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的小说——从《诺桑觉寺》观简奥斯汀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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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阅读趣味上来说(对我而言),《诺桑觉寺》是不如《爱玛》与《傲慢与偏见》的,没有让人手不释卷的感觉。不过这和整部小说的写作特点有关,作者多次使用“间离”的写作手法,让读者从本就节奏缓慢的情节中抽离出来,理性的审慎着小说的内容。但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思维启迪却是多于我看过的其他奥斯汀的作品的,爱情、婚姻、人性、地位、财富、读书、写作、女性等作者都做了个性阐释,字里行间透露着奥斯汀式的聪明与讽刺。
1.非典型女主角
凯瑟琳是一个非典型的女主角,其原因在第一章就有说明,并贯穿了整本书。她小的时候像貌并不出众,天资也不聪颖更没有淑女的风范,并不具备传统小说中的女主角设定。不过在后文中,女主人公却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变得漂亮起来,并有意识地培养自己对于兴趣的爱好,从而在社交场合场合,也变成了一个有一定魅力的角色。那既然我们的女主角终归还是交了好运气,那为什么作者要花一章的篇幅去写她平凡的童年时光呢?或许,正是因为童年时的不起眼,让凯瑟琳没有自高自大的习气,从而显得平和近人,温和朴实。而至于头脑,凯瑟琳绝不能说是智力上有缺陷,只是小时不爱学习,这也使她初涉世事显得十分简单,不世故,不过也使其对于哥特小说没有客观的认识,沉迷其中。总的来说第一章是对人物性格的探源,有时对下文情节的推动。
凯瑟琳是个简单的人,她的正直也和这份简单有很大关系,比如她对于弗莱德里克的愤慨,被亨利这样评价:“你被固有的正直原则扭曲了思维,因此你几容纳不了有家庭偏袒的冷静的争辩,也容纳不了报复的欲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是非观,越简单的人,他的是非观越趋于正统越单一,所以面对多元的世界生存法则,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更多的是对于不公的愤慨还有隐于其中的惊奇感。
那么在奥斯汀的笔下主角一般有什么特点呐?爱玛、伊丽莎白·班内特、埃莉诺都是聪明,独立,有思想的女性,这一点倒是和凯瑟琳不大符合。正直、敏感、善良、漂亮、可爱、不做作、不炫耀、不流于世俗倒是她们的共同特点。除此之外她们大多是有一定财产但并不十分富裕的中产阶级乡绅家庭。当然除了女主角奥斯汀笔下还经常有一个她欣赏的女二号,比如《傲慢与偏见》中伊利莎白的姐姐简·班内特,《爱玛》中的简·费尔法克斯,《诺桑觉寺》中的艾丽诺·蒂尔尼,她们大多也是十分温柔随和的,有理性,有涵养而且都有点内向,她们并不是一上来就给人热情友好的感觉,但随着交往的深入,才发现她们本质的美好。那么男主角要怎样才会入奥斯汀的法眼呐?英俊、举止儒雅、有思想、有见识、正直是必须的。同时他们都来自富裕家庭,地位身份都高于女主角,这也体现了奥斯汀的婚姻观:财产和爱情对于婚姻来说缺一不可。而这一点在诺桑觉寺这桩婚姻中也起着主导地位。蒂尔尼上将对凯瑟琳的态度始终取决于对他们家财产的估计。而蒂尔尼兄妹对于哥哥弗莱德里克不会娶伊莎贝拉,也主要是从她没有陪嫁这个角度推断的。
2.亨利是怎么爱上凯瑟琳的?
