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受网络小说荼毒多年的大龄男屌丝的书评
必须要承认,这本书在漫长的岁月里曾给我以巨大的吸引,这要起源于我的高中时代,想想看吧,当年高大上的《科幻世界》里最耀眼的广告除了贝塔斯曼书友会的之外就要数龙枪编年史的了,狰狞的巨龙卧于书的封皮之上,衬托的书名——秋暮之巨龙愈发显得神秘莫测。而当年还没有涉猎那许多网络小说的我已经被所谓的欧美奇幻文学开山作的名头给迷的神魂颠倒了,于是乎把这么一套书拿下就成了我多年的夙愿了。
事实证明,要想谈一段好恋爱,女孩子首先要做的就是少看言情剧——这些无脑的浪漫剧情会马上将你对恋爱的期待提高到一种不可思议的水平,于是在这些胸亦不大脑仍很小的女生开始恋爱的时候马上就会觉得我擦你这都什么什么什么啊,一点都不TM得浪漫,就像看多了A片的男生在真正面对自己配偶的实际反应时往往会感到失望一样。由于种种——好吧主要是经济原因我承认——原因,我真正接触到这几本书的时候已经是大学时代了。而那时我已经开始了网络小说的阅读,不得不说,于是这书被我从网上下下来到被我删掉总共也没超过六个小时,看看吧,没有王八之气和倒头便拜,法师施法得先准备点儿材料,坦尼斯就是拿到了传说中的+9追12的屠龙剑也没能真的杀了哪条龙,最不科学的是年少时让我神魂颠倒的角色,那个有着一双沙漏之眸,能看到万物衰老与毁灭的雷斯林,那个传说中用自己的健康换取了无可匹敌的魔力的雷斯林,那个身体衰弱的似乎一阵风就能吹倒,声音虚弱的似乎就要死去,但却掌握着巨大的毁灭性力量的雷斯林,在整本书里居然之放了几个“黑暗术”,“蛛网术”“燃烧之手”这样的小玩意儿。尼玛说好的禁咒呢!(摔
于是剩下的若干年里,我继续沉沦,看上去似乎和这书要越走越远了,就像用惯了各种流畅的智能呢过系统之后很少再能去接受老掉牙的塞班一样。
好吧,我得承认,有的时候,塞班也很好用,尤其是全键盘的E71手感直接秒了水果八条街,在你每天要用手机敲出来几千字的时候,这玩意简直是致命的。而随着年纪的日益增大,我的阅读水准,恩,不敢说是提高了,但是数以亿记的文字阅读下来,终于使我产生了一点对那些粗制滥造的文章的反感。很庆幸这时候困扰我多年的时间和金钱的问题看上去都不那么严重了,于是我可以买一点年轻时一直耿耿于怀的书回来慢慢的读了。
老实说,最后我也没记住坎德人的名字——这一方面印证了我的记忆力衰退,要知道,小时候第一次读西游记的时候,我不仅用了一个耸人听闻的速度把书看完而且几乎能把刚看过的章节全背下来,这几乎吓坏了我的父母,他们以为我花了很多时间在这上面以图一鸣惊人——一方面也验证了这书确实没能戳到我的G点上。在我阅读秋暮之巨龙的四五个小时的过程中,我几乎是一直在吐槽着这书里种种不魔法的地方,硬着头皮读完了全书。
在我看来,玛格丽特和崔西写书的时候是完全试图按照龙与地下城的一个冒险旅程,或是几个冒险旅程串起来的思路在写这本书,因此这书多了很多写实的部分,作者不厌其烦的去描述的那条老龙,叫什么来的?焰击?“几乎有一百英尺长的房间”的大门上的门闩和房间的结构,糟糕的溪谷矮人们的衣着和语言,“然而就是再多的爱与修补,也难以掩饰这些家具上的破洞与斑驳”,整个场面小的可怜,天知道四五十个龙人和几百个人类,两条龙,一个龙骑将和一个冒险小队怎么就能成为一部奇幻小说的决战场景,特别是当你注意到这个决战的过程中我们凶猛残暴的猛敏那大人居然只用了黑暗术等几个小把戏就居然差点放翻了一票人之后,心中的槽点简直满满的要吐出来了!
所以,这就是一个受网络小说荼毒多年之后的大龄男屌丝的心得。但是,从一个半文艺屌丝的眼光看来,我依然在读完第一本书的时候激动的浑身发抖,不能自已——恨不得马上找一个黑暗势力,跟它同归于尽!这是开始,一切的起端,传奇的见证。让我们纪念那些伟大的人吧,他们用自己的头脑和笔为我们构造出了一个活生生的世界,龙,地下城,阴沉的法师,矛盾的半精灵,勇敢的战士,严肃的骑士,热情的矮人,以及那位“老爷爷”,他们可以骄傲的宣称,他们是一个时代的奠基者,他们可能无论如何都没法料到,几十年之后,以龙和地下城,乃至西方大陆冒险情节为主题的小说的写作会被人们推到一个怎样的高度,不计其数的人们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满怀着巨大的热情将这个世界不断完善、延伸乃至二次创作。但无论如何,他们穷尽了自己的想象力,开辟了一个伟大的体系,做了伟大的开端,恰如——
要有光!
