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段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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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一些喜欢的片段
“我们每个人(最后)都会在中途死去。在一个故事的中途,在许多故事的中途……”
"我记得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
“20年前我们相知不多。我们跟着感觉走,你让我着迷得飞上了天。当我们在阿瓦尼举行婚礼时天在下雪。很多年过去了,有了孩子们,有美好的时候,有艰难的时候,但从来没有过糟糕的时候。我们的爱和尊敬经历了时间的考验而且与日俱增。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现在我们回到20年前开始的地方——老了,也更有智慧了——我们的脸上和心上都有了皱纹。我们现在了解了很多生活的欢乐、痛苦、秘密和奇迹,我们依然在一起。我感觉依然像在天上飘着,双脚从未落回地面。”
“记住自己很快就要死了,这是我面对人生重大选择时最重要的工具。因为,几乎一切——所有外界的期望,所有骄傲,所有对于困窘和失败的恐惧——这些东西都在死亡面前烟消云散,只留下真正重要的东西。记住自己终会死去,是我所知最好的方式,避免陷入认为自己会失去什么的陷阱。你已是一无所有,没理由不追随内心。“
“致疯狂的人。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根据乔布斯的恋爱史,做红娘的这时候应该可以大概勾勒出适合乔布斯的女人了。聪明,而不自负;足够刚强能承受跟他在一起的压力,又足够超脱能免于争端;受过良好教育,独立,又愿意为他和家庭而做出改变;能适应现实,却又带着点儿超凡脱俗;足够世故知道怎么管理他,又有足够的安全感不用总是管着他;当然最好还是个漂亮苗条的金发美女,平易近人,有幽默感,喜欢有机素食。”
“还在很小的年纪,莉萨就开始意识到他的饮食癖好反映了一种人生哲学:苦行和极简将会让人更加敏锐。“他相信匮乏即是富足,自律产生喜悦。”她说,“他知道一个大多数人不知道的道理:物极必反。””
“在宣传册顶端,麦肯纳放上了一句格言,这句话被普遍认为出自列奥纳多·达·芬奇,也成为了乔布斯设计理念的决定性准则:“至繁归于至简。”(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sophistication.)”
“乔布斯对《全球概览》着了迷。他尤其钟爱的是1971年的停刊号,当时他还在上高中,之后他一直带着这期杂志,去了大学,去了团结农场。“在停刊号的封底上,有一幅清晨乡间小路的照片,就是那种如果你有冒险精神,会在搭便车旅行时看到的景象。照片下面有一行字:‘求知若饥,虚心若愚’。(Stay hungry, Stay foolish.)”布兰德将乔布斯视为该杂志致力于颂扬的那种混合文化的最完美的化身。”
“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见解。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它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是他们在推动销售、改写收入数字,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IBM的约翰·埃克斯是聪明、善辩、非常棒的销售人员,但是对产品一无所知。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公司。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失去了创造的激情。斯卡利加入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误;鲍尔默接管微软后也是这样。苹果很幸运,能够东山再起,但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在掌舵,微软就...”
还有两个感触:
1. 看苹果两位创始人的结果,史蒂夫 沃尔沃兹和乔布斯,前者是技术天才,但因为技术发展超过自己能掌握的知识的速度,最后默默无闻。而乔布斯因为在商业上的头脑而越走越远。
2. 做产品的人经营公司,公司才能创新,才会创造激情
“我们每个人(最后)都会在中途死去。在一个故事的中途,在许多故事的中途……”
"我记得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
“20年前我们相知不多。我们跟着感觉走,你让我着迷得飞上了天。当我们在阿瓦尼举行婚礼时天在下雪。很多年过去了,有了孩子们,有美好的时候,有艰难的时候,但从来没有过糟糕的时候。我们的爱和尊敬经历了时间的考验而且与日俱增。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现在我们回到20年前开始的地方——老了,也更有智慧了——我们的脸上和心上都有了皱纹。我们现在了解了很多生活的欢乐、痛苦、秘密和奇迹,我们依然在一起。我感觉依然像在天上飘着,双脚从未落回地面。”
“记住自己很快就要死了,这是我面对人生重大选择时最重要的工具。因为,几乎一切——所有外界的期望,所有骄傲,所有对于困窘和失败的恐惧——这些东西都在死亡面前烟消云散,只留下真正重要的东西。记住自己终会死去,是我所知最好的方式,避免陷入认为自己会失去什么的陷阱。你已是一无所有,没理由不追随内心。“
“致疯狂的人。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根据乔布斯的恋爱史,做红娘的这时候应该可以大概勾勒出适合乔布斯的女人了。聪明,而不自负;足够刚强能承受跟他在一起的压力,又足够超脱能免于争端;受过良好教育,独立,又愿意为他和家庭而做出改变;能适应现实,却又带着点儿超凡脱俗;足够世故知道怎么管理他,又有足够的安全感不用总是管着他;当然最好还是个漂亮苗条的金发美女,平易近人,有幽默感,喜欢有机素食。”
“还在很小的年纪,莉萨就开始意识到他的饮食癖好反映了一种人生哲学:苦行和极简将会让人更加敏锐。“他相信匮乏即是富足,自律产生喜悦。”她说,“他知道一个大多数人不知道的道理:物极必反。””
“在宣传册顶端,麦肯纳放上了一句格言,这句话被普遍认为出自列奥纳多·达·芬奇,也成为了乔布斯设计理念的决定性准则:“至繁归于至简。”(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sophistication.)”
“乔布斯对《全球概览》着了迷。他尤其钟爱的是1971年的停刊号,当时他还在上高中,之后他一直带着这期杂志,去了大学,去了团结农场。“在停刊号的封底上,有一幅清晨乡间小路的照片,就是那种如果你有冒险精神,会在搭便车旅行时看到的景象。照片下面有一行字:‘求知若饥,虚心若愚’。(Stay hungry, Stay foolish.)”布兰德将乔布斯视为该杂志致力于颂扬的那种混合文化的最完美的化身。”
“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见解。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它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是他们在推动销售、改写收入数字,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IBM的约翰·埃克斯是聪明、善辩、非常棒的销售人员,但是对产品一无所知。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公司。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失去了创造的激情。斯卡利加入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误;鲍尔默接管微软后也是这样。苹果很幸运,能够东山再起,但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在掌舵,微软就...”
还有两个感触:
1. 看苹果两位创始人的结果,史蒂夫 沃尔沃兹和乔布斯,前者是技术天才,但因为技术发展超过自己能掌握的知识的速度,最后默默无闻。而乔布斯因为在商业上的头脑而越走越远。
2. 做产品的人经营公司,公司才能创新,才会创造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