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国一体,先忧后乐——评《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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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书整体把握 (一)对本书写作脉络的梳理认识 本书作者是北京大学从事宋史和妇女史研究的邓小南先生,她以详实的史料,精练的文字,深入发掘“祖宗之法”在宋代的政治影响和文化蕴意。全文线索思路清晰,论述鞭辟入里。 全书在最先开始“问题的提出”,从政治史的研究角度引出具体分析的问题——宋代的“祖宗之法”,通过把握政治史的过程、行为、关系的研究,从赵宋祖宗朝的政治举措及倾向、“祖宗之法”的提出及其被崇奉的过程、祖宗形象的塑造与“祖宗之法”的神圣化和宋代士大夫在祖宗之法框架下对事件是非、制度因革、人物评判的认识四个方面讨论,中心阐释“祖宗之法”与宋代基本政治格局的关系。在序引思路导向下,开始六章的论述。第一章通过考察宋以前历代统治者对“祖宗”及祖宗成规故事的尊崇现象,追溯祖宗家法形成的渊源。第二章通过分析唐末五代的社会演变,反映宋初政权草创面临的问题,从而阐述“祖宗之法”产生的时代背景。第三、四、五章论述“祖宗之法”在太祖到仁宗前期从初步形成到正式提出及神圣化的历史进程。第六章概述仁宗中期到南宋后期不同的典型时段下“祖宗之法”对政治的影响。[1] 本文主要阐述笔者对全书的基本理解——“祖宗之法”的整体认知,基本涵义,重点从其形成背景,后世影响两个方面入手,表现对本书的理解和近期中古史学习的思索。“祖宗之法”形成背景与晚唐五代时代变化息息相关,可以从唐宋变革,思想史方面理解阐发;针对“祖宗之法”在典型时段——王安石变法过程的政治影响试析,以及作为宋人的政治文化遗产,“祖宗之法”对第三帝国[2]趋向内向和非竞争的性格塑造,士大夫的精神风貌变化,甚至在当今时代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两方面对于中古史后期总体脉络的把握理解是大有裨益的。 (二)对“祖宗之法”整体认知 “祖宗之法”是指宋代列祖列宗建立与维持的基本轨范,后渐成为基本治国原则。“祖宗之法”形成于宋太祖、太宗创法立制的基础上,过渡于真宗时期,正式提出于仁宗初期,被后继皇帝和士大夫们奉为治国理事之圭臬。它包括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统治者应遵循的治事态度、贯彻制约精神的规矩设施、和不同层次的具体章程等内容,其实质是“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精髓是“防微杜渐”,着眼于“防弊之政”,主要目标是保持政治格局与统治秩序的稳定。 “恪守‘祖宗之法’不仅止是一种政治模式,同时也是一种思想文化模式,在所谓‘祖宗之法’层层复复、高度包容的内容之中,倾注着当时士大夫们建树统治规范、实现长治久安的深切热情,体现着一代代人对于时代责任所特有的认识与追求,也折射出一种整体性的社会理想。而对于‘祖宗之法’不恰当的倚重与抬高,也是酿就赵宋因循保守政风乃至关键时刻无所作为的重要原因之一。”[3] 这番对“祖宗之法”的评价切中肯綮。宋人称颂本朝百年无内患,追复三代,比隆汉唐,是他们的始终致力的治国理想。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在《宋论》中认为宋代可以“称治”,原因是“家法为之檠括”和“政教为之熏陶”,也肯定了“祖宗家法”的积极作用。在动态积累中形成的“祖宗之法”,重在维系精谨制度以防范意外之变,其影响下实行的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的政策,既有弹性的一面,又有僵滞的一面,到了北宋中期以后至南宋,应对内忧危局,外虏侵扰的乱局,表现出了其制设矫枉过正,适得其反的僵滞一面。怀着“惓惓之心”忧国忧民的士人痛斥时弊,却只能徘徊于祖宗旧典的巢窠,理宗时期,飘摇王朝失去了自救的最后机会。 二、“祖宗之法”形成背景 (一)尊祖敬宗、家国一体的思想基础 “家天下”社会中,早在先秦时就有“行先王之教”、“奉先王之制”的理念广泛存在,可以用“社稷”代指的国家,常常与宗庙、祖宗联系起来认识。以尊祖敬宗为核心的儒家礼制要求历朝重视宗庙祭祀礼仪,强化秩序伦理观念,在现实政治中庙堂之上的“祖宗”依然发挥影响,在议政时引用汉家故事,祖宗之制总是具有说服力。 