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本身
亲爱的蔻蔻,
人与人的相识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就如你在书里描写的那些遇见。
忘了哪一年,我疯狂迷上美国作家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小说。这个情结应该源于大学时候一个美国的外教某个周五放给我们看的《初恋的回忆》,我认为英文名字更美, A Walk to Remember.那部电影我看了八遍,每次都在女主人翁说我不怕死,我怕不能和你在一起时忍不住眼泪潸然,于是在某一个周末学校的书展会上买了作者的所有书。微博会有只言片语,于是神奇地收到陈禺舟先生的私信说能否写一份《避风港》的书评,当时我受宠若惊,一个刚出大学没有多久,在自由阅读的世界里初游甚欢。结局是我收到了盛大文学的斯帕克斯先生的《避风港》,我回复了一篇非常感性的书评,而且也从此认识了陈禺舟先生,虽然只是虚拟世界的一种相识。2012年,我在他的微博里被《如果你在就好了》这本书名所吸引,买来一读,读罢,我又一连买了几本给同学。而那一年,是我回归母校中国人民大学读英美文学博士的第一年,整个世界都是玫瑰色的,包括让我眼前和世界一亮的你和你的书。从不曾如此近距离认识一个如此真挚,有血有肉,不矫情又活泼聪慧的作家,而且还是很美丽的女作家。对于我来说,在一个频繁鸡皮疙瘩的阅读时代,这种遇见,实属珍贵,。这个交代实在是太过繁琐,尤其是放在《直到我们相遇》读后感的前面,请见谅。
而与这本书的遇见,又被不可控的因素足足推迟了近一年的时间。一年的英国留学生活特别快乐,但同时汉语表达能力也大大下降,但我研究的诗人华兹华斯先生教会了我情感是最重要的东西,所以我相信,读书时的感受不会在意我用什么风格的语言将之表达出来,一切应该是自然的。
我必须承认书名是我的一个梦,感觉你总是那么善于捕捉内心那细微、持久又不渝的念想,无论是《辞职,去旅行》,《如果你在就好了》还是刚刚读完的这本《直到我们相遇》。
“从此不和自己打架”是多么可爱又真实的剖析呵,纠结的是我们,而一直都懂的是你,所以看到那句“是的,美好的东西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它本身就是美好的。”我的眼睛有点点湿润。“为难自己的,原来一直是自己呀。”走了那么多国家,见了那么多人,码了那么多字,你遇见一个又一个你,不再疑惑,满是坦然,而我们的纠结在这篇真挚的自百里也得以终结,或者终将得以终结。
读你的书,发出的笑声也是暖的,真是这样呢。如果每一章的感受我都写在这里,我怕长微博也会抗议了,所以只说不得不说的吧。
你在回复我的留言中说道这是一部奇慢的书,是喔,当我读到第十二页你对东方小嬉皮士裤子颜色的描写时我就感觉到了。难怪那个第十九章琅勃拉邦那里的店主一眼便能感觉你是个作家,你那让人赞叹的观察力,绝不是一时的事情,需要时间,也需要心。天赋也好,习惯也罢,用久了总会留痕迹的。那么慢步调的国家里徜徉着一个以“无所事事”为目的的作家及各种或者让人捧腹或者让人深思的遇见,应该不会有比这更和谐美丽的画面了。看小船靠岸,看天色渐变,不消说,这心也是极静的。阅读第十六章时,你在河边的所见让我想起了不久前在英国布里斯托avon河畔慢慢走,看夕阳余辉散落在宽阔的水面上的那种静美。那忽然而至的雨并没有让我急着奔波去寻找避雨处,也不须打伞,就那样走着,直到阳光再次出来,彩虹在不期中横跨河面上空,我被美到哑然落泪。你不是也在书中写了么,雨来时的不慌不忙。
如果文字一直这样慢慢流淌,读者或许会处于像你千辛万苦征服吊床之后在那里躺着阅读接近睡着的节奏与状态的,让我又安静又快乐地读完的是你时不时的状况及幽默诙谐的语言。第五章中趁Keo转身抓两条牛腩放在嘴里的你,不得不说,这让我想起了,《如果你在就好了》你在风中想着烤乳猪流口水的画面,可爱惨了;那个骑着小绵羊探险的你,那个勇斗飞虫的你,那个一万基普之后迅速赶回去的事情像是一个极佳的掉尾句,那个想着在瀑布下裸身阅读的你,那个忘却所有一心想得木碗的你,那个在织物博物馆什么都问价格的你,还有那个用尽浑身解数来对付苹果卡槽的你,等等。
