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肉警官登场——Christianna Brand的《晕头转向》(Heads You Lose)(1941)
夏天的时候,一名厨房女仆在Stephen Pendock住宅附近的树林被人杀害,命案现场十分骇人:女仆的头颅被一把镰刀残忍地割下,凶器和尸首都被丢弃在树下。凶手至今还未捉拿归案。死亡的阴影还未完全挥去,如今又有人被杀了。讨厌的老处女Grace Morland死在Pendock的后花园的沟渠里,身首异处的样子几乎与女仆的死状一模一样,而她的头上,还戴了一顶她生前声称死也不会戴的帽子。比夏天的命案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尸体周围的雪地上,没有留下任何足迹。这个可怕的杀人凶手,究竟是帅气的军官、美丽的姑娘、友善的屋主、和蔼的老奶奶,还是忠实的仆人?此人为什么要杀死Morland小姐,他,或者她,又是如何作案成功的呢?
Christianna Brand在1941年以一部《高跟鞋之死》进入推理小说界后,紧接着便推出了这部《晕头转向》(Heads You Lose)。
先说说书名Heads you lose。英语里有个习语,叫作Heads I win, tails you lose,本意与抛硬币打赌有关,heads是硬币的正面,tails是硬币的反面,这句话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如果是正面我就赢,如果是反面你就输”(感觉有点像中文里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嘿嘿),言下之意,不管怎么着都是我赢。依此类推,那么Heads you lose最直接简洁的翻译就应该是“正面你输”。但这样的翻译与本书的内容基本上是风马牛不相及,因为书中的Heads并没有硬币正反面的意思,而是指的本意“脑袋”,表示几起凶案死者被杀后的惨状(丢掉了脑袋),所以可以翻成“你们丢了脑袋”。但是我们读完全书后,就能理解Brand取这样的书名有其更深的用意:Lose Head有“一时冲动、丧失理智”的意思,与谜题的立意相合,中文用《晕头转向》来对应,是比较贴切的。
《晕头转向》本身不是非常成功,但是却开启了一个新的侦探系列。自此,在形形色色的侦探舞台上又多了一位警察侦探——肯特郡的Cockrill警官。
Cockrill一登场,就被称为Cockrill警官,Brand从来没交代过他的名字,于是他的名字就成了“未解之谜”。Cockrill这个姓在英语里可以解释为“公鸡河”,不过,不论是作者Brand,还是Cockrill自己,都更愿意被人以昵称称呼为Cockie。
Cockie在口语中有鸡肉的意思,如此昵称还真是容易引发我的笑意,我看英国侦探界可以与之一媲美的,大概就数Leo Bruce笔下的牛肉警官Beef了。同样来自小地方,Cockie警官的确有像Beef警官的一面,那就是他粗线条的外表。他有招牌式的三大特征:任何时候都是乱蓬蓬的头发,歪戴的软毡帽,和因为长期抽卷烟被尼古丁染黄的手指。
然而在性情上,Cockie却并不太像粗俗的Beef,他给人最深的印象我看是平易近人。这一点说来也奇怪,在小说中,Cockie警官的说话内容很少超出案件本身,但他的人缘总是很不错,大家对他十分熟悉,也愿意跟他做朋友。一方面乡里乡亲,一方面又公事公办,所以他才能在很多关键时刻软化和改变嫌犯们的抵触态度,最终使得案件调查顺利进行。这样面面俱到的警官,自是难能可贵,要知道黄金神探们大多是些让人敬而远之的家伙们。Brand显然也很欣赏自己笔下的这位小警官,称赞他“暴躁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金子般的心灵”。
Cockrill警官系列对人物的描写手法与前作《高跟鞋之死》很不相同。在《高跟鞋之死》中,主线写Charlesworth警官查案的进程,辅线写涉案人员在案发后的表现;而在Cockie系列中呢,警方的调查常常是暗写,是辅线,涉案人员的反应则用主线明写,这样的处理,在加强人物刻划的同时加大了解谜的难度,还能通过普通人的思维来反衬侦探的高明之处(可惜本书的高明之处并不多)。
Brand后来有多部“不可能犯罪”题材的长篇小说,作为前期作品,本书也渲染了“雪地无足迹”的场景,但却不能算是“不可能犯罪”。这似乎是因为作者对谜题的设计构思尚有缺陷,由于要遵循公平原则提供线索,因此不得不“网开一面”,让读者一开始就认识到这种“不可能”实际上是可能的,从而失去了很多思考的乐趣和意外的惊喜。不过,小说第五章还是饶有趣味地针对如何在雪地上不留下足迹作案的方法,进行了探讨,提出了降落伞(问题是能降落,不能重新“起飞”)、把鞋子绑在网球拍上、滑雪橇(这两个工具的问题是仍然会留下痕迹)、沿着附近的铁轨行走(问题是死者的位置离铁轨扔有一段距离)等可能的方法。这些稍嫌稚嫩的解答,都是在向难题挑战的过程中必要的初步努力。
