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
我对冯唐是颇有偏见的。先是内容下作--《不二》开篇不久就是性器官的特写,莫名之下毫无美感。再是身上背着绯闻,对象还是那个柴静--那个不够记者的美女记者,那个把他夸的神乎其神、文名却是《杂种冯唐》这种颇有歧义的柴静。
爱屋及乌是有道理的。我很喜欢李银河女士,但是之前对她丈夫是戴着有“色”眼镜看的。有天在她随笔里看见《绿毛水怪》的片段,我一下就被迷住了。里面妖妖对男主说“陈辉,你是个诗人呢!”我不禁拍大腿,王小波你是个灵魂那么美的诗人呢!里面有文章提到她的好朋友冯唐,我联想一下,也许冯唐也没那么糟糕。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随便拣了这本《欢喜》,读后兀自欢喜。
我之所以铺垫这么多,一是因为我身边对此君不齿的人非常多,我想说即使有多次失败的阅读经验,也可以试试这一本。还有一个是因为想说我并不是因了他的外表、背景、绯闻才觉得这本《欢喜》不错--在我年轻的时候,我确实会因为以上因素对某些写手评价过高。
这书出自十七岁的张海鹏之手,如冯唐自己所说:技巧纯熟,结构完整,比他成熟后写的任何一本都更像小说。我没写过小说,也不会从技术层面分析,只能从阅读感受上来分享。
如果说有的书读起来就像在看马戏团表演,结束了脑子里还在放烟火(我是说安吉拉卡特啦),《欢喜》第一遍的时候就是在看相声小品演员抖机灵甩包袱,你想像成段子手写的段子也成,到了第二遍的时候就像是吃酒心巧克力,很甜很美脸上红彤彤有点轻飘。
八九年的高中校园和我的高中校园基本没什么区别,我想和现在的应该也差不到哪儿去。生活主线一样都是早晚自习上课考试,男生一样喜欢装酷吸引女生,女生一样爱美偷偷注意男生,老师一样的无趣以分数衡量学生,食堂一样的难吃没有油水。也许你的年级也有秋水这样的男生,他爱贫爱捣乱却才华横溢、聪明到老师拿他没办法,他喜欢女孩子,也享受被她们喜欢。《欢喜》不是情节、场景取向的小说,没有流氓太妹、家庭不幸、社会动荡,它描述的就是你高中生活里随机抽出来的某段时光。
但是张海鹏借着秋水那张贫嘴,让整个小说发起光来了。他旁征博引,调侃一切出现在他世界里的事物,少年人特有的无畏轻狂因了他善意的眼睛、柔软的心而不失分寸。他恣意的使用比喻、通感、排比,尽情的表达甚至是宣泄他对世界的思考,颇有些高中生最爱的名人名言、心灵鸡汤的味道。这些高频率的机灵包袱,颇有炫耀卖弄的意思--没有海量的阅读、长期的思考断断是做不到的,但却不惹我讨厌,还是因为它们不是突兀的立在哪儿而是恰当地合了文章的走势。
如果《欢喜》只有这些,看多了段子的话也就麻木了。我觉得它真正动人的地方在于表现了少年之爱的青涩纯美。我觉得好玩的是,秋水是个爱读黄书的“臭流氓”,他说他喜欢女孩子而不是特定的某个谁,在书里抓住机会就要科普,但这一点给他的爱情是做了加分的。嚣张跋扈的他因为连累孟寻罚站一直不好意思抬头,结果第一次发现鞋上有七对鞋眼儿。他在发觉爱情之初说“一卷诗抄、一个面包,你在我身旁”“我是天空,有无数的眼睛看着你。我是土地,随时随处奉着你的脚,你的鞋底。我的世界到处可以是你。”在孟寻误会他移情别恋时,他焦急的在路上等她,那段使用反问排比句式的宣告自己爱情不可取代的内心独白非常有力量,之后他抱住了她,亲了她脸上的泪水,至此少年的感情正式升华为爱情。我很喜欢那首题为《私印》的小诗,不仅是因为美,而且因着靠着这首诗才能补全小说最后的情节和涵义。“我把月亮戳到天上/天就是我的/我把脚踩入地下/地就是我的/我亲吻你/你就是我的”冯唐,你也是个诗人啊!最后,孟寻打了他一嘴巴,跑开了。妙哉。距离、揣度、拉锯,增加了爱恋的不确定性和甜美度,正如秋水所描述的有了这些才是“对他来说,完完整整一个有阳光有鸟叫的春天”。
这篇小说的手稿,是被作家冯唐偶然在书堆里发现的。庆幸的是,他几次试图改都作罢了。我深觉成年人是写不出这样的东西来的,改动之后青春水灵质朴的质感肯定要打折扣。
