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说阶级与法统
中世纪的阶级概念,与马克思主义以来的阶级概念有所不同,前者特指某一类人享有历史与传统赋予的某种政治特权,而后者则指某一类人是否享有经济上的生产资料。
(不过现在许多人对后一种概念也是人云亦云,最终不知所云,严格来说,资产阶级是因为垄断生产资料,而不是因为具有大量的财产而被称为马克思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换句话说,不具有生产资料,只能靠出售劳动力换取生活资料的人群才能被称为无产阶级。)
做这样区分的原因是中世纪的欧洲,社会形态与同时期的中国并不一致,倒是更接近于春秋西周。秦汉以后的中国,有马克思意义上的阶级,但没有中世纪概念上的阶级,中世纪的市民阶级具有政治上的特许状,享有自我管理城市的特权,并承担进献贡赋于公爵的义务,每一位贵族阶级享有领主赐予的采邑和伴随采邑而来的各种统治特权,并承担为领主提供每年四十天军役的义务。
只要形成封建关系,那么就必然伴随着法统所规定的特权与义务,比如英国安茹王朝,因为历史和婚姻继承同时兼有法国诺曼底、安茹、阿基坦等公爵领,将近法国三分之一的国土,所以每一代的英王都需要前去巴黎,为这些领土而向法王宣誓效忠,享受特权,承担义务,但英格兰王国本身是独立的政治实体,英王不需要为英国的领土向任何人效忠。(不过德意志(罗马人的)国王兼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理论上神罗皇帝是天主教世界世俗君主的最高领主,但也只是理论上,可以忽略不计。)
在封建社会里,王位必须依靠法统来继承,而法统来自于血缘关系,但高于血缘关系,法统是由血缘关系升华而来。人们一般不愿意承认以武力夺取的王位,视之为法统的中断,认为这是不依靠法统统治的僭主。
因为阶级社会是一个世卿世禄的社会,人的身份是固定的,除非特殊情况,基本上不会出现阶级之间的流动,既得利益者尤其是贵族们为了自己和子孙的利益,是大不愿意承认以武力而非法统获得的王位,如果承认,并使之成为先例的话,那么贵族的政治特权就会受到践踏,自己的利益也迟早要受到损害。而由于中世纪王权软弱,必须仰仗贵族的辅助,否则就不能有效统治国家,所以这是一个普遍遵守的原则。
如今的英国王室其法统是从征服者威廉开始算起的,因为征服者威廉并没有充分继承忏悔者爱德华王位的法理依据,所以人们认为这是一次法统的割裂断绝,盎格鲁-撒克逊七国时代的法统与威廉是分开算的。
与之相反的,则是神圣罗马帝国,虽然神圣罗马帝国严格来说是从奥托大帝开始建立的,但是由于法统一直没有断绝,因此是可以追溯至查理曼时代,在这个情况下奥托仅能算神圣罗马帝国一个王朝的建立者,只是特别重要罢了,就像哈布斯堡王朝的开创者鲁道夫一世一样。
当然,中国也重视王位的血缘关系,然而由于秦汉之后的中国没有阶级作为社会的减压阀/定海神针,因此用武力夺取王位的人,可以用暴力镇压所有人,由于不存在阶级护身,不论是哪一个等级的人都必须先屈服妥协,在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所以以武力夺取政权的人最终确实可以慢慢获得合法性。但这会逐渐导致一个非常危险的后果,在起初或许不明显,到了后来便是有了“力大者称王”、“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的观念,任何人都可以起而代之,君王不会有任何神圣性。我们可以接受一个强力的僭主,但绝逼不会接受软弱无能的虚君。
所以,我们可以在西方看到绵延千年的王室,每一个王朝都有诺曼底的威廉的血缘关系,或多或少罢了,而法国自强者罗伯特到路易十六,所有国王都有血缘关系。但是血缘关系其实还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们之间形成了法统,就像中国每一个王朝内部是按血缘形成的法统关系来继承。
