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让自己在白天醒着:嘻哈教父拉塞尔·西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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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发现自己工作得非常辛苦,在职业发现的道路上却只是原地打转?
你有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不管我付出多少努力,最终都一事无成?
假如
你每天的工作效率都比你的同事高出一倍会怎样?
你每天看的报告要比坐在你隔壁的家伙多一倍会怎样?
你教授的课程比其他教师多一倍?
甚至你洗的菜比厨房的其他小工多一倍?
GRE考试成绩比别人多考60分?
你觉得你需要等上多长时间才会得到提拔?多长时间才能有房有车?
成为清醒的行动者,才能效率倍增,才能过上一个普遍人的正常生活:酒饱饭足,养得起房子开得起车子。遗憾的是,很多人就死在了这个普通得再也不能普通的理想上。
作为嘻哈教父、《福布斯》年度商业人物、《纽约时报》畅销书作家、好爸爸、好丈夫,西蒙斯以一个清醒行动者的姿态,轻松达到了人生赢家的段位。作为多个公司的董事,他没有忙得焦头烂额,在坐拥数亿资产的同时,每天还可以做做瑜伽,跟孩子玩耍。轻松打得一张人生好牌。“我让世界上的很多人变得富有。我通过帮助别人赚钱来为自己赚钱。我通过使别人富有而变得富有。”黑人都尊称他为“钻石哲学大师”,把他的名字和迈克尔·乔丹放在一起。
如今,他身价3.2亿美元,在追求精神生活的同时,也没有放弃纽约的公寓、汉普顿的别墅、高档的衣柜以及价值40万美元的迈巴赫轿车。
西蒙斯究竟用什么轻松地享受这些在我们看来很难达到的目标?
西蒙斯总能在任何时候保持清醒。哪怕是面对一个看起来很复杂的局面,他也总能清晰第看穿它,而不是深陷其中不得其解,从而果断地做出决定。比方说,RushCard 创造了一千五百万美元的收益,但在接下去的一年,一分钱也没赚到。周围的人都在跟西蒙斯说它完蛋了,朋友、会计师乃至手下的资深管理人员,都在试图说服他不要在上面浪费时间和金钱了。但他没有任由自己被这些担忧的话干扰。
相反,他非常冷静地研究了这一局面,得出一个清晰的结论——公司并没有完蛋,只是到了一个需要奋力一跃的阶段。所以,在每个人都嚷嚷着让他关掉公司的时候,他反而把更多的钱投了进去。他将资金注入公司的核心产品,让它改头换面重获新生。一年后,公司回到了盈利的状态,之前所有那些嚷嚷着让他快放弃的反对者都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
每天“让自己醒着”可以使得管理者拥有“清晰敏锐的头脑,不管是对细节还是对全局的把握都犹如激光般精准”。
其实,西蒙斯并不是天生具备这种能力。他曾被人唤作RUSH,意思是干什么都急急忙忙,注意力不会超过三分钟。平时急急忙忙上学,礼拜日又着急忙慌去教堂,上一秒钟可能在追一个漂亮姑娘,下一秒钟眼睛又盯着另一个性感小妞。难以想象,这样的人日后怎么会投身于急需专注力的商业领域。
他出生在美国皇后区的荷利斯镇,那里曾是黑人聚集地,当地没什么商业氛围,除了毒品交易。黑人孩子们在街头拉帮结派,打架斗殴,“那时我们还做些‘小生意’,替一些不法之徒倒卖走私货,有时甚至贩卖毒品。”西蒙斯依然记得,那个时候他喜欢用赚来的钱买一些奇装异服,“穿着这样的衣服,别人都会把你当作狠角色,不敢轻易招惹你。”
在西蒙斯十几岁的时候,周围先后有朋友甚至亲人因为毒品犯罪,甚至丧失性命。西蒙斯的父母算是有点文化,但也无法阻挡西蒙斯学坏。他曾因为交易毒品入狱,这让父母恼怒不已,情急之下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
正是父母的教诲和亲眼目睹身边许多朋友陷入犯罪、黑帮和毒瘾的泥潭不能自拔,使得他决定“走一条不同的路”。
可是,他当时身处的环境好像并没有给他太多的选择。除了毒品交易,在这个生活环境下,人们找不到工作,也没有足够的钱进行学习,无所事事的黑人青少年就整日在街头以唱歌跳舞,打街头篮球等为乐。
在人多钱少的黑人家庭里,哥哥穿小了的衣服就会给弟弟穿,大一号的衣服穿起来宽松舒服,看起来又很新奇很酷,这种着装风格逐渐为年轻人们所喜爱。街头墙上的涂鸦本来是帮派划分势力范围的标志,因为颜色鲜艳、设计夸张也被年轻人们争相效仿。黑人没钱去歌舞厅娱乐,而且当时由于种族歧视,他们也不愿去白人的舞厅,所以就自己创造了节奏感十足的说唱和动感炫目的街舞。
这一切都深深地吸引住了年轻的西蒙斯,他很快就融入到了当地的嘻哈文化圈子,但他也深深地明白,一切又都是因为黑人的贫穷。他决心改变,要让嘻哈文化风靡美国,要让黑人变得有钱!