我对冯唐有很大改观,他笔下的女孩子们太多可爱,他的写法太多温柔--我颇赞成和菜头的讲法:闷骚文青范儿。
爱屋及乌是有道理的。我很喜欢李银河女士,但是之前对她丈夫是戴着有“色”眼镜看的。有天在她随笔里看见《绿毛水怪》的片段,我一下就被迷住了。里面妖妖对男主说“陈辉,你是个诗人呢!”我不禁拍大腿,王小波你是个灵魂那么美的诗人呢!里面有文章提到她的好朋友冯唐,我联想一下,也许冯唐也没那么糟糕。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随便拣了这本《欢喜》,读后兀自欢喜。
我之所以铺垫这么多,一是因为我身边对此君不齿的人非常多,我想说即使有多次失败的阅读经验,也可以试试这一本。还有一个是因为想说我并不是因了他的外表、背景、绯闻才觉得这本《欢喜》不错--在我年轻的时候,我确实会因为以上因素对某些写手评价过高。
这书出自十七岁的张海鹏之手,如冯唐自己所说:技巧纯熟,结构完整,比他成熟后写的任何一本都更像小说。我没写过小说,也不会从技术层面分析,只能从阅读感受上来分享。
如果说有的书读起来就像在看马戏团表演,结束了脑子里还在放烟火(我是说安吉拉卡特啦),《欢喜》第一遍的时候就是在看相声小品演员抖机灵甩包袱,你想像成段子手写的段子也成,到了第二遍的时候就像是吃酒心巧克力,很甜很美脸上红彤彤有点轻飘。
八九年的高中校园和我的高中校园基本没什么区别,我想和现在的应该也差不到哪儿去。生活主线一样都是早晚自习上课考试,男生一样喜欢装酷吸引女生,女生一样爱美偷偷注意男生,老师一样的无趣以分数衡量学生,食堂一样的难吃没有油水。也许你的年级也有秋水这样的男生,他爱贫爱捣乱却才华横溢、聪明到老师拿他没办法,他喜欢女孩子,也享受被她们喜欢。《欢喜》不是情节、场景取向的小说,没有流氓太妹、家庭不幸、社会动荡,它描述的就是你高中生活里随机抽出来的某段时光。
但是张海鹏借着秋水那张贫嘴,让整个小说发起光来了。他旁征博引,调侃一切出现在他世界里的事物,少年人特有的无畏轻狂因了他善意的眼睛、柔软的心而不失分寸。他恣意的使用比喻、通感、排比,尽情的表达甚至是宣泄他对世界的思考,颇有些高中生最爱的名人名言、心灵鸡汤的味道。这些高频率的机灵包袱,颇有炫耀卖弄的意思--没有海量的阅读、长期的思考断断是做不到的,但却不惹我讨厌,还是因为它们不是突兀的立在哪儿而是恰当地合了文章的走势。
如果《欢喜》只有这些,看多了段子的话也就麻木了。我觉得它真正动人的地方在于表现了少年之爱的青涩纯美。我觉得好玩的是,秋水是个爱读黄书的“臭流氓”,他说他喜欢女孩子而不是特定的某个谁,在书里抓住机会就要科普,但这一点给他的爱情是做了加分的。嚣张跋扈的他因为连累孟寻罚站一直不好意思抬头,结果第一次发现鞋上有七对鞋眼儿。他在发觉爱情之初说“一卷诗抄、一个面包,你在我身旁”“我是天空,有无数的眼睛看着你。我是土地,随时随处奉着你的脚,你的鞋底。我的世界到处可以是你。”在孟寻误会他移情别恋时,他焦急的在路上等她,那段使用反问排比句式的宣告自己爱情不可取代的内心独白非常有力量,之后他抱住了她,亲了她脸上的泪水,至此少年的感情正式升华为爱情。我很喜欢那首题为《私印》的小诗,不仅是因为美,而且因着靠着这首诗才能补全小说最后的情节和涵义。“我把月亮戳到天上/天就是我的/我把脚踩入地下/地就是我的/我亲吻你/你就是我的”冯唐,你也是个诗人啊!最后,孟寻打了他一嘴巴,跑开了。妙哉。距离、揣度、拉锯,增加了爱恋的不确定性和甜美度,正如秋水所描述的有了这些才是“对他来说,完完整整一个有阳光有鸟叫的春天”。
这篇小说的手稿,是被作家冯唐偶然在书堆里发现的。庆幸的是,他几次试图改都作罢了。我深觉成年人是写不出这样的东西来的,改动之后青春水灵质朴的质感肯定要打折扣。
我对冯唐有很大改观,他笔下的女孩子们太多可爱,他的写法太多温柔--我颇赞成和菜头的讲法:闷骚文青范儿。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