部分的主要人物是鲁本斯。他也是阿涅丝除丈夫外的一个情人。钟面代表了一个人的一生,于我的理解大概是说以鲁本斯为代表的很多人一辈子总是和命运错位生活。钟面还代表了类似占星学的一种宿命观。鲁本斯讲人生分为沉默寡言的田径运动时期、隐喻时期、淫秽的真话时期、阿拉伯电话时期。鲁本斯终其一生,和女人的生活始终无法协调,因为当他处在田径运动时期时,他的女人已经处于隐喻时期;当他处于淫秽的真话时期时,他的年轻情人却还处于田径运动时期。所以,十几岁是体验早恋刺激的年龄,三十多岁还为牵着女人的小手内心澎湃个半天,这就错位了。在人生长河中,每个人都要争取不错位,都要争取能够按照钟面上的各种指针的指示走,要不然日子会很难过。那些在历史上错位的人也郁郁不得志。如果莫奈生活在文艺复兴时期,很大可能他的作品就此默默无闻了,因为那个时代的人欣赏不了也不喜欢印象派。二战之前一般的女人们都很保守,被人看到裸体差不多就要自杀,但是之后法国和美国的沙滩上都是裸露着乳房的大洋马。从某些时刻开始,不穿奶罩成为时尚,超短裙热裤成为时尚。这让以钟面错位为主要特征的男人们无可适从。眼光该往哪里放?怎么不去注意热裤里挣扎出的阴毛和薄薄的衣服下面激凸的乳头?所以保罗也好,鲁本斯也好,都得出结论,“永恒的女性引导人类前进”!这让我想起了那副法国人画的著名油画“自由引领人民”,画面正中是个袒胸露乳的女人,拿着一杆破枪领着一堆心怀鬼胎的二流子进军。上学的时候我一直很不理解这幅画,现在我可以这么理解:意象学最终会统治这个社会,相比较起男人,女人是意象学的引领者和热情拥抱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性是永恒和不朽的,所以,“永恒的女性引导人类前进”。从法国大革命开始,所有的欧洲人,尤其是法国人自己都在谈论“自由”和“人权”,如果高速上限速110km/hr, 在这些人看来就是侵犯了他高速行驶的自由,侵犯了他的人权。但是真正理解和思考过这些概念的人少之又少,绝大多数人只是热爱这个为自由和人权呐喊、斗争的形象。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何在我国当下为什么那么多偏离事实的公知言论会广受欢迎。谁都不想落后于时代的钟面,谁都想有一个时代先锋和正义仲裁者的形象。装了半瓶子醋的人大都认为这是一个类似法国大革命前夕的时代,所以这年头要是说一句GCD好要冒杀头之险。
第七部分名曰“庆祝”。在这一部分中,在阿涅丝死后,保罗欣喜地、更加幸福地和洛拉生活在一起了。多么值得庆祝。洛拉和很多个男人上过床,包括阿弗纳琉斯教授,而阿弗纳琉斯教授是小说中米兰昆德拉的朋友。借由保罗之口,同样值得庆祝的还有对权威的打破。那些有名的交响曲,被切割成块,变成了电话服务热线的等待音乐,变成了人们的手机铃声,变成了商场促销的背景音乐。碎片化时代,人们记住的只有格言和高潮。这是意象化时代的必然结果。每个人都急迫地想占有那些高尚的优雅的形象,但是怎么可能让每个个体都把贝多芬的交响曲听一遍呢?所以,大卸八块的做法最合适。
昆德拉的书一向非常痴迷于自我存在、虚荣、爱情这几个话题。他的书可以读好几遍,每一遍肯定都会有不同的发现。因为他的小说是网状结构的,就像一片森林,处处可以发现新的隐喻,新的含义。而最终结局的不存在,也确保了读者尽可以在读书的过程中四处溜达,也保证了每一个情节的吸引力。很多小说,武侠类的、侦探类的、科幻类的,甚至一些名著,如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等,大部分的情节都是为了一个主旨服务,当你明白那个主旨或结局时,这些充满张力和悬念的情节便失去了再读一遍的意义。昆德拉难能可贵的是能够把一些哲学类的话题表达地比较清晰易懂,如果有人对此存疑的话去读读黑格尔、康德这两位大哲的书就明白了。读个半天简直不知所云。昆德拉小说家的身份确保了他的语言还算是人话,而他的哲理式写法又使得他的书中人物看上去没一个正常人。是优是劣,请自己看后评判。