事实证明,要想谈一段好恋爱,女孩子首先要做的就是少看言情剧——这些无脑的浪漫剧情会马上将你对恋爱的期待提高到一种不可思议的水平,于是在这些胸亦不大脑仍很小的女生开始恋爱的时候马上就会觉得我擦你这都什么什么什么啊,一点都不TM得浪漫,就像看多了A片的男生在真正面对自己配偶的实际反应时往往会感到失望一样。由于种种——好吧主要是经济原因我承认——原因,我真正接触到这几本书的时候已经是大学时代了。而那时我已经开始了网络小说的阅读,不得不说,于是这书被我从网上下下来到被我删掉总共也没超过六个小时,看看吧,没有王八之气和倒头便拜,法师施法得先准备点儿材料,坦尼斯就是拿到了传说中的+9追12的屠龙剑也没能真的杀了哪条龙,最不科学的是年少时让我神魂颠倒的角色,那个有着一双沙漏之眸,能看到万物衰老与毁灭的雷斯林,那个传说中用自己的健康换取了无可匹敌的魔力的雷斯林,那个身体衰弱的似乎一阵风就能吹倒,声音虚弱的似乎就要死去,但却掌握着巨大的毁灭性力量的雷斯林,在整本书里居然之放了几个“黑暗术”,“蛛网术”“燃烧之手”这样的小玩意儿。尼玛说好的禁咒呢!(摔
于是剩下的若干年里,我继续沉沦,看上去似乎和这书要越走越远了,就像用惯了各种流畅的智能呢过系统之后很少再能去接受老掉牙的塞班一样。
好吧,我得承认,有的时候,塞班也很好用,尤其是全键盘的E71手感直接秒了水果八条街,在你每天要用手机敲出来几千字的时候,这玩意简直是致命的。而随着年纪的日益增大,我的阅读水准,恩,不敢说是提高了,但是数以亿记的文字阅读下来,终于使我产生了一点对那些粗制滥造的文章的反感。很庆幸这时候困扰我多年的时间和金钱的问题看上去都不那么严重了,于是我可以买一点年轻时一直耿耿于怀的书回来慢慢的读了。
老实说,最后我也没记住坎德人的名字——这一方面印证了我的记忆力衰退,要知道,小时候第一次读西游记的时候,我不仅用了一个耸人听闻的速度把书看完而且几乎能把刚看过的章节全背下来,这几乎吓坏了我的父母,他们以为我花了很多时间在这上面以图一鸣惊人——一方面也验证了这书确实没能戳到我的G点上。在我阅读秋暮之巨龙的四五个小时的过程中,我几乎是一直在吐槽着这书里种种不魔法的地方,硬着头皮读完了全书。
在我看来,玛格丽特和崔西写书的时候是完全试图按照龙与地下城的一个冒险旅程,或是几个冒险旅程串起来的思路在写这本书,因此这书多了很多写实的部分,作者不厌其烦的去描述的那条老龙,叫什么来的?焰击?“几乎有一百英尺长的房间”的大门上的门闩和房间的结构,糟糕的溪谷矮人们的衣着和语言,“然而就是再多的爱与修补,也难以掩饰这些家具上的破洞与斑驳”,整个场面小的可怜,天知道四五十个龙人和几百个人类,两条龙,一个龙骑将和一个冒险小队怎么就能成为一部奇幻小说的决战场景,特别是当你注意到这个决战的过程中我们凶猛残暴的猛敏那大人居然只用了黑暗术等几个小把戏就居然差点放翻了一票人之后,心中的槽点简直满满的要吐出来了!
所以,这就是一个受网络小说荼毒多年之后的大龄男屌丝的心得。但是,从一个半文艺屌丝的眼光看来,我依然在读完第一本书的时候激动的浑身发抖,不能自已——恨不得马上找一个黑暗势力,跟它同归于尽!这是开始,一切的起端,传奇的见证。让我们纪念那些伟大的人吧,他们用自己的头脑和笔为我们构造出了一个活生生的世界,龙,地下城,阴沉的法师,矛盾的半精灵,勇敢的战士,严肃的骑士,热情的矮人,以及那位“老爷爷”,他们可以骄傲的宣称,他们是一个时代的奠基者,他们可能无论如何都没法料到,几十年之后,以龙和地下城,乃至西方大陆冒险情节为主题的小说的写作会被人们推到一个怎样的高度,不计其数的人们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满怀着巨大的热情将这个世界不断完善、延伸乃至二次创作。但无论如何,他们穷尽了自己的想象力,开辟了一个伟大的体系,做了伟大的开端,恰如——
要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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