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2014年6月2日观察家·书评:《国家与社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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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一璞/文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的政治学家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的序言里曾经这样写道:“正如那些描绘风景的人一样,为了考察山岳的性质和高地的高度,就置身到平原,而为了考察平原便必须高踞顶峰。同样的道理,要真正认识人民本质的人,需要站在君主的位置上,而真正认识君主本质的人则需要站在人民的位置上。”马基雅维利极尽忠诚地表达他对君主的热望的同时,也诉说了一个真理,即无论看待具体的物品还是抽象的问题,都需要一个合适的距离,否则只能是“身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卜正民、傅尧乐主编的这本《国家与社会》。从完全独立于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土壤的西方学者眼中看到的中国国家与社会,或许能为浸润练达于中国社会的人们提供一种新鲜的视角和启示。他们的观点可能会有所偏颇,可能会有些幼稚,甚至可能会有所冒犯,却不失为颇有裨益的阅读体验,而这种益处的多寡也取决于外国作者和中国所保持的距离是否合适。
当然,如何保持一种合适的距离是艺术的行为,不仅仅指的是这本书所选取的方法论,也包含它的内容,即国家与社会之间,理应也保持一种合适的距离。而衡量距离的尺度,由于中西方政治经济文化的差异和语境的不尽相同,单纯地求真或求善,不仅不可能,也是不合时宜的;而“美”的尺度则不同,作为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及其感性表现形式,一方面隐含了“真”与“善”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又以感性化的形式模糊了东西方差异在“真”与“善”上面的对抗。可以说,这本书在对待国家与社会关系上,采取了一种审美的尺度。“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被认为是西方社会稳定的来源;而第三世界的威权主义政权则视这种关系为动荡的乱源。”卜正民的这句话从经验主义的角度进行叙述,带有独断论的痕迹,虽然我们不尽认同,却也从侧面反映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一个大问题,无论东方西方,无论发达与落后,它都是国家与社会治理的基石,而容纳于其中的,按照大部分西方学者的观点,就是“公民社会”。公民社会起源于18世纪的欧洲,伴随着新兴资产阶级经济地位的崛起而产生,是为政治诉求胜利的结果。资产阶级在相对私人的商业和家庭领域和广阔的国家领域之间,构筑了一片相对公共的空间,用以“反对旧制度为阻止其他政治力量参政而设置的重重障碍。”因此,从起源上讲,公民社会的出现并非为了对抗国家,而国家对公民社会也未从一开始就怀揣恶意。可以说,公民社会是维持国家与社会距离感自然而然的产物,是满足二者关系审美尺度的载体。
这种对公民社会起源的说法有一个好处,即回避了西方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在学术上的分野:洛克的“社会先于国家”与黑格尔的“国家高于社会”之争。这种分野就如同英国经验派和大陆理性派一样,既各自自圆其说,又彼此不可调和。卜正民和傅尧乐从国家与社会已然分离的阶段入手,以历史比较哲学的视角切入,有效地规避了理论的困境,转而用一种轻松而实用的语气开展他们的讨论,读者的阅读体验也就相对放松而愉悦。
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当掌握权力的国家与被赋予了权利的社会产生分离之后,其距离的设定决定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稳定和发展的速度。西方为了解决这个距离问题,在二者之间设置了“公民社会”这个概念。公民社会空间的扩张与缩小,取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力和不同时期对这种关系所呈现出的状态的要求。该书的几位作者都没有生搬硬套西方“公民社会”的概念,将之粗暴地置于中国国情之上,而是将其仅仅看作是一种理想的模式,作为讨论中国国情的一种可能。他们小心翼翼地避免在论述中将中国简单化为“一个失败的或幼稚期的西方翻版”。因为他们笃信,如果不顾现实盲目推进社会,而削弱国家,看起来温和的社会,也“可以像国家一样残暴”。就像平日里静静流淌的小河,冷不丁会泛滥成灾。
