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的她
之前某媒体在我们学校举办了一个读诗会,余秀华是特邀嘉宾,报告厅里坐着的站着的乌压压一片,居然有一半是四十以上的大叔大妈,来得早,占着座儿,大多从周边市镇奔驰几百里而来,穿着光鲜,坐前排,特兴奋。
活动开始后,各路人马轮番上台读诗,我等小辈主要是学校诗社的同学上去读个《去睡你》,《我爱你》什么的,之后大家矜持颜面,不怎么爱当众朗诵。可是中年大妈大叔们不一样,他们争先恐后地举手,上台就求拥抱,表达对余老师的爱一遍又一遍,大声朗读,或夹方言,或播音腔,有的结巴,有的流畅,却都激动异常,急于证明和表现,我虽然早就读过这整本诗集,但却万万想不到余秀华的粉丝中,除了和她一样疼痛的要命的文艺青年,还有这么多应当烟火满身的文艺中年。我觉得热闹,却并不以为然,因为余秀华虽然要抱就抱,不发一言听着,自己儿子都读大学了,我却知道她还是一个cool girl!
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中途主持人和几个嘉宾讨论诗歌,自以为是说了些有的没的听起来逼格很高的长难句,然后挨个问嘉宾感受,其他的文学教授、诗人都顺势而为,另起话题夹带私货,问到余秀华,她接过话筒说,没听懂。全场大笑,我笑的不停拍座椅的扶手,我早早来占座可不就是等这一刻吗,等一个真正的cool girl讥笑无谓的表演,把我们俗人纸糊的盔甲软肋统统一起戳破。
自打八十年代以后,诗歌每一次进入大众传播的视野都是因为这个体那个体,每每点开看,哑然失笑的同时又为诗歌本身而伤心。
【刘亦菲】
我和刘亦菲见面很早,那时她还小
读小学三年级
一次她和我女儿一同登台
我手里的摄像机就拍到一个印度小姑娘
天生丽姿,合掌,用荷花姿势摇摇摆摆出来
风跟着她,提走了满场掌声
当时我对校长说:鄱阳街小学会骄傲的
这孩子大了
一准是国际影星
我不信,一个自称诗人的人会不知道自己这写的是个啥,又或者别的自我感觉良好的诗作:
【一树光宗耀祖的花香】
我常常想,月亮去世以后
还会有谁翻我家的院墙
还会有谁穿过玻璃进来,踮着脚
很轻很轻,把唐诗宋词搁在前朝的枕边
然后推门,坐在吱呀一响的叹息上
等一个去唐朝探亲的人带着李白和酒
从长安古道的马蹄里回来
只剩下想象了,坐在跨越千年的门槛上
我已经把《诗经》抄了一个世纪
王羲之研的墨,是灯光以外的每一个夜
我把星星从天边摘下
镶嵌在屋后的每一座山顶
月就在崖边,是一轮惊心动魄的美
我把玉树临风的眼睛铺满回家的路
让花间一壶酒走上没有掌声的星光大道
诗和词在院子里酿出三月,诗人卧处
来世的泥,有一树光宗耀祖的花香
我还是不信,一个把《诗经》抄了一个世纪的人,会堆砌出这么一堆骗没文化的人的玩意。
诗人必须酷,因为诗人必须真。直到余秀华以《去睡你》又一次引爆大众对诗歌的关注,一开始以为又是什么雷人神体,点开一看却惊为天人,把所有的愤怒不满渴望激动都挤进一个躯壳里,捧出自己跳动的心给你看,这才能让这滚烫的律动征服麻木的我们啊。我曾经一个人在家朗读《去睡你》,读了许多许多遍,因为终于有一个真的人写真的诗。
后来入了她的诗集,翻开第一篇《我爱你》,读的热泪盈眶。这就是那个残缺的余秀华,她知道自己的残缺,未必不憎恨自己的身体,憎恨自己的灵魂要被禁锢在这具充满艰险的身体里,只是面对爱情时对自己的身体却失去了恨的能力,只觉得自己卑微,甚至不配做一颗朴实的麦子,只配成为一株没用的稗子,虽然爱的绝望又伤心,却仍然希望你明了我这一颗稗子般悲伤的爱情。
这诗能打动人,因为这是真实的。流传甚广如《致橡树》,固然也是很好,但终归是太政治正确了一些,凡是爱过都知道,没爱的时候都向往做一棵木棉和你站在一起,爱的时候却都不自觉成为百灵鸟,成为凌霄花。人终归要和爱的人拼杀几回才能退到一个适当的位置,长到一个恰好的高度,和他并排站在一起,然而这时的我却已经不是当初因为你笑得很温暖而爱上你的我了。所以张爱玲的情话也动人,因为她也卑微,卑微到愿意“低到尘埃里去”,卑微到“喜欢下雨,因为可以骗自己你是因为下雨才不来”,她也真。后来看余秀华在《锵锵三人行》自己朗读这首诗,读起来呜呜咽咽,像在哭,这固然是因为她本身的身体限制,却也恰好为诗意加上了恰如其分的注脚。凡是一个普通的女子爱过一个人,都能从这首诗中得到共鸣,因为哪有不掺杂卑贱的绝对高尚的爱情啊。
所以余秀华很酷,她不怕把心掏出来,告诉你自己的残缺无力,告诉你自己虽然残缺无力却也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强烈的欲望,这足以支撑她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看,去愤怒,去激动,去睡了你。
亲眼看见余秀华和她的诗一样酷,一样真,我甚是放心,因为在我蝇营狗苟的生活里,最希冀自己能够真实惨烈,虽然常常认怂,但是知道有这样的人存在,却能增加我挣扎的勇气!