西蒙斯的弟弟乔斯夫是一名说唱歌手,他与几个朋友组建了Run-DMC乐队,由西蒙斯出任他们的经纪人,在西蒙斯的帮助下,这个乐队开始在黑人乐坛崭露头角。接下来等待着他们的是不断的演出邀请,开始忙着数钞票的西蒙斯发现,极富感染力的嘻哈音乐很容易被更多的年轻人们接受,甚至还有白人,但这种音乐风格却并没有引起大型唱片公司的重视。
何不创办一家专门做嘻哈音乐的唱片公司?西蒙斯毫不犹豫地停止了学业,创办了嘻哈音乐史上著名的唱片公司——DefJam。在接下来的十年里,嘻哈文化在年轻人当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就在这样的嘻哈浪潮中,西蒙斯的唱片公司培养了众多著名的歌手,为嘻哈文化的传播推波助澜,从而奠定了自己在嘻哈文化中的教父地位。
“正是那些大家伙的愚钝,我才能取得如今的成就,如果那些唱片行业的巨头能一开始就理解嘻哈文化,那么Def Jam就决不会取得如今的成绩。”但问题是,还有谁能比在黑人社区里摸爬滚打成长起来的西蒙斯,更先一步了解嘻哈文化?
1986年,Run-DMC乐队发表了一首名为《我的阿迪达斯》单曲,大受歌迷的欢迎。但让西蒙斯没有想到的是,阿迪达斯公司竟然找上门来,主动拿出一份价值百万美元的代言合同。
“我们最初根本没有存心要推销阿迪达斯。只是写了一首歌,内容是以阿迪达斯的球鞋为载体,来表达对生活现状的反抗。我们只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但是财运竟也随之而来。”西蒙斯很是惊喜,但更重要的是,这一笔意外之财让他看到了嘻哈文化广阔的商业前景。
于是他开始以文化渗透带动商业扩张,首先涉足于与唱片业关联度较大的影视业,他把Run-DMC乐队和Def Jam唱片公司的故事搬到银幕上,大众反应的火爆程度甚至超过了他们的唱片。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年轻人们开始纷纷效仿电影里人物的嘻哈着装,身穿宽松的T恤、肥大的牛仔裤和板鞋的小青年在大街上逐渐多了起来。
时装是潮流文化的最佳载体。凭借嘻哈文化势头渐盛,以及自己作为嘻哈教父的影响力,开创一个嘻哈服装品牌,让时装界刮起嘻哈风,对于西蒙斯来说,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生意啊!
1992年,西蒙斯率领他开创的嘻哈品牌Phat Farm杀入时装界,而他Def Jam唱片公司旗下那些深受众多歌迷爱戴的歌星都成了Phat Farm的代言人。但是,PhatFarm的最佳代言人是谁?除了西蒙斯自己,还会有谁?此时的西蒙斯已经是黑人群体的绝对偶像,在他们眼里,西蒙斯不仅是嘻哈文化的教父,更是将嘻哈文化推向主流、为黑人挣得脸面的英雄,他们把西蒙斯的名字与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相提并论。
他早已不是“黑人街痞”而是“嘻哈产业帝国”的教父,甚至成为了“新美国梦” (New American Dream)的最佳样板。
一个人在没有更多选择、周围一片萧条的环境下,该怎么办?西蒙斯用自己的生活给大家做出了最好的解答:心静如水的企业家能做成任何事。如果你想在周围人都在抱怨时机不好生活无法继续工作不好找的时候绝地反击,不放静下心来看一看这本《用安静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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