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羊头卖狗肉
这书一半本给我感觉不是写金瓶梅,是借着金瓶梅抒发作者自己对“四五百年前即已发端的社会历史文化大转折”的见解。但格非既不是社科学者,又非精通明史科班出身的史学家,题目拉得大,架子搭得高,又有什么用呢?写金瓶梅里的经济文化社会法律当然是好题目,但不该是这种泛泛一谈的写法。有人评“大学听课”,其实还是本科的公共课。陈词滥调也很多,比如拿潘金莲和柳如是的身世比了一通,最后说“可见潘之身世并非全出于小说家的虚构,而是当时的普遍风气,也算是于实有据吧”。看得人简直无语。
整体来说后面比前面写得好一点。卷一一整个没话找话,反复出现的这是新的、那也是新的,到底是怎么个新法,全部一笔带过。问题很重大(谈了两节白银问题),和原作关联很薄弱,看得人拙计(类似写法顺眼的,请参见江弱水那篇从王熙凤到波托西)。卷二讲真妄观与善恶观这一节不错(尤其是跟那些打着“三观正”猛掐名著里的人物的言论对比着看)。卷三的文本分析也有可看之处,但总的来说还是太罗嗦,一百四十字能结的案子,非拉到一千四。感觉格非这书写得还是太“迂”,太“大惊小怪”。
2.5-3,再不能高了。
整体来说后面比前面写得好一点。卷一一整个没话找话,反复出现的这是新的、那也是新的,到底是怎么个新法,全部一笔带过。问题很重大(谈了两节白银问题),和原作关联很薄弱,看得人拙计(类似写法顺眼的,请参见江弱水那篇从王熙凤到波托西)。卷二讲真妄观与善恶观这一节不错(尤其是跟那些打着“三观正”猛掐名著里的人物的言论对比着看)。卷三的文本分析也有可看之处,但总的来说还是太罗嗦,一百四十字能结的案子,非拉到一千四。感觉格非这书写得还是太“迂”,太“大惊小怪”。
2.5-3,再不能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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