在确定要“放弃当前由公民社会概念衍生的许多西式假设”的基本立场之后,学者们深入中国的历史与文明血脉之中,发掘出了中国带有“公民社会”性质的,却又不同于“公民社会”所隐含的西式民主的,特有的填充与维持国家与社会之间审美距离的“自愿、自发、自主自治的社会生活组织”,它既是社会反抗国家的产物,也是社会与国家相互妥协调和的产物。这种组织兴盛于晚清,伴随着坚船利炮和资本主义萌芽,然而和国家的巨变不同,中国的自发组织的产生于发展始终是渐进的、温和的,是与亚细亚帝制特有的“温和的威权主义”相一致,相迎合。这一方面与中国儒家式的知识分子谨言慎行,试图改善国家和劝诫君主而非推翻国家、另起炉灶的传统有关,另一方面,也是封建社会根深蒂固的控制力所决定的。最能反映这一特点的就是,中国的自发组织最初就是建立在地缘身份上的帮会、乡党。即使之后又衍生出基于业缘关系的行会,基于共同爱好联谊而成的画社、诗社、慈善团体还是基于相近的政治主张的同道中人的团体——党派,很大程度上,都离不开地缘身份的标示。进一步说,后面三种社团很容易因为行业的兴衰,志趣的分异和政治上的打击而解散或转入地下,而地缘身份为基础的“同乡会”往往能历经变迁,屹立不倒。地缘身份就是封建社会统治的根基。
这种渐进、温和的自发组织始终保持着缓慢的发展,即使在风起云涌的战争年代,都能维持着中国国家与社会的距离,即使不能完全满足审美的需要,营造一种理想的国家与社会的状态,但一直持续地发挥着作用,也只是在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的“文化大革命”期间,短暂地停滞。而“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也恰好作为一个反例证明了,一旦国家与社会被认为是密不可分的,两者之间所有的合法性空间都被取消时,这时的国家与社会,实际上是不健康的。
中国的自发组织,作为西方“市民社会”在中国语境下的类似物,在中国的发展始终离不开国家力量的牵引,这就是傅尧乐所谓的“国家主导下的公民社会”。他认为,无论是商业性质、公益性质还是政治性质的自发组织,都始终是国家权力统摄之下的相对的自发、自主与自治。事实上,这并非一国特色,对于任何一个政权而言,其存在受到不断扩张的社会力量的胁迫时,自保的本能会促使其出手,将危险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否则,其覆灭指日可待。只不过中国的革命斗争与建设经验和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无法形成有效类比,因此,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对于彼此之间距离远近和相互张力的敏感性远超过西方。
作者们除了采取宏观视角证明了中国的自发组织对于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如何重要之外,还详尽地用个案研究来补充理论的抽象,增加了阅读的趣味性之余,也为这方面的专业研究者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材料。
和很多极力推崇“公民社会”诸多好处的西方学者不同,这本书的几位作者所持的观点都相对中立与温和,他们尽量将自己放置到中国社会的历史背景与发展现状中去,尽量采取客观的视角来看待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迁与未来。在他们看来,西方所描述的民主进程不值得西方人沾沾自喜、洋洋得意,觉得自己高人一头,也不能因为西式的民主在中国推广不下去,就将中国归为例外、异类。无论是傅尧乐倾向于扩大西方公民社会的概念来使之适应中国社会,还是戴福士坚持要从扎根于自身历史经验的中国文明和社会中挖掘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公民社会概念的努力,还是丁荷生极力反对照搬西方公民社会概念来研究中国,都反映出这批西方学者对中国文明的尊重和谦和的研究态度,而这一点,也反过来值得中国学者学习。
