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和它的情人
不像其他哲学家如康德的长篇累牍和措辞深奥,尼采的哲学简短而丰富,关注某个深奥问题的态度就像洗冷水澡——快进,快出。(《快乐的科学》)这几年,我对生活的思考禁锢在一个“摆钟”之间来回游荡,时而欢欣,时而痛苦充盈。怀疑使我打破常规又无法冲破束缚,所以《快乐的科学》最初之吸引我的便是因题目中的“快乐”二字。
交织这本书的主旋律是痛苦。痛苦于尼采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我发现事物名称远远重于事物的本质,这件事曾经使我,而且一直使我异常吃力。”(《快乐的科学》)我读这句话时,深刻地了解到,连累自身的是别人的影响,是所谓同情、赞扬等别人的眼光以及以此所赋予的评价(如:地位、金钱、荣誉),他们异于个人内心世界并不断在传播中异化,却全然在人们眼中代表着事物本身,每个人包括哲学家都无法逃脱对这种集体情感的渴望。这便是尼采异常吃力的地方。他在期待一个真正欣赏他肯定他的时代。即使是最有良心的人,良心的谴责在面对“这个或那个东西是违背社会习俗的”这样的情感也是软弱无力的。理智使他在内心驱逐了瓦格纳,使得“不再有声音理解我——就像一块永不下雨的土地。”(《权利与意志》)。可是“他是这些人当中受过教育的,而且是为这些人才接受教育的”“他怕什么呢?怕孤立!这个理由把做人和做事的最佳理由打倒了!”(《快乐的科学》)在尼采的自述里曾描绘他的经历是何等艰辛:青年时代,一片荒芜,衰竭,怀疑,冷漠;老年又不得其所,残暴的傲慢征服残暴的痛苦。对待世界的犀利使他遭受世间九成病态的人的蔑视,这又使他登至孤独顶峰。
痛苦催生了尼采在伦理学道路无敌意志的烈焰,并让这炽热耗尽。“巨痛作为怀疑一切的师爷,才是思想的最终解放者。”(《快乐的科学》)他用痛苦诊治痛苦促发激情,把痛苦看作蚊子叮咬且在所难免,以其道还治其人之生。他以酒神精神自诩,把“快乐的科学”比拟成心灵的萨杜恩节。他思考人生的方式是古希腊式的,尺度独有,气质癫狂,个性超然,信仰英雄,“在不幸之中犹保持和笑迎生活的信仰——促成类群的信仰。” (佩特尔普茨)于是,他探索真理的方式便是打破常规,以逆理驳论的方式,把一切都打碎重塑。一个疯子传达“上帝已死”的消息,无疑是痛苦挣扎的欢悦产物。在他眼中,基督教干了许多错事,宣传人自身其实很少感到巨痛的罪恶感,消灭激情,培养人们缺了宗教就缺少了一切的习惯。上帝爱世人也并不纯粹,审判强加于世人,世人必须相信上帝才能得到这份爱,这附加条件明显带着名誉性和侵略性。所以人不应该再活在上帝阴影里,而是该迈向自我,让意志战胜一切弱点。当然,他所谓的“人”是特指的“高贵人”,是一个有统治权的贵族,其本质上是权利意志的化身。(《西方哲学史》罗素)《快乐的科学》一书探讨了人性及艺术的诸多方面,都是站在反面视角进行驳论,在这细致思想就不一一阐述了。但在我看来,所有这一切狂妄的追求真理的探寻都是基于痛苦,是痛苦的刺激,是在疯狂状态的把握。尼采不止几十次在该书中直接谈论痛苦以及痛苦所带来的巅峰时刻。他在前言中也多次提及,是痛苦迸发了灵感而受到希望的猛然震撼,健康有望了,被康复陶醉了。这明显可以瞧见尼采作为人本质上的弱点——对快乐的渴望,而非似“超人”。