就如河边唤起的回忆一样,你智取卡槽的故事也让我想起在英国时我是如何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把英国的小卡成功放进国内手机的大卡槽中的故事,你剪,拼接,我也是剪,拼接,当lycamobile画面出现的时候,我顺畅呼了一口气,yeah, I made it.看到那里,我必须得说,那种共鸣让我幸福惨了,这世界上不止我一个女孩一不小心做着technician的工作啊,呵呵。
自从读了《如果你在就好了》,每当我在飞机上,火车上,公交车上把脸或鼻尖贴在车玻璃上的时候我永远无法不想起你和那本书。 虽然这些都是极小的事情,但都是阅读中的极大乐趣,原来当生活中的小细节变成了铅字那么有力量。这种阅读,共鸣,回忆的节奏几乎穿插在《直到我们相遇》的每一章,那种妙不可言的共鸣让我很难不喜欢这个如此真实的作家你。第五章中提到的米凉粉总让我想起某年夏天和好朋友在凤凰古城的近一周内每天都去那家带着毛爷爷画像的简陋到不能再简陋游客绝对不会去的小店去吃粉,那种美味足可以让我们原谅那个夏天的炎热。你遇到如此生活化的小和尚来去让我再在人大校园里看到穿着僧服玩着iphone 穿着New Balance的酷鞋的和尚时不觉得惊讶(他们应该是佛学院的学生,我想),你的勇斗飞虫让我想起凤凰某家青旅那个与飞虫战斗了一夜的经历,我记得,老板说这就是住在沱江边需要付出的代价,潮湿是很多小虫存在的理由。这本书是你的回忆,我知道虽然那一个一个的方块字是在电脑前辛苦敲出来的,甚至敲到手指受伤的程度,但我宁愿想象着那是你坐在你常提到的合欢树下,某个有风有阳光不太灼热的夏日午后,看着树影光影交织,一点点将这些感受慢慢诉说。你讲得悠然,我听得也自在。那是一个不需要时间的空间。好吧,我的想象力到此为止。记得初读《如果你在就好了》那本书时,对文中你所提到每隔五分钟爱上一个东方女孩的那些可爱的西方人深感诧异,直到我在英一年,也遇见了这样可爱的人,才知道这种情结是真真存在的。当大卫再次出现在新书中的时候,我的激动不亚于看到期盼已久的故事的续集时的兴奋。那个老嬉皮士,不关心山水,不关心人类,只关心他的村庄的人,他以婚姻和遗产来守护那个女孩,所以当你写到他说“他们不知道爱情到底可以跨越多少东西。”时,我又一次眼睛湿润呢。我对嬉皮士的了解多半是从书上读到的,包括你的书上,但是去年一年中认识的两个嬉皮士母子,母亲年轻时做的最经典的事情是去澳大利亚旅游,回程时发现机票的钱都没有了,她一直呆在那个国家,直到警察发现遣送她回国,当然机票是澳大利亚警察出的,她的儿子,90后,今年23岁,他叫luke, 他吸毒,读佛经,培植蘑菇,对各种科学感兴趣,一头乱蓬蓬的头发,一身俄国海军的军大衣,一个非常嬉皮的外在加一颗非常柔软的心,虽然他居无定所,但是稍有落脚便会去帮助任何一个他能帮到的人,他母亲也是,虽然已近五旬,虽然仍然如大卫一样酒瓶不离手,但她对邻居从来都是随时伸出援助之手,无论谁需要她的帮助。你说你迷恋嬉皮士,他们从身体到灵魂的自由,我也是渐渐发现这一类人的存在与可爱,他们不需要一个什么时代背景,这样的人,哪个时代都会有,只要人类对自由的追求不变。
你书中的孩子们真可爱,简单的生活与物质并没有让他们的童年缺少一点点童真和圣洁。但凡任何你与他们接触的地方,都让我很感动,那是你对他们爱的谨慎与体面。
蔻蔻,你不知道我多喜欢你在自己作品中的位置,永远不会告诉读者应该这样那样,你在那里,一点也没有高高在上,带着一颗作家的血肉之心,真情流露,浑然忘我。认为早晨的花香与傍晚的肉香一样美妙,活得脚踏实地却又不俗。这所有的所有皆因一个真字。作者的真,作者笔下世界的真,这总让我想到十九世纪的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说出的那句beauty is truth, truth beauty.
矫情是你在书封上极力摈除的调调,但是有没有人告诉你你抒情起来,要命,邀泪啊。你在第二十一章中写到: 我捡起一些岩石上的翅荚,往崖壁外扔下去,至少这样它们可能会落在河岸上,会容易扎根一点。一旦真的活下来了,总有某部分树干记得我的指纹!