道路和公路,其不同点在于:人们在经过道路时享受的是沿路的风景,不期而遇的景物,慢节奏的四处探索发现;而公路,是效率的产物,其作用在于连接起点和终点,最大的目的在于快速地通过。在公路小说中,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任务都服从于一个事先拟定的主旨,都奔向一个唯一的目标。那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情节、性格各异的人物,其实都是为了那个唯一的结尾而存在。但这并不为米兰昆德拉所喜欢。
如果说贴近人生和这个世界,我认为昆德拉的小说更符合这个要求。虽然小说里面的人物看上去文艺范得都像是吃乐谱油画和铅字长大的,但这种形象要求并不是为了吸引读者或者塑造人物,而是为了通过人物表达作者的态度和观点。这个世界并没有什么唯一的结局,虽然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但死亡并不能称为结局。如果以登山来比喻,道路小说就像是慢吞吞地在山间徘徊游荡,耐心的读者会发现密林深处的蘑菇和鲜花,狐狸和大树,会享受那蓝天白云,甚至都没怎么想过要爬到山顶。因为对他们来说,登到山顶只是目的之一,不见得比躺下来听听溪水的流淌更吸引人。但是对于公路小说来讲快速有效地登上山顶则是唯一的目的。一路上的悬崖峭壁大木巨石,以及河流泥沼都在登上山顶的那一刻成了背景与陪衬。
我无异于去细究这两者的优劣,只是我偏好于“道路小说”。不同的喜好口味实际上与人生观密切相关,成功学灌溉下的人生也没什么不妥。
这部小说分了7个部分,里面没有主人翁,每个人物的经历、性格,以及小说每一部分所反映的主旨像一张网一样交织起来,所以概括起来有点难度。如果画思维导图来描述这本书,画出来一定是张网,而不是一个神经细胞一样的图。不过,还是按照传统来概括一下吧。
第一部分名曰“脸”。昆德拉想要说明的其实是“自我的存在”这个问题。但“存在”的确是个非常难以名状的话题。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讲,脸似乎就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最通用的辨识物,靠着脸我们区分彼此,确认自我的存在。还有不少的人,我们称之为有“个性”的人,这一类人会通过宣称或表达自己某几项激烈的观点来与其他人区分开来。很多时候是故意的,比如那些号称只穿黑袜子的人,成为某些球队或明星脑残粉的人。这其实是意志薄弱的体现,也是一种名曰“意象学”的现象,后面会有介绍。
自我的存在,可能从一个人青春发育期开始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开始便开始自己变化了。文中的阿涅丝与洛拉是亲姐妹,但是两个人确认自我存在的方式迥然不同。阿涅丝在少女时代从她父亲的情人那里学会了一个空前绝后的优美手势,但是在发现自己渐渐成了这个手势的附属物以后,她再也不用这个手势了。终其一生,她都在做“减法”,到与保罗结婚的时候,她已经通过减法将自我的存在只局限于自己的身体了。她喜欢带墨镜,是为了隐藏那张脸,并不是因为那张脸难看,其实那张脸还挺有魅力的,而是为了确保别人不通过她的脸来确认她的存在。而洛拉,截然相反,她一辈子都在做加法。她从阿涅丝那里学会了那个优美的手势,然后便一直用它。她养了条狗,爱她的人一定也要爱她的狗,谁要是对她的狗不好了,就相当于对她不好。她不断地把人生经历的每一种东西都纳入“自我”的范畴,她通过占有确认“存在”。她戴墨镜也是从阿涅丝那里学来的,但她的目的是为了让墨镜成为她的标志,成为使她显得神秘和漂亮的标志。现代社会处处都可见洛拉式的女人,否则名牌和奢侈品也不会成为那么流行,黑丝和墨镜也不会遍地都是。姐妹俩的这种不同人生态度从第一部分一直延伸到了书的最后。
