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虺的书评
2014年,福柯的讲座集出版了两本,一本是《对活物的治理》,另一本书《刑罚社会》。今年5月2日,喜闻福柯的1980-1981年的讲座集《主体性与真理》出版了,迅速下了购买订单,也看到了这本书的电子版。如果《刑罚理论与制度》在今年内顺利出版的话,福柯所有的法兰西学院讲座集将全部出版完了,我们将会领略到福柯法兰西讲座集的全貌,而不是之前碎片化的阅读。福柯的法兰西讲座集也便于我们理解福柯在不同时期的关注的重点,比如在《主体性与真理》中,介绍了他究竟为什么写《性史》,而晚期对真相或者说真话(vérité)的研究,与之前的福柯的其他研究的关联,都在这本《主体性与真理》中有所介绍。或许让我更感兴趣的是,福柯谈到的了在公元前1世纪到基督教成为一种稳固的力量之前,“生活技艺”(technologie du vie)和“自我关怀”(souci de soi-même)实际上是一种与爱欲和性有关的行为,即la khrêsis aphrodisiôn。顿时感觉我自己之前对两个概念的理解完全走偏了方向。可能,我需要把这本书读完才能,重新思考福柯的晚期思想,甚至包括他后来在《文与言》中的名篇《什么是启蒙?》的核心问题。
这次我翻译了其中第一讲的一部分,没有翻译完,篇幅太长了,我也不准备翻译完。翻译这个部分,只是为了方便眼下还没有看到这本书,也不懂法文的朋友,粗略地了解一下福柯这个讲座集的内容。
这一年的课程必将成为下次出版的对象。这足以去给出一个简短而扼要的介绍。
在《主体性与真相》的大标题下,关键在于:开始研究让自我认识及其叙事得以建立的模式:在不同的时代,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中,作为一种可能的,希望的甚至是不可或缺的认识对象的主体是如何建立起来的?我们生成我们自己的经验和我们塑造我们自己的知识是如何通过某些规划组织起来的?这些规划又是如何被界定、被评价、被推介、被附加于其上的?很明显,我们无论是某种原初经验,还是对灵魂、情欲、身体的哲学研究,在这样的研究中,都无堪大用。对于这项研究来说,最有用的引导线索在于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自我技术”的东西,也就是说,在几乎所有的文明中,都有着某些程序,可以提议或指引个体巩固他们的身份;这些程序,由于要进行自我对自我控制,或者让自己认识自己,于是按照某些目的,来进行维持和改变。总而言之,关键在于将“了解自我”的要求(这似乎我们的文明的典型特征)置于一个更大的问题之中,这个问题充当了或多或少明确的背景:如何做你自己?你让自己开展什么工作?如何通过实施某些行为(我们自己就是这些行为的对象),通过这些行为实施的区域,通过这些行为适用的工具(主体就是这种工具)来“管理自己”?