你说,旅游途中无论如何都会错过一些风景,那么作为一个读者,我无论如何都是会错过一些书中精彩之处的感触,但是我感受到了作者与作品的人情味儿,大一点来说,人文主义精神,我也想,当我最终完成了要命的博士论文之后,会带上伞去你的文字慢慢织就的那个国家,只为的是怕星斗太多,流星砸了脑袋。
祝好
竹小地
人与人的相识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就如你在书里描写的那些遇见。
忘了哪一年,我疯狂迷上美国作家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小说。这个情结应该源于大学时候一个美国的外教某个周五放给我们看的《初恋的回忆》,我认为英文名字更美, A Walk to Remember.那部电影我看了八遍,每次都在女主人翁说我不怕死,我怕不能和你在一起时忍不住眼泪潸然,于是在某一个周末学校的书展会上买了作者的所有书。微博会有只言片语,于是神奇地收到陈禺舟先生的私信说能否写一份《避风港》的书评,当时我受宠若惊,一个刚出大学没有多久,在自由阅读的世界里初游甚欢。结局是我收到了盛大文学的斯帕克斯先生的《避风港》,我回复了一篇非常感性的书评,而且也从此认识了陈禺舟先生,虽然只是虚拟世界的一种相识。2012年,我在他的微博里被《如果你在就好了》这本书名所吸引,买来一读,读罢,我又一连买了几本给同学。而那一年,是我回归母校中国人民大学读英美文学博士的第一年,整个世界都是玫瑰色的,包括让我眼前和世界一亮的你和你的书。从不曾如此近距离认识一个如此真挚,有血有肉,不矫情又活泼聪慧的作家,而且还是很美丽的女作家。对于我来说,在一个频繁鸡皮疙瘩的阅读时代,这种遇见,实属珍贵,。这个交代实在是太过繁琐,尤其是放在《直到我们相遇》读后感的前面,请见谅。
而与这本书的遇见,又被不可控的因素足足推迟了近一年的时间。一年的英国留学生活特别快乐,但同时汉语表达能力也大大下降,但我研究的诗人华兹华斯先生教会了我情感是最重要的东西,所以我相信,读书时的感受不会在意我用什么风格的语言将之表达出来,一切应该是自然的。
我必须承认书名是我的一个梦,感觉你总是那么善于捕捉内心那细微、持久又不渝的念想,无论是《辞职,去旅行》,《如果你在就好了》还是刚刚读完的这本《直到我们相遇》。
“从此不和自己打架”是多么可爱又真实的剖析呵,纠结的是我们,而一直都懂的是你,所以看到那句“是的,美好的东西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它本身就是美好的。”我的眼睛有点点湿润。“为难自己的,原来一直是自己呀。”走了那么多国家,见了那么多人,码了那么多字,你遇见一个又一个你,不再疑惑,满是坦然,而我们的纠结在这篇真挚的自百里也得以终结,或者终将得以终结。
读你的书,发出的笑声也是暖的,真是这样呢。如果每一章的感受我都写在这里,我怕长微博也会抗议了,所以只说不得不说的吧。
你在回复我的留言中说道这是一部奇慢的书,是喔,当我读到第十二页你对东方小嬉皮士裤子颜色的描写时我就感觉到了。难怪那个第十九章琅勃拉邦那里的店主一眼便能感觉你是个作家,你那让人赞叹的观察力,绝不是一时的事情,需要时间,也需要心。天赋也好,习惯也罢,用久了总会留痕迹的。那么慢步调的国家里徜徉着一个以“无所事事”为目的的作家及各种或者让人捧腹或者让人深思的遇见,应该不会有比这更和谐美丽的画面了。看小船靠岸,看天色渐变,不消说,这心也是极静的。阅读第十六章时,你在河边的所见让我想起了不久前在英国布里斯托avon河畔慢慢走,看夕阳余辉散落在宽阔的水面上的那种静美。那忽然而至的雨并没有让我急着奔波去寻找避雨处,也不须打伞,就那样走着,直到阳光再次出来,彩虹在不期中横跨河面上空,我被美到哑然落泪。你不是也在书中写了么,雨来时的不慌不忙。
如果文字一直这样慢慢流淌,读者或许会处于像你千辛万苦征服吊床之后在那里躺着阅读接近睡着的节奏与状态的,让我又安静又快乐地读完的是你时不时的状况及幽默诙谐的语言。第五章中趁Keo转身抓两条牛腩放在嘴里的你,不得不说,这让我想起了,《如果你在就好了》你在风中想着烤乳猪流口水的画面,可爱惨了;那个骑着小绵羊探险的你,那个勇斗飞虫的你,那个一万基普之后迅速赶回去的事情像是一个极佳的掉尾句,那个想着在瀑布下裸身阅读的你,那个忘却所有一心想得木碗的你,那个在织物博物馆什么都问价格的你,还有那个用尽浑身解数来对付苹果卡槽的你,等等。
