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惊骇的误译
令人惊骇的误译——评《牛津西方哲学史第二卷·中世纪哲学》第三章《逻辑与语言》的翻译
我是看了这本书的前勒口上写的译者简介,才买了这本《牛津新西方哲学史第二卷》。可是当我选读了第三章后,发现里边的误译比比皆是,实在难以相信这位译者具有勒口里所说的那种高度。
首先,这又是一例不搭界的外行翻译专业著作的“典范”。译者对所翻译的内容可谓几无所知,因为本章存在着对逻辑和哲学专业术语的系统性反复误译。之所以还说是“几无所知”,是因为其中有个别的生僻术语居然还是译得和业内学者翻译的一样。看来译者似乎很想努力译对,但是只知道几个个别的术语,而对这一章的话题没有背景知识,翻译就必定是在感到原文不知所云的状态下强行进行的,有系统性误译也就不奇怪了。本章的系统性术语误译主要有:
普遍存在【共相。Universal就是可被多个个体所共同享有的属性,或曰共性。这个术语是一个很重要的哲学术语,特别是,这个术语是中世纪一个主要争议的核心。讲中世纪哲学不可能不遇到这个词。】
真实、谬误(伪)【之所以说这也是误译,是因为它们出现的地方全都是逻辑核心术语“真”与“假”该出现的地方,作为核心术语,不存在把这两个词“依语境”变通翻译或近义词替代的问题,否则本章讨论的核心就没有了。】
特异属性【种差。Differentia就是使一个种区别于同属之下其他种的特有的特征。】
断定【谓述。当我们说“A是B”,或者“A具有B属性”时,B就在对A实施着predication。】
明确的描述【限定摹状词。Description是指称着单一个体的名词性短语,这是专业术语,不是日常用词。】
真理价值【真值。Truth value不是“真理”所具有的“价值”,而是我们在用数学的眼光看待真、假两个逻辑项目,此时它们就像是和数学上的“值”(value)差不多的东西。(诡异的是,后面文本中的有些地方又正确地翻译成了“真值”,但后面既然已经纠错,前面为何却依然错误?)】
圆周率(157页第二段)【周期表。文科也是要学化学的,可是译者竟然忘得一点痕迹都没有。】
模拟逻辑学【模态逻辑。Modal logic是关于必然、可能、必须、能够、应该、允许等情态动词概念的逻辑学。】
假设理论【指代理论。诡异的是,在正文的其他一些地方,这个术语又被正确地译为“指代理论”了。不知道这是不是源自于这样的情形:译者没有把动词supposit认成suppose,但却把supposit的名词形式supposition理解成了suppose的名词形式。】
一般的名称【通称词项,通名。】
论点(170页起)【论证。传统逻辑的三部曲就是概念、判断、推理,推理就是论证,是指把几个判断(断定句)按照一定规则组合起来,形成前提和结论的分野。“论点”绝没有这个意思。】
参考…(de re),断言…(de dicto)【从物…,从言…(或者译为个物式…,命题式…)。拉丁语de re的字面意思就是from thing,表示我们要对其施加操作或进行关注的,是句子里的词所代表的东西;de dicto的意思是from word(discourse),表示我们要对整个句子施加某个操作或关注。译者绞尽脑汁编出来的译名,和本义连点边都不沾。】
我这里还没有把其他一些次要错误(或者说是问题)列在这里,虽然它们又与业内通常翻译不一样。从这些核心术语的误译中我们可以看出:译者几乎不知道自己翻译的是什么东西,所以要么不知道这些专业术语已有通用译词,要么因无法理解文本说的是什么而生造出与本义完全不搭界的译词。
仅仅是这些核心术语错译算不上是惊骇。真正令人惊骇的是,译者以外语相关专业文学博士的身份,竟然屡屡译出念不通顺的译文,比如:
《忏悔录》里对语言的描述,在早期的《论教师》里有过更丰富的描述。(132页)【完全念不通。不知道意思是不是:对语言的描述,在早期的《论教师》里比在后来的《忏悔录》里做得更充分?】
用例证表明的释义似乎可以提供一条走出死胡同的道路,至少一些词语是这样。(133页)【“至少”后面应该加上“对于”。】
在现代英语,我们靠使用引号来把这种混淆的危险降到最小。(134页)【“英语”后面应该加上“里”。】