第二部分名曰“不朽”。里面主要叙述了歌德和贝蒂娜的故事。贝蒂娜是歌德最权威的传记作家。在歌德生前和歌德有过暧昧的绯闻。昆德拉在这部分主要是想陈述一下人是怎样不朽的。确切点讲,人是怎样在绝大多数后人意识中存在的。可能在昆德拉看来,这份不朽无论是自己塑造得,还是类似传记作家这样的热塑造的,都难称真实。举个例子便明白了。比如秦始皇之所以不朽,是因为他统一了六国?是因为他修了长城?还是因为他是那个私生活混乱的母亲的私生子?或是因为史官笔下他的残暴?这应该都有。这还算是好的情况。我能举出一个比这个惨的例子,就是现在诸多人对于沈从文、钱钟书、林徽因等人的喜爱,基本上都是出于一些八卦新闻类的东西,他们自己想要传承给后世的“不朽”后人都抛掷一旁了。还有更更惨的例子,可能中国人没有体会,就是天文学家第谷。他是在一个贵族的宴会上因为不好意思上厕所被尿憋死的,因此一下子就在欧洲文明病不不朽了。欧洲人记住他主要就是因为这个。我想中国古人中能和这个媲美的还有春秋时的晋景公姬獳了,这哥们是上厕所掉到屎坑里溺死的。在这部分中昆德拉还提到了海明威,这个经常表现为猛男的阳痿男、性虐狂,表现为硬汉的自杀者,其不朽多半建立在这些难辨真假的绯闻上的。人只有死了之后才能言说不朽,而死了之后便任由别人摆布了。那么追求不朽还有意义吗?追求不朽也是人类具有的一种生物学意义上的本能。我们服从了本能的指挥,却经常被本能开玩笑。
第三部分名曰“斗争”。在这部分中昆德拉发明了一个叫做“意象学”的词。旨在说明现代社会是一个“景观社会”。在景观社会中,每个人都失去了自我存在的意义。每个人的言行、外表甚至思想都是为了成为一道景观。按照我的理解,不那么学术地说就是,每个人都是为了活在别人的眼睛里。比如我犹记得开心网和人人网刚开始流行的时候,看到被转的最多的类型的帖子之一就是某人放弃多少万年薪去环游世界,或者卖房去远方流浪。我确信这种生活状态并非是大多数人适合的,这里的适合并不是指囿于家庭、责任等的束缚不能去做,而是说大多数人不会从这种生活状态中体验出多少快乐和幸福。但是为什么那么多人要在转帖的时候来个怒赞或顶呢?因为如此一来自己便能够贴一贴那种“在路上”、“环游世界”、“追求梦想”、“放荡不羁爱自由”之类的标签。而这个形象是这些人真心喜欢的。在这部分中,昆德拉也言及了一种类似的状态,就是情侣之间的感动,不是因为对方的爱而感动,而是因为自己的那种深情、忠贞的形象而感动,或者说,这种人不是爱上了对方,而是爱上了爱情。本部分的另一主要人物贝尔纳也同样陷在了“意象学”的沙漠中。当他志得意满地以为自己是这个社会的一道别致景观时,他被一个陌生人颁发了“蠢驴证书”,刹那间他觉得人生的一切都失去了意义,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中。而他的这份自我苦恼被洛拉理解为了不爱她的信号,于是矛盾爆发,斗争开始。
这部分名曰“斗争”,但是大部分都是在讲我上面所说的“意向学”。真正体现“斗争”这一主旨是通过洛拉的斗争来体现的。洛拉,如前所述,是一个不断将很多事物纳入自我范畴的人,这种人在生活中一个自然而然的逻辑行为就是不断地斗争。通过不断的斗争,通过人生体会的痛苦,通过这种痛苦加诸于自我的那种“伟大”来维持自我的存在。洛拉在即将失去她的情人贝尔纳时做了疯狂地斗争,甚至都想到了通过自杀这种激烈的手段。不过最终,这自杀也好,斗争也好,都淹没在意象学的沙漠里。因为她的这种斗争姿态虽然没有让她挽回即将失去的东西,却偶然将使她明白了她的这种姿态、形象竟然是那么地让自己着迷,而且还渐渐地把阿涅丝的丈夫“保罗”吸引了过来,因为保罗跟洛拉就是一类人。他们赤裸着躺在床上时,都感动地眼泪汪汪,洛拉在为自己继承了姐姐的位置去好好地爱保罗而感动异常,保罗则是因为虽然自己和洛拉上床但是仍然爱的是阿涅丝这个忠贞形象而感动异常。
第四部分名曰“感情的人”。昆德拉说俄罗斯人是“感情的人”。所谓感情的人就是,做任何事只要是处于真感情,那么无论多么恶劣一定是要被原谅的。当欧洲,尤其是英语民族都以不苟言笑为美德时,法国人、德国人都在对俄国人的这种品质推崇备至。现在很多明星自我标榜是“真性情”,对记者的粗鲁和对观众、同行的谩骂似乎也成了真性情的表现,但由于是出于所谓的“感情”,所以观众反而会喜欢,他们自己也喜欢。
