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译《人性的枷锁》
作者:hif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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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说的太多,思维太乱,胸中还是激动难抑。一定要先说声谢谢,给肯定、帮助过我的所有人。
起初要译这本书前,我犹豫了很久,怯于自己太年轻,还那么浮躁。甚至不能理解这标题Of Human Bondage的含义。喜欢毛姆倒是很久的事情了,他和王尔德都是天才,极会玩弄故事与文字。两人的书,我百看不厌。从试译开始,渐渐发现我能从毛姆的文字里感受到很多,也自信可以领会他的内涵。最后决定翻译这本书,全是因为这样一句话:
She said:“I wanted the boy to have something to remember me by when he grows up. ”——Of Human Bondage Chapter 5
这句话看似很简单,实际我却绞尽了脑汁。首先,这是菲利普作为一个还不懂事的孩子,在母亲死后回忆起来她曾说过的一句话。后文有写到,菲利普的牧师伯伯听到这句话从一个孩子嘴里说出来,吓了一大跳。所以,这句话译成中文要给人一种怎样的感觉呢?它要非常温柔,因为这是母亲对自己骨肉的怜爱;它要非常悲伤,因为之后不久,天人永隔,再不相见;它要非常幸福,因为这是一个母亲最后的小心思,她想要被永远地思念。
我的第一次尝试,不甚满意。
她说:“我要给这个孩子留下点东西,这样等他长大了,还能记住我。”
语气是够寻常,但少了一些感情在里头。修改之后,顺眼了很多。
她说:“等孩子长大了,要给他留下点能记住我的东西。”
更像一个母亲的独白,但却还不够完美。到底需要一种什么感觉呢?我想起一个故事,一个病榻上的母亲,举着小小的DV,给自己的女儿录像。没过多久,女儿外出求学,她也许独个人,一遍又一遍地看这段录像。这录像对她来说,不是一件“东西”,而是心的一方。
我做了最后一次修改。
她说:“等孩子长大了,我要给他留个念想。”
……
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在翻译这个领域,我曾膜拜过太多的天才。他们的作品有温度有情怀,更有学贯中西,满腹诗书的强大气场。而我,我是一个共情能力非常之强的人。即使笔头笨拙,脑袋也称不上太灵光,但我愿意为了一句话,去活一遍别人的生活。这也是痛苦的所在。作为一个翻译,去窥视别人,撕碎自己,重塑、打破,循环往复。陪着主人公走过一个阶段,筋疲力竭的反倒是自己。周克希在《译边草》中说,本质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有用心才能感受。深以为然,翻译的过程中,越是功利,越是拘泥。只有用心,才能走出泥潭。
把握主旨耗费心力,而处理细节则是脑力和体力活。
《人性的枷锁》中,出现了大量带有时代和地域(此处专指故事背景,即二十世纪初的英国)特征的事物名称、语言习俗。外行看来,作为名著新译,好似这些任务都有前人的辛苦铺垫,只用“拿来主义”便好。但我却偏要固执,每一例都自己查询,反复取证。书本网络里找不到的,刚好借身处北京大学这个中国最多做学问的人的宝地,四处找老师问询。在处理几个细节的时候,我也深刻学习到了翻译的精妙。
书中第94章,出现了hop这个单词:He took his whole family to a hop-field in Kent, not far from Mrs. Athelny's home, and they spent three weeks hopping. 之前的译本将此单词处理为词典上的解释:蛇麻子。准确性上没有任何问题,我在最初也是这样处理的。后来有幸得到澳大利亚文学翻译家李尧老师的提点。李老师的翻译经验朴实而智慧,他认为翻译小说一定不能读起来像篇科普读物,既然事物有平实的说法,那么我们也该选用老百姓日常用的话,不要轻易使用学名。我将hop改译为“啤酒花”,hopping改为“采啤酒花”,读起来果然平实顺畅了很多。
在“异化”和“归化”之争中,我更倾向后者。但阅读本身也是沟通的渠道,是了解异国文化的最简单途径。所以翻译过程中,很多带有英国特色风味的词语我全部直译保留下来,并加之注解,希望读者能够阅读到的是一部原汁原味的英国小说。例如:育儿茶(第3章)、幸运骨(第14章)、杂耍剧院(第37章)等等。