就如河边唤起的回忆一样,你智取卡槽的故事也让我想起在英国时我是如何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把英国的小卡成功放进国内手机的大卡槽中的故事,你剪,拼接,我也是剪,拼接,当lycamobile画面出现的时候,我顺畅呼了一口气,yeah, I made it.看到那里,我必须得说,那种共鸣让我幸福惨了,这世界上不止我一个女孩一不小心做着technician的工作啊,呵呵。
自从读了《如果你在就好了》,每当我在飞机上,火车上,公交车上把脸或鼻尖贴在车玻璃上的时候我永远无法不想起你和那本书。 虽然这些都是极小的事情,但都是阅读中的极大乐趣,原来当生活中的小细节变成了铅字那么有力量。这种阅读,共鸣,回忆的节奏几乎穿插在《直到我们相遇》的每一章,那种妙不可言的共鸣让我很难不喜欢这个如此真实的作家你。第五章中提到的米凉粉总让我想起某年夏天和好朋友在凤凰古城的近一周内每天都去那家带着毛爷爷画像的简陋到不能再简陋游客绝对不会去的小店去吃粉,那种美味足可以让我们原谅那个夏天的炎热。你遇到如此生活化的小和尚来去让我再在人大校园里看到穿着僧服玩着iphone 穿着New Balance的酷鞋的和尚时不觉得惊讶(他们应该是佛学院的学生,我想),你的勇斗飞虫让我想起凤凰某家青旅那个与飞虫战斗了一夜的经历,我记得,老板说这就是住在沱江边需要付出的代价,潮湿是很多小虫存在的理由。这本书是你的回忆,我知道虽然那一个一个的方块字是在电脑前辛苦敲出来的,甚至敲到手指受伤的程度,但我宁愿想象着那是你坐在你常提到的合欢树下,某个有风有阳光不太灼热的夏日午后,看着树影光影交织,一点点将这些感受慢慢诉说。你讲得悠然,我听得也自在。那是一个不需要时间的空间。好吧,我的想象力到此为止。记得初读《如果你在就好了》那本书时,对文中你所提到每隔五分钟爱上一个东方女孩的那些可爱的西方人深感诧异,直到我在英一年,也遇见了这样可爱的人,才知道这种情结是真真存在的。当大卫再次出现在新书中的时候,我的激动不亚于看到期盼已久的故事的续集时的兴奋。那个老嬉皮士,不关心山水,不关心人类,只关心他的村庄的人,他以婚姻和遗产来守护那个女孩,所以当你写到他说“他们不知道爱情到底可以跨越多少东西。”时,我又一次眼睛湿润呢。我对嬉皮士的了解多半是从书上读到的,包括你的书上,但是去年一年中认识的两个嬉皮士母子,母亲年轻时做的最经典的事情是去澳大利亚旅游,回程时发现机票的钱都没有了,她一直呆在那个国家,直到警察发现遣送她回国,当然机票是澳大利亚警察出的,她的儿子,90后,今年23岁,他叫luke, 他吸毒,读佛经,培植蘑菇,对各种科学感兴趣,一头乱蓬蓬的头发,一身俄国海军的军大衣,一个非常嬉皮的外在加一颗非常柔软的心,虽然他居无定所,但是稍有落脚便会去帮助任何一个他能帮到的人,他母亲也是,虽然已近五旬,虽然仍然如大卫一样酒瓶不离手,但她对邻居从来都是随时伸出援助之手,无论谁需要她的帮助。你说你迷恋嬉皮士,他们从身体到灵魂的自由,我也是渐渐发现这一类人的存在与可爱,他们不需要一个什么时代背景,这样的人,哪个时代都会有,只要人类对自由的追求不变。
你书中的孩子们真可爱,简单的生活与物质并没有让他们的童年缺少一点点童真和圣洁。但凡任何你与他们接触的地方,都让我很感动,那是你对他们爱的谨慎与体面。
蔻蔻,你不知道我多喜欢你在自己作品中的位置,永远不会告诉读者应该这样那样,你在那里,一点也没有高高在上,带着一颗作家的血肉之心,真情流露,浑然忘我。认为早晨的花香与傍晚的肉香一样美妙,活得脚踏实地却又不俗。这所有的所有皆因一个真字。作者的真,作者笔下世界的真,这总让我想到十九世纪的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说出的那句beauty is truth, truth beauty.
矫情是你在书封上极力摈除的调调,但是有没有人告诉你你抒情起来,要命,邀泪啊。你在第二十一章中写到: 我捡起一些岩石上的翅荚,往崖壁外扔下去,至少这样它们可能会落在河岸上,会容易扎根一点。一旦真的活下来了,总有某部分树干记得我的指纹!
你说,旅游途中无论如何都会错过一些风景,那么作为一个读者,我无论如何都是会错过一些书中精彩之处的感触,但是我感受到了作者与作品的人情味儿,大一点来说,人文主义精神,我也想,当我最终完成了要命的博士论文之后,会带上伞去你的文字慢慢织就的那个国家,只为的是怕星斗太多,流星砸了脑袋。
祝好
竹小地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