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oklyn,你的也是我的异乡
和这本书结缘,其实是从那本同名电影开始的。优质小说一直是电影创作取之不竭的重要源泉,《布鲁克林》亦是如此。作为15-16颁奖季的热门影片之一,自己一开始是抵触的:个性使然,对于大热的事物,自己总是持着谨慎的观望态度,觉得愈是赫赫扬扬之时愈是接近速朽。每一年,都会有一些热门影片,可是真的回过头去看,有多少能称得上足以“流芳百世”?很多都是经不起时间检验的。因此,我不迷信所谓的“大热”,宁愿信历史的口碑、自己的喜好。《布鲁克林》却是今年这些热门中的一个“异数”,她热得有些“温吞”:没有多少大牌,没有多少特效,没有多少异于伦常的噱头,连宣传片都是那么简单干净,于是忍不住找来看了,很惊喜,很温暖,很感动。
言归正传:回到作者,回到书籍本身。因着对电影的喜爱,热切地找来原著拜读了。在《布鲁克林》之前,自己从未接触过托宾的作品。但是他的风格,却一点也不会感到陌生。小说中的种种琐事、对话,娓娓展开,对风土、人物的刻画细腻生动、饶有趣味,一切仿佛平易得就像在你我周遭,就像四季寒暑,却于清新平实中见真章,令人爱不释手。应该说,改编电影很好地保存了和原著一致的风格。
个人觉得,这本书很适合远离家乡在异乡打拼的年轻人,特别是女生阅读。故事的主人公爱丽丝,出生成长于一个爱尔兰小镇的小市民家庭,家里有一个母亲,一个姐姐。姐姐已深深扎根于小镇生活,可以说是为了照顾母亲和妹妹,牺牲了个人梦想与追求,活得安逸、满足,却又庸庸碌碌。爱丽丝是一个有梦想有修养有上进心的好女孩,在小镇上重复姐姐的人生,于她,确实是有些委屈了。于是在她的心心念念和姐姐义无反顾地支持下,她拥有了一个从保守落后的爱尔兰到冉冉上升中的美国布鲁克林寻找新生活的机会。在故事中,爱丽丝曾面对两次艰难又动人的抉择时刻:一次是选择向熟悉的土地、亲人、朋友告别,踏上新大陆;一次是在姐姐过世后,家乡有切盼她归去的母亲,甚至还适时地出现了那样一位“合适”的本地绅士时,选择再次离开,选择回到布鲁克林那个普普通通的意大利水管工小伙子身边,一起追寻和建立“美国梦”的时候。
故事中姐姐的辞世,实在意味深长。青壮年的女子,好端端却在睡梦中停止了心跳。我想,庸碌的生活是可以杀死人的,不是吗?背井离乡,当然是不易的,不要说这样一位平凡的女子,就是我们这些所谓曾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研究生们,在离开学校的象牙塔后,为了在社会上立足,为了在陌生的土地上拥有自己的生活与家庭,其间辛酸,何尝不是甘苦自知!故乡,当我们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工作上、感情上、生活上,等等时,我们中大约也不乏想要归去的人儿。然而,我们就像书中的爱丽丝再次返乡重遇凯莉小姐时的感觉:当我们试图归去以逃避在异乡奋斗的艰辛时,却惊觉:其实,我们已回不去了。故乡,他乡,生活到底在哪里?书中给了我们答案:One day the sun will come out, and you’ll realize that this is where your life is. 生活不在别处,就在你站立、奋斗、挣扎着的这里。故乡,她更像是永存心中一个温暖的梦,当我们在现实中遭遇了痛苦、伤害后,在静夜里独自舔舐伤口之时,我们安慰自己,至少,我在遥远的地方还有一个温暖的家,她成了我们内心最后的底限、最终也是最坚实的靠山,让我们在现实中不惧前行,一直等到,或者说熬到雨过天青。为什么我们注定要长大、注定要远走他乡,我想,恐怕这就是我们一代代人生长的使命:如果我们没有比上一代人走得更远,如果我们只是在重复他们的人生与生活,我们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庸碌可以杀死人,痛却不会。痛让我们清醒地感知生存,深刻地体会喜悦。
布鲁克林,是每一个人的异乡;爱丽丝,是你,也是我。命若琴弦,那就边走边唱吧!
言归正传:回到作者,回到书籍本身。因着对电影的喜爱,热切地找来原著拜读了。在《布鲁克林》之前,自己从未接触过托宾的作品。但是他的风格,却一点也不会感到陌生。小说中的种种琐事、对话,娓娓展开,对风土、人物的刻画细腻生动、饶有趣味,一切仿佛平易得就像在你我周遭,就像四季寒暑,却于清新平实中见真章,令人爱不释手。应该说,改编电影很好地保存了和原著一致的风格。
个人觉得,这本书很适合远离家乡在异乡打拼的年轻人,特别是女生阅读。故事的主人公爱丽丝,出生成长于一个爱尔兰小镇的小市民家庭,家里有一个母亲,一个姐姐。姐姐已深深扎根于小镇生活,可以说是为了照顾母亲和妹妹,牺牲了个人梦想与追求,活得安逸、满足,却又庸庸碌碌。爱丽丝是一个有梦想有修养有上进心的好女孩,在小镇上重复姐姐的人生,于她,确实是有些委屈了。于是在她的心心念念和姐姐义无反顾地支持下,她拥有了一个从保守落后的爱尔兰到冉冉上升中的美国布鲁克林寻找新生活的机会。在故事中,爱丽丝曾面对两次艰难又动人的抉择时刻:一次是选择向熟悉的土地、亲人、朋友告别,踏上新大陆;一次是在姐姐过世后,家乡有切盼她归去的母亲,甚至还适时地出现了那样一位“合适”的本地绅士时,选择再次离开,选择回到布鲁克林那个普普通通的意大利水管工小伙子身边,一起追寻和建立“美国梦”的时候。
故事中姐姐的辞世,实在意味深长。青壮年的女子,好端端却在睡梦中停止了心跳。我想,庸碌的生活是可以杀死人的,不是吗?背井离乡,当然是不易的,不要说这样一位平凡的女子,就是我们这些所谓曾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研究生们,在离开学校的象牙塔后,为了在社会上立足,为了在陌生的土地上拥有自己的生活与家庭,其间辛酸,何尝不是甘苦自知!故乡,当我们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工作上、感情上、生活上,等等时,我们中大约也不乏想要归去的人儿。然而,我们就像书中的爱丽丝再次返乡重遇凯莉小姐时的感觉:当我们试图归去以逃避在异乡奋斗的艰辛时,却惊觉:其实,我们已回不去了。故乡,他乡,生活到底在哪里?书中给了我们答案:One day the sun will come out, and you’ll realize that this is where your life is. 生活不在别处,就在你站立、奋斗、挣扎着的这里。故乡,她更像是永存心中一个温暖的梦,当我们在现实中遭遇了痛苦、伤害后,在静夜里独自舔舐伤口之时,我们安慰自己,至少,我在遥远的地方还有一个温暖的家,她成了我们内心最后的底限、最终也是最坚实的靠山,让我们在现实中不惧前行,一直等到,或者说熬到雨过天青。为什么我们注定要长大、注定要远走他乡,我想,恐怕这就是我们一代代人生长的使命:如果我们没有比上一代人走得更远,如果我们只是在重复他们的人生与生活,我们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庸碌可以杀死人,痛却不会。痛让我们清醒地感知生存,深刻地体会喜悦。
布鲁克林,是每一个人的异乡;爱丽丝,是你,也是我。命若琴弦,那就边走边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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