柏拉图笔下的阿尔基比亚德可以作为一个出发点:“自我关怀”的问题——在这个文本中,epimeleia heautou成为一般性框架,在这个框架中,自我认识获得了其意义。我们有可能从一系列研究中梳理出一个“自我关怀”的历史,同时这一系列研究也可以当做一个经验,也可以作为一种精心打造出来的技艺,来改变这种经验。这个计划是让之前讨论过的两个主题彼此交叉:一个是主体性的历史,另一个是对“治理”形式的分析。主体性的历史,这是学生们都共有的一个问题,它是在以疯癫、疾病、罪行的名义下,并带有着按照理性的和正常的主体建构起来的效果的社会中得以运作的东西;我们同样还有这样一个问题,即试图辨识出在作为关涉语言、工作和生活的认识中,主体被对象化的模式。至于对“治理”的研究,回答了一个双重问题:即对权力必要的批判(或多或少将思想误解为一种一元体系,这个一元体系是围绕着一个中心建立起来的,这个中心同时是它的根源,它的总是不断扩展的动力支撑着这个中心);同时,反过来将权力作为一种个体同组织之间的策略性关系进行分析——这个关系必然挑战了他者或他者们的导向,这些关系,像这里的情况一样,依赖于制度性框架,在这个框架中,按照不同时代,按照不同社会组织的要求,按照不同的程序,不同的技术进行自我发展。我关于监禁与规训的研究业已出版,这些用于讨论国家理由以及“治理艺术”的课程,我正在准备用来与A·法尔吉(A. Farge)合作出版一本书【中译注:福柯与法尔吉的这本书叫做《家族的混乱:18世纪巴士底狱中印章的文字》( Le Désordre des familles. Lettres de cachet des archives de la Bastille au XVIIIe siècle)1982年由Gallimard出版社出版】,讨论十八世纪印章(cachet)的文字,而这些文字成为了“治理”分析的关键要素。
“自我关怀”和“自我技术”的历史是一种理解主体性的历史的方法:不再通过疯子与非疯子,病人与非病人,罪犯与非罪犯之间的配置,不再通过让主体进行生活、言说、工作的科学客观性的范围的建构;而是通过在我们“同自我的关系”的文化及其技术框架和认识的效果中的转变来进行研究。我们会顾及“治理”的另一个方面:在同他人的关系之中,实现自己管理自己的治理(如在教育学中,我们可以发现行为上的劝诫,精神上的指引,以及对生活模式的规定等等)。
这一年的研究会描绘出两种方法的一般框架。这是历史上的界限:这些东西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中被发展为一种“生活技艺”,而在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2世纪的哲学家、道德学家和医生那里成为了一种“生存技艺”。这也是范阈上的界限:在古希腊人所谓的aphrodisa【中译注:这个词的词根是爱神阿芙洛狄忒,意味着这个行为与爱欲行为有关】行为中所应用的生活技艺,而我们今天的“性”观念是对这个词很好但不够充分的翻译。于是,问题可以这样提出:这些哲学上和医学上的生活技艺,在基督教诞生的前夕,是如何限定、规制、践行性行为——即 爱欲活动(la khrêsis aphrodisiôn)——的?我们知道,这种性行为与我们围绕着老旧的性压抑的假设及其问题(为什么性是被压抑的欲望?性是如何被压抑的?)而组织起来的性史判若云泥。关键在于,这些行为和快乐不是欲望。关键在于,通过这些生活技艺,自我不是在戒律和法律的压抑下而成型的。关键在于,并不是将性放在一边,而是引出了一段漫长的历史,在我们社会中,性与主体结合起来。
这次我翻译了其中第一讲的一部分,没有翻译完,篇幅太长了,我也不准备翻译完。翻译这个部分,只是为了方便眼下还没有看到这本书,也不懂法文的朋友,粗略地了解一下福柯这个讲座集的内容。
这一年的课程必将成为下次出版的对象。这足以去给出一个简短而扼要的介绍。
在《主体性与真相》的大标题下,关键在于:开始研究让自我认识及其叙事得以建立的模式:在不同的时代,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中,作为一种可能的,希望的甚至是不可或缺的认识对象的主体是如何建立起来的?我们生成我们自己的经验和我们塑造我们自己的知识是如何通过某些规划组织起来的?这些规划又是如何被界定、被评价、被推介、被附加于其上的?很明显,我们无论是某种原初经验,还是对灵魂、情欲、身体的哲学研究,在这样的研究中,都无堪大用。对于这项研究来说,最有用的引导线索在于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自我技术”的东西,也就是说,在几乎所有的文明中,都有着某些程序,可以提议或指引个体巩固他们的身份;这些程序,由于要进行自我对自我控制,或者让自己认识自己,于是按照某些目的,来进行维持和改变。总而言之,关键在于将“了解自我”的要求(这似乎我们的文明的典型特征)置于一个更大的问题之中,这个问题充当了或多或少明确的背景:如何做你自己?你让自己开展什么工作?如何通过实施某些行为(我们自己就是这些行为的对象),通过这些行为实施的区域,通过这些行为适用的工具(主体就是这种工具)来“管理自己”?
