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苑长春》:成为鹿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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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主宰世界的是丛林法则,那么我们的所谓文明世界与丛林之间大概也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人们要在自己生活的场景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或者是狮子,或者是刺猬,或者是其他可进可退的存在。尽管看上去,出于本能的指引,人们都应当选择存活几率高、生存空间大的身份,但某些角色,却具有极天然的诱惑力。因为它美丽、浪漫、自由而纯粹,仿佛不必争执,便可肆意游荡在山林中,轻快而雀跃地过活。
成为鹿便是这样的诱惑。
玛•金•罗斯琳的小说《鹿苑长春》有很多可供理解的角度——这大概也是支撑它成为经典的一个佐证。作为一本成书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末的作品,美国作家罗斯琳选择丛林作为自己故事的舞台同样极富深意——此时的美国似乎正处在一个踌躇不前的岔路口,面对日趋动荡的世界局势,他们看似可以独善其身,但危机其实早已发生在每个人的心中。作为“天佑之国”,美国人始终保有可以最起码“独善其身”的幻想。但事实上,世界本身就是一个大丛林,没有人逃得开残酷——它就是世界本身。美国人让自己置身世界之外,与厌倦了战争的牧师之子巴克斯特先生从城市逃到乡下生活的心境其实十分类似。他觉得丛林可以没有纷争,因为动物们,“要比人类善良许多”。可他依旧要为生活去实践残酷,甚至要教会孩子“残酷”。
从行文上看,《鹿苑长春》是一部很流畅的作品。微小的瑕疵,在于它的描写有些过度,尽管这样可以让读者充分体会最自然的风光与人物的情感,但客观上也拖慢了故事的进程。尽管巴克斯特一家与同伴们猎熊的经历很激动人心,但小说真正的核心,只是最后的别离——如张爱玲的评价“它最动人的地方是与东方的心情特别接近的一种淡淡的哀愁”。但这种哀愁,多少是因前半部的拖沓而被冲淡,以至于呈现之时也显得突兀了。
当然更普遍地,《鹿苑长春》只是一部成长小说。但它其实并不适合推荐给孩子看,因为它所描绘的残酷,几乎是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降临。尽管事实确实如此:成长是一道分水岭,一边是孩子的自己,一边是长大的自己,一旦迈过便不可回头。但这样痛苦的经验,因为太痛苦,未曾经历过的人反倒不会信,经历过的,则只有无尽唏嘘。
那么这道“分水岭”是什么呢?男孩乔迪随父母从城市搬到了乡下,这里山清水秀,有着无尽秘密的大自然等待着他来探索。可他感到有些孤独,想要有一个“朋友”来陪伴自己。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到了一只小鹿,经过了百般努力,他终于说服了自己的父母收养这只失去了父母的小鹿。他们一起成长玩耍,一起学习捕猎。男孩和小鹿无忧无虑地长大,可是危机也渐渐到来——因为生活,他终将失去自己最宝贵的东西。
于是孩子的无忧无虑,正是在于他不曾经历真正不情愿的失去和离别。他不知道什么叫做放弃和无可挽回,于是才会肆意和自由。他就像一只鹿,美丽又欢脱,总以为同时可以兼顾生活与生存——可他所钟爱的生活,大多数时候会在将它逼到生存的角落之后,才告诉他关于自己的真相——也有人不必经历如此苦楚,那才是十足的幸运。
可我还是不情愿把《鹿苑长春》推荐给孩子看——有的人其实可以足够幸运,不必承受这样的真相,又何必让她提早在自己明亮的心绪上,蒙上阴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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