但是中国各王朝之间没有多少血缘联系,更没有法统上的联系,因为中国王朝更迭更多的是靠武力征服。久远来看,这是非常危险的,为了弥补这一点董仲舒之后的儒生发明了天命/五德轮回学说/尧舜禅让,来缓和断裂的关系,哪怕是装点门面,也要比不装好。就好像我们人与人之间讲礼貌,不可能将内心所有的欲望冲动赤裸裸呈现,那与野兽无异。(需要强调的是,董仲舒是特别伟大的人物,在儒生之中其实仅次于孔子)
对于儒生来说,究竟是谁统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法统,有没有遵守春秋大义/宗周秩序。君君臣臣夫父子子就像领主与附庸之间的关系,彼此之间有特权有义务,如果有所逾越,就必须“正名”。法统一时微弱没有关系,只要有法统在,那么人类社会遵从的正义就还有卷土重来的机会,大家还可以谈判妥协。如果没有法统保护,那么顺民们就首先要被赤裸裸的暴力蹂躏。
从邹衍那里得来的五德轮回说到底是不是真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人们相信它的存在,所以在隋唐之前儒生曾有过禅让制的努力,历史上是否存在禅让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起码要有一个门面的存在,所以西汉与新之间,东汉与曹魏、晋朝、以及宋、齐、梁、陈之间都是有禅让制度,以这个礼节性的仪式来缓和王朝易鼎间剧烈的断裂。虽然禅让制不如血缘更容易获取正统性,但好歹还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不臣的作用。
但是隋朝对陈的征服,使这一天命的传递就此断绝,在此之后历代王朝之间,都是武力更替,而非法统继承,而五德轮回学说越来越没有人愿意相信。作为法统的天命观念,越往后越成为力大者得之的代名词。
与秦汉后的中国成最好对比的,恰好是选帝制的神圣罗马帝国。德国人理论上也是进行禅让制,但是因为阶级的存在,保证了法统的形成,神圣罗马帝国各王朝之间也没有多少血缘上的联系,然而因为阶级存在的缘故,法统自成一体。
有阶级、法统和无阶级、法统的区别是前者在王朝易鼎时,社会不容易剧烈动荡,对民众的影响较小。欧洲中世纪可能每天都会发生私斗和战争,然而因为阶级和法统的存在,不会产生剧烈的社会动荡,不会像中国一样每两百年一次轮回,社会推倒重来,欧洲人迎来中国人的宿命,要到阶级社会被抹平的拿破仑、一战二战时代。
英国王朝更替时,确实也会产生动乱,比如亨利二世、理查德二世等等等等,在最激烈的时候,兰开斯特家族与约克家族爆发了英国第二著名的内战:玫瑰战争,君王人头落地,并非稀罕事,都铎王朝的亨利七世,其王位便是从被他击败,殒身沙场的约克王朝可怜的理查德三世头上获取的,但是由于法统不曾断裂,阶级始终存在,玫瑰战争对英国的干扰从来不曾有过中国王朝更替,十室九空的程度,而这场内战带来的影响对于英国人来说,已经是亘古未闻的稀罕事。
靠武力夺取政权的国王不能像中国的君主一样,迅速被接受,所以其合法性始终有问题,因此不得不对各阶级进行妥协。英国的宪政,便来自于历史上各个得位相对不正(他们之间都有血缘关系,乃是阶级内部矛盾,比如建文与朱棣之争)的君主继位后对臣民做出的妥协。倒是合法性充足的君王,没有这个必要。这并非英国的个例,中世纪的丹麦、匈牙利、波兰列国,都有这样的现象,宪政主义本身便起源于中世纪的阶级斗争和妥协,只是在绝对主义国家兴起后被消灭的干干净净,不得不从侥幸保存的英国那里重新引进。
无阶级、无法统的社会,个人的流动程度远高于阶级社会,但升的快同样意味着跌的快,朝登天子堂,暮贬田舍郎,人们的未来朝不保夕,只能任由命运决定,我想在现代中国,很快又要重演两百年一次的轮回了,谁也躲不过这一宿命。我们通过选择我们的神明,来选择我们的命运。