作者对上述问题的解释很有意思。在第十四章中提到:“尽管大多数轻薄的男人认为,女人之蠢反倒很能衬托出她们容貌的美,但是,他们也有一部分本身就极为明智、博学,因此不希望女人无知之外还有别的品质。然而凯瑟琳对自己的这一优势并不了解,不了解一个容貌姣好、温柔多情同时又很无知的姑娘,是绝不可能吸引不了一个聪明的小伙子的。”无知也成了凯瑟琳对亨利的吸引力,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对人性的无奈讽刺。在第三十章中作者又做出了更具体的阐述:“他的爱是出自于感激,换句话说,因为相信她喜欢自己,他才认真地对她加以考虑。”这种心态确实不同于其他奥斯汀笔下的爱情故事,也并非那种典型的爱情套路,不过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发生概率是很大的,尤其是对于女性来说出于感激而爱上一位男性是极有可能的。而这种心态也像极《亲爱的陌生人》中巴尼对华兰茜的感情。
3.奥斯汀与女权主义者
这本书涉及了很多对于男性与女性角色的讨论。而大多观点都是出自亨利·蒂尔尼之口。比如谈到文学:“记日记是一个富有乐趣的习惯,女人一般都有流畅的写作风格,而这流畅的写作风格的形成,大都又归功于记日记这个好习惯。大家都承认,会写一封封读之令人愉快的书信,那是女人特有的才能。”对于婚姻与跳舞的关系:“你得承认,在这两种情况下,男人有挑选的便利,女人只有拒绝的权利;这两种情况都是为了彼此的利益而立的男女之约。”对于天资:“也许论天资,女人是既不健全,也不尖锐,既不强劲,也不敏锐。她们还可能缺乏观察力、洞察力、判断力、热情、天才和智慧。”“谁都没有我对女子理解力的评价高。我认为,女子天生有那么高的才智,实在是连一半也用不上。”亨利大概是个彻彻底底的男权主义者,作者把这些话放在有见识的正面人物口中,应该并不是对这些言论的贬低,而是作者对于当时社会普遍观点的一个陈述。在奥斯汀的时代,男尊女卑仍是主流,女人永远是通过婚嫁来体现自己的价值。在《诺桑觉寺》中女性的确体现了一种附属地位。亨利充当了凯瑟琳人生导师的角色,从思想与见识上处于优势。而同样的,《爱玛》中的奈特利和《理智与情感》中的布兰顿上校年龄几乎是爱玛和玛丽安娜的两倍大,包容她们的幼稚,处于一种保护人的地位。似乎只有《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的感情体现了一种真正的平等,而这种感情的基础则是伊丽莎白的智慧与独立以及达西先生对女性的尊重与女性聪明头脑的欣赏。
4.什么样的书是有价值的?
很明显本书的一个主旨是对哥特小说的讽刺,写明了沉迷其中的恶果。不过我觉得全书最有趣的地方也是凯瑟琳初入诺桑觉寺时发生的种种窘事。对于历史作品,一开始凯瑟琳认为,读历史是一种折磨,或者“教导”和“折磨”是同义词。而亨利却反驳说:“男孩女孩应该受些折磨,凡是熟悉文明制度下人之本性的人谁都不会否认这点。”作者也为长篇小说鸣不平:“似乎几乎普遍有一个愿望,要诋毁小说家的能力,低估小说家的劳动,而且轻视其创作成果,而这些作品仅仅是精神、才智和趣味罢了。……只不过是一部表现了思想的巨大力量的作品,一部用最贴切的语言,向世人传达对人性的最彻底的认识,并对人性的种种表现做最恰当的刻画,传达洋溢着最生动的才智与幽默的作品。”作者认为,读小说的意义在于对于人性的认识,作家们通过对人性的抽象将它们赋予小说中的各色人物,让读者在其中去找现实生活的对应,同时教人避免小说中令人讨厌的人物行为。其实奥斯汀的书十分适合15岁到25岁的年轻女性读,很多作品都是直接刻画了女主人公自己的成长:《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学会了不应对人存有偏见妄下评价,《爱玛》中爱玛学会不要自高自大的控制别人的感情生活,《理智与情感》中玛丽安娜学会了不应任情感冲昏头脑爱上花花公子,《诺桑觉寺》中凯瑟琳学会认清别人的虚伪面貌,不应沉迷哥特小说……读者自可以从中取经,了解婚姻、爱情与做人的道理。
5.奥斯汀式的讽刺
其实在此我看字数码的挺多的了,就懒得再写什么了,因为全篇都是讽刺,再说就写不完了。而除了亨利、艾丽诺、艾伦先生和凯瑟琳的父母以外,几乎其他角色都是被讽刺的对象。其中很幽默的一句话是:“世上有为数不少的女人,你认识了她们不会产生别的感情,只会感到吃惊,这世上竟会有男人去喜欢她们,喜欢了还要来娶她们。”有时我真怕,像奥斯汀一样对人性看的比较透,或者读多了奥斯汀的东西会不会对人太刻薄啊。。。
我读《傲慢与偏见》是11岁,大概是第一次读完未删减版的世界名著,读完之后的幸福感至今记忆犹新,当时对其心理描写的细腻赞叹不已,直到读完《红与黑》之前,它一直是我最喜欢的小说。如果说《傲慢与偏见》我完全是当作一部爱情小说来看,那么16岁读的《爱玛》则彻底是一幕幽默剧,它非常有趣,情节紧凑,让人喜欢,但其实它并没给我留下太多思考。《理智与情感》是刚高考完在旅途上读完的,当时读时已不觉有什么趣味,像个普通的电视剧,读完还觉得作者对过于理智和过于冲动都讽刺呐。当时觉得自己不应该再读奥斯汀的小说了,因为内容相仿。不过今年暑假在图书馆看到了《诺桑觉寺》还是不由自主地借了,奥斯汀对我总是充满着魅力,这次读完更不觉有什么乐趣,不过却有了更多思考,像读夹叙夹议的文章,或许并不是小说本身比其他作品都深刻很多而是自己有了一些人生阅历和阅读体验,感知力更强了。或许在今后,我还会把《劝导》和《曼斯菲尔德庄园》读完,或许那时已不抱任何功利目的,只为了一种“奥斯汀情结”。