柏拉图笔下的阿尔基比亚德可以作为一个出发点:“自我关怀”的问题——在这个文本中,epimeleia heautou成为一般性框架,在这个框架中,自我认识获得了其意义。我们有可能从一系列研究中梳理出一个“自我关怀”的历史,同时这一系列研究也可以当做一个经验,也可以作为一种精心打造出来的技艺,来改变这种经验。这个计划是让之前讨论过的两个主题彼此交叉:一个是主体性的历史,另一个是对“治理”形式的分析。主体性的历史,这是学生们都共有的一个问题,它是在以疯癫、疾病、罪行的名义下,并带有着按照理性的和正常的主体建构起来的效果的社会中得以运作的东西;我们同样还有这样一个问题,即试图辨识出在作为关涉语言、工作和生活的认识中,主体被对象化的模式。至于对“治理”的研究,回答了一个双重问题:即对权力必要的批判(或多或少将思想误解为一种一元体系,这个一元体系是围绕着一个中心建立起来的,这个中心同时是它的根源,它的总是不断扩展的动力支撑着这个中心);同时,反过来将权力作为一种个体同组织之间的策略性关系进行分析——这个关系必然挑战了他者或他者们的导向,这些关系,像这里的情况一样,依赖于制度性框架,在这个框架中,按照不同时代,按照不同社会组织的要求,按照不同的程序,不同的技术进行自我发展。我关于监禁与规训的研究业已出版,这些用于讨论国家理由以及“治理艺术”的课程,我正在准备用来与A·法尔吉(A. Farge)合作出版一本书【中译注:福柯与法尔吉的这本书叫做《家族的混乱:18世纪巴士底狱中印章的文字》( Le Désordre des familles. Lettres de cachet des archives de la Bastille au XVIIIe siècle)1982年由Gallimard出版社出版】,讨论十八世纪印章(cachet)的文字,而这些文字成为了“治理”分析的关键要素。
“自我关怀”和“自我技术”的历史是一种理解主体性的历史的方法:不再通过疯子与非疯子,病人与非病人,罪犯与非罪犯之间的配置,不再通过让主体进行生活、言说、工作的科学客观性的范围的建构;而是通过在我们“同自我的关系”的文化及其技术框架和认识的效果中的转变来进行研究。我们会顾及“治理”的另一个方面:在同他人的关系之中,实现自己管理自己的治理(如在教育学中,我们可以发现行为上的劝诫,精神上的指引,以及对生活模式的规定等等)。
这一年的研究会描绘出两种方法的一般框架。这是历史上的界限:这些东西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中被发展为一种“生活技艺”,而在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2世纪的哲学家、道德学家和医生那里成为了一种“生存技艺”。这也是范阈上的界限:在古希腊人所谓的aphrodisa【中译注:这个词的词根是爱神阿芙洛狄忒,意味着这个行为与爱欲行为有关】行为中所应用的生活技艺,而我们今天的“性”观念是对这个词很好但不够充分的翻译。于是,问题可以这样提出:这些哲学上和医学上的生活技艺,在基督教诞生的前夕,是如何限定、规制、践行性行为——即 爱欲活动(la khrêsis aphrodisiôn)——的?我们知道,这种性行为与我们围绕着老旧的性压抑的假设及其问题(为什么性是被压抑的欲望?性是如何被压抑的?)而组织起来的性史判若云泥。关键在于,这些行为和快乐不是欲望。关键在于,通过这些生活技艺,自我不是在戒律和法律的压抑下而成型的。关键在于,并不是将性放在一边,而是引出了一段漫长的历史,在我们社会中,性与主体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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