理性使得哲学家走在思想的最前端,使得人们对他们过于言责苛刻,要求他们必须寻求到未曾发现地又能得到普遍情感认同的真理。但哲学家作为有缺陷的人,他们首先是柔情的,需要情感上的存在的信仰。能不需要吗?那就像尼采把痛苦转化为他一生一世的情人,带着痛苦攀登探寻真理之不朽精神的最高峰。
交织这本书的主旋律是痛苦。痛苦于尼采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我发现事物名称远远重于事物的本质,这件事曾经使我,而且一直使我异常吃力。”(《快乐的科学》)我读这句话时,深刻地了解到,连累自身的是别人的影响,是所谓同情、赞扬等别人的眼光以及以此所赋予的评价(如:地位、金钱、荣誉),他们异于个人内心世界并不断在传播中异化,却全然在人们眼中代表着事物本身,每个人包括哲学家都无法逃脱对这种集体情感的渴望。这便是尼采异常吃力的地方。他在期待一个真正欣赏他肯定他的时代。即使是最有良心的人,良心的谴责在面对“这个或那个东西是违背社会习俗的”这样的情感也是软弱无力的。理智使他在内心驱逐了瓦格纳,使得“不再有声音理解我——就像一块永不下雨的土地。”(《权利与意志》)。可是“他是这些人当中受过教育的,而且是为这些人才接受教育的”“他怕什么呢?怕孤立!这个理由把做人和做事的最佳理由打倒了!”(《快乐的科学》)在尼采的自述里曾描绘他的经历是何等艰辛:青年时代,一片荒芜,衰竭,怀疑,冷漠;老年又不得其所,残暴的傲慢征服残暴的痛苦。对待世界的犀利使他遭受世间九成病态的人的蔑视,这又使他登至孤独顶峰。
痛苦催生了尼采在伦理学道路无敌意志的烈焰,并让这炽热耗尽。“巨痛作为怀疑一切的师爷,才是思想的最终解放者。”(《快乐的科学》)他用痛苦诊治痛苦促发激情,把痛苦看作蚊子叮咬且在所难免,以其道还治其人之生。他以酒神精神自诩,把“快乐的科学”比拟成心灵的萨杜恩节。他思考人生的方式是古希腊式的,尺度独有,气质癫狂,个性超然,信仰英雄,“在不幸之中犹保持和笑迎生活的信仰——促成类群的信仰。” (佩特尔普茨)于是,他探索真理的方式便是打破常规,以逆理驳论的方式,把一切都打碎重塑。一个疯子传达“上帝已死”的消息,无疑是痛苦挣扎的欢悦产物。在他眼中,基督教干了许多错事,宣传人自身其实很少感到巨痛的罪恶感,消灭激情,培养人们缺了宗教就缺少了一切的习惯。上帝爱世人也并不纯粹,审判强加于世人,世人必须相信上帝才能得到这份爱,这附加条件明显带着名誉性和侵略性。所以人不应该再活在上帝阴影里,而是该迈向自我,让意志战胜一切弱点。当然,他所谓的“人”是特指的“高贵人”,是一个有统治权的贵族,其本质上是权利意志的化身。(《西方哲学史》罗素)《快乐的科学》一书探讨了人性及艺术的诸多方面,都是站在反面视角进行驳论,在这细致思想就不一一阐述了。但在我看来,所有这一切狂妄的追求真理的探寻都是基于痛苦,是痛苦的刺激,是在疯狂状态的把握。尼采不止几十次在该书中直接谈论痛苦以及痛苦所带来的巅峰时刻。他在前言中也多次提及,是痛苦迸发了灵感而受到希望的猛然震撼,健康有望了,被康复陶醉了。这明显可以瞧见尼采作为人本质上的弱点——对快乐的渴望,而非似“超人”。
理性使得哲学家走在思想的最前端,使得人们对他们过于言责苛刻,要求他们必须寻求到未曾发现地又能得到普遍情感认同的真理。但哲学家作为有缺陷的人,他们首先是柔情的,需要情感上的存在的信仰。能不需要吗?那就像尼采把痛苦转化为他一生一世的情人,带着痛苦攀登探寻真理之不朽精神的最高峰。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