本书的布局仍然有缺陷,但与前作《高跟鞋之死》比起来,已经有所变化,特别是在twist的处理上,作者逐渐摸索出了一些门道。这两部习作,为其后《绿色危机》等书的成功,积累了重要的经验和教训。
Christianna Brand在1941年以一部《高跟鞋之死》进入推理小说界后,紧接着便推出了这部《晕头转向》(Heads You Lose)。
先说说书名Heads you lose。英语里有个习语,叫作Heads I win, tails you lose,本意与抛硬币打赌有关,heads是硬币的正面,tails是硬币的反面,这句话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如果是正面我就赢,如果是反面你就输”(感觉有点像中文里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嘿嘿),言下之意,不管怎么着都是我赢。依此类推,那么Heads you lose最直接简洁的翻译就应该是“正面你输”。但这样的翻译与本书的内容基本上是风马牛不相及,因为书中的Heads并没有硬币正反面的意思,而是指的本意“脑袋”,表示几起凶案死者被杀后的惨状(丢掉了脑袋),所以可以翻成“你们丢了脑袋”。但是我们读完全书后,就能理解Brand取这样的书名有其更深的用意:Lose Head有“一时冲动、丧失理智”的意思,与谜题的立意相合,中文用《晕头转向》来对应,是比较贴切的。
《晕头转向》本身不是非常成功,但是却开启了一个新的侦探系列。自此,在形形色色的侦探舞台上又多了一位警察侦探——肯特郡的Cockrill警官。
Cockrill一登场,就被称为Cockrill警官,Brand从来没交代过他的名字,于是他的名字就成了“未解之谜”。Cockrill这个姓在英语里可以解释为“公鸡河”,不过,不论是作者Brand,还是Cockrill自己,都更愿意被人以昵称称呼为Cockie。
Cockie在口语中有鸡肉的意思,如此昵称还真是容易引发我的笑意,我看英国侦探界可以与之一媲美的,大概就数Leo Bruce笔下的牛肉警官Beef了。同样来自小地方,Cockie警官的确有像Beef警官的一面,那就是他粗线条的外表。他有招牌式的三大特征:任何时候都是乱蓬蓬的头发,歪戴的软毡帽,和因为长期抽卷烟被尼古丁染黄的手指。
然而在性情上,Cockie却并不太像粗俗的Beef,他给人最深的印象我看是平易近人。这一点说来也奇怪,在小说中,Cockie警官的说话内容很少超出案件本身,但他的人缘总是很不错,大家对他十分熟悉,也愿意跟他做朋友。一方面乡里乡亲,一方面又公事公办,所以他才能在很多关键时刻软化和改变嫌犯们的抵触态度,最终使得案件调查顺利进行。这样面面俱到的警官,自是难能可贵,要知道黄金神探们大多是些让人敬而远之的家伙们。Brand显然也很欣赏自己笔下的这位小警官,称赞他“暴躁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金子般的心灵”。
Cockrill警官系列对人物的描写手法与前作《高跟鞋之死》很不相同。在《高跟鞋之死》中,主线写Charlesworth警官查案的进程,辅线写涉案人员在案发后的表现;而在Cockie系列中呢,警方的调查常常是暗写,是辅线,涉案人员的反应则用主线明写,这样的处理,在加强人物刻划的同时加大了解谜的难度,还能通过普通人的思维来反衬侦探的高明之处(可惜本书的高明之处并不多)。
Brand后来有多部“不可能犯罪”题材的长篇小说,作为前期作品,本书也渲染了“雪地无足迹”的场景,但却不能算是“不可能犯罪”。这似乎是因为作者对谜题的设计构思尚有缺陷,由于要遵循公平原则提供线索,因此不得不“网开一面”,让读者一开始就认识到这种“不可能”实际上是可能的,从而失去了很多思考的乐趣和意外的惊喜。不过,小说第五章还是饶有趣味地针对如何在雪地上不留下足迹作案的方法,进行了探讨,提出了降落伞(问题是能降落,不能重新“起飞”)、把鞋子绑在网球拍上、滑雪橇(这两个工具的问题是仍然会留下痕迹)、沿着附近的铁轨行走(问题是死者的位置离铁轨扔有一段距离)等可能的方法。这些稍嫌稚嫩的解答,都是在向难题挑战的过程中必要的初步努力。
本书的布局仍然有缺陷,但与前作《高跟鞋之死》比起来,已经有所变化,特别是在twist的处理上,作者逐渐摸索出了一些门道。这两部习作,为其后《绿色危机》等书的成功,积累了重要的经验和教训。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