苗杏仁 华中神棍大学 宾根的希尔德加德
(不过现在许多人对后一种概念也是人云亦云,最终不知所云,严格来说,资产阶级是因为垄断生产资料,而不是因为具有大量的财产而被称为马克思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换句话说,不具有生产资料,只能靠出售劳动力换取生活资料的人群才能被称为无产阶级。)
做这样区分的原因是中世纪的欧洲,社会形态与同时期的中国并不一致,倒是更接近于春秋西周。秦汉以后的中国,有马克思意义上的阶级,但没有中世纪概念上的阶级,中世纪的市民阶级具有政治上的特许状,享有自我管理城市的特权,并承担进献贡赋于公爵的义务,每一位贵族阶级享有领主赐予的采邑和伴随采邑而来的各种统治特权,并承担为领主提供每年四十天军役的义务。
只要形成封建关系,那么就必然伴随着法统所规定的特权与义务,比如英国安茹王朝,因为历史和婚姻继承同时兼有法国诺曼底、安茹、阿基坦等公爵领,将近法国三分之一的国土,所以每一代的英王都需要前去巴黎,为这些领土而向法王宣誓效忠,享受特权,承担义务,但英格兰王国本身是独立的政治实体,英王不需要为英国的领土向任何人效忠。(不过德意志(罗马人的)国王兼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理论上神罗皇帝是天主教世界世俗君主的最高领主,但也只是理论上,可以忽略不计。)
在封建社会里,王位必须依靠法统来继承,而法统来自于血缘关系,但高于血缘关系,法统是由血缘关系升华而来。人们一般不愿意承认以武力夺取的王位,视之为法统的中断,认为这是不依靠法统统治的僭主。
因为阶级社会是一个世卿世禄的社会,人的身份是固定的,除非特殊情况,基本上不会出现阶级之间的流动,既得利益者尤其是贵族们为了自己和子孙的利益,是大不愿意承认以武力而非法统获得的王位,如果承认,并使之成为先例的话,那么贵族的政治特权就会受到践踏,自己的利益也迟早要受到损害。而由于中世纪王权软弱,必须仰仗贵族的辅助,否则就不能有效统治国家,所以这是一个普遍遵守的原则。
如今的英国王室其法统是从征服者威廉开始算起的,因为征服者威廉并没有充分继承忏悔者爱德华王位的法理依据,所以人们认为这是一次法统的割裂断绝,盎格鲁-撒克逊七国时代的法统与威廉是分开算的。
与之相反的,则是神圣罗马帝国,虽然神圣罗马帝国严格来说是从奥托大帝开始建立的,但是由于法统一直没有断绝,因此是可以追溯至查理曼时代,在这个情况下奥托仅能算神圣罗马帝国一个王朝的建立者,只是特别重要罢了,就像哈布斯堡王朝的开创者鲁道夫一世一样。
当然,中国也重视王位的血缘关系,然而由于秦汉之后的中国没有阶级作为社会的减压阀/定海神针,因此用武力夺取王位的人,可以用暴力镇压所有人,由于不存在阶级护身,不论是哪一个等级的人都必须先屈服妥协,在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所以以武力夺取政权的人最终确实可以慢慢获得合法性。但这会逐渐导致一个非常危险的后果,在起初或许不明显,到了后来便是有了“力大者称王”、“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的观念,任何人都可以起而代之,君王不会有任何神圣性。我们可以接受一个强力的僭主,但绝逼不会接受软弱无能的虚君。
所以,我们可以在西方看到绵延千年的王室,每一个王朝都有诺曼底的威廉的血缘关系,或多或少罢了,而法国自强者罗伯特到路易十六,所有国王都有血缘关系。但是血缘关系其实还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们之间形成了法统,就像中国每一个王朝内部是按血缘形成的法统关系来继承。