魏晋南北朝社会长期战乱,从两汉“累世经学,累世公卿”或豪强地主发展起来世家大族活跃在政治舞台,为了家族长远兴盛,掌握政治话语权,这些世家大族不仅凭借政策优势和经济特权巩固物质基础,重点通过家族特色文化传承(例如琅琊王氏、清河崔氏的书法传承),兴学崇儒,制定家法(例如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等思想文化措施教育家族子女,家法的家族维系作用凸显。以后历代宗族将士族的礼法门风、伦理行为、礼仪规范订为家法,源远的族谱昭示着肩负祖宗创建不易的基业,吸收祖宗智慧与严厉规制的家法因荣耀长存。 经历经典文本的诠释传统到世俗统一伦理规范的演变的汉唐“家法”,使儒家伦理从国家意识形态向社会和个人伦理规约的转变,国家意识最终变成社会和家庭的意识。宋代“祖宗之法”的提出,就有“家法”世俗伦理化过程,和士大夫之家的“家法”被借鉴吸纳,进入“天子之家”的过程。 (二)五代纷纭,唐宋变革——垂法创制的时代背景 唐宋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诸多方面皆存在差异的现象,日本学者内藤湖南将其归纳为“唐宋变革”。其出现的原因跟五代时期社会变化有关,作为从动乱走向稳定的转折期和统一趋势不断增长的时期,五代十国社会民族色彩淡出——胡汉语境消解,文臣群体转换——兼具文字与治事能力综合型的人才崛起,文武关系调整,这些变化是宋初统治者决策创制时需考虑的因素。 960年陈桥兵变,像重演9年前后周太祖郭威兵变被部下拥立一样,只是主角变了。为了不让宋成为短暂的第六代,追求稳定成为太祖太宗两朝人的目标。太祖等人对于文士的任用,更多地着意于建构统治秩序,着意于文武制衡。王朝开国基调,统治中枢的基本政治格局,宋初的文武关系,士大夫政治的形成无一不是“祖宗之法”的内容范畴。 守内虚外,崇文抑武基调下,本着“防微杜渐”精神,太祖太宗朝垂法创制,中央设中书门下(政事堂,都堂),枢密院,三司,御史台和谏院,分管行政,军事,财政,监察;地方派遣文官知州事,设通判监督,设路州县三层行政管理体系;同时施行“更戍法”加强对军队的控制,制度设计体现中央集权和分权制衡特点。在用人方面,“陈桥兵变”的阴影还留在继任君主心中,对臣下的信任徘徊反复;“欲武臣读书”对读书的提倡,反映王朝文治的基调;从太祖“文武兼长”的用人标准,到太宗的“崇文抑武”,再到真宗时期最终形成“文武分途”——制定文武七条分别考评文武官员,帝王如何统御文武臣僚的问题得到确定;以文臣任枢密使的祖宗家法在王朝巩固发展中逐渐塑成。 三、“祖宗之法”衍生现象及后世影响 (一)士大夫政治 1.共治天下 宋初任用臣僚多选用品格重厚质实的人才担任重要官职,官僚集团中的循默守正风气渐形成。直到真宗开始自编自导的天书封禅运动时,反对此番“闹剧”的精英官僚群体提出了“务行故事”的原则,企图将君主的行为制约到合乎礼法限定内。及仁宗朝摆脱刘太后控制后,君臣们认定的治世良方,不外乎祖宗法度。此时的士大夫自身平素端正,居位慎密,既熟悉官僚制度运转方式,又有建设性作为,以王朝长治久安为目标的宋代真正士大夫政治,由此发端。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宋代专制君权与忠君观念皆处在强化过程中的同时,限制君权的制衡程序也在增强。 士大夫编纂的阐发本朝历史,总结经验的《宝训》《圣政》等书走出宫廷,在民间广泛流传,通过科举需求,扩大了“祖宗之法”在社会的影响力,同时官僚队伍在更新过程中并不影响治理思维和精神的变更。 2.典型时段分析——以“王安石变法”为例 面对北宋中后期陷入“三冗”问题和内忧外患的危局,神宗任命以“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口号提出变法的王安石主持新法,值得一提的是,反对新法的司马光与王安石的目标是一致的——“效仿先王法度”,只是实现途径不同,试图超越习行故事倾向的他,对于“祖宗之法”注重制衡、防患未然的原则精神是认同的。最初锐意进取,支持变法的神宗,对于“祖宗之法”的基本态度与王安石产生分歧,对“祖宗之法”的尊崇,防范猜忌之心等也是他立场徘徊不定的主观因素,变法随着神宗早崩而破产。 后王安石时代,北宋政局陷入党争泥淖,新法成为各派政治势力相互倾轧的口实。徽宗时期以蔡京等人为代表的所谓“新法党人”打着“新法”旗号倒行逆施,社会矛盾愈加激烈,靖康之变后,南宋人的本朝史观多将华北失陷归结于新法党的对外政策,“批判新法党,把政策失败和国土失陷的责任全推到新法党身上,成为有关北宋后期政治史的固定观念”[4]。高宗时期支持“新学”的秦桧上台持政,后人多将此期间妥协外交政策和内政过失归咎于他身上。新法党势力遭到清算,朝政谨遵“祖宗之法”,日趋保守僵滞。 与此同时,思想领域随着朱子学的出现,作为新法党政权对抗势力诞生的道学更加受到士大夫推崇,道学体现“祖宗之法”注重自我道德文化修养倾向的精神反映。