这本书并未就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一个现成的答案,而是从方法论上肯定了研究社会变革,必须始终跟上国家与社会关系剧烈演变的步伐。这种对方法论的重视和推崇在该书的扉页就借用福尔摩斯之口幽默地表述出来,“华生,……你的这番描述确实很好。你固然忽略了所有重要的东西,但你的方法却恰好正确。”作者们共同提出了一个告诫,始终执着于能否在某个时刻创造某种条件将西方的“公民社会”套用在中国身上的这种努力是不可取的。或许有一天,西方奉为圭皋的“公民社会”会最终随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发展,被扔进历史的故纸堆中,而我们要做的,是如何让国家与社会保持一个美丽的距离。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的政治学家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的序言里曾经这样写道:“正如那些描绘风景的人一样,为了考察山岳的性质和高地的高度,就置身到平原,而为了考察平原便必须高踞顶峰。同样的道理,要真正认识人民本质的人,需要站在君主的位置上,而真正认识君主本质的人则需要站在人民的位置上。”马基雅维利极尽忠诚地表达他对君主的热望的同时,也诉说了一个真理,即无论看待具体的物品还是抽象的问题,都需要一个合适的距离,否则只能是“身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卜正民、傅尧乐主编的这本《国家与社会》。从完全独立于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土壤的西方学者眼中看到的中国国家与社会,或许能为浸润练达于中国社会的人们提供一种新鲜的视角和启示。他们的观点可能会有所偏颇,可能会有些幼稚,甚至可能会有所冒犯,却不失为颇有裨益的阅读体验,而这种益处的多寡也取决于外国作者和中国所保持的距离是否合适。
当然,如何保持一种合适的距离是艺术的行为,不仅仅指的是这本书所选取的方法论,也包含它的内容,即国家与社会之间,理应也保持一种合适的距离。而衡量距离的尺度,由于中西方政治经济文化的差异和语境的不尽相同,单纯地求真或求善,不仅不可能,也是不合时宜的;而“美”的尺度则不同,作为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及其感性表现形式,一方面隐含了“真”与“善”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又以感性化的形式模糊了东西方差异在“真”与“善”上面的对抗。可以说,这本书在对待国家与社会关系上,采取了一种审美的尺度。“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被认为是西方社会稳定的来源;而第三世界的威权主义政权则视这种关系为动荡的乱源。”卜正民的这句话从经验主义的角度进行叙述,带有独断论的痕迹,虽然我们不尽认同,却也从侧面反映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一个大问题,无论东方西方,无论发达与落后,它都是国家与社会治理的基石,而容纳于其中的,按照大部分西方学者的观点,就是“公民社会”。公民社会起源于18世纪的欧洲,伴随着新兴资产阶级经济地位的崛起而产生,是为政治诉求胜利的结果。资产阶级在相对私人的商业和家庭领域和广阔的国家领域之间,构筑了一片相对公共的空间,用以“反对旧制度为阻止其他政治力量参政而设置的重重障碍。”因此,从起源上讲,公民社会的出现并非为了对抗国家,而国家对公民社会也未从一开始就怀揣恶意。可以说,公民社会是维持国家与社会距离感自然而然的产物,是满足二者关系审美尺度的载体。
这种对公民社会起源的说法有一个好处,即回避了西方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在学术上的分野:洛克的“社会先于国家”与黑格尔的“国家高于社会”之争。这种分野就如同英国经验派和大陆理性派一样,既各自自圆其说,又彼此不可调和。卜正民和傅尧乐从国家与社会已然分离的阶段入手,以历史比较哲学的视角切入,有效地规避了理论的困境,转而用一种轻松而实用的语气开展他们的讨论,读者的阅读体验也就相对放松而愉悦。
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当掌握权力的国家与被赋予了权利的社会产生分离之后,其距离的设定决定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稳定和发展的速度。西方为了解决这个距离问题,在二者之间设置了“公民社会”这个概念。公民社会空间的扩张与缩小,取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力和不同时期对这种关系所呈现出的状态的要求。该书的几位作者都没有生搬硬套西方“公民社会”的概念,将之粗暴地置于中国国情之上,而是将其仅仅看作是一种理想的模式,作为讨论中国国情的一种可能。他们小心翼翼地避免在论述中将中国简单化为“一个失败的或幼稚期的西方翻版”。因为他们笃信,如果不顾现实盲目推进社会,而削弱国家,看起来温和的社会,也“可以像国家一样残暴”。就像平日里静静流淌的小河,冷不丁会泛滥成灾。