关于原语言的风格,也是让我思考最多的问题。
毛姆首先是一个男人,他的语言里必定有男性的荷尔蒙气息。除此之外,毛姆的性向特点(这里没有权威的资料证实他是同性恋者,但在他的传记《毛姆传》等一些资料中,我们得以知道他曾与男人有过浪漫关系这个事实)和性格特点也使其文字比其他现实主义男作家更加细腻、温柔。其次,他是一个生活在二十世纪的英国人,便是我再怎么追求归化,也不能让这个故事读起来好像发生在北京的某条胡同儿里。为了追求风格的统一,我在翻译的同时也在不断地阅读。许多与《人性的枷锁》同时期创造的英国小说,都有非常优秀的大家译本。而从那些译本中,太多闪光点和灵感值得取纳和学习。经典名著的重译本绝不应该是过往译本的重复和模仿,而应该是超越、再生,是具备新的时代魅力的结晶。全文第23章中,讲到菲利普的老师在脏兮兮的房间里给他上课。每次都要等菲利普人到了门口,才从床上一跃而起。老师穿的拖鞋叫“felt slippers”,felt在英文中意思是毛毡布,felt slipper在字典和网页上可查的翻译有:毛毡拖鞋、毛毡袜套、毡布拖鞋等。不是不可以,但放在原文处就是有种格格不入的跳脱感,仿佛在一个乱七八糟的小卧室里出来一个莫名其妙的高级货。这个问题迟迟没有解决,怪我所知太少,也没有什么生活。直到某天我重读傅惟慈先生的书,在书里看到了这样一个说法:毡子拖鞋。一字之差,那种大咧咧、脏兮兮的感觉跃然纸上。诸如这样的例子还有太多。我一边翻译一边笔记,全书做下来竟然有数百条值得反复斟酌的细节,而语言风格之细微精妙,全在几个字的差池中。
译文完成那天记得是十一月三十日。北京已经很冷了。我没有预想那般的欢呼雀跃,反而觉得心里少了一块似的。书桌上堆着词典、笔记本、便条贴、各种颜色的笔,即使电脑再便利,我也喜欢把笔头的工作回归到笔头上,固执地坚持最原始的模式。我跟着菲利普一起长大,他不是英雄,只能归到“Loser”这一类。但我却觉得我是他,恐怕人人都是他。爱与恨与快乐与痛苦,充斥了我们的人生。从无到有,Of Human Bondage的概念在我心里渐渐清晰起来:Of Human Bondage, or the Strength of the Emotions. 凡是受制于情感的人,就都要背负人性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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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说的太多,思维太乱,胸中还是激动难抑。一定要先说声谢谢,给肯定、帮助过我的所有人。
起初要译这本书前,我犹豫了很久,怯于自己太年轻,还那么浮躁。甚至不能理解这标题Of Human Bondage的含义。喜欢毛姆倒是很久的事情了,他和王尔德都是天才,极会玩弄故事与文字。两人的书,我百看不厌。从试译开始,渐渐发现我能从毛姆的文字里感受到很多,也自信可以领会他的内涵。最后决定翻译这本书,全是因为这样一句话:
She said:“I wanted the boy to have something to remember me by when he grows up. ”——Of Human Bondage Chapter 5
这句话看似很简单,实际我却绞尽了脑汁。首先,这是菲利普作为一个还不懂事的孩子,在母亲死后回忆起来她曾说过的一句话。后文有写到,菲利普的牧师伯伯听到这句话从一个孩子嘴里说出来,吓了一大跳。所以,这句话译成中文要给人一种怎样的感觉呢?它要非常温柔,因为这是母亲对自己骨肉的怜爱;它要非常悲伤,因为之后不久,天人永隔,再不相见;它要非常幸福,因为这是一个母亲最后的小心思,她想要被永远地思念。
我的第一次尝试,不甚满意。
她说:“我要给这个孩子留下点东西,这样等他长大了,还能记住我。”
语气是够寻常,但少了一些感情在里头。修改之后,顺眼了很多。
她说:“等孩子长大了,要给他留下点能记住我的东西。”
更像一个母亲的独白,但却还不够完美。到底需要一种什么感觉呢?我想起一个故事,一个病榻上的母亲,举着小小的DV,给自己的女儿录像。没过多久,女儿外出求学,她也许独个人,一遍又一遍地看这段录像。这录像对她来说,不是一件“东西”,而是心的一方。
我做了最后一次修改。
她说:“等孩子长大了,我要给他留个念想。”
……