活动开始后,各路人马轮番上台读诗,我等小辈主要是学校诗社的同学上去读个《去睡你》,《我爱你》什么的,之后大家矜持颜面,不怎么爱当众朗诵。可是中年大妈大叔们不一样,他们争先恐后地举手,上台就求拥抱,表达对余老师的爱一遍又一遍,大声朗读,或夹方言,或播音腔,有的结巴,有的流畅,却都激动异常,急于证明和表现,我虽然早就读过这整本诗集,但却万万想不到余秀华的粉丝中,除了和她一样疼痛的要命的文艺青年,还有这么多应当烟火满身的文艺中年。我觉得热闹,却并不以为然,因为余秀华虽然要抱就抱,不发一言听着,自己儿子都读大学了,我却知道她还是一个cool girl!
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中途主持人和几个嘉宾讨论诗歌,自以为是说了些有的没的听起来逼格很高的长难句,然后挨个问嘉宾感受,其他的文学教授、诗人都顺势而为,另起话题夹带私货,问到余秀华,她接过话筒说,没听懂。全场大笑,我笑的不停拍座椅的扶手,我早早来占座可不就是等这一刻吗,等一个真正的cool girl讥笑无谓的表演,把我们俗人纸糊的盔甲软肋统统一起戳破。
自打八十年代以后,诗歌每一次进入大众传播的视野都是因为这个体那个体,每每点开看,哑然失笑的同时又为诗歌本身而伤心。
【刘亦菲】
我和刘亦菲见面很早,那时她还小
读小学三年级
一次她和我女儿一同登台
我手里的摄像机就拍到一个印度小姑娘
天生丽姿,合掌,用荷花姿势摇摇摆摆出来
风跟着她,提走了满场掌声
当时我对校长说:鄱阳街小学会骄傲的
这孩子大了
一准是国际影星
我不信,一个自称诗人的人会不知道自己这写的是个啥,又或者别的自我感觉良好的诗作:
【一树光宗耀祖的花香】
我常常想,月亮去世以后
还会有谁翻我家的院墙
还会有谁穿过玻璃进来,踮着脚
很轻很轻,把唐诗宋词搁在前朝的枕边
然后推门,坐在吱呀一响的叹息上
等一个去唐朝探亲的人带着李白和酒
从长安古道的马蹄里回来
只剩下想象了,坐在跨越千年的门槛上
我已经把《诗经》抄了一个世纪
王羲之研的墨,是灯光以外的每一个夜
我把星星从天边摘下
镶嵌在屋后的每一座山顶
月就在崖边,是一轮惊心动魄的美
我把玉树临风的眼睛铺满回家的路
让花间一壶酒走上没有掌声的星光大道
诗和词在院子里酿出三月,诗人卧处
来世的泥,有一树光宗耀祖的花香
我还是不信,一个把《诗经》抄了一个世纪的人,会堆砌出这么一堆骗没文化的人的玩意。
诗人必须酷,因为诗人必须真。直到余秀华以《去睡你》又一次引爆大众对诗歌的关注,一开始以为又是什么雷人神体,点开一看却惊为天人,把所有的愤怒不满渴望激动都挤进一个躯壳里,捧出自己跳动的心给你看,这才能让这滚烫的律动征服麻木的我们啊。我曾经一个人在家朗读《去睡你》,读了许多许多遍,因为终于有一个真的人写真的诗。
后来入了她的诗集,翻开第一篇《我爱你》,读的热泪盈眶。这就是那个残缺的余秀华,她知道自己的残缺,未必不憎恨自己的身体,憎恨自己的灵魂要被禁锢在这具充满艰险的身体里,只是面对爱情时对自己的身体却失去了恨的能力,只觉得自己卑微,甚至不配做一颗朴实的麦子,只配成为一株没用的稗子,虽然爱的绝望又伤心,却仍然希望你明了我这一颗稗子般悲伤的爱情。
这诗能打动人,因为这是真实的。流传甚广如《致橡树》,固然也是很好,但终归是太政治正确了一些,凡是爱过都知道,没爱的时候都向往做一棵木棉和你站在一起,爱的时候却都不自觉成为百灵鸟,成为凌霄花。人终归要和爱的人拼杀几回才能退到一个适当的位置,长到一个恰好的高度,和他并排站在一起,然而这时的我却已经不是当初因为你笑得很温暖而爱上你的我了。所以张爱玲的情话也动人,因为她也卑微,卑微到愿意“低到尘埃里去”,卑微到“喜欢下雨,因为可以骗自己你是因为下雨才不来”,她也真。后来看余秀华在《锵锵三人行》自己朗读这首诗,读起来呜呜咽咽,像在哭,这固然是因为她本身的身体限制,却也恰好为诗意加上了恰如其分的注脚。凡是一个普通的女子爱过一个人,都能从这首诗中得到共鸣,因为哪有不掺杂卑贱的绝对高尚的爱情啊。
所以余秀华很酷,她不怕把心掏出来,告诉你自己的残缺无力,告诉你自己虽然残缺无力却也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强烈的欲望,这足以支撑她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看,去愤怒,去激动,去睡了你。
亲眼看见余秀华和她的诗一样酷,一样真,我甚是放心,因为在我蝇营狗苟的生活里,最希冀自己能够真实惨烈,虽然常常认怂,但是知道有这样的人存在,却能增加我挣扎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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