他一度对斯多亚学派很感兴趣,但是他主要关注的是他们的哲学的自然领域和伦理学领域。(135页)【应该是“哲学中涉及自然的方面和涉及伦理学的方面”。】
我试图理解您我的上帝如您一样神妙的纯一和不变,好像您也是一个伟大和美好为其属性的主体。我设想伟大和美好是您作为一个像一个物体一样的主体所固有的属性……(135页)【完全无法理解这里说的是什么,因而无法修改。】
当谓词“人”和“动物”用于表示一个人的时候,例如苏格拉底,他们在实质的范畴内对命题的主项阐述……(136页)【两个问题。一是“主项”前应该加上“进行”。二是注释项“例如苏格拉底”脱离了被注释项,这是不合汉语语法的,也是常见的硬译错误。这个短语应该以括注的形式放到“用于表示一个人”的后面。】
偶然属性是属于或者不属于某个特定个人的一个谓词,对于那个人的存在并不抱有偏见。(137页)【偶性并不只是人才能有的,所以“个人”多半是“个体”的误译。另外后一个分句无法理解,偶性又不是人格体,何以能对谁“抱偏见”?】
这一类不仅逻辑真理,即包括现代逻辑学家所谓的“形式蕴涵”,而且还包括其真理凭借科学探索才能发现的假言陈述。(140页)【“不仅”后应加上“包含”。“其真理”应该改为“其之为真要”或“其真理性要”。】
所以,倘若我们欲使逻辑令人满意,那么我们必须从对语言的语法成份令人满意的描述开始,诸如名词和动词等。(141页)【注释项“诸如名词和动词等”脱离了被注释项“语法成份”,应当改成括注放在“语法成份”之后。】
亚里士多德曾对名词和动词进行过区分,他的立足点是后者——而不是前者——包含着时间的表示。阿伯拉尔抛弃了这种观点:动词的确与时态同行,但名词同样暗含着时间的参照。(141页)【冒号的语法作用是提示出“这种观点”的具体内容,可是从语境判断,冒号后面的内容却是同“这种观点”完全相反的内容。应当把冒号改为破折号。】
它们正是凭借唤起相应的思想来意味着某物,也就是心灵记起世界上的事物的概念。(143页)【注释项脱离被注释项。】
离开了普遍名词“人”,就没有普遍的人,这是唯名论的真理方面。(143页)【应该是:除通称词项人以外,并不存在作为普遍的人。】
在心灵里把一个概念与另一个置于一起以便于呈现它们为其概念的事物之混合或相同的时候。(152页)【完全读不懂。】
这一类比理论被邓斯·司各脱否定,一是就理论本身而言,二是把它用于宗教语言的时候。(159页)【欧式语法】
存在之概念不等于存在之概念存在之概念。(161页)【该用引号却不用,把人搞得一头雾水。】
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司各脱〕被认为是关于逻辑学与语言学界限的一部很有意思的著作的作者:年轻的海德格尔作为博士论文研究对象的《思辨语法》。(162页)【一是冒号前后存在欧式语法,结果导致本来是人的“作者”经冒号“提顿”后就变成了一部著作。这里应该通过增译法而使译文通顺,比如把冒号改为逗号,再加上“这部著作就是”。二是最后一个分句本身就不通顺,不是让海德格尔“作为研究对象”,而是“作为海德格尔的研究对象”(应改为“作为年轻的海德格尔博士论文研究对象的《思辨语法》”,或者改用更符合汉语表述句子:“〔这部著作就是〕思辨语法,年轻的海德格尔曾以它作为博士论文的研究对象”)。】
另外142页阿伯拉尔对being的讨论,翻译也很混乱。这里讨论的是“是”这个词的系动词用法和存在的用法。文本里的意思已经写得很清楚了:这两个用法的差别就在于,当把“是”后面的表语去掉,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是”时,“是”就表示存在。因此这里的be(is)只能统一译为“是”,而不能一会儿是“是”,一会儿又是“存在”,以至于让原理和例证都对不上号了。
这本书其他章节我也翻了一下,发现一样有重大的翻译错误。看来又只有下次把这本书拿来卖了。
看了这么多很有档次的学术著作都被译成这样,不管译者是专家教授还是名不见经传的普通老百姓都不例外,我就实在搞不懂国内译著的出版过程到底是怎样的了,难道这个过程不管经历多少步,都缺乏一个“把关”?
