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死而生,虽败犹荣
读外国译著,往往会有隔着一层半透明玻璃的感觉。“文如其人”,那么,译文也是“如其人”的,不同的译本给人的印象天差地别。所以我经常试图透过这层玻璃,去窥视和揣测译文背后原作者的意图和风格,妄想着能从此岸抵达彼岸,能从尘泥抵达云端。
故事的大体架构已不需我赘言:无辜的所罗门被罪恶的奴隶贩子绑架,从自由人沦落成为奴隶,在鞭笞和折磨中度过了漫长的十二年。幸运的是最后云开见月明,彻底脱离牢笼,和家人团聚。
经历可以使得一个作家更好地执笔。这部自传性的小说向我们展开了美国奴隶制度的一幅深沉画卷,围绕着这个主题的,是别具一番特色的地域描写。虽然阅读的时候,我的心情跟随着主人公的命运起伏跌宕,不时为他惨痛的遭际扼腕叹息、伤痛,但同时,我也得以窥探到了十九世纪美国种植园的景况:大片的沼泽,栖伏其中的是数不清的鳄鱼、毒蛇和蚊虫,茂密的甘蔗林,收获季节的棉花地,玉米田……作者详尽描述了身为奴隶时的他的日常生活:三餐无非是烤烤玉米饼,煮煮培根,早晨听到号角就必须立即起床,下地干活,否则迎来的将是奴隶主的一顿鞭打和叱骂,一年中最幸福的时候是圣诞节,因为那个节日里奴隶们可以饱餐一顿,跳舞欢歌,在有限的范围内自由走动,访亲串友。除了圣诞节,其他的日子对于他们来说是灰色的、永无止境的,“自由”永远是一个梦,一个未曾体尝却为之憧憬不已的梦。
作者在陈述历史事实时冷静客观,并不因自己曾被奴役而有所偏袒和主观。他说道,既有像提比兹和艾普斯这样残酷无情的灵魂,也有像威廉·福特这种不可多得的温柔慈爱的善士。这样就增加了小说的纪实性,运用新历史主义的观点看来,这样的作品价值更高一筹。
追求自由的精神贯穿了整部小说,令人读来荡气回肠,潸然泪下。正如作者所说,我们在处于安逸的时候完全想不到自由这个东西,我们怀疑上帝,甚至讥嘲造物主,为自己的偏安一隅洋洋得意,而一旦我们处于生死的边界,万物都弃我们而去,这个时候,在我们心底,就会点亮一种神性的光辉,我们万分虔诚地向上帝祷告、祈求告怜,只有这一刻人才会真正懂得上帝的慈悲。
曾有那么几次,所罗门和死神擦肩而过,被鞭打,被突袭,被套上绞索,我甚至在心里默默地说,忍受死神即刻的拜访吧!与其受苦,不如永远安息在泥土温柔的怀抱里。然而我低估了生命,生命也为其不挠的反应而有所震惊——我们永远无法得知,我们是多么热爱这具给我们带来无尽悲痛的躯体。
“我不幸的生命中曾有那么几个时刻,觉得死亡可以结束这尘世的悲伤,坟墓可以给这具疲惫透支的躯体以安息,想想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可这些念头在危难时刻却突然不见了,即便全力以赴,也没有人可以在死神面前毫不畏惧”。这段话似乎在我内心点燃了一种感情,而这种感情在颓丧度日的虚无中早已被掩盖起来,如今它现出面目,是如此的鲜活和迫切。
又想到了杰克伦敦的小说,和狼搏斗、把狼制服,体现了作为人的尊严。而在《为奴十二年》中,整个故事体现的是一个底层人想要活得好、活在阳光下的不懈渴求和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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