1.非典型女主角
凯瑟琳是一个非典型的女主角,其原因在第一章就有说明,并贯穿了整本书。她小的时候像貌并不出众,天资也不聪颖更没有淑女的风范,并不具备传统小说中的女主角设定。不过在后文中,女主人公却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变得漂亮起来,并有意识地培养自己对于兴趣的爱好,从而在社交场合场合,也变成了一个有一定魅力的角色。那既然我们的女主角终归还是交了好运气,那为什么作者要花一章的篇幅去写她平凡的童年时光呢?或许,正是因为童年时的不起眼,让凯瑟琳没有自高自大的习气,从而显得平和近人,温和朴实。而至于头脑,凯瑟琳绝不能说是智力上有缺陷,只是小时不爱学习,这也使她初涉世事显得十分简单,不世故,不过也使其对于哥特小说没有客观的认识,沉迷其中。总的来说第一章是对人物性格的探源,有时对下文情节的推动。
凯瑟琳是个简单的人,她的正直也和这份简单有很大关系,比如她对于弗莱德里克的愤慨,被亨利这样评价:“你被固有的正直原则扭曲了思维,因此你几容纳不了有家庭偏袒的冷静的争辩,也容纳不了报复的欲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是非观,越简单的人,他的是非观越趋于正统越单一,所以面对多元的世界生存法则,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更多的是对于不公的愤慨还有隐于其中的惊奇感。
那么在奥斯汀的笔下主角一般有什么特点呐?爱玛、伊丽莎白·班内特、埃莉诺都是聪明,独立,有思想的女性,这一点倒是和凯瑟琳不大符合。正直、敏感、善良、漂亮、可爱、不做作、不炫耀、不流于世俗倒是她们的共同特点。除此之外她们大多是有一定财产但并不十分富裕的中产阶级乡绅家庭。当然除了女主角奥斯汀笔下还经常有一个她欣赏的女二号,比如《傲慢与偏见》中伊利莎白的姐姐简·班内特,《爱玛》中的简·费尔法克斯,《诺桑觉寺》中的艾丽诺·蒂尔尼,她们大多也是十分温柔随和的,有理性,有涵养而且都有点内向,她们并不是一上来就给人热情友好的感觉,但随着交往的深入,才发现她们本质的美好。那么男主角要怎样才会入奥斯汀的法眼呐?英俊、举止儒雅、有思想、有见识、正直是必须的。同时他们都来自富裕家庭,地位身份都高于女主角,这也体现了奥斯汀的婚姻观:财产和爱情对于婚姻来说缺一不可。而这一点在诺桑觉寺这桩婚姻中也起着主导地位。蒂尔尼上将对凯瑟琳的态度始终取决于对他们家财产的估计。而蒂尔尼兄妹对于哥哥弗莱德里克不会娶伊莎贝拉,也主要是从她没有陪嫁这个角度推断的。
2.亨利是怎么爱上凯瑟琳的?
作者对上述问题的解释很有意思。在第十四章中提到:“尽管大多数轻薄的男人认为,女人之蠢反倒很能衬托出她们容貌的美,但是,他们也有一部分本身就极为明智、博学,因此不希望女人无知之外还有别的品质。然而凯瑟琳对自己的这一优势并不了解,不了解一个容貌姣好、温柔多情同时又很无知的姑娘,是绝不可能吸引不了一个聪明的小伙子的。”无知也成了凯瑟琳对亨利的吸引力,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对人性的无奈讽刺。在第三十章中作者又做出了更具体的阐述:“他的爱是出自于感激,换句话说,因为相信她喜欢自己,他才认真地对她加以考虑。”这种心态确实不同于其他奥斯汀笔下的爱情故事,也并非那种典型的爱情套路,不过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发生概率是很大的,尤其是对于女性来说出于感激而爱上一位男性是极有可能的。而这种心态也像极《亲爱的陌生人》中巴尼对华兰茜的感情。
3.奥斯汀与女权主义者
这本书涉及了很多对于男性与女性角色的讨论。而大多观点都是出自亨利·蒂尔尼之口。比如谈到文学:“记日记是一个富有乐趣的习惯,女人一般都有流畅的写作风格,而这流畅的写作风格的形成,大都又归功于记日记这个好习惯。大家都承认,会写一封封读之令人愉快的书信,那是女人特有的才能。”对于婚姻与跳舞的关系:“你得承认,在这两种情况下,男人有挑选的便利,女人只有拒绝的权利;这两种情况都是为了彼此的利益而立的男女之约。”对于天资:“也许论天资,女人是既不健全,也不尖锐,既不强劲,也不敏锐。她们还可能缺乏观察力、洞察力、判断力、热情、天才和智慧。”“谁都没有我对女子理解力的评价高。我认为,女子天生有那么高的才智,实在是连一半也用不上。”亨利大概是个彻彻底底的男权主义者,作者把这些话放在有见识的正面人物口中,应该并不是对这些言论的贬低,而是作者对于当时社会普遍观点的一个陈述。在奥斯汀的时代,男尊女卑仍是主流,女人永远是通过婚嫁来体现自己的价值。在《诺桑觉寺》中女性的确体现了一种附属地位。亨利充当了凯瑟琳人生导师的角色,从思想与见识上处于优势。而同样的,《爱玛》中的奈特利和《理智与情感》中的布兰顿上校年龄几乎是爱玛和玛丽安娜的两倍大,包容她们的幼稚,处于一种保护人的地位。似乎只有《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的感情体现了一种真正的平等,而这种感情的基础则是伊丽莎白的智慧与独立以及达西先生对女性的尊重与女性聪明头脑的欣赏。
4.什么样的书是有价值的?