与作为王安石变法理论的新学不同,新学的基本立场是独占朝廷中枢,通过巩固的政治体系和对教育机构的统治,构筑滴水不漏的严密的社会秩序及中央集权体制,而道学是从人的内心精神方面解决现实问题,自下而上——从受到地方士大夫们的拥趸到“淳祐改制”得到中央正式认可,成为意识形态的主流。宗族势力需要三纲八条目的道学,与家礼、家法联系在一起,共筑发展体系。 (二)后世影响 “祖宗之法”作为政治文化遗产,带给后世的影响是深远的。 “‘祖宗之法’的原则对于国家政事及君主皆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因而宋代的独裁专制并未走向极端,政治文化风气比较开放自由。”[5]历朝“祖宗家法”皆有差异,到了明代,太祖朱元璋重建国家体制,洪武二十八年(1395)颁布《祖训条章》表明为朱明天下确立废宰相永不复置的决心,将其作为家法之一。为应对废相后伴随而来的繁多政务,内阁制度逐渐完善;废相后的权力真空状态下,宦官势力的抬头成为必然表现。假皇帝与代管家——阁权之争愈演愈烈。与宋朝家法“必重经筵”一样,明朝皇帝需要出席经筵,“经筵的着眼点在发挥经传的精义,指出历史的鉴戒,但仍然经常归结到现实,以期古为今用”[6]。 皇帝作为“活着的祖宗”,言行举止需符合徳仪礼范,以1587年前后为观察点,奉行“三不”政策的皇帝长期怠政,在醉生梦死中度过深宫岁月,道德代替法制的王朝在经历张居正改革得到短暂稳缓后很快陷入不复泥潭。 五十七年后,东北方向,金戈铁骑正从关外呼啸而来。 明亡清兴。 二百五十四年后,内忧外患下,祭出“祖宗之法不可变”旗号的守旧派发动政变,百日维新宣告失败。 结语 在古人之后,忆古人之失易;处古人之位,为古人之事难。 近代“攘外必先安内”政策,当代“两个凡是”方针等许多历史现象,我们都能从宋代“祖宗之法”里得到渊源和阐释。记得幼时读《红楼梦》“探春理家”一节,家族的日常管理需要参考往常旧例才有教上下听服的可能。不论在古代治国齐家,还是当下时政民生各方面,汲取前人智慧和经验,是对我们有助益的。宋代“祖宗之法”下制度设计中的防微杜渐,理性务实的原则,以及具有“先忧后乐”精神的士大夫自觉推进政治革新的时代责任感,这些文化遗产,对于当今的国家制度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仍有借鉴意义。 注释 [1]邓小南先生是在序引里的“本书的篇章安排”中将第二三章和四五章作为框架,放在一起讨论。在本文是按拙意解构篇章的。 [2]第三帝国划分详见黄仁宇先生《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的“大陆版卷后琐语” [3][5]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政治前期述略》,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第518页、528页。 [4]小岛毅:《中国思想与宗教的奔流:宋朝》,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45页。 [6]黄仁宇:《万历十五年》,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第53页。 参考文献 [1]赵毅、赵轶峰主编:《中国古代史·下册》,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 [2]黄仁宇:《中国大历史》,北京:三联书店,2013年。 [3]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北京:三联书店,2013年。 [4]谢景芳:《假皇帝与代管家——朱元璋废相后的明代的阁权之争及其批判》,《齐鲁学刊》1996年 第2期。 P.S: 折磨我一个月的古代史书评,终于在上周完成 。囫囵吞枣了这本书,抄书的部分是有的,不难发现。 上交之后再看时发现了好多错误。书面上的,书名“祖宗之法”后应该是冒号,我打成了破折号;有些句子读起来不通顺,这很可能是自己遣词不够准确或者自己的表述与原书用词混合不搭造成的;注释与参考文献的格式是学报式的页下注,与整体的仿毕业论文格式矛盾。 我的理解内容很浅显,跟大家的认识差不多。邓先生的原书可不是这么论述形成背景和后世影响的——真正的“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精准的语言,清晰的逻辑等许多学术素养都是我以后要努力提高的方面。 2014.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