在确定要“放弃当前由公民社会概念衍生的许多西式假设”的基本立场之后,学者们深入中国的历史与文明血脉之中,发掘出了中国带有“公民社会”性质的,却又不同于“公民社会”所隐含的西式民主的,特有的填充与维持国家与社会之间审美距离的“自愿、自发、自主自治的社会生活组织”,它既是社会反抗国家的产物,也是社会与国家相互妥协调和的产物。这种组织兴盛于晚清,伴随着坚船利炮和资本主义萌芽,然而和国家的巨变不同,中国的自发组织的产生于发展始终是渐进的、温和的,是与亚细亚帝制特有的“温和的威权主义”相一致,相迎合。这一方面与中国儒家式的知识分子谨言慎行,试图改善国家和劝诫君主而非推翻国家、另起炉灶的传统有关,另一方面,也是封建社会根深蒂固的控制力所决定的。最能反映这一特点的就是,中国的自发组织最初就是建立在地缘身份上的帮会、乡党。即使之后又衍生出基于业缘关系的行会,基于共同爱好联谊而成的画社、诗社、慈善团体还是基于相近的政治主张的同道中人的团体——党派,很大程度上,都离不开地缘身份的标示。进一步说,后面三种社团很容易因为行业的兴衰,志趣的分异和政治上的打击而解散或转入地下,而地缘身份为基础的“同乡会”往往能历经变迁,屹立不倒。地缘身份就是封建社会统治的根基。
这种渐进、温和的自发组织始终保持着缓慢的发展,即使在风起云涌的战争年代,都能维持着中国国家与社会的距离,即使不能完全满足审美的需要,营造一种理想的国家与社会的状态,但一直持续地发挥着作用,也只是在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的“文化大革命”期间,短暂地停滞。而“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也恰好作为一个反例证明了,一旦国家与社会被认为是密不可分的,两者之间所有的合法性空间都被取消时,这时的国家与社会,实际上是不健康的。
中国的自发组织,作为西方“市民社会”在中国语境下的类似物,在中国的发展始终离不开国家力量的牵引,这就是傅尧乐所谓的“国家主导下的公民社会”。他认为,无论是商业性质、公益性质还是政治性质的自发组织,都始终是国家权力统摄之下的相对的自发、自主与自治。事实上,这并非一国特色,对于任何一个政权而言,其存在受到不断扩张的社会力量的胁迫时,自保的本能会促使其出手,将危险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否则,其覆灭指日可待。只不过中国的革命斗争与建设经验和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无法形成有效类比,因此,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对于彼此之间距离远近和相互张力的敏感性远超过西方。
作者们除了采取宏观视角证明了中国的自发组织对于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如何重要之外,还详尽地用个案研究来补充理论的抽象,增加了阅读的趣味性之余,也为这方面的专业研究者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材料。
和很多极力推崇“公民社会”诸多好处的西方学者不同,这本书的几位作者所持的观点都相对中立与温和,他们尽量将自己放置到中国社会的历史背景与发展现状中去,尽量采取客观的视角来看待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迁与未来。在他们看来,西方所描述的民主进程不值得西方人沾沾自喜、洋洋得意,觉得自己高人一头,也不能因为西式的民主在中国推广不下去,就将中国归为例外、异类。无论是傅尧乐倾向于扩大西方公民社会的概念来使之适应中国社会,还是戴福士坚持要从扎根于自身历史经验的中国文明和社会中挖掘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公民社会概念的努力,还是丁荷生极力反对照搬西方公民社会概念来研究中国,都反映出这批西方学者对中国文明的尊重和谦和的研究态度,而这一点,也反过来值得中国学者学习。
这本书并未就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一个现成的答案,而是从方法论上肯定了研究社会变革,必须始终跟上国家与社会关系剧烈演变的步伐。这种对方法论的重视和推崇在该书的扉页就借用福尔摩斯之口幽默地表述出来,“华生,……你的这番描述确实很好。你固然忽略了所有重要的东西,但你的方法却恰好正确。”作者们共同提出了一个告诫,始终执着于能否在某个时刻创造某种条件将西方的“公民社会”套用在中国身上的这种努力是不可取的。或许有一天,西方奉为圭皋的“公民社会”会最终随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发展,被扔进历史的故纸堆中,而我们要做的,是如何让国家与社会保持一个美丽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