很明显本书的一个主旨是对哥特小说的讽刺,写明了沉迷其中的恶果。不过我觉得全书最有趣的地方也是凯瑟琳初入诺桑觉寺时发生的种种窘事。对于历史作品,一开始凯瑟琳认为,读历史是一种折磨,或者“教导”和“折磨”是同义词。而亨利却反驳说:“男孩女孩应该受些折磨,凡是熟悉文明制度下人之本性的人谁都不会否认这点。”作者也为长篇小说鸣不平:“似乎几乎普遍有一个愿望,要诋毁小说家的能力,低估小说家的劳动,而且轻视其创作成果,而这些作品仅仅是精神、才智和趣味罢了。……只不过是一部表现了思想的巨大力量的作品,一部用最贴切的语言,向世人传达对人性的最彻底的认识,并对人性的种种表现做最恰当的刻画,传达洋溢着最生动的才智与幽默的作品。”作者认为,读小说的意义在于对于人性的认识,作家们通过对人性的抽象将它们赋予小说中的各色人物,让读者在其中去找现实生活的对应,同时教人避免小说中令人讨厌的人物行为。其实奥斯汀的书十分适合15岁到25岁的年轻女性读,很多作品都是直接刻画了女主人公自己的成长:《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学会了不应对人存有偏见妄下评价,《爱玛》中爱玛学会不要自高自大的控制别人的感情生活,《理智与情感》中玛丽安娜学会了不应任情感冲昏头脑爱上花花公子,《诺桑觉寺》中凯瑟琳学会认清别人的虚伪面貌,不应沉迷哥特小说……读者自可以从中取经,了解婚姻、爱情与做人的道理。
5.奥斯汀式的讽刺
其实在此我看字数码的挺多的了,就懒得再写什么了,因为全篇都是讽刺,再说就写不完了。而除了亨利、艾丽诺、艾伦先生和凯瑟琳的父母以外,几乎其他角色都是被讽刺的对象。其中很幽默的一句话是:“世上有为数不少的女人,你认识了她们不会产生别的感情,只会感到吃惊,这世上竟会有男人去喜欢她们,喜欢了还要来娶她们。”有时我真怕,像奥斯汀一样对人性看的比较透,或者读多了奥斯汀的东西会不会对人太刻薄啊。。。
我读《傲慢与偏见》是11岁,大概是第一次读完未删减版的世界名著,读完之后的幸福感至今记忆犹新,当时对其心理描写的细腻赞叹不已,直到读完《红与黑》之前,它一直是我最喜欢的小说。如果说《傲慢与偏见》我完全是当作一部爱情小说来看,那么16岁读的《爱玛》则彻底是一幕幽默剧,它非常有趣,情节紧凑,让人喜欢,但其实它并没给我留下太多思考。《理智与情感》是刚高考完在旅途上读完的,当时读时已不觉有什么趣味,像个普通的电视剧,读完还觉得作者对过于理智和过于冲动都讽刺呐。当时觉得自己不应该再读奥斯汀的小说了,因为内容相仿。不过今年暑假在图书馆看到了《诺桑觉寺》还是不由自主地借了,奥斯汀对我总是充满着魅力,这次读完更不觉有什么乐趣,不过却有了更多思考,像读夹叙夹议的文章,或许并不是小说本身比其他作品都深刻很多而是自己有了一些人生阅历和阅读体验,感知力更强了。或许在今后,我还会把《劝导》和《曼斯菲尔德庄园》读完,或许那时已不抱任何功利目的,只为了一种“奥斯汀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