我是看了这本书的前勒口上写的译者简介,才买了这本《牛津新西方哲学史第二卷》。可是当我选读了第三章后,发现里边的误译比比皆是,实在难以相信这位译者具有勒口里所说的那种高度。
首先,这又是一例不搭界的外行翻译专业著作的“典范”。译者对所翻译的内容可谓几无所知,因为本章存在着对逻辑和哲学专业术语的系统性反复误译。之所以还说是“几无所知”,是因为其中有个别的生僻术语居然还是译得和业内学者翻译的一样。看来译者似乎很想努力译对,但是只知道几个个别的术语,而对这一章的话题没有背景知识,翻译就必定是在感到原文不知所云的状态下强行进行的,有系统性误译也就不奇怪了。本章的系统性术语误译主要有:
普遍存在【共相。Universal就是可被多个个体所共同享有的属性,或曰共性。这个术语是一个很重要的哲学术语,特别是,这个术语是中世纪一个主要争议的核心。讲中世纪哲学不可能不遇到这个词。】
真实、谬误(伪)【之所以说这也是误译,是因为它们出现的地方全都是逻辑核心术语“真”与“假”该出现的地方,作为核心术语,不存在把这两个词“依语境”变通翻译或近义词替代的问题,否则本章讨论的核心就没有了。】
特异属性【种差。Differentia就是使一个种区别于同属之下其他种的特有的特征。】
断定【谓述。当我们说“A是B”,或者“A具有B属性”时,B就在对A实施着predication。】
明确的描述【限定摹状词。Description是指称着单一个体的名词性短语,这是专业术语,不是日常用词。】
真理价值【真值。Truth value不是“真理”所具有的“价值”,而是我们在用数学的眼光看待真、假两个逻辑项目,此时它们就像是和数学上的“值”(value)差不多的东西。(诡异的是,后面文本中的有些地方又正确地翻译成了“真值”,但后面既然已经纠错,前面为何却依然错误?)】
圆周率(157页第二段)【周期表。文科也是要学化学的,可是译者竟然忘得一点痕迹都没有。】
模拟逻辑学【模态逻辑。Modal logic是关于必然、可能、必须、能够、应该、允许等情态动词概念的逻辑学。】
假设理论【指代理论。诡异的是,在正文的其他一些地方,这个术语又被正确地译为“指代理论”了。不知道这是不是源自于这样的情形:译者没有把动词supposit认成suppose,但却把supposit的名词形式supposition理解成了suppose的名词形式。】
一般的名称【通称词项,通名。】
论点(170页起)【论证。传统逻辑的三部曲就是概念、判断、推理,推理就是论证,是指把几个判断(断定句)按照一定规则组合起来,形成前提和结论的分野。“论点”绝没有这个意思。】
参考…(de re),断言…(de dicto)【从物…,从言…(或者译为个物式…,命题式…)。拉丁语de re的字面意思就是from thing,表示我们要对其施加操作或进行关注的,是句子里的词所代表的东西;de dicto的意思是from word(discourse),表示我们要对整个句子施加某个操作或关注。译者绞尽脑汁编出来的译名,和本义连点边都不沾。】
我这里还没有把其他一些次要错误(或者说是问题)列在这里,虽然它们又与业内通常翻译不一样。从这些核心术语的误译中我们可以看出:译者几乎不知道自己翻译的是什么东西,所以要么不知道这些专业术语已有通用译词,要么因无法理解文本说的是什么而生造出与本义完全不搭界的译词。
仅仅是这些核心术语错译算不上是惊骇。真正令人惊骇的是,译者以外语相关专业文学博士的身份,竟然屡屡译出念不通顺的译文,比如:
《忏悔录》里对语言的描述,在早期的《论教师》里有过更丰富的描述。(132页)【完全念不通。不知道意思是不是:对语言的描述,在早期的《论教师》里比在后来的《忏悔录》里做得更充分?】
用例证表明的释义似乎可以提供一条走出死胡同的道路,至少一些词语是这样。(133页)【“至少”后面应该加上“对于”。】
在现代英语,我们靠使用引号来把这种混淆的危险降到最小。(134页)【“英语”后面应该加上“里”。】
他一度对斯多亚学派很感兴趣,但是他主要关注的是他们的哲学的自然领域和伦理学领域。(135页)【应该是“哲学中涉及自然的方面和涉及伦理学的方面”。】