洛拉是个百分百“感情的人”。当着阿涅丝的面,洛拉肥硕的大屁股坐在保罗腿上(在整本书中,昆德拉一再提及洛拉肥硕的臀部和下垂的乳房以及始终高昂的脑袋,这象征着洛拉想要飞翔的灵魂和与之作对的肉体,她的灵与肉始终处在一种斗争的状态),阿涅丝和保罗的近20岁的女儿出于对父亲同样的暧昧情感,以及对父亲的占有欲和对小姨洛拉的敌意,同样坐在保罗的另一个大腿上。阿涅丝看着这一切,她其实明白这两个女人要做什么。洛拉和歌德面前的贝蒂娜一样,拿着一面小孩子形象当作挡箭牌,顶着小孩子的天真无邪去实现内心的成年人欲望。阿涅丝却并不吃醋,因为她最后终于意识到,她这辈子只爱过父亲这一个男性角色,她对保罗难言真爱,当最后洛拉快要追赶上她的时候,她按照一贯的做减法的习惯将保罗留给了洛拉。此刻在阿涅丝看来,保罗的腿上坐的不是两个别有用心的女人,而是两个屁眼。她自己差点就忍不住说出这个笑话,并差点绷不住笑出来。保罗心里也很清楚,在场的每个人都很清楚,但是所有人都不捅破窗户纸,坚持说那是一幕小孩和大人的天真无邪的天伦之乐。这一幕真是有趣极了。
这所有的一切行为都是因为“感情”,所以在他们自己看来是无可厚非的。现在的姑娘们可以学学贝蒂娜,这女人一直到四十岁还在顶着小孩子的盾牌。到四十岁时马上就换上了母性的盾牌去和那些二十岁的男文青们去调情了。她这么做并不是为了享受肉体之欢,而是为了能够“亲历历史”。她这一辈子都尽最大的努力和她以为的伟大的、不朽的人物接近,以便尽量伸长自己的生命长度。她还杜撰了一个贝多芬和歌德段子,说歌德在和贝多芬散步时遇到了贵族,歌德摘下帽子站在路边恭迎贵族们通过,而贝多芬扶正帽子背着手一句招呼不打也不让路从贵族队伍中穿过去了。贝多芬的音乐在死后得以发扬光大,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贝蒂娜杜撰的这个段子是贝多芬贴上了不阿谀权贵的标签,使得人们竞相去聆听一下这么一位性格人物的作品究竟会如何。
贝蒂娜具有俄罗斯人的“感情的人”的特质,昆德拉说俄罗斯人这个世界上最喜欢受苦的民族,因此也是将痛苦视作自我灵魂最不可或缺的元素的民族。你可以比较容易地得到一个魔鬼身材天使面孔的斯拉夫姑娘的肉体,但是她在房事结束后会非常轻蔑的抛下一句:你得到了我的肉体,我的灵魂却永远不在你这里。但是如果你夸她一句:你一定受过很多苦。那么这无异于直接抚慰了她的灵魂深处,她会跟千百个其他男人上床,体会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痛苦,然后说灵魂永远在你这里。————世上竟有如此奇葩的民族,有机会去俄国出差或旅游的话一定得试试。
第五部分名曰“偶然”。在这部分中,作者作为其中一个人物出现,还有阿弗纳琉斯教授。作者在和阿弗纳琉斯教授交谈中将偶然分为四种。第一种是无声的巧合,比如A在喝茶时,B在小便。这种巧合没有任何意义。第二种是诗意的巧合,这在小学生作文中已有体现。比如当我扶完老奶奶过完马路,脖子上的红领巾恰好被风吹起,像革命烈士的鲜血,愈发鲜艳了…… 第三种是对位法巧合,这似乎也没什么意义,但是却很珍贵。比如在村上春树的小说1Q84中,那三条不同的叙事线在同一时刻发生的事。第四种是发生故事的巧合,这就是所谓的无巧不成书,比如在街上偶遇十几年前的初恋,然后引发了一系列变故。这一部分的主要人物是阿弗纳琉斯教授。借由“偶然”这一意义,可以从这部分预见到这本书的所有人物、故事都会有个汇聚点。但这个汇聚点不是终点,网状结构的小说怎么会有终点呢?但是昆德拉作为大师而不是长小说作家的原因也在于此,这些偶然汇聚成的聚点在逻辑上并不带有魔幻现实主义色彩,反而是一种非常自然的汇聚状态,这个汇聚并不体现出特别的意义,读者也不会是为了这个汇聚点而去。
在这一部分中,阿涅丝死了。从她不断做减法的人生来看,她的死虽然是偶然的,却也是必然的。她出车祸而死,也是减法做到零之后抛弃肉体之死。