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在翻译这个领域,我曾膜拜过太多的天才。他们的作品有温度有情怀,更有学贯中西,满腹诗书的强大气场。而我,我是一个共情能力非常之强的人。即使笔头笨拙,脑袋也称不上太灵光,但我愿意为了一句话,去活一遍别人的生活。这也是痛苦的所在。作为一个翻译,去窥视别人,撕碎自己,重塑、打破,循环往复。陪着主人公走过一个阶段,筋疲力竭的反倒是自己。周克希在《译边草》中说,本质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有用心才能感受。深以为然,翻译的过程中,越是功利,越是拘泥。只有用心,才能走出泥潭。
把握主旨耗费心力,而处理细节则是脑力和体力活。
《人性的枷锁》中,出现了大量带有时代和地域(此处专指故事背景,即二十世纪初的英国)特征的事物名称、语言习俗。外行看来,作为名著新译,好似这些任务都有前人的辛苦铺垫,只用“拿来主义”便好。但我却偏要固执,每一例都自己查询,反复取证。书本网络里找不到的,刚好借身处北京大学这个中国最多做学问的人的宝地,四处找老师问询。在处理几个细节的时候,我也深刻学习到了翻译的精妙。
书中第94章,出现了hop这个单词:He took his whole family to a hop-field in Kent, not far from Mrs. Athelny's home, and they spent three weeks hopping. 之前的译本将此单词处理为词典上的解释:蛇麻子。准确性上没有任何问题,我在最初也是这样处理的。后来有幸得到澳大利亚文学翻译家李尧老师的提点。李老师的翻译经验朴实而智慧,他认为翻译小说一定不能读起来像篇科普读物,既然事物有平实的说法,那么我们也该选用老百姓日常用的话,不要轻易使用学名。我将hop改译为“啤酒花”,hopping改为“采啤酒花”,读起来果然平实顺畅了很多。
在“异化”和“归化”之争中,我更倾向后者。但阅读本身也是沟通的渠道,是了解异国文化的最简单途径。所以翻译过程中,很多带有英国特色风味的词语我全部直译保留下来,并加之注解,希望读者能够阅读到的是一部原汁原味的英国小说。例如:育儿茶(第3章)、幸运骨(第14章)、杂耍剧院(第37章)等等。
关于原语言的风格,也是让我思考最多的问题。
毛姆首先是一个男人,他的语言里必定有男性的荷尔蒙气息。除此之外,毛姆的性向特点(这里没有权威的资料证实他是同性恋者,但在他的传记《毛姆传》等一些资料中,我们得以知道他曾与男人有过浪漫关系这个事实)和性格特点也使其文字比其他现实主义男作家更加细腻、温柔。其次,他是一个生活在二十世纪的英国人,便是我再怎么追求归化,也不能让这个故事读起来好像发生在北京的某条胡同儿里。为了追求风格的统一,我在翻译的同时也在不断地阅读。许多与《人性的枷锁》同时期创造的英国小说,都有非常优秀的大家译本。而从那些译本中,太多闪光点和灵感值得取纳和学习。经典名著的重译本绝不应该是过往译本的重复和模仿,而应该是超越、再生,是具备新的时代魅力的结晶。全文第23章中,讲到菲利普的老师在脏兮兮的房间里给他上课。每次都要等菲利普人到了门口,才从床上一跃而起。老师穿的拖鞋叫“felt slippers”,felt在英文中意思是毛毡布,felt slipper在字典和网页上可查的翻译有:毛毡拖鞋、毛毡袜套、毡布拖鞋等。不是不可以,但放在原文处就是有种格格不入的跳脱感,仿佛在一个乱七八糟的小卧室里出来一个莫名其妙的高级货。这个问题迟迟没有解决,怪我所知太少,也没有什么生活。直到某天我重读傅惟慈先生的书,在书里看到了这样一个说法:毡子拖鞋。一字之差,那种大咧咧、脏兮兮的感觉跃然纸上。诸如这样的例子还有太多。我一边翻译一边笔记,全书做下来竟然有数百条值得反复斟酌的细节,而语言风格之细微精妙,全在几个字的差池中。
译文完成那天记得是十一月三十日。北京已经很冷了。我没有预想那般的欢呼雀跃,反而觉得心里少了一块似的。书桌上堆着词典、笔记本、便条贴、各种颜色的笔,即使电脑再便利,我也喜欢把笔头的工作回归到笔头上,固执地坚持最原始的模式。我跟着菲利普一起长大,他不是英雄,只能归到“Loser”这一类。但我却觉得我是他,恐怕人人都是他。爱与恨与快乐与痛苦,充斥了我们的人生。从无到有,Of Human Bondage的概念在我心里渐渐清晰起来:Of Human Bondage, or the Strength of the Emotions. 凡是受制于情感的人,就都要背负人性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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