但是中国各王朝之间没有多少血缘联系,更没有法统上的联系,因为中国王朝更迭更多的是靠武力征服。久远来看,这是非常危险的,为了弥补这一点董仲舒之后的儒生发明了天命/五德轮回学说/尧舜禅让,来缓和断裂的关系,哪怕是装点门面,也要比不装好。就好像我们人与人之间讲礼貌,不可能将内心所有的欲望冲动赤裸裸呈现,那与野兽无异。(需要强调的是,董仲舒是特别伟大的人物,在儒生之中其实仅次于孔子)
对于儒生来说,究竟是谁统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法统,有没有遵守春秋大义/宗周秩序。君君臣臣夫父子子就像领主与附庸之间的关系,彼此之间有特权有义务,如果有所逾越,就必须“正名”。法统一时微弱没有关系,只要有法统在,那么人类社会遵从的正义就还有卷土重来的机会,大家还可以谈判妥协。如果没有法统保护,那么顺民们就首先要被赤裸裸的暴力蹂躏。
从邹衍那里得来的五德轮回说到底是不是真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人们相信它的存在,所以在隋唐之前儒生曾有过禅让制的努力,历史上是否存在禅让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起码要有一个门面的存在,所以西汉与新之间,东汉与曹魏、晋朝、以及宋、齐、梁、陈之间都是有禅让制度,以这个礼节性的仪式来缓和王朝易鼎间剧烈的断裂。虽然禅让制不如血缘更容易获取正统性,但好歹还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不臣的作用。
但是隋朝对陈的征服,使这一天命的传递就此断绝,在此之后历代王朝之间,都是武力更替,而非法统继承,而五德轮回学说越来越没有人愿意相信。作为法统的天命观念,越往后越成为力大者得之的代名词。
与秦汉后的中国成最好对比的,恰好是选帝制的神圣罗马帝国。德国人理论上也是进行禅让制,但是因为阶级的存在,保证了法统的形成,神圣罗马帝国各王朝之间也没有多少血缘上的联系,然而因为阶级存在的缘故,法统自成一体。
有阶级、法统和无阶级、法统的区别是前者在王朝易鼎时,社会不容易剧烈动荡,对民众的影响较小。欧洲中世纪可能每天都会发生私斗和战争,然而因为阶级和法统的存在,不会产生剧烈的社会动荡,不会像中国一样每两百年一次轮回,社会推倒重来,欧洲人迎来中国人的宿命,要到阶级社会被抹平的拿破仑、一战二战时代。
英国王朝更替时,确实也会产生动乱,比如亨利二世、理查德二世等等等等,在最激烈的时候,兰开斯特家族与约克家族爆发了英国第二著名的内战:玫瑰战争,君王人头落地,并非稀罕事,都铎王朝的亨利七世,其王位便是从被他击败,殒身沙场的约克王朝可怜的理查德三世头上获取的,但是由于法统不曾断裂,阶级始终存在,玫瑰战争对英国的干扰从来不曾有过中国王朝更替,十室九空的程度,而这场内战带来的影响对于英国人来说,已经是亘古未闻的稀罕事。
靠武力夺取政权的国王不能像中国的君主一样,迅速被接受,所以其合法性始终有问题,因此不得不对各阶级进行妥协。英国的宪政,便来自于历史上各个得位相对不正(他们之间都有血缘关系,乃是阶级内部矛盾,比如建文与朱棣之争)的君主继位后对臣民做出的妥协。倒是合法性充足的君王,没有这个必要。这并非英国的个例,中世纪的丹麦、匈牙利、波兰列国,都有这样的现象,宪政主义本身便起源于中世纪的阶级斗争和妥协,只是在绝对主义国家兴起后被消灭的干干净净,不得不从侥幸保存的英国那里重新引进。
无阶级、无法统的社会,个人的流动程度远高于阶级社会,但升的快同样意味着跌的快,朝登天子堂,暮贬田舍郎,人们的未来朝不保夕,只能任由命运决定,我想在现代中国,很快又要重演两百年一次的轮回了,谁也躲不过这一宿命。我们通过选择我们的神明,来选择我们的命运。
苗杏仁 华中神棍大学 宾根的希尔德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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