第六部分名曰“钟面”。这一部分的主要人物是鲁本斯。他也是阿涅丝除丈夫外的一个情人。钟面代表了一个人的一生,于我的理解大概是说以鲁本斯为代表的很多人一辈子总是和命运错位生活。钟面还代表了类似占星学的一种宿命观。鲁本斯讲人生分为沉默寡言的田径运动时期、隐喻时期、淫秽的真话时期、阿拉伯电话时期。鲁本斯终其一生,和女人的生活始终无法协调,因为当他处在田径运动时期时,他的女人已经处于隐喻时期;当他处于淫秽的真话时期时,他的年轻情人却还处于田径运动时期。所以,十几岁是体验早恋刺激的年龄,三十多岁还为牵着女人的小手内心澎湃个半天,这就错位了。在人生长河中,每个人都要争取不错位,都要争取能够按照钟面上的各种指针的指示走,要不然日子会很难过。那些在历史上错位的人也郁郁不得志。如果莫奈生活在文艺复兴时期,很大可能他的作品就此默默无闻了,因为那个时代的人欣赏不了也不喜欢印象派。二战之前一般的女人们都很保守,被人看到裸体差不多就要自杀,但是之后法国和美国的沙滩上都是裸露着乳房的大洋马。从某些时刻开始,不穿奶罩成为时尚,超短裙热裤成为时尚。这让以钟面错位为主要特征的男人们无可适从。眼光该往哪里放?怎么不去注意热裤里挣扎出的阴毛和薄薄的衣服下面激凸的乳头?所以保罗也好,鲁本斯也好,都得出结论,“永恒的女性引导人类前进”!这让我想起了那副法国人画的著名油画“自由引领人民”,画面正中是个袒胸露乳的女人,拿着一杆破枪领着一堆心怀鬼胎的二流子进军。上学的时候我一直很不理解这幅画,现在我可以这么理解:意象学最终会统治这个社会,相比较起男人,女人是意象学的引领者和热情拥抱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性是永恒和不朽的,所以,“永恒的女性引导人类前进”。从法国大革命开始,所有的欧洲人,尤其是法国人自己都在谈论“自由”和“人权”,如果高速上限速110km/hr, 在这些人看来就是侵犯了他高速行驶的自由,侵犯了他的人权。但是真正理解和思考过这些概念的人少之又少,绝大多数人只是热爱这个为自由和人权呐喊、斗争的形象。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何在我国当下为什么那么多偏离事实的公知言论会广受欢迎。谁都不想落后于时代的钟面,谁都想有一个时代先锋和正义仲裁者的形象。装了半瓶子醋的人大都认为这是一个类似法国大革命前夕的时代,所以这年头要是说一句GCD好要冒杀头之险。
第七部分名曰“庆祝”。在这一部分中,在阿涅丝死后,保罗欣喜地、更加幸福地和洛拉生活在一起了。多么值得庆祝。洛拉和很多个男人上过床,包括阿弗纳琉斯教授,而阿弗纳琉斯教授是小说中米兰昆德拉的朋友。借由保罗之口,同样值得庆祝的还有对权威的打破。那些有名的交响曲,被切割成块,变成了电话服务热线的等待音乐,变成了人们的手机铃声,变成了商场促销的背景音乐。碎片化时代,人们记住的只有格言和高潮。这是意象化时代的必然结果。每个人都急迫地想占有那些高尚的优雅的形象,但是怎么可能让每个个体都把贝多芬的交响曲听一遍呢?所以,大卸八块的做法最合适。
昆德拉的书一向非常痴迷于自我存在、虚荣、爱情这几个话题。他的书可以读好几遍,每一遍肯定都会有不同的发现。因为他的小说是网状结构的,就像一片森林,处处可以发现新的隐喻,新的含义。而最终结局的不存在,也确保了读者尽可以在读书的过程中四处溜达,也保证了每一个情节的吸引力。很多小说,武侠类的、侦探类的、科幻类的,甚至一些名著,如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等,大部分的情节都是为了一个主旨服务,当你明白那个主旨或结局时,这些充满张力和悬念的情节便失去了再读一遍的意义。昆德拉难能可贵的是能够把一些哲学类的话题表达地比较清晰易懂,如果有人对此存疑的话去读读黑格尔、康德这两位大哲的书就明白了。读个半天简直不知所云。昆德拉小说家的身份确保了他的语言还算是人话,而他的哲理式写法又使得他的书中人物看上去没一个正常人。是优是劣,请自己看后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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