我试图理解您我的上帝如您一样神妙的纯一和不变,好像您也是一个伟大和美好为其属性的主体。我设想伟大和美好是您作为一个像一个物体一样的主体所固有的属性……(135页)【完全无法理解这里说的是什么,因而无法修改。】
当谓词“人”和“动物”用于表示一个人的时候,例如苏格拉底,他们在实质的范畴内对命题的主项阐述……(136页)【两个问题。一是“主项”前应该加上“进行”。二是注释项“例如苏格拉底”脱离了被注释项,这是不合汉语语法的,也是常见的硬译错误。这个短语应该以括注的形式放到“用于表示一个人”的后面。】
偶然属性是属于或者不属于某个特定个人的一个谓词,对于那个人的存在并不抱有偏见。(137页)【偶性并不只是人才能有的,所以“个人”多半是“个体”的误译。另外后一个分句无法理解,偶性又不是人格体,何以能对谁“抱偏见”?】
这一类不仅逻辑真理,即包括现代逻辑学家所谓的“形式蕴涵”,而且还包括其真理凭借科学探索才能发现的假言陈述。(140页)【“不仅”后应加上“包含”。“其真理”应该改为“其之为真要”或“其真理性要”。】
所以,倘若我们欲使逻辑令人满意,那么我们必须从对语言的语法成份令人满意的描述开始,诸如名词和动词等。(141页)【注释项“诸如名词和动词等”脱离了被注释项“语法成份”,应当改成括注放在“语法成份”之后。】
亚里士多德曾对名词和动词进行过区分,他的立足点是后者——而不是前者——包含着时间的表示。阿伯拉尔抛弃了这种观点:动词的确与时态同行,但名词同样暗含着时间的参照。(141页)【冒号的语法作用是提示出“这种观点”的具体内容,可是从语境判断,冒号后面的内容却是同“这种观点”完全相反的内容。应当把冒号改为破折号。】
它们正是凭借唤起相应的思想来意味着某物,也就是心灵记起世界上的事物的概念。(143页)【注释项脱离被注释项。】
离开了普遍名词“人”,就没有普遍的人,这是唯名论的真理方面。(143页)【应该是:除通称词项人以外,并不存在作为普遍的人。】
在心灵里把一个概念与另一个置于一起以便于呈现它们为其概念的事物之混合或相同的时候。(152页)【完全读不懂。】
这一类比理论被邓斯·司各脱否定,一是就理论本身而言,二是把它用于宗教语言的时候。(159页)【欧式语法】
存在之概念不等于存在之概念存在之概念。(161页)【该用引号却不用,把人搞得一头雾水。】
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司各脱〕被认为是关于逻辑学与语言学界限的一部很有意思的著作的作者:年轻的海德格尔作为博士论文研究对象的《思辨语法》。(162页)【一是冒号前后存在欧式语法,结果导致本来是人的“作者”经冒号“提顿”后就变成了一部著作。这里应该通过增译法而使译文通顺,比如把冒号改为逗号,再加上“这部著作就是”。二是最后一个分句本身就不通顺,不是让海德格尔“作为研究对象”,而是“作为海德格尔的研究对象”(应改为“作为年轻的海德格尔博士论文研究对象的《思辨语法》”,或者改用更符合汉语表述句子:“〔这部著作就是〕思辨语法,年轻的海德格尔曾以它作为博士论文的研究对象”)。】
另外142页阿伯拉尔对being的讨论,翻译也很混乱。这里讨论的是“是”这个词的系动词用法和存在的用法。文本里的意思已经写得很清楚了:这两个用法的差别就在于,当把“是”后面的表语去掉,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是”时,“是”就表示存在。因此这里的be(is)只能统一译为“是”,而不能一会儿是“是”,一会儿又是“存在”,以至于让原理和例证都对不上号了。
这本书其他章节我也翻了一下,发现一样有重大的翻译错误。看来又只有下次把这本书拿来卖了。
看了这么多很有档次的学术著作都被译成这样,不管译者是专家教授还是名不见经传的普通老百姓都不例外,我就实在搞不懂国内译著的出版过程到底是怎样的了,难道这个过程不管经历多少步,都缺乏一个“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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